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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避灾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9

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避灾措施

1、减轻瓦斯爆炸时遭受伤害的措施

瓦斯爆炸前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嘶嘶的空气流动声,一般被认为是瓦斯爆炸前的预兆。

井下人员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时,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具体方法是: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若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棚子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护。

2、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的应急措施

如发生小型爆炸,掘进巷道和支架基本未遭破坏,遇险人员未受直接伤害中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带的自救器,佩戴好后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自救器,帮助撤出危险区;不能行走的伤员,在靠近新鲜风流30-50m范围内,要设法抬运到新新鲜风流中,如距离远,则只能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运。撤出灾区后,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如发生大型爆炸,掘进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但遇险人员受伤不重时,应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并撤到新鲜风流。如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在支护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对于受伤严重的人员要为其佩戴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并且要利用压风管道、风筒等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

3、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人员的应急措施

如果进回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较易被排除。这种情况下,采煤工作面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可迎风撤出灾区。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带自救器,经最近的路线进入进风侧。

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源的进、回风侧都会聚积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该范围所有人员都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为此在爆炸后,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戴好。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冒顶严重撤不出来,首先要把自救器佩带好,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并把矿灯、衣物等明显的标识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然后进入室内静卧待救。

篇2:预防爆炸物品“储装运管事故发生措施

预防爆炸物品“储、装、运、管”事故发生的措施

(一)储存

1、爆炸材料管理人员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熟悉掌握爆炸材料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2、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3、井下爆炸材料库内储存的爆炸材料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箱。

4、爆炸材料管理人员实行交接班制度,严禁班中睡觉,做到忠于职守。

5、严禁在库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把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库内,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库。

6、凡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7、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爆炸材料库。维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在爆炸材料管理人员的监督下,使用带绝缘套的矿灯。

8、发放爆炸材料必须执行雷管导通和编号制度,建立领用和回收制度,作到帐、卡、物一致。

9、爆炸材料管理人员要严格掌握火工品存放数量、品种、质量,发现丢失、被盗应及时向武保科和火工品管理委员会报告。

10、爆炸材料库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爆炸材料发放员的工作和交接班记录,检查库内的各种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11、爆炸材料库房内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禁止在库房内施火电焊。

12、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伏,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13、井下爆炸材料库和发放硐室附近30米范围内,严禁爆破作业。

14、变质、过期、失效的爆炸材料要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并报火工品管理委员会予以销毁。

15、供应科指派一名副科长专门负责爆炸材料储、装、运、管的安全管理工作。

16、每月由生产科、安监处、武保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整改落实。

(二)、装运

1、爆炸材料到矿后由武保科人员押运入井,地面严禁存放。

2、爆炸材料装卸时严格按规定装车,做到轻拿轻放,履行交接手续。必须使用专用火药车运送,并设专人管理、专人看护。

3、入井时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同时通知副井绞车司机,罐笼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4m/s。在运送爆炸材料的罐笼内除押运员外严禁有其他人。

4、爆炸材料入井后必须立即运往库房,严禁在其它地方存放。用矿车运送过程中,矿车速度不得超过2m/s,而且同列矿车不许运送其它物品,不准与任何车辆相撞。

(三)、氧气、乙炔安全预防处理办法

1、氧气、乙炔必须分别运输,严禁同车运输,运输过程必须将气瓶摆放稳定,不能刮、撞瓶嘴,以防止泄露。

2、充气后氧气、乙炔瓶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严禁碰撞坚硬物体。

3、氧气、乙炔储存时要分开区域,单独存放,两种气瓶储存区域间隔不得小于3米,严禁混合储存。同时待充的气瓶要与充满的气瓶有标识区分。

4、氧气、乙炔发放前,保管员要认真检查瓶嘴是否完好,气瓶有无损坏,防震胶圈是否齐全,检查后方可发放。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加以标识同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防止发生爆炸事故。

篇3:预防井下火药库发生爆炸事故措施

预防井下火药库发生爆炸事故措施

1、保持火药库内风流畅通,并配足所需的风量。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库内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任何人不得配带矿灯入库,入库前将矿灯存放在指定地点。

3、装卸爆破材料要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拖拽。认真检杳核对数量,办好交接手续,做到准确无误。严禁无关人员、烟火、易燃物品接近火药库及爆炸物品车辆。

4、雷管进行导通试验时,必须在导通室操作台上进行。操作台要有防护板、防护箱,不得将雷管露出防护箱外。

5、火药、雷管的库存量不许超过规定。操作台上雷管数量不得超过100发,操作室内不得超过100发。对超期失效及不合格的爆破物,要按规定程序定期销毁,并做好可追溯记录。,

6、库内按要求备齐灭火器材,定期检查,对失效的灭火器材要及时更换。

7、每班定期检查库内照明线路、设施及电气设备是否有失爆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

篇4:预防煤尘爆炸事故措施介绍

预防煤尘爆炸事故措施

(一)、井下煤尘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1、编制全矿性的年度防治粉尘制度和措施。有关单位严格贯彻执行。采掘作业规程必须将防尘措施纳入其中。

2、对井上下有粉尘产生的作业地点,应制定防尘措施,有专人负责管理。

3、建立健全矿井防尘、环保领导机构,每月对产尘地点按规定进行粉尘浓度测定,产尘点粉尘浓度达标率要逐年提高。

4、矿井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净化风流水幕、转载点喷雾、隔爆水棚等防尘设施要齐全完善,符合公司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要求。

5、采煤机、综掘机作业时,必须使用内外喷雾洒水降尘,采煤机要使用高压喷雾泵;综采工作面移动支架时,必须开启架间喷雾装置,并在检修班做好喷雾设备检修工作,确保灵敏、可靠。掘进工作面使用除尘风机除尘;对各胶带输送机头进行全封闭降尘。

6、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使用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7、清洗、清扫粉尘要严格按晓南矿2008年《煤尘清洗、清扫计划》执行,同时应根据季节变化及产尘量相应调整煤尘清洗、清扫周期,确保无粉尘堆积。

8、由安监处组织,机电部门、保安区、救护队参加每旬对煤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二)地面主要产尘点(选煤厂)的煤尘灾害的预防与治理

1、加强宣传,使全体职工了解煤尘危害,必须做好防尘工作。

2、当班职工必须清除积尘,做到文明化生产,电缆配电室及时清扫。

3、对煤尘大的地方,增设水管喷雾降尘和设置除尘器除尘。

4、筛分车间,重介车间,煤仓上口、煤尘影响区域,严禁吸烟。

5、动火时,必须按动火管理制度执行。

6、保安区定期对煤尘影响区域进行测尘,并上报有关部门。

7、由安监处组织,机电部门、保安区、救护队参加每旬对煤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8、重介楼、筛分楼、原煤胶带输送机、回煤胶带输送机等地严禁吸烟。

9、各岗位设防火负责人,备有消防火用具,齐全、完好,并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保证人人都会使用。

10、选煤厂区内消防火器材要管理好,消防火用具标志明显,责任明确,不准随意损坏或丢失消防火器材,固定地点的防火设施不准任何人挪用(除救灾灭火外),用过后及时按规定补全。

11、选煤厂机电设备必须达到完好,电缆不老化、不漏电。无明接头,配电室、变压器室内无积尘。无杂物、无油污。消防设施齐全。

12、选煤厂对消防设施及器材,经常检查,发现间题及时整改。

13、矿武保科组织有关部门对选煤厂内的防火情况每周检查一次。

篇5:预防瓦斯爆炸事故措施1

预防瓦斯爆炸事故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2008年度《晓南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规定》及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风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矿井生产的采掘动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达到合理、稳定状态。

2、通风设施设置必须合理,执行验收移交制,加强日常维护,减少漏风,以提高有效风量。

3、加强对巷道的检查维护,保证通风断面,巷道失修严重、通风能力不足严禁生产。

4、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并实行分区通风。各用风地点按计划配足风量。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及主要通风机调角前,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有矿分管领导统一指挥、区队主管通风领导现场指挥。

5、矿井主要通风机每月、地面反风设施每季度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次,井下反风设施由矿通风负责人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并有记录可查。矿井每年在冬季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效果符合《规程》规定。

6、局部通风机严禁循环风。无特殊情况不宜采用串联通风,如采用串联通风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杜绝不合理串联风。

7、局部通风机严禁无计划停风。因故障临时停风时,当班工班组长按瓦检员、安监员要求,负责立即撤人,并由瓦检员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开启局部通风机前,必须依据掘进巷道内最高瓦斯浓度确定,恢复掘进巷道通风或进行排放瓦斯,如果进行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必须按瓦斯排放措施执行,同时执行“四人联锁”及“五人同在”瓦斯排放制度。并由救护队统一进行瓦斯排放,瓦斯排放结束后与保安区进行移交。

8、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双风机(且为同等能力)双电源,并每旬由机电科组织进行一次自动切换试验,同时有记录可查,确保主风机与备用风机自动切换,局部通风机安装实行“三专两闭锁”。

(二)、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对瓦斯涌出量较大和有异常的采、掘进工作面,实行干部跟班、现场安全把关。矿及时召开防治瓦斯专业会议制定瓦斯治理的技术措施,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有关单位,并认真贯彻落实。

2、根据采掘动态和瓦斯涌出情况安排组织瓦斯检查工作。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必须专职、持证上岗。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认真填写瓦斯检查记录,并现场交接班。

3、严格控制瓦斯浓度,作业地点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瓦检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保安区调度汇报;其它人员发现作业地点瓦斯超限也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通知该区域瓦检员和保安区调度。保安区调度接到瓦斯超限的通知后要立即向保安区主要领导汇报。

4、加强盲巷和密闭管理,出现的盲巷、废巷要切断电源、撤出电气设备、拆除或断开铁道、管路,必须进行永久性封闭,对已封闭区域定期检查瓦斯及取样化验分析气体成分,密闭前不得积存瓦斯。严禁在停风或瓦斯超限区域进行任何工作。

5、井下放炮严格执行“一炮四检”和“四人联锁”制度及晓南矿放炮联锁有关制度。

6、瓦斯监测系统要24小时连续监测。井下出现瓦斯超限时,操作员及时汇报矿、保安区调度及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保安区长等有关领导,并采取措施处理。同时上报通风处。

7、跟班干部、班组长、流动电钳工入井必须携带呈检查瓦斯状态下的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悬挂呈检查瓦斯状态下的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保安区按规定日期对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等仪器仪表进行标校、维修,确保准确。

8、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并且用通风方法不能解决时,必须实行瓦斯抽放。

9、加强瓦斯抽放工作,认真执行“多钻孔、严封闭、综合抽”的九字方针,提高抽放量,减少风排量,采场抽放率要保证在50%以上。

10、对瓦斯涌出量大、后隅角瓦斯积聚不易处理的采煤工作面,采用抽出式风机、采空区埋管等措施进行抽放。瓦斯涌出量大、通风距离长的掘进工作面,应加强风筒管理或使用大功率对旋轴流式局部通风机,通过随时调整风量确保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符合集团公司规定。

11、采煤工作面回采及拆除期间必须编制专门的通风瓦斯管理及防治自然发火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执行。

(三)、杜绝火源防止瓦斯爆炸

1、加强井下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严禁失爆。电缆应采用铠装电缆、不延燃橡胶电缆。电气设备容量和电缆截面必须符合规定,过载、过热等各种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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