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顶事故避灾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冒顶事故避灾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冒顶事故的避灾措施

1、采煤工作面冒顶时的应急措施

(1)当发现工作地有发生冒顶的征兆,而当时又难以采取措施防止采煤工作面顶板冒落时,现场的人员必须冷静,迅速离开危险区,撤退到安全地点。

(2)要及时停止采煤机、输送机运转,并闭锁,当采煤机在冒顶地段10m以内时,采煤机必须停电闭锁,打开离合器,并将采煤机开关停电闭锁,并汇报矿调度。

(3)冒顶对人员造成砸伤、掩埋或隔堵,遇险人员应立即发出呼救信号,或敲打附近的物料、岩块(可能造成新的冒落时,则不能敲打,只能呼叫)等方法,发出有规律、不间断的呼救信号,以便救护人员和撤出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遇险人员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在条件不允许时切忌采用猛烈挣扎的办法脱险,以免造成事故扩大。

(4)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人员脱险后,根据现场情况,备齐工具,备足支护材料,待顶板稳定后,应从冒顶区上下两侧的支架开始加固顶板。

2、独头巷道冒顶被堵人员应急措施

(1)遇险人员要正视已发生的灾害切忌惊慌失措,坚信矿领导和同志们一定会积极进行抢救。应迅速组织起来,主动听从灾区中跟班干部、班组长和有经验老工人的指挥。团结协作,尽量减少体力和隔堵区的氧气消耗,有计划地使用饮水、食物和矿灯等,做好较长时间避灾的准备。

(2)如人员被困地点有电话,应立即用电话汇报灾情、遇险人数和计划采取的避灾自救措施;否则,应采用敲击钢轨、管道和岩石等方法,发出有规律的呼救信号,并每隔一定时间敲击一次。不间断地发出信号,以便营救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3)维护加固冒落地点和人员躲避处的支架,并派人检查,以防止冒顶进一步扩大,保障被堵人员避灾时的安全。

(4)如人员被困地点有压风管,应打开压风管给被困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并稀释被隔堵空间的瓦斯浓度,但要注意保暖。

篇2:水灾事故避灾措施

水灾事故的避灾措施

1、发生透水事故时的处理措施

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最先发现透水的现场工作人员首先报告矿调度室,同时迅速组织抢险。水势凶猛来源不明时,人员应立即向高处撤退,安全出井。

井下突然突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避灾路线上的指示牌,人员一旦迷失方向,必须朝着有风流通过而又能通达风井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切勿进入独头下山巷道。

2、透水后现场人员撤退时的注意事项

(1)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程度等情况,根据晓南矿2008年度《煤矿企业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预案)》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2)在水中行进时,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流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3)如透水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4)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5)人员撤退到竖井,需从梯子间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抢上。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6)如唯一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地在独头工作面躲避,等待救护人员营救。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

3、透水后被围困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1)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迫不得已时,可爬上巷道中高冒空间待救。如系老窑透水则须在避难硐室处建临时挡风墙或吊挂风帘,防止被涌出的有毒有害所体伤害。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明显标志。

(2)在避灾期间,遇险矿工要有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情绪安定、自信乐观、意志坚强。要作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除轮流担任岗哨观察水情的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静卧,以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

(3)避灾时,应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不间断地发出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躲避处的位置。

(4)被困期间断*物后,即使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己,决不嚼食杂物充饥。需要饮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滤。

(5)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觉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和慌乱,以防发生意外。

篇3:发生矿井火灾事故避灾措施

发生矿井火灾事故的避灾措施

1、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晓南矿2008年度《煤矿企业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预案)》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2、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狂奔乱跑。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3、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4、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

5、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应尽量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以压缩空气供呼吸之用。

6、撤退行动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联通出口的一侧行进,避免错过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随时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的风流逆转。

7、如果无论是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没有避难硐室时应在烟气袭来之前,选择合适的地点(独头巷或硐室、两道风门之间)就地利用现场条件,快速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避灾自救。

8、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做。除非是在附近有脱离危险区的通道出口,而且又有脱离危险区的把握时;或是只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才采取这种撤退方法。

9、撤退途中,如果有平行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时,应靠有平行并列巷道和交叉巷口的一侧撤退,并随时注意这些出口的位置,尽快寻找脱险出路。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要摸着巷道避前进,以免错过联通出口。

10、当烟雾在巷道里流动时,一般巷道空间的上部烟雾浓度大、温度高、能见度低,对人的危害也严重,而靠近巷道底板情况要好一些,有时巷道底部还有比较少的低温空气流动。为此,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在烟雾不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为了加快速度也不应直立奔跑,而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如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避,摸着铁道或管道等爬行撤退。

11、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还应注意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或是利用随身物件等遮挡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刺激等。

12、在撤退过程中,当发现有发生爆炸的前兆时(当爆炸发生时,巷道内的风流会有短暂的停顿或颤动,应当注意的是这与火风压可能引起的风流逆转的前兆有些相似),有可能的话要立即避开爆炸的正面巷道,进入旁侧巷道,或进入巷道内的躲避硐室;如果情况紧急,应迅速背向爆源,靠巷道的一帮就地顺着巷道爬卧,面部朝下紧贴巷道底板、用双臂护住头面部并尽量减少皮肤的外露部分;如果巷道内有水坑或水沟,则应顺势爬入水中。在爆炸发生的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或是闭气将头面浸入水中,防止吸入爆炸火焰及高温有害气体,同时要以最快的动作戴好自救器。爆炸过后,应稍事观察,待没有异常变化迹象,就要辨明情况和方向,沿着安全避灾路线,尽快离开灾区,转入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带。

篇4:高空施工安全与防护措施

在高空作业施工中,高处作业多。其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是事故预防的重点之一。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凡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高空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一、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1.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

3.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

4.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空、滑倒、失稳。

5.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6.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

二、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

1.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2.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三、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空作业,叫交叉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高空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当高层建筑高处超过24m以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保护设施。

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四、攀登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空作业,叫攀登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翻跃。

2.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体攀登。

3.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4.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

5.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在脚手架上高空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五、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平台的防护

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1~1.2m的防护拦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底部四周铺18cm;高档脚板,平台板为5cm厚木脚手板。平台设梯子,供工作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cm。

2.临边作业的防护

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0.8m时,此高空作业为临边作业。阳台、楼板、屋面、基坑周边等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使用里脚手架砌墙时,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内侧与墙体之间也应将空隙封闭,防止落人落物。

3.洞口防护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有从孔、洞坠落的危险。根据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应按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闭牢固、严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

篇5:机械设备危险防范措施

一、危险性大的设备

根据事故统计。我国规定危险性比较大、事故率比较高的设备有:压力机、冲床、剪床、压正机、压印机、木工刨床、木工锯床、木工造型机、塑料注射成型机、炼胶机、压砖机、农用脱料机、纸页压光机、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等。

这些设备在出厂前必须配备好安全防护装置。

二、机械的危险部位

操作人员易于接近的各种可动零、部件都是机械的危险部位,机械加工设备的加工区也是危险部位。

常见的危险零部位件有:

1.旋转轴。

2.相对传动部件如啮合的明齿轮。

3.不连续的旋转零件,如风机叶片,成对带齿滚筒。

4.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

5.旋转的砂轮。

6.活动板和固定板之间靠近时的压板。

7.往复式冲压工具如冲头和模具。

8.带状切割工具如带锯。

9.蜗轮和蜗杆。

10.高速旋转运动部件的表面如离心机转鼓。

11.联接杆与链环之间的夹子。

12.旋转的刀具刃具。

13.旋转的曲轴和曲柄。

14.旋转运动部件的凸出物,如键、定位螺丝。

15.旋转的搅拌机、搅拌翅。

16.带尖角、锐边或利棱的零部件。

17.锋利的工具。

18.带有危险表面的旋转圆筒如脱粒机。

19.运动皮带上的金属接头(皮带扣)。

20.飞轮。

21.联轴节上的固定螺丝。

22.过热过冷的表面。

23.电动工具的把柄。

24.设备表面上的毛刺、尖角、利棱、凹凸。

25.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区。

三、危险的作业

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其危险性和事故率比一般作业大。包括:

1.电工作业。

2.压力容器操作。

3.锅炉司炉。

4.高温作业。

5.低温作业。

6.粉尘作业。

7.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8,起重机械作业。

9.机动车辆驾驶。

10.高处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现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四、机械伤害形式

机械伤害的形式可分为8类:

l.咬入和挤压

这种伤害是在两个零部件之间产生的,其中一个或两个是运动零部件,这时人体的四肢被卷进两个部件的接触处。

(l)挤压

这种危险不一定两个部件完全接触,只要距离很近,四肢就可能受挤压。除直线运动部件外,人手还可能在螺旋输送机、塑料注射成型机中受挤压。如果安装距离过近或操作不当,如在转动阀门的平轮或关闭防护罩时也会受挤压。

(2)咬入(咬合)

典型的咬入点(也可叫挤压点)是啮合的明齿轮、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两个相反方向转动的轧辊。一般是两个运动部件直接接触,将人的四肢卷进运转中的咬人点。

2.碰撞和撞击

这种伤害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比较重的往复运动部件撞人,伤害程度与运动部件的质量和运动速度的乘积即部件的动量有关。另一种是飞来物及落下物的撞击造成的伤害。飞来物主要指高速旋转的零部件、工具、工件、紧固件固定不牢或松脱时,会以高速甩出。虽然这些物体质量很大,但转速很高,而动能与速度的平方成正比,即动能很大。飞来物撞击人体,能使人造成严重的伤害。高速飞出的切屑也能使人受到伤害。

3.接触

当人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直接接触人体时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运动部件一般指具有锐边、尖角、利棱的刀具,有凸出物的表面和摩擦表面;也包括过热、过冷表面和电绝缘不良而导电的静止物体的表面。后者不属于机械伤害。接触伤害有4类:

(l)夹断

当人体伸入两个接触部件中间时,人的肢体可能被夹断。夹断与挤压不同,夹断发生在两个部件的直接接触,挤压不一定完全接触,两个部件不一定是刀刃。其中一个是运动部件或两个都是运动部件都能造成夹断伤害。

(2)剪切

两个具有锐利边刃的部件,在一个或两个部件运动时,能产生剪刀作用。当两者靠近而人的四肢伸入时,刀刃能将四肢切断。

(3)割伤和擦伤

这种伤害可以发生在运动机械和静止设备上。当静止设备上有尖角和锐边,而人体与该设备作相对运动时,能被尖角和锐边割伤。当然有尖角、锐边的部件转动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更大,如人体接触旋转刀具、锯片,都会造成严重的割伤。高速旋转的粗糙面如砂轮能使人擦伤。

(4)卡住或缠住

具有卡住作用的部位是指静止设备表面或运动部件上的尖角或凸出物。这些凸出物能绊住、缠住人宽松的衣服,甚至皮肤。当卡住后,有引向另一种危险,特别是运动部件上的凸出物、皮带接头、车床的转轴、加工件都能将人的手套、衣袖、头发、辫子甚至工作服口袋中擦机器用的绵纱缠住而使人造成严重伤害。

五、机械伤害的结果

机械伤害的后果一般比较严重,轻则损伤皮肉,重则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伤害后果有明确的规定。

GB6441—86规定以损失工作日来划分伤害程度。损失工作日是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问。

该规定对计算方法有严格的标准,计算损失工作日后即可确定伤害程度。其分类如下:

①轻伤

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为105—7天的失能伤害。

②重伤

重伤是指相当于现定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③死亡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