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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4-06-08

小学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一、政治思想及师德修养(0.1)

  (一)政治思想表现:(0.5)(100分)

  1、思想表现块,每学期一次积分:(35分)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政治学习,不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否则扣20分。

  (2)、拥护党的政策方针,坚持社会主义育人方向,依法执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自觉实施素质教育,否则扣10分。

  (3)、周一举行的集体升旗仪式每缺席一次扣5分。

  (4)、积极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且工作量较大者可加分15分。

  2、政治学习块,每学期两次积分。(40分)

  (1)、不按时参加政治学习并没请假的每次扣10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分。

  (2)、检查笔记不能按时交的每次扣5分,不交笔记的每次扣10分。

  (3)、笔记不齐全、不工整或请人代笔的每次扣10分。

  3、参加学校大型活动块,每学期一次积分。(25分)

  (1)、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10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分。

  (2)、举行活动时所安排的工作没保质保量完成的每次扣10分。

  (二)、师德修养(0.5)(158分)

  1、遵纪守法块,每学期一次积分。(53分)

  (1)、教职工办公时间娱乐、干私活、睡觉等,一次扣10分。

  (2)、节假日及非照明时间办公室灯亮着,室内每人扣1分,开灯者扣2分;下班放学后,办公室没关灯的值日教师扣5分。

  (3)、门窗没关好扣负责人5分。

  (4)、上班前不准喝酒(早、午期间),否则扣10分。(喝酒者不能进教室)

  (5)、教师在教室内吸烟或坐着上课的扣10分。

  (6)、教师不许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各种商品(包括学习资料),否则扣10分。

  (7)、有违法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扣除全部一级指标分。

  2、工作责任心及服从分配情况块,每学期一次积分。(75分)

  (1)、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尊敬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全面负责,否则扣10分。

  (2)、尊敬家长,积极配合家长教育学生,否则扣5分。

  (3)、对错误的学生听而不闻,视而不见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操作方法:检查、学生举报、家长反映、情况属实者)

  (4)、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次扣20分;但事后有悔改表现的可酌情少扣。

  (5)、教职工参加校内外的各项会议,学习不认真听讲、说话或做小动作,被警告一次扣5分。

  (6)、教职工无理顶撞领导一次扣10分。

  (7)、教职工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在开会及讨论时不讲,会后乱讲的,每次扣10分。

  (8)、有辱骂领导、群众,暗中挑拨群众间、领导与群众关系的每次扣10分。

  3、教师为人师表块,每学期一次积分。(30分)

  (1)、教师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扣除全部为人师表块考核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自负。

  (2)、教师语言要文明,不许辱骂、讽刺、挖苦学生,一经核实,每次扣10分。

  (3)、教师在学生面前说话粗俗扣10分。

  (4)、教师举止要文明,不许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等杂物,否则扣10分。

二、学识水平与业务进修(0.04)(115分)

  (一)、教育理论知识(35分)(0.3)

  1、教育理论知识考核块,每学期一次积分。(35分)

  (1)、不参加教育理论知识考试的每次扣10分。

  (2)、考试成绩与所得分:所得分的1/4分作为考核分。(25分)

  (二)、基础理论专业知识(0.5)(45分)

  基础专业知识考核块,每学期一次积分(45分)

  (1)不参加基础专业考试的一次扣10分。

  (2)闭卷考试时有抄袭行为的每次扣10分。

  (3)考试成绩与得分:所得分的1/4作为考核分。(25分)

  (三)、业务进修(0.2)(35分)

  业务学习块,每学期两次积分

  (1)、不参加业务学习并没有请假的每次扣10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分。

  (2)、笔记不齐全、不工整或别人代笔的每次扣10分。

  (3)、检查笔记不能按时交的每次扣5分,不交的扣10分。

三、教学工作(0.3)(700分)

  (一)、备课(0.1)(70分)

  1、教师备课检查块。

  (1)、要按大纲要求按时制定教学进度计划,否则扣10分。

  (2)、根据各科教学进度授课,提前一周备课,否则扣10分。

  (3)、备课栏目(教学目的、教学要求、重点、难点、板书设计、后记等)填写齐全,少一项扣2分。

  (4)、教学目的(要求)确定准确,体现知识和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否则扣5分。

  (5)、教材重点、难点的确定要准确,否则扣5分。

  (6)、教学过程设计和教学方法的选择要符合新课标要求,否则扣5分。

  (7)、课堂、课后练习内容安排合理,具有层次性,否则扣5分。

  (8)、板书设计合理,体现主要内容,否则扣5分。

  (9)、有课堂小结,体现主要内容,否则扣5分。

  (10)、后记要体现出教与学的得失及改进措施,否则扣5分。

  (11)、教案字迹工整,否则扣5分。

  (二)、课堂教学(0.08)(55分)

  1、课堂管理块,每学期一次积分(55分)。

  (1)、铃响入班,学生做好课前准备,不恪守时间一次扣5分。

  (2)、教师上课不负责任、对学生要求不严格,组织教学不得力,课堂秩序很乱,对学生不闻不问,经领导巡视发现有权随时进教室记录学生,扣上课教师10分。

  (3)、上课后教师随便离开课堂,发现一次扣5分。

  (4)、未经教务处批准私自串课、换课,检查发现一次扣双方5分。

  (5)、教师忘了给学生上课的,一次一节课扣分为:不足10分钟的扣10分,10分钟以上的扣20分,整堂课没上的扣30分,教师私自决定某节课不给学生上了,让学生自己自习,检查发现一次扣30分。

  (三)、作业布置批改(0.04)(30分)

  1、作业布置与批改块。

  (1)、作业布置量要符合学校的要求,否则扣5分。

  (2)、作业布置具有层次性,多样性否则扣5分。

  (3)、作业批改数量要符合学校规定,否则扣5分。

  (4)、批改作业时要做到有批、有改、有订正,软硬笔习字册、数学作业提倡激励性评语,作业不得出现学生批改现象,如需学生做的,应有再批。作文批改要有眉批、总批,应指导正确、具体运用批改符号,否则扣10分。

  (5)学生作业整洁,布局合理、规范,否则扣5分。

  (四)、课外活动与辅导、优差生辅导块,每学期两次积分(0.014)(10分)

  1、学期初要有优差生辅导计划,如没有则扣5分。

  2、上好每一节优差生辅导课,有记录或作业,否则每次扣5分。

  (五)、成绩考核与分析(0.064)(45分)

  1、成绩考核与分析块,每学期两次积分(45分)。

  (1)、及时上交测试试卷和测试成绩,不按时上交的每次扣10分,试卷每出现一处错批扣5分(最多扣15分)。

  (2)、考试分卷监考、批卷工作能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否则每次扣10分,批改试卷每发现一处错误扣5分(最多扣15分)。

  (3)、试卷分析要按学校的要求及时认真完成,上交不及时的每次扣5分;填写不认真,套话应付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最多扣10分)。

  (4)、音乐、体育、美术、英语、科学等学科要及时进行期末考试,及时试卷和成绩上交,否则扣5分。

(六)、教学成果(490分)(0.702)

  每学期期中期末两次积分

  1、镇、区抽考、统考:基础分100分,按年级班级数的前1/5、1/4、1/3、1/2分别加100分、90分、80分、70分。

  2、月考:按时考试、批改、登记、分析,学校作记录,不积分。采用谈话方式督导、记分。谈话对象:①退步的,②同年级中落后的,③分数在全镇同年级中落后的,校方谈话人数不低于两人。谈话次数及记分标准:谈话1次的不扣分,作友情提醒;谈话2次的,扣5分;谈话3次的,扣10分;谈话4次的,扣15分。每学期期末一次积分。

  3、镇、区期中期末考试以外的抽考,按同年级班数的前1/5、1/4、1/3、1/2,分别奖50元、40元、20元、10元。

  4、语数竞赛(春笋报、读写大赛、素本、奥林匹克竞赛),镇、区、市级一等奖分别记15、30、60分,按名次递减2分,按等次递减4分。另设奖金:镇、区、市一等奖分别奖50、100、150元,按等次依次递减15元。其他竞赛积分、奖金是语数竞赛的1/2。

  5、名次上升奖:学年期终考试与前一学年期终考试成绩比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5分(在前3/4内),每下降一个名次减5分。

  6、毕业班考试:镇级前2/3、1/4、1/5名次的,分别加20分、25分、30分,另外奖60元、80元、100元。

  7、罚:镇、区抽考倒数一、二、三名,分别扣30、20、10分。

四、教育工作(0.3)

  (一)、课堂教学的教育性(科任:0.45、班主任:0.3)(10分)

  课堂教学的教育性块,每学期一次积分。课堂教学渗透思想教育,教案中文科有思想教育内容,理科有科学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内容,否则扣10分。

  (二)、课外思想教育工作(科任:0.45)(105分)

  1、值周块,每学期一次积分。(105分)

  (1)、值周教师要提前到校,晚离校,如有迟到早退现象,每次扣5分。

  (2)、值周教师忘记值周,上午想起来扣10分,下午想起来扣20分,全天不值周扣30分。

  (3)、值周教师请假,经同意,值周教师自行安排他人代班,他人值班与正常值班一样要求,未安排好,无人值周一天扣原值周教师30分。

  (4)、值周教师每天检查记录违纪学生下限为至少3人次,不足的人次扣值周教师每人次扣5分,超额不加分(25分)。

  (5)、课间、课间操、眼保操、放学要检查、巡视,不检查、巡视或检查、巡视不负责任,每次扣5分。

  (6)、值周记录不实,没有值周记录的扣5分。

  2、加分块:组织学校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相关教师加15分。

  (三)、班主任工作(0.7)(137分)

  1、工作手册块,每学期四次积分(62分)。

  (1)、主题班队会、晨会除学校统一安排外必须进行,每少进行一次扣10分。

  (2)、晨会要以贯彻行为规范和守则为主,要讲实效,解决实际问题否则扣5分。

  (3)、晨会、日常班队会要有详细记录(主题班队会要有主题、时间、内容、形式)。否则一次扣5分。

  (4)、家访每学期至少10次,少一次扣2分(16分)。

  (5)、家访记录要有时间、地点、学生家长姓名、解决的主要问题、结果,少一项扣1分(5分)。

  (6)、每月找学生谈话不少于5人次,缺一次扣2分(16分)。

  (7)、谈话记录有时间、姓名、解决的问题、结果,少一项扣1分(5分)

  2、学生品德评价块,每学期四次积分(20分)。

  (1)、学生学籍和素质报告册要认真及时填写,否则扣10分。

  (2)、素质报告单必须是等级加激励性批语,否则扣10分。

  3、黑板报每学期四次积分(25分)。

  (1)、黑板报每月出一期,不按时出的扣10分。

  (2)、黑板报的版面设计美观,内容多样,结合形势教育,切合实际,否则扣10分。

  (3)、黑板报字迹工整、用字准确,否则扣5分。

  4、违纪块,有打架、骂人、吸烟、损坏公物之一的每人次扣5分。

  5、活动块,每学期一次积分(10分)。学校所组织的各项活动要积极组织本班学生参加,不参加的每次扣10分,不积极主动参加的扣5分。

  6、物品及用电管理块,每学期一次积分(15分)。

  (1)、班级物品人为损坏、丢失的,扣班主任5分。

  (2)、教室在节假日及非照明时灯亮着,扣班主任5――10分。

  7、加分块,每学期一次积分(30分)。

  (1)、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并取得前三名的依次加15、10、5分。

  (2)、值周每月统计得分在前三名依次加15、10、5分。

五、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培养教师(0.10)

  (一)、教育教学研究(90分)

  1、听课教研块,每学期两次积分。(50分)

  (1)、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20节,每少一节扣1分,假听课每节扣2分(20)。

  (2)、听课记录要有时间、课题、班级、授课人,要标明是校级、组级教研课还是指导性听课或学习性听课。记录要整洁、清晰,每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12分)。

  (3)、听课记录要有建设性的听课意见、听课小结,否则每项扣5分(12分)。

  (4)、定于每周二为校自由听课日。拒绝被听课者扣5分。(6分)

  2、参与教研活动块,每学期一次积分。(40分)

  (1)、教师必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所有教学科、相关学科的教研活动,并在讲座时积极发表意见。每少参加一次教研活动扣5分。(10分)

  (2)、严格执行学校教研活动计划,及时上交标榜,认真准备每学期的教研课。准备不充分,导致失败,每节扣2.5分,少一节扣5分。(10分)。

  (3)、教师每两周交一次教学札记,每月交一份论文。记述真实感受,不准有抄袭现象,否则一次扣2分。(10分)(4)、每学期一次校优质课评选(40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参加)。(10分)

  3、加分块,每学期一次积分。

  (1)、教师在各种教研活动或竞赛中获奖,校级加4分(减1分),镇级加8分(减2分),区级加16分(减4分),市级加32分(减6分),省级加64分(减8分),国家级加100分(减10分)。

  (2)、教师的教科研论文获奖,区级加4分,市级加6分,省级加8分,国家级加10分。

  (3)、承担校级以上的教科研专题研究任务的教师考核加5分。有区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立项,课题取得阶段性成果并结题的,区级加10分,市级加15分,省级加20分。

  (4)、每位教师积极阅读教育理论专著或有关课程改革的著作,并每学期能整理一本不低于10000字的学习笔记的,加5分。

  (5)、教师在教学期间能主动上一节校分开课,并能基本达标者,加5分。

  (二)指导和培养教师(0.3)(35)

  1、平时指导块(20分)

  要有指导相同或相关学科教师的工作记录。记录要写明指导对象、时间、方法、具体内容。记录必须有被指导教师签名认可。无工作记录或编造假记录扣20分,无被指导教师签名扣10分,其他每少一项扣5分。

  2、听课指导块(15分)

  要有相同、相关学科被指导教师的听课记录或被指导教师的学习听课记录。记录必须符合听课记录的要求,并详细写明听课指导意见和改进意见或写明学习听课所得、所想。没有听课指导记录、他人的听课学习记录或编造假记录的扣15分,其他每少一项扣5分。

  3、加分块:

  承担校级公开课、观摩课、主题班队会观摩且取得良好效果的教师5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学科带头人和区级骨干教师加5分;市级骨干教师加10分。

六、工作负荷(0.16)

  (一)、工作数量

  1、工作数量块,每学期一次积分(0.5)(20分)。

  (1)、达到规定课时量为优。

  (2)、班主任、兼职的教师为优。

  (3)、虽未达到规定课时量,但完成教学计划、课时量超过规定课时量一半者为良。

  (4)、未达到规定课时量一半者为中。

  (5)、未完成规定教学计划者为差。

  优得20分、良得15分、中得10分、差得5分

  (二)、出勤情况(0.5)(50分)

  (1)、学期无缺勤,迟到早退不超过5次者得50分。(2)、学期缺勤不超过5天者得45分。(3)、学期缺勤6――10天者得40分。(4)、学期缺勤11――15天者得35分。(5)、学期缺勤16――20天者得30分。(6)、学期缺勤21――25天者得25分。(7)、学期缺勤26――30天者得20分。(8)、学期缺勤31――35天者得15分。(9)、学期缺勤36――40天者得10分。(10)、学期缺勤41――60天者得5分。

  (11)、学期缺勤61天以上者得0分。

七、分管人员考核办法

  1、体育室、器材室、图书室、办公室、工会分管人员学期一次积分10分,教研、电教分管人员学期一次积分20分,少先大队辅导员及校长助理学期一次积分25分。考核方法:分管人员考核分=积分的90%+民意测评平均分的10%

  2、副校长、主任取最高考核分的30%―40%;副主任最高考核分的25%―35%;会计最高考核分的15%―25%;校长最高考核分的90%―100%。(以教师民主测评来确定以上人员最高考核分的百分比,不足的部分为个人考核分的百分比)

八、否定指标:

  1、学年缺勤总计超过40天,取消评优晋职资格。

  2、区统考科目名次倒数第一、第二的取消竞聘上岗资格。

  3、教师考核采取末尾淘汰制,得分倒数第一、第二者取消竞聘上岗资格。

  4、学校中层领导、行政人员分管的工作,在上级工作检查时,得分倒数第一,岗位工作解聘,另行安排工作。

篇2: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十项规定》,加强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也为了塑造奋斗中学人特有的形象,精心打造一支优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据:

1、《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十项规定》

3、奋斗中学《校风》、《教风》、《学风》的规定。

二、考评内容:(本方案考评内容将教职工违背师德的表现,根据影响程度认定为a、b、c三级违规。)

a级违规表现:

1、教职工恶意辱骂、殴打学生或讽刺、挖苦学生,造成意外事故。

2、班主任将公费挪作私用,如学生的学费、班费等,班主任(包括其他科任教师、年级组长等人)除了学费之外,不经学校领导批准,向学生乱收费。

3、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班主任借排座位之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

4、在学生中随意散布不健康言论,包括反对社会主义、倡导伪科学、挑动学生闹事等。

5、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造成教师关系不和、发生严重冲突。

6、结成小团伙、帮派,对他人排挤、打击,致使教师之间发生冲突。

7、因工作发生矛盾,对教师采取打击、报复行为,造成教师之间发生严重冲突或因工作之际发生小矛盾而辱骂、斗殴。

8、教师与社会人员发生严重斗殴行为,并被公安机关拘留。

9、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参与赌博和色情活动,并经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调查属实,情节恶劣者。

10、在社会上故意造谣,给学校的声誉造成较坏影响。

11、教职工无故拒绝学校的工作安排,特别是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

b级违规表现:

12、教师面对学生发生斗殴事件或看到集体财物受损时,不管不顾、也不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从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13、教师强行让学生购买物品。

14、教师因学生违规而施行罚款。

15、教师与学生家长发生辱骂、斗殴行为。

16、教师请学生家长办事未如愿,借故对学生施以报复;学生或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负责人反映情况,学校经调查情况属实。

17、教师不孝敬父母长辈;夫妻之间发生吵架、打架造成恶劣影响;与邻里关系发生严重事端,且负有责任,经调查属实。

c级违规表现:

18、在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着奇装异服,有损教师形象者。

19、教师在学校办公室或谈话室给学生有偿补课。

20、无故不参加全校*或升旗仪式;在升国旗时随意走动、说话;在全校*上,当领导或他人讲话时,大声说话,影响会场秩序,被制止后仍不改。

21、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等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本校教师不应发生的行为:(此项内容不属考评范围,但要求力戒的行为。)

1、在课堂上把学生赶出教室;学生迟到,不让进教室。

2、不经调查,针对管理者或其他教师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甚至不利于团结的言论。

3、在教学主楼前骑自行车、摩托车。(特殊情况,除外。)

4、对学校或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工作指示,有不同意见,又不沟通,故意抵触,不执行。

5、住单身宿舍的教师,晚上静校后,不按正常时间归校或休息、严重干扰他人的生活、休息,且严重影响第二天的教学工作。

6、工作中发生纠纷,当作个人恩怨去处理。

7、毕业班教师接受所任课班级学生的馈赠。

三、考评分值和评分依据:

本项考评占学校总考评分值的3分。在教师中,每学期有一次a级违规现象发生,且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扣除本学期该教师考核分3分;b级违规现象者,扣除该教师考核分2分;c级违规现象者,扣除该教师考核分1分。该项考评所扣除的考核分数,从学校本学期的教职工总考评分数中扣除。

四、考评办法:

1、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评领导小组,由主管德育的副校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由学校教管会的全体成员、工会主席组成。

2、如教师中发生违背师德的行为,考评组长可责成领导小组个别成员进行调查,并就调查情况及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违规教师作出公正的评定。

3、发生a级违规者,校长或书记找谈话;发生b级违规者,分管校领导找谈话;发生c级违规者,相关部门主任找谈话。谈话的目的是帮助违规教师找出原因、打消顾虑、改正缺点。

4、对于发生师德行为的违规现象,视具体情况,可在不同层次教职工会议上予以通报,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教育,以便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整体师德水平。

篇3:金马学校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全镇各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进开发区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增强其操作性,*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决定成立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x

分局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局各校(园)师德师风考核、评比。

二、考核原则

1.主体性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一)爱国守法(10分)

1.热爱祖国和人民,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强;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思想、行动上自觉与组织保持一致。每次扣2分。

2.自觉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党和社会主义,懂得正派做人的基本道理。每次扣1分。

3.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每次扣2分。

4.严格执行教育教学计划,遵循规律、按照规定认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每次扣2分。

5.积极向学生传授法律常识,努力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每次扣1分。

6.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每次扣1分。

7.不参加赌博、迷信等活动。每次扣1分

(二)爱岗敬业(20分)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每次扣2分。

2.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每次扣3分。

3.认真研究教学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每次扣3分。

4.转化差生有计划,实施过程有记录,效果明显。每次扣4分。

5.节假日不擅自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每次扣4分。

6.努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乱印、滥发各类学习资料。每次扣4分。

(三)关爱学生(20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每次扣4分。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学生对老师的品德认可率较高。每次扣3分。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透露学生个人隐私。每次扣3分。

4.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5分。

5.没有因教育方法不当,出现学生擅自外出、逃学甚至流失的情况。每次扣5分。

(四)教书育人(15分)

1.注重德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每次扣3分。

2.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正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不断活跃学生身心。每次扣3分。

3.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所教学生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对老师的课比较喜欢。每次扣3分。

4.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次扣2分。

5.不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不按成绩排座位。每次扣4分。

(五)为人师表(25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每次扣2分。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每次扣1分。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服从组织的合理分工。每次扣1分。

4.正确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不嫉贤妒能。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取得大家支持形成教育“合力”。每次扣2分。

5.与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与家长交换教育孩子的意见,如开办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等。每次扣2分。

6.尊重家长,不指责家长,平等对待所有家长。每次扣1分。

7.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聊天或玩网络游戏;工作时间不经商、不玩扑克,课堂上不使用通讯工具。每次扣4分。

8.不违规向学生收费,不违规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每次扣4分。

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每次扣4分。

10.不搞有偿家教,不私自办班。每次扣4分。

(六)终身学习(10分)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每次扣1分。

2.系统钻研与所教学科有关的专业知识,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每次扣1分。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每次扣3分。

4.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正确使用汉字。每次扣2分。

5.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完成听课学习任务。每次扣2分。

6.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每次扣1分。

五、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各中小学、幼儿园参照《*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内容要求、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考核细则报所分局办公室审核、备案。

2.师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阶段性测评,教师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填制师德考核表。学校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我评估结果组织评议,评议结果备案,年终汇总,进行集中考核。每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教师考评结果报片区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汇总报分局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备案。

3.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及家长评价、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年终,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小组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接受评议。

5.本校(园)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本校(园)考核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7.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本校(园)考核小组提请复核,本校(园)考核小组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分局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

8.审核、上交表册存档。考核完成后,填好《师德师风表格》(附后,要双面打印),实行一人一档。

9.校(园)一把手的师德师风考核,由分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重要依据,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晋级晋职、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4.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必要时调离教学岗位,若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不合格,则予以解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

(3)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

(6)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

(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9)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

(10)擅自停课、缺课、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或擅离职守的;

(11)态度粗暴,方法简单,语言刻薄,严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12)参加*组织或在课堂上散布、传播封建、*思想和政治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3)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14)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5)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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