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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业主用户装修须知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16

住宅小区业主、用户装修须知

欢迎您成为**物业的业主/用户,为了能更好地完成前期装修工作,请共同遵守下列有关装修规则:

一、业主/用户在装修前,须提供下列资料、图纸:

1、施工单位办理装修手续时,应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防火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2、非住宅装修设计图应包括总平面图、天花图、电气、空调、消防、烟感、花洒的布置图,其中:电气安装接线图要注明电线径、负荷大小、开关容量等。

3、室内结构不作调整,设备设施不作更改,只作墙面、地面简易装修,以上两条不作要求。

二、收费标准:

1、装修保证金:住宅:2000元/户;非住宅:2000元/户。

办公用房装修(室内无卫生间、无厨房的)保证金在装修符合要求,装修垃圾按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全部清理完毕,整体验收合格使用叁个月后予以退还;住宅(包含写字间配置有卫生间、厨房的)装修严格按《按装、安全及环境维护协议》执行并初验合格后,卫生间、厨房使用叁个月无渗漏现象,装修保证金予以退还。

2、装修垃圾清运费:4元/平方米(产权面积);

装修期间电梯使用、管理费:3元/平方米(产权面积,含运送货物材料电梯使用电费、装修监管费用、施工证工本费用,此费用原则由装修单位承担,若业主未聘请装修单位由业主承担)。

三、办理装修手续及验收步骤:

1、到物业管理处交款盖章;

2、到物业管理处工程部填写《装修审批表》一式贰份;

3、经物业管理处工程部受理及审查,报**物业管理处主任审定;

4、施工负责人带施工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相片2张,(工本费5元/个?人,保证金20元/个?人),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装修许可证及《临时出入证》;

5、装修审批表由物业管理处及装修单位各执一份;

6、完工后,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尽快通知消防部门(办公用房、经营场所)和物业管理处以便安排验收;

7、由物业管理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物业管理处责任部门在《装修审批表》上签字认可,到物业管理处收款处退回《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并办理《临时出入证》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四、装修注意事项:

1、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装修采用材料必须是不燃或阻燃型,个别必须采用木质材料的要刷防火漆;电线必须套管整齐。油漆、香蕉水等可燃材料必须单独隔离存放,须避高温、避火源。

2、物业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气、消防、管道空混气)的施工改造,必须由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承包商按有关规定进行,业主/用户自己装修部分应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用户确认合格的装修承包商施工。

3、各装修材料、垃圾不得堆放在物业公共部分(走廊、楼梯间及消防通道),以免影响他人进出。装修垃圾应袋装好放置室内通知物管公司上门收取,搬出装修材料须附上业主/用户及相应装修单位证明,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及位置进出。

4、进行气焊、电焊等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消防法规执行,并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临时动火作业许可证》,通过消防动火安全规范检查后,方可施工。气、电焊操作工必须持证操作,装修现场自备1211手提灭火器。

5、承重墙体、分户墙不能拆打、抠;地面不能开槽;安装实木地板,地面钻孔不能超过3公分;天花预留维修口,梁、柱、结构墙楼板等不能敲凿、开洞;保护好给排水、消防设施,如需要更改装修方案,必须重新报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审批同意;消防设施更改须报政府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到物业管理公司备案,由物业管理公司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6、厨房、卫生间管道填后必须做二次防水;烟道、室内煤气管道、暖气管道、可视对讲、主排污管道、主供水管道不能擅自改动;室内主管部不能封死,要留检查口。

7、阳台应按同一标准封闭,不能修建水池、假山;洗衣机排水不能从生活阳台空调排水管排放;阳台、窗台不能堆放杂物,堆放货物不能超重。

8、空调安装应按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划的位置,冷凝水接入空调排水管集中排放,不得散排;油烟的排放必须进入排烟道。

9、业主/用户进场装修须办理装修手续,装修工人进出须办理临时出入证。

10、装修施工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新建小区在该区域向业主(用户)集中交房五个月内允许全天施工,超过此期限施工时间为8:00-12:00,14:10-18:00(冬),8:00-12:00,14:30-19:00(夏),其余时间(周六、周日)必须静音作业,法定节假日严禁作业。静音时间内,有噪音施工者将被没收"出入证",并将施工人员请出小区。

11、不能将废弃涂料、油漆、清洗涂刷工具的废水直接倒入主排水管内,防止堵塞管道。

12、不能安装遮阳蓬,挡雨板及太阳能热水器;不能在外墙安装晾衣架;装修中不得损伤建筑物及构筑物,并且不得改变物业楼宇的外观原貌。

13、装修工程完毕后,写字楼与商场业主/用户携带消防局验收合格证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核查(住宅装修不作此要求),确保工程均按核准之规则进行。若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改善或更改的工程,业主/用户必须在收到工程建议书后二周内完成。

14、装修不报,私自更改报建装修项目、材料、私自动火作业的,收取违约金500元以上,并补办装修手续。

15、未经物业管理公司验收私自使用的,收取违约金500元以上,补办验收手续;

16、乱堆放垃圾、材料,有违反消防规定作业的,收取违约金500元以上;

17、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消防设备的按全部修复价格进行赔偿。若因以上设施损坏影响相应系统运作,装修人还要进行相应的损失补偿;

五、zz市畅兴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装修受理电话:****

业主确认签字:

zz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年月日

篇2:X小区业主防火责任书

花园小区业主防火责任书

为加强**物业的防火管理,保障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明确防火责任,贯彻落实"谁使用,谁负责"的防火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签订本责任书。

1、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为自有物业的防火责任人,负责自有产权/使用的物业范围及其相邻公共部位的防火安全。

2、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防火责任人负责对其所属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意识,增强防火自觉性。

4、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遵守本物业内消防管理规定。

5、实施消防工作的自我防范、自我制约、自我控制、自我检查,确保室内无人状态下的防火安全。

6、教育所属人员爱护消防设施、设备、器材,不得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正常情况下不得按动消防报警装制。

7、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物品。

8、不在消防通道内堆放物品、杂物和设置放固定物,不占用消防通道、楼梯。

9、消防通道保持畅通,防火门不得擅自上锁。

业主/用户:zz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防火负责人:防火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3:X花园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富雅花园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作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管理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zz市**路*号;

物业类型小区住宅及配套商业、车库;

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共公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根据买卖合同约定;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1、车库(业主自行购买除外);

2、小区会所;

3、社区配套商业设施;

4、其他没有分摊给业主的房屋。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益,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业,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08:00-12:00,14:00-18:00(冬),08:00-12:00,14:30-19:00(夏),其他时间(包括节假日)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八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调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按国家、zz市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持证饲养;

2、饲养人应严格遵守**《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严禁饲养动物进入草坪、花丛;

3、饲养动物应遵循防疫措施,定期检疫,保证无疾病传染。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二十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三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找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停水停电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督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三十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临是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业主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管理规约约定义务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本临时管理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临时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五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三十六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由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本临时管理规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

业主确认签字:

zz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年月日

篇4: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公约(意见稿)

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公约(征求意见稿)

为了方便小区业主的居家生活,保证住户车辆的安全和小区公共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公约。

1、进入小区的一切车辆禁止在绿化地或人行道上停放。车辆要严格按照小区内行使路线、停车线等标示正确进出并停放整齐。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等。

2、小区内停车:

(1)、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不得阻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及停放。

(2)、对于购买了车库或者地下车位的车主,在车辆停放高峰期内(17:00----8:30),必须将车辆停入车库或地下车位。

3、车辆进入小区后,必须减速行使(不超过五公里/小时)。大型机动车两只准在主干道路上行驶,小区内严禁鸣笛。

4、车辆停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交通。

5、出租车不准在小区内待客,不得在道路上随意停车上下乘客,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6、小区内车主在办理小区停车证时,应该首先在物业管理处登记您的机动车辆,并签署《停车管理服务协议》,办理《停车证》和交纳机动车场地占用费。

7、临时停放车辆,需向管理员办理《临时停车证》,车辆管理员进行登记,《临时停车证》须妥善保管,取车时一律凭证交费取车。否则车辆管理员将不予放行。

8、停车证、临时停车证遗失需及时到物业公司书面申报,同时办理补发手续,并补交停车证工本费。

9、《停车证》和《临时停车证》

(1)、没有悬挂《停车证》或《临时停车证》的机动车辆(专用车除外),不得在小区内停放。

(2)、《停车证》采用一车一证的制度,不能混用和借用。停车证上注明车牌号码和有效日期。

(3)、《停车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用不同颜色区分):绿色:包年停车证橙色:包半年停车证黄色:包月停车证蓝色:车库及地下车位停车证(一年审核一次,并换发停车证)

(4)、车辆进入小区后,车主必须将《停车证》或者《临时停车证》放置在明显位置,以备检查。

(5)、需要在小区内停车的业主,需要提前到物业处办理停车证并根据所办理停车证的类型缴纳停车场地占用费。并索取费用收据或发票。

10、停放在停车位上的车辆,车内勿要存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应锁好门窗,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11、停车位内严禁存放杂物,或在停车位上长时间维修车辆;禁止存放危险品,如:汽油、柴油、油漆、纸张、纸箱及棉丝等;严禁装载汽油桶、气瓶及其它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小区。漏油、漏水等有问题车辆不许进入小区停放。

12、业主之车辆应自行保险,物业管理公司只提供相关停车位置,对车辆之任何损坏、丢失等现象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所有车主勿要将车辆停放于两个车位之间或在一个车位停放多于一部车辆。

14、所有车主应该在管理需要时,向管理人员出示驾驶执照及相关身份证明。

15、进入小区的车辆需要服从管理人员的疏导和管理,对屡次违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并经劝告拒不服从疏导与管理的车主,物业公司有权终止其使用停车场地。

16、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影响小区道路通畅或影响小区公共安全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按照停车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公约或业主大会决议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停放人承担。

17、收费标准

(1)、包月停车服务费:小区内道路停车服务费月标准为: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为每辆100元;

(2)、半年停车服务费:小区内道路停车服务费半年标准为: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半年费为每辆550元;

(3)、全年停车服务费:小区内道路停车服务费全年标准为: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全年费为每辆1000元;

(4)、临时停车服务费:进入住宅小区内道路临时停车不超过2个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2个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临时停车收费由物业开具正规发票。

(5)、购买车库及地下车位的车主不再收取停车场地占用费。

18、该管理公约计划在20**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属zz业主委员会。以上办法经过业主委员会讨论,现征求大家意见。所有意见和建议跟贴阐述。

篇5:小区楼宇装修承诺书样本(业主)

小区楼宇装修承诺书样本(业主签署)

北京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是园栋梯房业主,现委托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号码为:)为上述单元之装修承建商,本人现已详阅《装修手册》内容,已明白并承诺本人所雇佣的装修单位员工会绝对遵守其中的有关规定,服从贵管理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如因本人委托的装修公司之装修单位员工责任引起的一切事故及造成之损失,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本人承诺在装修期内保证按照装修规范进行施工,保持公共区域清洁及每天负责将装修废料搬运至由管理公司指定的垃圾收集处。如有违犯,本人愿意赔偿因此而引致的一切损失。并承诺遵守如下管理规定:

一、装修规则

1、任何施工包括撬凿、打洞等不允许危机房屋结构,不得损坏承重墙结构及排污公共管道与管井屋宇外立面等,所有损失部分之恢复费用由该单位业主负责。如果发现有任何违章施工,管理公司有权停止该单元的一切装修工作,直到该单元业主对所有损坏部分进行复原或补偿,并经管理公司做出全面评估同意后为止。

2、业主的室内装修不得移动公共场所所有设施、设备和装置等,以免妨碍公共设施的定期保养和维修。

3、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通过审批装修深情的内容及图纸说明完成,直至通过管理公司验收合格为止。

4、施工期间如有焊接或动火作业,必须到"金钥匙服务中心"申请《动火许可证》。

5、笨重材料或物品迁入/迁出,须先做好运送安排,不准在大理石砖面上拖

拉,不能刮花墙面及墙纸等公共区域的设备或装饰,一切损害本小区财产及设备的行为,行为人需负赔偿责任。不允许迁入大量的易燃物品,只能配备当天的用品。如:油漆等。

6、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公共地方(包括楼梯、梯井、走廊、大堂、人行道路等)贮存或存放任何物品、设备;若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清理其装修部分之任何物料或设备时,业主须负责清理费用及环境清洁;业主须对其进行装修工程所造成任何第三者的伤害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业主不得在公共区域进行任何装修及设备工程。

二、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如下施工规章

1、施工时间:8:00--12:00和14:00--18:00,如超时施工须事先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进行室内施工,不得从事有噪音的工序(如捶打、电锯、电钻、钉枪等),若影响周围业主正常休息,将被要求无条件退场,并同意管理公司采取停电、清场等措施。

2、业主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封闭施工现场,以便将尘埃及噪音减至最低限度。在装修期间,必须关好门户,如有必要,应在施工区域建造围板以隔绝施工污染;如工程产生过多尘埃,管理公司有权封闭施工现场。

3、拆墙或捶打工程,如果出现违反规定施工,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清场、停水、停电等认为合适的措施予以制止。进行喷漆工程时,请事先知会物业管理公司,并于作业期间打开该单元窗户。

4、装修单元内严禁吸烟、生火做饭或留宿的行为。

5、装修施工过程中,按规程对厨、厕做好防水措施,改动给排水管道必须进行24小时试水,测试防渗情况,经物业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封闭管道。

三、防火要求

1、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北京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不得在施工范围内吸烟、生火、做饭等,业主要在其物业范围内每五十平方米提供和保证不少于一个容量为4kg的灭火器用于防火,并放置在明显及有效的地方。(业主在提供有效灭火器后方可发放施工许可证)。

2、动火作业时须提前1天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在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而由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并做好防火措施,施工单位擅自动火或违章作业须承担一切由此引起之责任。

3、施工期间不得将过量的油漆或危险品存放施工范围,按防火需求,只能存放当天所需的用量。

4、必须每天清理装修现场的废料,以便减低火灾隐患。

5、内部装修材料应按国家颁布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定》要求选择材料,以防止或减少火灾的产生,具体要求是:重要部位吊顶采用夹板材料时,应作防火处理,隔墙须选用非燃料材料,墙面应选用非燃、耐燃或经过防火处理的墙纸,地面应使用耐火材料,壁毡应采用阻燃材料。

四、建议业主为装修单元员工购买保险。

业主签署:--------

公司名称(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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