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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危险防范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一、危险性大的设备

根据事故统计。我国规定危险性比较大、事故率比较高的设备有:压力机、冲床、剪床、压正机、压印机、木工刨床、木工锯床、木工造型机、塑料注射成型机、炼胶机、压砖机、农用脱料机、纸页压光机、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等。

这些设备在出厂前必须配备好安全防护装置。

二、机械的危险部位

操作人员易于接近的各种可动零、部件都是机械的危险部位,机械加工设备的加工区也是危险部位。

常见的危险零部位件有:

1.旋转轴。

2.相对传动部件如啮合的明齿轮。

3.不连续的旋转零件,如风机叶片,成对带齿滚筒。

4.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

5.旋转的砂轮。

6.活动板和固定板之间靠近时的压板。

7.往复式冲压工具如冲头和模具。

8.带状切割工具如带锯。

9.蜗轮和蜗杆。

10.高速旋转运动部件的表面如离心机转鼓。

11.联接杆与链环之间的夹子。

12.旋转的刀具刃具。

13.旋转的曲轴和曲柄。

14.旋转运动部件的凸出物,如键、定位螺丝。

15.旋转的搅拌机、搅拌翅。

16.带尖角、锐边或利棱的零部件。

17.锋利的工具。

18.带有危险表面的旋转圆筒如脱粒机。

19.运动皮带上的金属接头(皮带扣)。

20.飞轮。

21.联轴节上的固定螺丝。

22.过热过冷的表面。

23.电动工具的把柄。

24.设备表面上的毛刺、尖角、利棱、凹凸。

25.机械加工设备的工作区。

三、危险的作业

本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其危险性和事故率比一般作业大。包括:

1.电工作业。

2.压力容器操作。

3.锅炉司炉。

4.高温作业。

5.低温作业。

6.粉尘作业。

7.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8,起重机械作业。

9.机动车辆驾驶。

10.高处作业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现代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四、机械伤害形式

机械伤害的形式可分为8类:

l.咬入和挤压

这种伤害是在两个零部件之间产生的,其中一个或两个是运动零部件,这时人体的四肢被卷进两个部件的接触处。

(l)挤压

这种危险不一定两个部件完全接触,只要距离很近,四肢就可能受挤压。除直线运动部件外,人手还可能在螺旋输送机、塑料注射成型机中受挤压。如果安装距离过近或操作不当,如在转动阀门的平轮或关闭防护罩时也会受挤压。

(2)咬入(咬合)

典型的咬入点(也可叫挤压点)是啮合的明齿轮、皮带与皮带轮、链与链轮,两个相反方向转动的轧辊。一般是两个运动部件直接接触,将人的四肢卷进运转中的咬人点。

2.碰撞和撞击

这种伤害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比较重的往复运动部件撞人,伤害程度与运动部件的质量和运动速度的乘积即部件的动量有关。另一种是飞来物及落下物的撞击造成的伤害。飞来物主要指高速旋转的零部件、工具、工件、紧固件固定不牢或松脱时,会以高速甩出。虽然这些物体质量很大,但转速很高,而动能与速度的平方成正比,即动能很大。飞来物撞击人体,能使人造成严重的伤害。高速飞出的切屑也能使人受到伤害。

3.接触

当人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直接接触人体时都可能造成机械伤害。运动部件一般指具有锐边、尖角、利棱的刀具,有凸出物的表面和摩擦表面;也包括过热、过冷表面和电绝缘不良而导电的静止物体的表面。后者不属于机械伤害。接触伤害有4类:

(l)夹断

当人体伸入两个接触部件中间时,人的肢体可能被夹断。夹断与挤压不同,夹断发生在两个部件的直接接触,挤压不一定完全接触,两个部件不一定是刀刃。其中一个是运动部件或两个都是运动部件都能造成夹断伤害。

(2)剪切

两个具有锐利边刃的部件,在一个或两个部件运动时,能产生剪刀作用。当两者靠近而人的四肢伸入时,刀刃能将四肢切断。

(3)割伤和擦伤

这种伤害可以发生在运动机械和静止设备上。当静止设备上有尖角和锐边,而人体与该设备作相对运动时,能被尖角和锐边割伤。当然有尖角、锐边的部件转动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更大,如人体接触旋转刀具、锯片,都会造成严重的割伤。高速旋转的粗糙面如砂轮能使人擦伤。

(4)卡住或缠住

具有卡住作用的部位是指静止设备表面或运动部件上的尖角或凸出物。这些凸出物能绊住、缠住人宽松的衣服,甚至皮肤。当卡住后,有引向另一种危险,特别是运动部件上的凸出物、皮带接头、车床的转轴、加工件都能将人的手套、衣袖、头发、辫子甚至工作服口袋中擦机器用的绵纱缠住而使人造成严重伤害。

五、机械伤害的结果

机械伤害的后果一般比较严重,轻则损伤皮肉,重则断肢致残,甚至危及生命。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对伤害后果有明确的规定。

GB6441—86规定以损失工作日来划分伤害程度。损失工作日是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问。

该规定对计算方法有严格的标准,计算损失工作日后即可确定伤害程度。其分类如下:

①轻伤

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为105—7天的失能伤害。

②重伤

重伤是指相当于现定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③死亡

篇2: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措施

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措施

(一)、一般措施

1、使用化学药品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2、剧毒药品置于室温阴凉、干燥的环境中。

3、剧毒药品应设专人管理。

4、支领剧毒药品时,要填写正规领料单(时间、名称、数量规范填写),由车间主任签字,领用人盖章,手续齐备后,由专人领出,领料单由保管员负责保存。

5、配置剧毒药品时,要有两人同时在场,用后剩余物立即交回。

(二)硫酸使用措施

1、运输前必须仔细检查用于盛装硫酸的容器是否干燥,是否有断裂等缺陷。

2、运输过程中,必须用耐酸的密闭容器。

3、长期盛装、存储硫酸的容器必须是瓷质耐酸容器。

4、98%的浓硫酸必须用蒸馏水稀释到1/26后,方可使用。

5、在稀释过程中,浓硫酸必须顺容器边缘缓缓到入。

6、取硫酸用的勺、盒等用具必须事先干燥。

7、稀释、搅拌必须用玻璃棒或橡胶棒。操作人员动作要缓慢,防止硫酸飞溅。

8、硫酸必须有专人保管、发放。

9、盛放硫酸的容器必须放于指定地点,要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及防护栅栏。

10、使用地点必须备有自来水和足够的中和液。

11、所有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将耐酸用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齐全。

篇3:机械设备有害因素分析预防规程

一、机械设备的危害因素

机械的危害有运动部件的危害、静止的危害和其他危害。

1、运动部件的危害

这种危害主要来自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包括:

(1)旋转的部件,如旋转的轴、凸块和孔,旋转的连接器、芯轴,以及旋转的刀夹具、风扇叶、飞轮等。

(2)旋转部件和成切线运动部件间的咬合处,如动力传输皮带和它的传动轮,链条和链轮等。

(3)相同旋转部件间的咬合处,如齿轮、轧钢机、混合轮等。

(4)旋转部件和固定部件间的咬合处,如旋转搅拌机和无保护开口外壳搅拌机装置等。

(5)往复运动或滑动的危险部位,如锻锤的锤体、压力机械的滑块、剪切机的刀刃、带锯机边缘的齿等。

(6)旋转部件与滑动件之间的危险,如某些平板印刷机面上的机构、纺织机构等。

2、静止的危害因素

有静止的切削刀具与刀刃,突出的机械部件,毛坯、工具和设备的锋利边缘及表面粗糙部分,以及引起滑跌坠落的工作台平面等。

3、其他危害因素

飞出的刀具、夹具、机械部件,飞出的切悄或工件,运转着的加工件打击或绞轧等。

若对上述危害因素不加以有效控制,如对运动部件防护不当、无保险装置或保险装置失灵、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转、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或操作者不按规程操作等,都极可能导致机械伤害事故。

二、机械危害的预防

现代工业生产中所用到的机械设备种类繁多,且各具特点,但也具有很多共性。因此可从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维护保养;作业环境诸方面加强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

1、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预防措施

机械设备生产制造企业,要在设计、制造生产设备时同时设计、制造、安装安全防护装置,达到机械设备本质安全化,不得把问题留给用户。具体要求为:

(1)设置防护装置

要求是,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防护装置。

对防护装置的要求:

a?安装牢固,性能可靠,并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b?适合机器设备操作条件,不妨碍生产和操作;

c?经久耐用,不影响设备调整、修理、润滑和检查等;

d?防护装置本身不应给操作者造成危害;

e?机器异常时,防护装置应具有防止危险的功能;

f?自动化防护装置的电气、电子、机械组成部分,要求动作准确、性能稳定、并有检验线路性能是否可靠的方法。

(2)机器设备的设计,必须考虑检查和维修的方便性。必要时,应随设备供应专用检查,维修工具或装置。

(3)为防止运行中的机器设备或零部件超过极限位置,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4)机器设备应设置可靠的制动装置,以保证接近危险时能有效地制动。

(5)机器设备的气、液传动机械,应设有控制超压、防止泄漏等装置。

(6)机器设备在高速运转中易于甩出的部件,应设计防止松脱装置,配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等安全装置。

(7)机器设备的操作位置高出地面2m以上时,应配置操作台、栏杆、扶手、围板等。

(8)机械设备的控制装置应装在使操作者能看到整个设备的操作位置上,在操纵台处不能看到所控制设备的全部时,必须在设备的适当位置装设紧急事故开关。

(9)各类机器设备都必须在设计中采取防噪声措施,使机器噪声低于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

(10)凡工艺过程中产生粉尘、有害气体或有害蒸气的机器设备,应尽量采用自动加料、自动卸料装置,并必须有吸入、净化和排放装置,以保证工作场所排放的有害物浓度符合TJ36-7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GBJ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的有关要求。

(11)设计机器设备时,应使用安全色。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安全标志。安全色和标志应保持颜色鲜明、清晰、持久。

(12)机器设备中产生高温、极低温、强辐射线等部位,应有屏护措施。

(13)有电器的机器设备都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以防止触电,同时注意防静电。

2、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预防措施

(1)要按照制造厂提供的说明书和技术资料安装机器设备。自制的机器设备也要符合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的各项要求。

(2)要按照安全卫生“三同时”的原则,在安装机器设备时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栏栅,安全操作台等。

(3)设备主管或有关部门应制订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贯彻执行。

3、加强维护保养

(1)日常维护保养,要求操作工人在每班生产中必须做到:班前、班后要认真检查、擦拭机器设备的各个部位;按时、按质加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清洁、润滑、良好。班中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机器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排除,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一级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配合,对机器设备进行局部解体和检查;清洗所规定的部位;清洗滤油器、分油器及油管、油孔、油毡、油线等,达到油路畅通,油标醒目;调整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坚固各部位。

(3)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在操作工人参加下,对设备进行针对性的局部解体检查、修复或更换磨损件,使局部恢复精度;清洗、检查润滑系统,更换陈化油液;检查、修理电器系统、安全装置等。

4、改善作业环境

(1)作业场所的地面要平坦清洁,不应有坑沟孔洞等;不得有水渍油污,以防绊倒、滑倒。

(2)机床设备的周围,应留有必要的空间、通道,其间距须符合相应最小安全距离要求。最小安全距离可参照如下数字:机床侧面与墙壁或柱子之间无工作地时,间距为400—500mm;有工作地时,间距为1000—1200mm;机床之间无工作地时,间距为800mm;机床某一边有工作地并有行人定期通过时,间距为1200mm;机床两边均有工作地时,机床之间间距为1500mm;机床两边均有工作地并有行人通过时,间距为1800mm;排成15(的自动机床的间距为600—800mm。

(3)工具、工件等摆放整齐,成品、半成品及切悄的堆放,应便于吊运及清理,不干扰操作业者及邻近机床的工作。成品、半成品堆放应整齐,不宜过高。

(4)作业地点照明,除采用总体照明外,还应根据不同操作条件增设照度足够的局部照明装置。照明灯具的布置应避免产生眩目光。

(5)位于2m以上的工作点,应按登高作业安全要求,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6)为减轻操作者的疲劳,应尽量避免不正常体位姿势的操作。减少立姿操作,提供高度可调的座位或工作台架,使人体手脚摆放自由舒展。

(7)车间应留有足够的通道,且通道上不得摆放工件和垃圾箱等物,以确保通道整洁、通畅。最好用不同色彩画出醒目的边界线以标明通道、作业面和贮料场所。

5、管理措施

(1)落实有关规章制度;

(2)加强检查监督;

(3)加强安全卫生监察

机械安全监察属劳动安全专业性监察范畴,对机器及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时,可先从对这些设备的技术管理制度入手,即检查:

机械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交接班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

设备、模具、安全装置的维护保养制度;

设备和人身事故的登记,报告制度。

篇4: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介绍

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为突出煤矿安全生产,促进防治水工作,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此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一、煤矿必须有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二、煤矿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水文地质类型简单矿井配备不少于1名,中等及以上矿井不少于2名。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三、煤矿必须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四、煤矿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五、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突水危险的矿井和区域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水闸门等防水隔离设施,实现分区隔离。隔离设施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防水闸门每年必须由分管负责人组织两次关闭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煤矿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制度。

七、煤矿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矿井,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八、煤矿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

九、煤矿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的矿井,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必须有防、堵、疏、排措施。

十、煤矿企业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篇5:安全事故防范有哪些措施

安全事故防范的主要措施如下:

(1)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责任落实、制度落实.

(2)安全教育与训练

管理与操作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与素质;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电、气焊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等)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独立进行特种作业.

(3)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危险源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4)作业标准化

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各岗位、各工种作业人员的行为,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防范安全事故有效措施.

(5)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的统一

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在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实现效益这一共同基点上是统一的,体现出“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管理原则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是消除危险源,防范安全事故必不可少的内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包括现场管理(包括现场保卫工作管理)、料具管理、环保管理、卫生管理等四项内容.

(7)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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