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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公约手册紧急事故处理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业主公约手册:紧急事故处理

停电

大厦配供电系统由西工大开闭所引一路10千伏电缆专线供电,并备有1台400kw柴油机,以确保消防用电。

1)若发生停电事故,请立即向物业管理处报告故障地点;

2)保持镇定,避免使用明火照明;

3)业主/使用人认为必要时可准备手电、应急灯等物品放置于单元内,以备偶然停电时使用。

4)在断电时,如欲离开大厦,请勿使用电梯,请使用安置有紧急照明系统的消防楼梯。

5)大厦内备有应急发电机组,如遇大厦大范围停电,该机组则自动启用,保持临时照明。

发水

1)业主/使用人若发现发水情况,请立即向物业管理处报告事发位置以安排及时抢修。

2)如发水地点在相邻位置,应采取预防措施,不要触及电器设备;

3)业主/使用人如需疏散,请关闭门窗,并将重要物品及重要文件、电脑磁盘转移;

4)尽快离开发水区域。

盗窃

1)如有盗窃案件发生,请使用最近的电话立即向物业管理处报告情况并保护现场;

2)如有可疑事件发生,请立即通知物业管理处;

3)如果发现盗贼,请立即通知管理部并扭送大厦物业管理处。

4)尽可能准确详细地记录事件,请告之物业管理处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向公安人员及保安人员详述事件发生或发现经过。

篇2:业主公约手册服务事项

业主公约手册:服务事项

日常服务

1、咨询服务(在大楼内设询问处,为用户和来宾提供咨询,并在大楼醒目处设各类指示牌,标明公司名录及房号等资料)

2、信件报刊收发、分拣、递送至信报箱服务

3、出租汽车预约服务

4、定期发布一些旅游信息、气象信息、滚动新闻、世界时间的服务

5、报刊、杂志订阅服务

6、于日间时间提供代订飞机票、火车票的服务

7、于日间时间代定餐位

8、代联系搬家业务服务

9、业主/使用人对本大厦的物业管理的咨询服务,(包括大厦管理公司的介绍、本大厦的物业服务内容、及与业主/使用人有关的物业服务工作流程)

10、大厦保安服务(正门、运货门等)

11、大厦内部公共区域的保安服务

12、大厦外围保安巡逻服务

13、停车场的保安、交通指挥服务

14、大厦消防系统监控、检查服务

15、对业主/使用人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讲座服务

有偿服务

1、代联系物业房屋出租服务

4、提供纯净水服务

5、业主房屋内部的各项功能设施安装及维修服务

6、小型商务办公室的租用服务

7、户内的专业保洁服务

8、温馨小药箱服务

9、其他清洁卫生的特约服务项目

10、配合业主/使用人进行小型工程的装修改造

11、业主/使用人所需要的其他特约保安服务

12、文件、名片等印刷服务

13、提供多功能会议场地、设备及人员服务

15、长途电话、传真、电讯服务

16、客户外出期间保管、代转传真、信件等

17、成批发放商业信函服务

18、提供计时停车车位

19、室内装修监督管理服务

20、办理有线电视的开通(费用由客户自理)服务

21、代办电脑终端入网安装

22、其他有偿服务

以上服务项目将根据服务需求逐项开展,服务费用收取标准敬请详见《服务指南》。

篇3:业主公约手册物业管理费及缴费事项

业主公约手册:物业管理费及缴费事项

缴费事项

业主/使用人进驻前需付款项:

一、业主/使用人使用单元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1)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于每季度起始月5号收取(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同),业主/使用人应及时支付管理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9.93元/建筑平米/月。

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费用。

绿化管理费。

清洁卫生费。

公共部位安全防范费。

物业管理处的办公费用。

物业管理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法定税费。

其它费用。

物业管理费于入伙时须预缴三个月物业管理费,自第四个月开始每三个月交纳一次,即预缴下季度物业管理费。

2)单元内部水、电费用:

水费:业主/使用人单元内的水费是根据每月独立水表读数及政府有关规定收取。

电费:业主/使用人单元内的电费是根据插卡预买式进行提前购买。

3)公共能源费:

由大厦物业管理处根据大厦整体公共区域能源费用,按建筑面积进行公摊。

业主/使用人在负担单元内部供其独立使用的设施所消耗的水、电、电话、网络服务等费用的同时,亦须对公共能源费用进行按时交纳。此类费用同物业管理费一并收取,并会根据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而相应调整。

缴费办法

业主/使用人将按月依时收到由物业管理处发出的收费通知单,不论单元是否空置,该用户必须在每月第一周内将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交至物业管理处,如以支票支付费用,抬头请写戴德梁行房地产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逾期缴费处理办法:

物业管理处有权采取适当行动追讨业主/使用人所欠交的物业管理费,包括向该业主/使用人征收滞纳金或提出法律诉讼。

租金管理费押金及预缴管理费:

业主/使用人必须在入驻之前缴付相当于一个月之物业管理费的押金作为业主/使用人应缴付款项的保证;业主/使用人不可用该笔押金支付其应缴的费用。此押金将按每年或租期的管理预算做出调整。

业主/装修施工企业装修相关费用:

业主/装修施工企业装修前应付清以下费用:

1、装修押金:10元/建筑平米。如施工中对大厦产生损害,产生修复费用将从该押金中扣除,余额将予无息退还。

2、装修管理费:3元/建筑平米

3、停车场管理:

3.1停车位租赁及管理服务费

1)地下车场车位租赁费:300元/个/月

2)地面车场车位租赁费:200元/个/月

3)车位管理服务费:180元/个/月

3.2地上停车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自行车临时存放费用:

2)摩托车:25元/月

3)电动车:10元/月

3)自行车:8元/月

4、维修基金

4.1维修基金专项用于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中修、大修、更新和改造。

4.2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按单元建筑面积向业主续筹。

4.3业主须在收到物业管理处通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依通知缴纳追加的维修基金。

4.4每年第一季度末向业主委员会公布上一年度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提供财务报告,建立及保存收支凭证,以供业主委员会审查。

篇4:大厦业主公约手册业主须知

大厦业主公约手册:业主须知

为了确保大厦和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安全及大厦的正常使用,我们诚恳地希望业主/使用人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保持大厦内宁静的工作环境,不要在大厦内大声喧哗;不要高音播放或演奏音乐;不要制造影响其它业主/使用人的噪音;

2)业主/使用人不得将任何动物、禽类带入大厦;

3)业主/使用人不得在单元内进行各种形式的商品零售买卖、展示活动。如需进行商业推广活动请事先与物业管理处联系,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4)业主/使用人不得擅自安装电线、天然气(煤气)管道、水管、烹饪、空调等设施。如业主/使用人希望对原有的线路、管网设施进行改动,必须得到物业管理处工程部的书面批准。有关改动的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5)未取得物业管理处的书面同意,业主/使用人不得改变大厦公共区域任何部分的外观及颜色(包括玻璃幕墙),不得在单元外墙、门窗上粘贴标识及宣传品;不得在窗户及外墙安装任何器械及其它固定设施;

6)业主/使用人不得在单元内举办大型娱乐活动、宗教仪式、舞会、音乐会及类似活动;

7)大厦内严禁携入及存放武器、弹药、毒品、易燃易爆品以及任何有公害及污染环境的物品,严禁私设电台;

8)不得在公共区域搭建任何形式的临时固定设施;不得践踏绿地及折损花草树木;不得在绿地内晾晒衣服及其它物品;不得堵塞防火通道、门窗及各种公共通道及入口;不得在单元内自行放置超重物品。

9)大厦所有区域内严禁吐痰、张贴、涂抹、随意排污及向楼外抛撒杂物。

10)如发现单元内或公共区域内大厦电器设备、管道或阀门出现问题,敬请业主/使用人尽快和物业管理处联系,物业管理处将负责公共区域的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11)禁止窃电,未经物业管理处准许不可私自增大负荷或架设电气线路,不可拆卸原有电气线路设备。

12)当大厦内的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水管、闸阀、水嘴、排污管等一切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派专业人员负责维修。业主/使用人的自用设备维修费用由该业主/使用人自行支付。任何设施的损坏如果责任由业主/使用人造成,则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支付。

13)不得在天台、平台及单元窗外安装各种类型的天线。

14)业主/使用人应认真阅读本手册及有关文件并遵照执行,如果业主/使用人因本身疏忽或错误而损害了大厦物业管理处和其它业主/使用人的人身或财产等权益时,该业主/使用人应对自己在大厦内活动的使用人、访客等向物业管理处负责,保证这些人员不发生损及大厦的行为;

15)如果业主/使用人的疏忽和错误造成了大厦任何部分的损毁,而该损毁部分在保险公司的投保项下的保金不足以重建或修复损毁部分时,则该责任业主/使用人应承担重建或修复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16)业主/使用人如长期离开其使用单元,应及时将其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通知客户服务部,以便物业管理处及时有效的向业主/使用人送达大厦有关通知、函件等。

17)业主/使用人不得直接惩戒物业管理处属下的职员,如对任何职员不满,应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由物业管理处采取必要的管理或处罚措施。

篇5:人园小区商铺管理公约

豪园小区商铺管理公约

甲方:AA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zz豪园管理处

乙方:

乙方租用商铺________区______号,为保证房屋及公用设施的完好,维持小区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秩序,以保障用户的正常经营活动,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房地产公司委托的商铺及其公用场地、公用设施拥有直接管理权。

第二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zz豪园管理处负责对商铺进行日常管理。

第三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南昌市法规以及有关房屋管理规定。

第二章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活动。

第五条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管理服务费(根据乙方同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公司与房地产公司结算)。

第六条甲方有权依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规定,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管理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七条甲方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物业专项管理业务。

第八条甲方承担乙方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外属甲方与房地产公司议定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九条甲方责任范围内的管理服务项目:

1、公用设施及场地的使用、维修、养护;

2、公用机电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

3、公用绿化区域的维护、管理;

4、公用部位清洁卫生、消杀管理;

5、垃圾清运(不含装修期间的装修垃圾);

6、公共秩序的管理;

7、商业店铺的管理(出租入伙管理、门前三包、装修管理等);

8、消防宣传和管理;

9、相关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乙方依法享有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以内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依法享有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公共部位的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分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第十三条乙方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公用设备设施和属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

第十四条乙方有权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管理处和物业公司提出质询,并得到答复。

第十五条乙方有权对甲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

第十六条乙方应负责承租商业用地红宗线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和绿化工作,达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放置垃圾,不得随意放置,污染环境。

第十七条乙方送货车要遵守城区交通规定,服从管理,不翻压绿地,注意小区环境卫生,搬运货物后及时清理周围环境。

第十八条为保持房屋整体外观,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在房屋外墙加设檐篷、烟囱、天线、广告、招牌等物件。乙方若欲立招牌、广告等,必须向管理处申请,报集团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第十九条乙方不得在房屋周围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在房屋内外公用部分堆放任何物品。

第二十条乙方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严禁使用任何非正常渠道的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一条乙方如欲对房屋内部进行间隔、装修或其他工程,须先向房地产公司提出申请,获准后报zz豪园管理处审核备案。涉及消防方面的申报必须经消防管理部门书面批准以后方可动工。

乙方应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必须做到不乱堆材料、不乱倒垃圾,不得损坏绿化草地(如属难以避免的,必须在工程完成后恢复原状),不得损坏房屋共用设施,不得影响其他用户。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房屋内安装机器、设备,存放物品不能超过楼面的设计承载能力。房屋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每个铺位必须按每50平方米一个灭火器的标准配置。

第二十三条乙方不得有影响或妨碍其他用户正常生活及经营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乙方只能在房屋租赁合同列明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不得改作其它用途。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于乙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甲方有权责成责任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责任者处以罚款、停水停电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六条乙方如违反本公约规定,对房屋设施或对他人造成严重损害、以及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甲方除追究其有关责任外,将向房地产公司建议取消乙方租赁权。

第二十七条乙方不按照规定地点、时间摆放垃圾,经甲方书面通知二次后仍不改过的,甲方将予停水、停电并处每次违章100元罚款(依南昌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第二十八条若乙方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损坏小区绿地或地面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经两次劝阻教育仍不听从管理者,甲方将报有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车拖走。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章装修造成损失的要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拒不恢复原状的,甲方将强行恢复,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十条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或非法用于法律禁止用途,则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或其它法律手段。

第三十一条乙方如在租赁区域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甲方有权劝阻、没收;乙方如使用非正常渠道的液化石油气(俗称"黑气"),甲方除有权予以没收外,并视情节处以乙方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公约解释权归物业管理公司。

本公约执行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南昌市有关法规,或基于多数用户和业主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并通知签约人。

第三十三条本公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公约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AA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zz豪园管理处

代表: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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