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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花园具体交楼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一、交楼日期:2003年6月15日

二、交楼时间:上午8:00-下午17:30

三、交楼地点:zz花园现场

四、需交给业主的户数:140套。

五、现场交楼处办理的手续:(交楼当天完成),后附《交楼当日流程》。

A、到项目公司财务缴交发展商有关费用并领取《交楼通知书》,到物业公司缴交有关费用;

B、持盖有"房款收讫"、"物业费用收讫"和"中山市zz房地产有限公司"三枚图章的《交楼通知书》、在册业主的身份证原件、预售合同/认购书到交楼现场签署收楼的相关文件;

C、经工作人员核对签署的文件无误后,移交陪同验楼人员到前台领取钥匙及《交楼验收表》后陪同业主去验楼。

六、现场交楼区注意事项:

1.交接区收验以下文件后交锁匙予小业主:

1)查验《交楼通知书》正本后并存于管理处住户档案中;

2)校对所有购买人的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人士需提供户口本)正本并复印件存于管理处业主档案中;

3)联名业主中如只有其中一人到场收楼,则到场业主须持未到场业主的亲笔委托书(经中山市公证处公证)及所有联名业主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影印件存于住户档案中;

4)单位购房者,验楼人应持单位开具的委托公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公函及身份证影印件存于住户档案中。

2.交接区员工须在现场请业主填妥以下文件并收存于业主档案

(1)《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2)收楼表格

(3)紧急联络记录表

(4)交楼验收表

(5)承诺书

(6)小区缴费协议书

7)业主、住户入住合约

8)防火协议书

3.业主在交接区领取以下文件及物品:

(1)门匙及信箱锁匙;

(2)管理手册;

(3)室内装修保证书;

(4)装修申请书;

(5)住户证申请表;

(6)装修通行证申请表;

(7)空调机安装申请表;

(8)钥匙托管书;(如有)

七、陪同验楼员的注意事项:

1、物业类陪同验楼的职员只负责记录水表、电表、的读数及表身号码,业主提出的工程问题均由工程类陪同验楼人员负责解答;

2、陪同验楼人员须于业主离开前收回业主已填妥的"交楼验收表",(包括正确抄水、电表)交双方签名确认;

3、业主在《交楼验收表》中签名同意收楼后,钥匙才移交给业主;业主不肯签名的,钥匙由陪同验楼的物业人员交还分派验楼的工作人员。

八、交楼场地及人员安排:

1.交楼时间:1天(8:00--17:30)

(1)交接区:

A、主管:1人(VINO)(负责交楼区的总体工作)

B、资料核对、文件签署:2人(校对资料,指导签署有关文件,归档)

名单:(黄芳妮)

C、审查收楼文件、分派钥匙:(先审查收楼文件后分派锁匙、相关物品)

其中管理中心人员下班前要统计及检查以下事项:①统计当天所签的文件份数及检查每份文件是否签署齐备;②检查现存钥匙数量是否与实际未收楼数相对应,如有出入要立即查明钥匙的去向,并在第二天拿回锁匙。

(名单:***)

D、分派工程类验楼人员:1人(调派工程类验楼人员、安排工班进行整改)

(名单:***)

(2)陪同验楼区:(共8人)

A、陪同人员:8人

其中物业:2人,负责陪同业主抄水、电、煤气表及回收当日应收之表格

(名单:***、***)

工程:3人,负责陪同业主验楼、讲解

(名单: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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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B、销售:3人,负责陪同业主验楼、讲解

(名单:***,***)

(3)、现场办公区:

A、项目公司工程人员3名(负责向急于收楼的业主落实维修完成时间、现场联络各工班的负责人安排现场整改)

(名单:二期:李工;三期:夏工,水电:田工)

B、施工队人员4名,(负责派工及向业主落实维修完成时间)

(以上人员负责对业主屋内可立即维修的事项进行跟进,建议综合厂等有关单位也派员)

(名单:二期:樊工与一名施工员;三期:曾工与一名施工员。各工种均派一人)

C、清洁主管1名(名单:***)清洁工1名

(以上人员分别是安排清洁人员及对不满意的开荒立即进行整改

篇2:星汇花园业主须知

一、保修管理规定

1、保修期限界定: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保修责任:

正常保修事项,全部由开发公司组织实施。若属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设备、设施损坏的有其行为人承担修缮费用。

3、保修期满后的修缮责任:

物业公司承担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规划内的市政

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及附属配套服务设施的修缮责任,费用从公共维修资金中列支。

业主承担物业内自用部位设备、设施的修缮责任.

凡属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设备设施损坏的,有其行为人负责修复和给予赔偿,也可委托物业公司修复。

二、搬家事宜

当住户乔迁新居时,请提前通知物业管理部,以便与您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为您指挥车辆、安排道路、提供停车位置;

搬运时与您充分合作,维持现场秩序,防止物品丢失和损坏;

搬运时严禁损坏公共设施,注意爱护花草树木;

搬运后,::请您将包装废弃物清理干净。

三、秩序管理

1、交通秩序

遵循区内设置的各种交通信号和标志,按规定线路慢速行驶;

停车时务必放在停车场所,严禁停放在交通路口、绿化地或消防通道上;

严禁2吨以上的车辆驶入汇星花园内;

严禁进入汇星花园内鸣喇叭,车速请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

住户车辆长期在汇星花园进出和停放的,需办理保险手续并到物业管理部登记;

2、保安措施

为保障业主家居财产安全,本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并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对本辖区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为确保万无一失,特请住户注意:

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设备,防止损坏和误报;

进出房间时请留意防盗门是否锁好,勿让陌生人尾随自己进入电子防盗门;

发现可疑人员和现象,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门岗治安部和公安部门报告;

外来人员进入本辖区,应主动到值班室登记;

一旦发现被盗或有情况,请及时通知门岗治安部或公安部门。

汇星花园的来访者和外来施工人员须在门岗治安部登记或办理临时通行证;

来访者和外来施工人员有义务接受汇星花园保安人员的检查;

紧急情况时,为保证汇星花园的安全,治安人员有权力拒绝任何人士进入本汇星花园内。

3、环境秩序

噪音、骚扰等的管理,为维护安静的居住环境,各住户在收听广播、收看电视,在家中卡拉OK或娱乐聚会时,请尽量降低音量,勿影响他人休息,如住户受到噪音干扰时,可与物业管理部联系,物业管理部将出面协调;

4、饲养宠物的管理

到公安部门办理宠物准养证;

各住户不得在单元内饲养家禽;

禁止带宠物在公共场所玩耍,否则出现伤人事故责任自负;

不得让宠物污染公共场所卫生或影响他人。

四、爱护公共设施

公用设施包括道路、绿化、花架、垃圾设施、换热站、配电室、阅报栏、公共照明、公共建筑物、排污井沟、文化活动场所、各种管网、停车场等。

以上设施旨在方便居民生活,改善居民环境,请各位住户爱护珍惜,不可更改或损坏这些设施,不可在道路、树干及公用地方晾晒衣物,不可在房屋的公用屋面、楼梯间、走廊等地方挂放、储放家具或杂物等。

五、环卫绿化

为保持优美的居住环境,请住户自觉遵守市容卫生的有关规定。公共清洁服务由物业管理部统一实施,住户室内清洁工作由住户自行负责。

每天将生活垃圾滤干装入塑料袋中,投放于汇星花园内小路上的垃圾车内。不要放在楼梯口、走廊和草坪;

不要将垃圾、茶叶渣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以免堵赛管道;

公共场地,如楼梯间、走廊、公共休息处,不准私人摆放家具、堆放杂物、不要乱涂、乱画、乱贴,禁止向楼下扔杂物、泼水等;

爱护花草树木,不要在绿化带内乱扔烟头、果皮和杂物,不要随意践踏、破坏草坪,以免影响整体绿化环境;

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竭力为用户创造一个安全、文明、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

六、社区文化建设

为丰富社区娱乐活动,物业管理部将组织、鼓励和支持居民有组织的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娱乐活动,以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如:球类、扑克牌、舞蹈

、医疗查体等健身活动;组织开展"我爱设区"义务劳动、演讲比赛等活动;组织党员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国内外重大事情披露等等。

七、迁移户口

住户在办理入住手续后,请备齐下列资料到属地公安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或房屋证明书);

单位证明(证明房屋来源、详细位置),无单位的到西苑居委会开证明;

到接收公安部门(本地)盖章;

到原公安部门开出迁移证;

接受公安部门入户。

八、小孩入学转学

原来学校的转学证明;

属地公安部门户口本(或能证明你在该属地居住的有效证件,如产权证等)。

九、其他注意事项

管理费用计缴时间:不论贵业主是否入住,从2005年1月1日起计缴管理费;

紧急联络资料更新:业主如经常外出工作或非居留于所属物业,一定要定期或及时地向物业管理部提交更新后的有关联系资料,以便万一家中有重要的事或危急事件发生时能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

告示海报的张贴:物业管理部专设告示海报张贴栏,任何不加盖物业管理处图章的告示海报均不得张贴,更不允许在墙壁或其他公共地方张贴、随意涂绘。否则,物业管理部采取严厉的制约措施。

篇3:星汇花园业主公约

为加强对汇星花园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证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和《淄博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约。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的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物共同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用场所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修。

4、有权根据房屋建设共同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部组织修缮。

5、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队伍对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理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6、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策的表决权。

7、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8、有权向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9、

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物业管理部强制维修养护,按规定分摊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0、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的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

11、执行和服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12、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13、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及代收的水、电等费用。

14、

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本物业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部批准后,交纳装修押金后方可按规定施工,完工后由物业管理部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押金予以退还,退装修保证金一并结清物业部代收的水费、电费及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如若违反装修管理规定,视违反情况要求限期恢复加固并处以罚金。

15、业主请物业人员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付有关费用。

16、

明白并承诺与其他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17、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管理部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

18、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暖、煤气、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

(6)违法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图画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乱贴、乱挂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和鸣笛。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畜、家禽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违约责任

19、

违反本公约业主义务中有关规定的,物业管理部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本物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物业管理部有权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并承担违约金,强制整改措施予以公告,违约金将纳入本物业的公共收入。赔偿金和违约金的项目标准,由物业管理部议定,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20、业主不按规定交纳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以及赔偿金、违约金的,须增交滞纳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一个月仍拒绝交纳的,物业管理部有权采取停电、停水等催交措施。

四、其他事项

21、本公约在办理住用手续时由业主签字,并经50%已住用业主签字后生效。

22、本公约对本物业所有业主或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公约继续生效。

23、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部之间因本公约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

24、本公约一式两份,业主、物业管理部各执一份。

本业主所拥有的物业:

楼层室

业主(签章):物业管理部(签章):

联系电话:服务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4:某某花园房屋装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汇星花园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确保装饰装修的工作质量和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根据建设部令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汇星花园内所有住宅的装饰装修活动,必须接受汇星花园物业管理部的管理,装修人不得拒绝物业管理部人员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以便更好的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居住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投诉和控告。

第四条凡进住汇星花园的住户,房屋需要装修时,应先向物业管理部申报装修的项目,施工期限,填写住户装修申请表,交纳装修施工保证金1000元,经物业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汇星花园内房屋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破坏房屋结构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二)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

(三)拆改供暖设施、管道或燃气设施、管道。

(四)任意剔、凿楼板,切断楼板中的受力钢筋。

(五)使用对环境有污染或没有规格、型号、厂地、合格证书以及不符合消防要求或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装饰材料。

第六条在装修过程中,物业管理部人员有权例行检查,纠正违章,对违反规定者,酌情对其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于确实需要重新布局的情况,应事先递交专项申请和图纸,经物业管理部及有关方面批准后方可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始施工。

第八条装修施工负责人必须教育其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熟悉汇星花园的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队负责。

第九条未经物业管理部允许,装修施工队不得在汇星花园内楼道、庭院等公共场所操作。

第十条要加强装饰装修的消防管理和预防工作,施工队要做好用电、用火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需进行电、气焊操作的,必须经物业管理部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对随便在楼内使用明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处罚10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装修时,应保持施工现场、料厂的清洁卫生,不准将装潢垃圾倒在公共道路上,不准从楼上向下抛掷,需袋装投放到指定地点,由清洁工统一清运。

第十二条装修不得在共用水管、电线上乱接、乱拉,如发生此类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与态度作50-200元的处罚。

第十三条

装修时间必须安排在每天上午7:00至12:00,下午14:00至20: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否则,物业管理部有权给予停电、停水处理,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场所留宿,确需留宿者,要将留宿人员名单报物业管理部,经批准后方可留宿。

第十四条住户装修完毕且没有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经物业管理员检查验收后,装修保证金予以退还,装修装潢所产生的垃圾要送到指定地点由物业管理部统一清运,普通住宅楼业主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100元,别墅楼业主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150元。

第十五条装修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装修人要求进行违章装修施工时,应解释说明,不予施工,否则,经物业管理部人员检查发现有违章行为后,除装修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外,装修施工队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十六条住宅装修工程竣工后,由物业管理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若发现有违章行为的,物业管理部有权要求装修人及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改正,并将检查纪录存档。检查合格后,装修施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装修人出具室内装修质量保证书,质量保证书应明确装修工程的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一、我个人认为将下面的内容删掉应该妥当些,要不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验房时应注意的事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门窗系列。检查窗框是否牢固、安全、平整,门窗是否严密,门锁、窗钩有无质量问题,玻璃是否防水密封。

(2)供排水系统。水管、水龙头、水表是否完好,特别是下水道是否堵塞,坐便器、地漏、浴缸排水是否通畅,特别是有无泛水现象。

(3)供电系统。电灯、电线(包括线管)是否有质量问题。

(4)安防系统。门禁使用是否正常,部件是否有质量问题。

(5)地面、墙面、屋顶系列。是否平整、起沙、剥落,是否裂缝、渗水等。

二、物业公司不是执法机关,没有权利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下面不太妥当。

对随便在楼内使用明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处罚100-200元,

三、条例规定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所以下面也不妥当,逾期不整改的有权强制整改,包括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物业管理部有权采取停电、停水等催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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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Z花园小区停车场规则范本

花园小区停车场规则范本

1.所有进入本车场的车辆必须是政府部门认可之合法车辆并依有关法例已购买有效之汽车保险。

2.所有进入本车场的车辆,须在车场入口处领取有车辆进场时间之停车证。

3.汽车时租泊车收费为每小时人民币元正,免费停车时间为分钟。摩托车每次收费元,夜间每次元。

4.所有时租车辆在驶离车场前,必须在车场出口收款处缴交应付之停车费,并须把停车证交还收款处方可离开。

5.遗失时租停车证者,除按时缴费外,另须手续费人民币伍拾元正。

6.遗失月租停车证,车主请用书面向管理处申报,重领新停车证并缴付手续费人民币伍拾元正。若在新停车证发出前于本车场停泊,将按时租停泊计算收费。

7.所有进入场内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处人员的指示,停泊在保安员安排的车位和地点内,并且须严格遵守车场内交通标志指示行驶。

8.月租车位的车辆,必须在车头挡风玻璃上张贴有效的停车月证。同时,车辆只许停泊有所属车位内,严禁越位停泊。

9.凡未经许可或停泊在非指定车位或阻塞通道之车辆,均会被施离现场及予以扣留,而无须预先通知。车主在领回车辆时须缴付一切拖车及扣车等费用。被拖或被扣车辆如有任何损毁,管理处概不负责。

10.任何进入本车场之车辆,若对车场内公众设备等造成损坏,司机和有关单位之用户须负责一切赔偿。

11.在车场内停泊的车辆,如遇被窃、失物、损坏或某种原因引致任何人士伤亡等,概与管理处无关。

12.未经管理处批准,不许在停车场内洗车或维修车辆。

13.违反小区车场规则的司机或车辆,管理处有权拒绝其再度进入本小区车场。

14.所有进入本车场之车辆除需遵守以上各规则外,还需遵守《业主守则》中"花园交通规则/车辆管理"。

15.管理处有权随时修改以上规则而不须另行通知。

16.本规则之解释权属物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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