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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学校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18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全镇各小学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推进开发区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增强其操作性,*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决定成立分局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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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师德师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分局各校(园)师德师风考核、评比。

二、考核原则

1.主体性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引导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民主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家长等方面的意见,规范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

3.导向性原则。坚持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实效性原则。坚持典型引路、推动整体、讲求实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坚持师德与业绩并重,以考核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三、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

1.师德考核内容,从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进行考核。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三个等次。

四、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一)爱国守法(10分)

1.热爱祖国和人民,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强;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思想、行动上自觉与组织保持一致。每次扣2分。

2.自觉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和人民、热爱党和社会主义,懂得正派做人的基本道理。每次扣1分。

3.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每次扣2分。

4.严格执行教育教学计划,遵循规律、按照规定认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每次扣2分。

5.积极向学生传授法律常识,努力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每次扣1分。

6.没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每次扣1分。

7.不参加赌博、迷信等活动。每次扣1分

(二)爱岗敬业(20分)

1.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每次扣2分。

2.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每次扣3分。

3.认真研究教学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擅自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每次扣3分。

4.转化差生有计划,实施过程有记录,效果明显。每次扣4分。

5.节假日不擅自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每次扣4分。

6.努力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不乱印、滥发各类学习资料。每次扣4分。

(三)关爱学生(20分)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每次扣4分。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学生对老师的品德认可率较高。每次扣3分。

3.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透露学生个人隐私。每次扣3分。

4.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5分。

5.没有因教育方法不当,出现学生擅自外出、逃学甚至流失的情况。每次扣5分。

(四)教书育人(15分)

1.注重德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每次扣3分。

2.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正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不断活跃学生身心。每次扣3分。

3.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所教学生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对老师的课比较喜欢。每次扣3分。

4.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次扣2分。

5.不擅自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不按成绩排座位。每次扣4分。

(五)为人师表(25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每次扣2分。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每次扣1分。

3.关心集体,团结协作。服从组织的合理分工。每次扣1分。

4.正确处理同事之间的关系,不嫉贤妒能。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取得大家支持形成教育“合力”。每次扣2分。

5.与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与家长交换教育孩子的意见,如开办家长学校、设立家长接待日等。每次扣2分。

6.尊重家长,不指责家长,平等对待所有家长。每次扣1分。

7.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聊天或玩网络游戏;工作时间不经商、不玩扑克,课堂上不使用通讯工具。每次扣4分。

8.不违规向学生收费,不违规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每次扣4分。

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财物。每次扣4分。

10.不搞有偿家教,不私自办班。每次扣4分。

(六)终身学习(10分)

1.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每次扣1分。

2.系统钻研与所教学科有关的专业知识,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每次扣1分。

3.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每次扣3分。

4.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正确使用汉字。每次扣2分。

5.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认真完成听课学习任务。每次扣2分。

6.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每次扣1分。

五、考核时间与考核程序

1.各中小学、幼儿园参照《*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内容要求、结合各类岗位特点和本校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考核细则及各类评议样表,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公布、实施。考核细则报所分局办公室审核、备案。

2.师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阶段性测评,教师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填制师德考核表。学校考核小组结合教师自我评估结果组织评议,评议结果备案,年终汇总,进行集中考核。每学期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教师考评结果报片区师德师风考核小组汇总报分局师德师风领导小组备案。

3.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采取自评、教师互评、学生及家长评价、校级考评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4.年终,被考核教师在教职工大会或由考核小组组织的有关会议上作师德述职报告,接受评议。

5.本校(园)考核小组在平时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经集体讨论,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6.本校(园)考核小组反馈考核结果,被考核教师无异议后签字确认。

7.被考核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若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反馈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本校(园)考核小组提请复核,本校(园)考核小组应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被考核教师若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向分局考核领导小组提请复核。

8.审核、上交表册存档。考核完成后,填好《师德师风表格》(附后,要双面打印),实行一人一档。

9.校(园)一把手的师德师风考核,由分局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和重要依据,记入教师个人档案。

2.在晋级晋职、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未达到优秀的,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4.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工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必要时调离教学岗位,若连续两年考核均为不合格,则予以解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师德师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

(3)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5)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

(6)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

(7)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9)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

(10)擅自停课、缺课、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或擅离职守的;

(11)态度粗暴,方法简单,语言刻薄,严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12)参加*组织或在课堂上散布、传播封建、*思想和政治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3)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14)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5)其他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篇2: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十项规定》,加强我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道德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也为了塑造奋斗中学人特有的形象,精心打造一支优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据:

1、《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的十项规定》

3、奋斗中学《校风》、《教风》、《学风》的规定。

二、考评内容:(本方案考评内容将教职工违背师德的表现,根据影响程度认定为a、b、c三级违规。)

a级违规表现:

1、教职工恶意辱骂、殴打学生或讽刺、挖苦学生,造成意外事故。

2、班主任将公费挪作私用,如学生的学费、班费等,班主任(包括其他科任教师、年级组长等人)除了学费之外,不经学校领导批准,向学生乱收费。

3、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班主任借排座位之机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

4、在学生中随意散布不健康言论,包括反对社会主义、倡导伪科学、挑动学生闹事等。

5、在教师之间搬弄是非,造成教师关系不和、发生严重冲突。

6、结成小团伙、帮派,对他人排挤、打击,致使教师之间发生冲突。

7、因工作发生矛盾,对教师采取打击、报复行为,造成教师之间发生严重冲突或因工作之际发生小矛盾而辱骂、斗殴。

8、教师与社会人员发生严重斗殴行为,并被公安机关拘留。

9、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参与赌博和色情活动,并经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调查属实,情节恶劣者。

10、在社会上故意造谣,给学校的声誉造成较坏影响。

11、教职工无故拒绝学校的工作安排,特别是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

b级违规表现:

12、教师面对学生发生斗殴事件或看到集体财物受损时,不管不顾、也不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从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13、教师强行让学生购买物品。

14、教师因学生违规而施行罚款。

15、教师与学生家长发生辱骂、斗殴行为。

16、教师请学生家长办事未如愿,借故对学生施以报复;学生或学生家长找到学校负责人反映情况,学校经调查情况属实。

17、教师不孝敬父母长辈;夫妻之间发生吵架、打架造成恶劣影响;与邻里关系发生严重事端,且负有责任,经调查属实。

c级违规表现:

18、在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着奇装异服,有损教师形象者。

19、教师在学校办公室或谈话室给学生有偿补课。

20、无故不参加全校*或升旗仪式;在升国旗时随意走动、说话;在全校*上,当领导或他人讲话时,大声说话,影响会场秩序,被制止后仍不改。

21、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等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本校教师不应发生的行为:(此项内容不属考评范围,但要求力戒的行为。)

1、在课堂上把学生赶出教室;学生迟到,不让进教室。

2、不经调查,针对管理者或其他教师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甚至不利于团结的言论。

3、在教学主楼前骑自行车、摩托车。(特殊情况,除外。)

4、对学校或部门的规章制度或工作指示,有不同意见,又不沟通,故意抵触,不执行。

5、住单身宿舍的教师,晚上静校后,不按正常时间归校或休息、严重干扰他人的生活、休息,且严重影响第二天的教学工作。

6、工作中发生纠纷,当作个人恩怨去处理。

7、毕业班教师接受所任课班级学生的馈赠。

三、考评分值和评分依据:

本项考评占学校总考评分值的3分。在教师中,每学期有一次a级违规现象发生,且经过调查、核实、确认,扣除本学期该教师考核分3分;b级违规现象者,扣除该教师考核分2分;c级违规现象者,扣除该教师考核分1分。该项考评所扣除的考核分数,从学校本学期的教职工总考评分数中扣除。

四、考评办法:

1、学校成立师德师风考评领导小组,由主管德育的副校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由学校教管会的全体成员、工会主席组成。

2、如教师中发生违背师德的行为,考评组长可责成领导小组个别成员进行调查,并就调查情况及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违规教师作出公正的评定。

3、发生a级违规者,校长或书记找谈话;发生b级违规者,分管校领导找谈话;发生c级违规者,相关部门主任找谈话。谈话的目的是帮助违规教师找出原因、打消顾虑、改正缺点。

4、对于发生师德行为的违规现象,视具体情况,可在不同层次教职工会议上予以通报,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教育,以便提高我校教职工的整体师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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