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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地处理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一)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社团组织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解除人事关系、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第三条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其中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可以向聘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当事人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地位平等,适用法律、法规平等。

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申请仲裁的权利。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不熟悉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当事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第五条处理人事争议,应当注重调解,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中央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人事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独立办案,相互之间无隶属关系。

第七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代表、聘任(用)单位代表、工会组织代表、受聘人员代表以及人事、法律专家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四名、委员若干名。

同级人x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或者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

第八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不同意见应如实记录。

第九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

(二)决定仲裁员的聘任和解聘。

(三)法律、法规规定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承担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其职责是:负责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以及仲裁员的考核、培训等日常工作,办理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办事机构设在同级人x政府人事部门。

第十一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的基本形式。仲裁庭一般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主持仲裁庭工作;另两名仲裁员可由双方当事人各选定一名,也可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简单的人事争议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第十二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或兼职仲裁员。仲裁员的职责是:受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委托或当事人的选择,负责人事争议案件的具体处理工作。

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仲裁活动中享有同等权利。

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第三章管辖

第十三条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其在京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由中央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中央机关在京外垂直管理机构以及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京外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情况授权所在地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第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市、州、盟)、县(市、区、旗)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十五条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一般由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旗)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其中师级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由所在地的地(市、州、盟)、副省级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军级以上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驻京部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由中央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第四章仲裁

第十六条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确认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第十七条当事人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被申请人人数递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及职务、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二)仲裁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发生人事争议的一方在五人以上,并且有共同的仲裁请求和理由的,可以推举一至两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放弃、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过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十八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将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第十九条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的进行。

第二十条仲裁应当公开开庭进行,涉及国家、军队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开庭的,可以不公开开庭。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书面仲裁。

第二十一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开庭审理人事争议案件五个工作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仲裁庭组成人员等书面通知当事人。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到庭后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在开庭前可以申请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第二十二条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应注重调解。自受理案件到作出裁决前,都要积极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当事人经调解自愿达成书面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仲裁调解书。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调解书由仲裁庭成员署名,加盖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当庭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裁决。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关证据由用人单位提供更方便的,应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用人单位作出解除人事关系和不同意工作人员要求辞职或终止聘任(用)合同引发的人事争议,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仲裁庭认为需要调查取证的,可以自行取证。

第二十四条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人事争议时,有权向有关单位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档案、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并有权向知情人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人事争议案件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军队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举证材料应在仲裁庭上出示,并进行质证。只有经过质证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才能作为仲裁裁决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仲裁庭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二十七条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并注明不予补正的原因。

笔录由仲裁员、书记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署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八条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

仲裁庭对重大、疑难以及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处理意见案件的处理,应当提交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仲裁庭应当在裁决作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制作裁决书。裁决书由仲裁庭成员署名并加盖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

第二十九条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一般应当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九十日内结案。需要延期的,经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三十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应当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员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和代理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三)与案件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或者裁决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在仲裁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触犯法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干扰仲裁活动,阻碍仲裁工作人员工作的。

(二)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三)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对仲裁工作人员、仲裁参与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五)其他应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或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仲裁工作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有徇x舞弊、收受x赂、敲诈勒索、滥用x权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是仲裁员的,由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予以解聘;触犯法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因考核、职务任免、职称评审等发生的人事争议,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20**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人事部发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发〔1997〕71号)同时废止。

篇2:公司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方案

一、目的

1.全面贯彻公司薪酬、目标考核、5s管理等文件精神;

2.科学评价部门内部员工的工作效果;

3.确定部门内部员工的绩效工资;

4.调动内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5.提高部门内部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依据:

1.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2.公司目标考核管理方案(含补充规定)

3.考勤管理方案

4.司机与车辆管理方案

5.公司其他相关制度与方案

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3.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部门内除部门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五、分类:

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类型的不同,将部门内部员工分为四类:

1、行政人事助理

2、车队队长

3、车队司机

4、食堂炊事员

六、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分两类,一种为工作目标考核部分,根据岗位类别确定不同的考核标准,月度内统计一次,总分为100分;一种为日常行为考核部分,适用于部门内的所有员工,为对部门员工的基本要求,在工作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增加或扣减分数。

(一)工作目标考核部分:

1、管理岗位的考核:适用于行政人事助理和车队队长

1)说明:每周考核一次,月度汇总

2)计算:

周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实际得分之和/周工作计划分数之和

月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考核得分之和/月度周数

3)要求:

周六12:00前责任人提供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总结客观、公正、全面

计划全面、科学

4)考核办法:

不符合要求每例扣2-4分;

不按要求时间提交扣得分的3分。

2、司机的考核:适用于司机

1)说明:每月考评一次;

2)要求:按公司车辆与司机管理方案执行;

3)考核办法:按公司车辆与司机管理方案执行。

3、食堂炊事员的考核:适用于炊事员

1)说明:每月考核一次

2)要求:卫生、价格、味道、花色基本满足就餐员工要求

3)考核办法:由部门设计调查文卷对服务质量进行抽样调查,平均得分为其工作考核得分。

行政人事部绩效考核方案

二)日常行为考核部分:

说明:每月考核一次,累计计算

计算:月日常行为考核得分=扣分+奖励

1、考勤:

1)要求:按公司和部门规定出勤;行政人事助理和车队长外出半小时以上需要部门经理批准,司机(炊事员)外出(非固定时间工作内容)半小时以上须车队长(行政助理)批准,司机外出1小时以上须部门经理批准;请假须按公司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进行审批;漏打卡应于2日内向部门经理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由部门经理签认,月度内限3次,超过按公司规定执行;

2)考核办法:由部门经理根据考勤记录和个人记录确认,每违反一例扣分值的3分。

2、5s管理:

1)要求:按公司5s管理方案执行;

2)考核办法:每违反一例规定扣分值的1分。

3、工作态度:

1)要求:主动、积极对待工作,遇到责任范围内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提出相关解决办法;工作期间严禁玩游戏、看游戏网页。

2)考核办法:每违反一例扣分值的2-5分,其中玩游戏和看游戏网页每例扣5分。

4、沟通协调:

1)要求:协调好与领导、同事间相互关系,不得冲撞领导(含间接领导)、对待同事不友好,工作中的问题应耐心解释、说服。

2)考核办法:冲撞领导每例扣3分;对待同事不友好每例扣1-2分

5、会议:

1)要求:按时间参加公司和部门的相关会议

2)考核办法:会议迟到,每次扣2分,缺席扣5分。

6、临时性工作:

1)要求:无条件、积极、主动的的接受领导交办的工作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考核办法:部门领导交代工作态度不好、工作拖延、完成质量差每例扣2分;公司领导交代工作每例扣4分。

7、工作失误:

1)要求:工作中保持严谨认真的态度,降低失误率,杜绝重大失误;

2)考核办法:正式文件的一般失误酌情扣分,重大失误每例扣2-6分。

8、团队建设:

1)要求:具备团队意识和大局观念,能积极、主动有效的帮助同事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2)考核办法:每例与同事的配合不畅扣2分;

9、车辆管理(本项内容仅适用与司机):

1)要求:穿着工装、配工牌;按规定进行车辆停放;出勤日每天对责任车辆进行检查;

2)考核办法:违反一例扣5分

10、公司处罚:

1)要求:严守公司纪律,未有受公司处罚记录;

2)核办法:受公司通报批评一次,扣6分;受公司警告一次,扣12分。

11.奖励:

奖励为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事件,主要为以下几方面:

1)受到部门表扬,每次加3分;受到公司通报表扬加6分,记功加10分;

2)完成计划外工作较多,且完成质量和效果较好,视情况加2-5分;

3)积极帮助同事解决工作外困难,视情况加2-3分;

4)学习上刻苦钻研,进步较快者,视情况加1-5分;

5)部门内部考核表现突出者,视情况加1-3分;

6)其他需要表彰的事项酌情加分。

七、考核结果与薪酬的计算

(一)员工月度考核结果=月度工作考核结果+月日常考核结果

(二)员工薪酬的计算

员工的月度考核结果作为月度绩效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的依据。

员工薪酬的计算方法为:

1、月绩效工资计算公式为:

(个人月绩效得分/部门平均月绩效得分)*个人月绩效工资

2、季度绩效工资

(个人季绩效得分/部门平均季绩效得分)*个人季绩效工资

个人季度绩效得分为个人季度内月绩效得分之和

3、年度绩效工资

(个人年绩效得分/部门平均年绩效得分)*个人年绩效工资

个人年度绩效得分为个人年度内月绩效得分之和

八、附则:

1.绩效考核结果公布的1天内,个人发现有评分不实之处,可直接向部门经理进行申诉,部门经理于1天内解释、答复或调整;对部门经理的解释、答复或调整不满意者,可在答复后的2天内向总经理、书记进行申诉,总经理、书记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2.部门内部的考核为加强内部管理的一项基础性文件,部门内部员工应积极配合。

3.本办法为试运行方案,可通过会议纪要或专门方案补充。

篇3:人事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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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年,我科全体人员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江总书记关于“****”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本局的年度工作思路和工作中心,根据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在局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和兄弟科室、基层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全科同志进一步发扬严谨、务实、团结、奉献的优良传统,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组织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结合人事工作的性质、任务、会议,加强党的“**大”文件、“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大”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党对教育人事工作的指导意义,增强在市场经济形势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自觉性和切实实践“****”的重要性。坚持把学习*x理论和《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对新形势下教育战略地位进一步认识,增强搞好我区教育人事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学习人事干部的有关人事纪律、工作规范、办事程序等知识。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安置与人事调配工作。1、为搞好人事调配工作,我科对每所学校进行师资状况调研,搞好教师需求预测,及时做好人事统计工作和计划编报工作。2、贯彻省市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毕业生安置工作。由于调配工作抓紧抓好,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及程序,顺利安置了师范类本科毕业生14人,专科毕业生34人,中专英语、美术、音乐、体育等技能科毕业生18人;34名同教育局鉴定就业协议的2000届中专普师毕业生,也均符合协议条件顺利安排上岗。另有7名师范类普师、特教专业无法安排,经给予分析就业形势及省、市毕业生就业政策,充分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后,愿意另择职业。三、稳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1、继续深化毕业生实行试用期聘任制。对**年分配的80名毕业生试用期满后根据业绩情况择优录用,对**年分配的100名毕业生继续鉴定聘用合同书。2、推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结合市教育局人事科草拟的《泉州市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初步制定我区中小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并在马甲中学、罗溪中学、河市学区、万安学区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用制,为全面推行中小学全员全员聘用制,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促进教师队伍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轨道创造试点经验。3、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一是做好首批在职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区共有800人申请,经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检和“两学”培训等项目审查后,剩692人通过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并做好了人员信息录入和系统管理工作以及发证工作;二是做好了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及一些在职教师的资格认定的前期工作,前后开展2期普通话培训,进行2次普通话测试,目前已有1200多人过了二级乙等级别,占了全区教师教职工的67%,提高教师的语言能力,同时为将来的资格认定工作作了铺垫。四、加快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的步伐,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取得新的进展。根据省、市关于“十五”期间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意见和有关规定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重视中小学师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中小学校长、教师的政治和业务素质。1、广泛发动和鼓励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提高学历培训,到目前为止有65%的中学专任教师教师参加了“专升本”自考和本科函授学习,80%的小学专任教师参加大专自考和电大大专班等形势的学习,本科毕业的初中专任教师占15%,大专毕业的小学教师占13%。。2、全面贯彻执行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全面完成“九五”期间中小学校长培训任务的基础上,努力开展校长培训工作,选拔中学校长、小学校长各1名参加骨干校长培训,组织3名中学校长和一些小学校长参加校长提高班培训,把一些区管的后备干部和新任中小学校长分别报送参加泉州师院和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校长岗位培训,同时选派社会力量办学的校长参加校长岗位培训。3、组织举办中小学新教师上岗前培训班和见习期培训班,100名中小学新教师在任职学校受常规培训的同时,分别参加了泉州市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的集中培训。4、切实抓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全员培训和测试工作,在培训初期,各乡镇设立培训班,聘请计算机教师讲课,并在马甲中学设立考点和罗溪中学设立考点,共培训人员1100名,有800人参加了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也选送一批人员参加省、市级计算机和英特尔电脑培训;大规模培训后,在马甲、罗溪设立两个培训点,常年培训初、中、高级信息技术。为我区教育实现现代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5、扎实开展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和市级选拔和培训工作,其中中学选拔30名骨干教师、小学选拔35名骨干教师分赴省市级培训。五、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做好教师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1、严格抓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真做好中学初级,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及学科组织的换届推荐报批等工作;严格执行省、市有关的职务政策,完成253名中小学的中、高、初级教师职务资格的初审及确定资格工作,经评审,有125名小学教师,22名中学教师获初级教师任职资格,60名中学教师、40名小学教师获中级教师任务资格,6名中学教师获高级教师任职资格。2、认真搞好**-**学年度教师年度考核、考评工作,严格控制优秀比例。3、按照程序办理**年大中专毕业生转正确定教师职务的审批手续及教师职务聘任的审批工作。六、突出师德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教书育人,创优评优活动。1、广泛深入地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法律法规、条文,进一步增强教师履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的自觉性,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准。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区教职工的管理制度,对少数违规违计的教师进行行政处分。2、在有关科室的协作和支持下,认真组织开展创优评优活动,树立典型,表彰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年教师节期间,评选表彰了41名区级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在广大教师中树立了典型,弘扬了人民教师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精神。七、关心离退休干部、教师,把老干工作推上一个新水平。1、一年来及时为各中小学校的18位已达退休年龄的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2、关心、慰问离退休干部教师及重病号退休教师。我科与老干局人事干部到学校检查、监督单位对老干部生活和政治上的工作落实情况,保证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慰问离退休干部、教师。八、认真执行工资政策,做好各学校的工资基金的核增减审批和奖金发放工作。1、及时为各学校教职工兑现各级工资及补贴,做好国库统一支付工资的审核工作。2、审核各学校**年度考核奖金发放工作。3、办理人员调动和毕业生分配的工资基金核增减工作。4、办理**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转正定级工资审核报批工作。5、办理**年各学校教师教龄津贴和岗位津贴增加的审批工作。6、办理调整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审批手续。7、办理各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后兑现工资审批工作。主要不足和问题:对政治理论,教育人事政治法规的系统学习方面,做得还不够;必须检查各学校执行落实政策、法规、意见的情况,因时间关系不能下基层检查,有可能出现基层单位在政策、法规执行力度不够的现象;人事体制改革存有畏难情绪。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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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校2022年10月份人事科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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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年10月份人事科工作计划

1、会同教学科室审核**~**学年见习教师和培养期教师见习、培养计划工作。组织新进教师开设教学讲座以及指导教师座谈会。新教师中专业类教师在企业实践情况关心、回访等工作。

2、学校骨干教师申报评议以及骨干教师管理模式探讨工作。

3、区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上传、修改、审核工作。

4、**年度师资引进指标测算、确定;**年度师资招聘发布、网上招聘、现场招聘以及应聘资料整理、初选工作。

5、**年度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反馈工作。**年度职业教育创新奖申报准备工作。**年国家基本工资调标、绩效工资调整测算准备工作。

6、协助校综合办进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员工情况统计报表。

7、**年度教师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议工作(待市评估院、区教育局布置)。

8、核实、收集教职工各类证书电子文档,对人事信息库中教职工信息的整理、核实工作;事业单位人员实名制信息维护、上报。

9、**年见习期转正教师、转岗人员的聘任和工资核定工作(待上级布置)。

10、**年学校教职工岗位(专技人员岗位等级晋升)聘用工作。学校专技人员职务聘任以及职务变动(硕士研究生、见习期转正等)专技人员聘用表下发个人工作。

11、新进人员工龄、工资核定和余下人员养老保险建立等工作,10月退休办理,11月份发薪通知;10月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工作量奖(津贴)等发放工作。

12、江苏大学进修硕士学位教师的缴纳学费等服务工作。

13、暑期教师企业实习资料整理、汇总工作。

14、结合上学年度教师岗位履职考核情况,参照教师评聘办法及岗位考核要求,做好分析工作。

15、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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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学2022学年度第一学期人事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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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年度第一学期人事工作总结

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人事工作应成为构建和谐校园的催化剂。**―**学年度第一学期,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根据学校发展三年规划及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在教职工的理解协助下,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努力确保了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围绕人事工作中八个重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与时俱进,加强学习;以人为本,热诚服务,努力开创人事工作的新局面。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三严三实”的重要思想指导学校人事工作,努力把握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统筹兼顾”的理论精髓,探索规律、开拓创新,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做合格党员”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

2、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管理水平。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政策、规定,努力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建立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工作管理机制。

二、水可以载舟亦可覆舟,协助制定、实施好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好监督实施工作,协助构建有利于激发教师积极性、创造性的内部管理体制。继续完善和实施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实施方案,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生活水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协助领导修改、完善、贯彻好《*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岗位聘任实施方案》,以及配套文件《*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岗位任职条件》、《*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岗位说明书》等文件,规范学校岗位聘任工作。

根据区教委人事科的统一部署完成养老保险改革各项工作,按新标准核定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新退休人员按新、旧政策测算退休费,调整人事系统人员的相关信息、调整人员工资台帐,完成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入库工作(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进额核对、资金申报;个人**年10月-**年9月期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补缴);在职、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入库后个人信息维护(如代发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维护)。

重点协助领导做好空缺岗位人员补充公开招聘工作、教职工编制核定及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绩效考核方案》的修改及完善)。

协助学校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中、小学部**-**年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及审核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全体会、平时病事假的考勤记录及罚扣,协助构建有利于激发教师积极性、创造性的内部管理体制,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生活水平。

三、做好学校教职工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工作和在校人员的人事调动的相关手续(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工会关系、组织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的转接)。

牢固树立积极、主动、热情、高效,为教学、科研,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思想,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为**年调入人员办理相关的工资关系、社会保险、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成2000年后参加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移交区人才前的相关整理、建册及档案移交工作(60人次)。

四、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协助制定和完善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聘任及管理办法,协助开展“双名工程”建设,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协助构建有利于激发教师积极性、创造性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教师评价体系。使此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按教委统一部署完成新一轮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青年班主任考核工作(**.01-**.12),月均22人次。

与合同到期人员续订《聘用合同书》,与新调入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协助制定学校**―**学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协助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开展好**年1月-12月绩效考核工作。

五、协助领导做好职称评聘工作,积极推进职称改革;协助领导继续完善校内关键岗位、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的选拔和奖励办法。

1、强化岗位意识,搞好岗位设置。加强调研工作,学习先进经验,推进科学设岗、按岗聘任。加强聘后管理、考核工作。通过编制核定促进科学设岗,从而形成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结构,促进学科发展。

2、做好职称评聘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大力宣传职称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热情接待来访和政策咨询。在校领导的指导下正确把握好职称工作的导向。把职称评聘工作作为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使其成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的有效激励机制。

按照教委统一部署完成**年职称改革相关工作(市高评委改选、学校初评委增补、评审(个人述职、学校评选推荐、网上申报)、评审备案、办证及工资兑现工作)。

**年职评评审通过、备案情况:小学部一级教师2名、二级教师2名;中学部一级教师4名,认定2名,二级教师1名。

3、继续完善校内关键岗位、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的选拔和奖励办法。

4、继续协助完成好特殊人才保障资金的发放,保障教育教学顺利开展(5人次)。

六、运用网络宣传等多种渠道协助做好教师招聘和引进工作。

积极吸引高学历、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学历和综合能力,为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提供人才保证。协助领导做好**―**学年度教职工聘任工作,保障教育教学工作。

**年下半年后公开招聘新教职工2(本科)+2(博士)人,**-**学年度公开招聘2+6人。

七、以人为本,依法规范编制外临时用工,促进校园和谐。

协助领导执行好*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外聘教职工管理办法》,与相关人员签订相应聘用合同(协议)书、劳动合同,为*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聘用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依法规范编制外用工。

用好教委相关政策,积极申请聘用编外临时教学人员经费,保障学校相关经费。

八、协助做好工会及老教师工作,提升教师的幸福指数,增强凝聚力。

区老教育工作者歌舞节活动获得优秀组织奖,并做区老教育工作者歌舞节工作经验交流及汇报演出;积极参与**老教协成立30周年展板筹备工作,很好地展现老教师的风采。

今后将继续本着“与时俱进,加强学习;以人为本,热诚服务”的信念,牢固树立“积极、主动、热情、高效”、“为教育教学、为广大教职工服务”的思想,自觉遵守保密制度和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附:保质保量完成的人事工作明细表

1、完成9月5日统计报表(招办及人事科)

2、完成**―**学年度教职工编制核定

3、完成**―**学年度人员经费预算

4、完成**―**学年度《人事聘用合同》到期人员及新调入人员的合同签订及《岗位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5、完成在职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核发工作

6、完成**―**学年度节假日的值班安排及上报、值班费发放工作

7、根据区教委人事科的统一部署完成养老保险改革各项工作,按新标准核定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新退休人员按新、旧政策测算退休费,调整人事系统人员的相关信息、调整人员工资台帐,完成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入库工作(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进额核对、资金申报,完成个人**年10月-**年9月期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补缴,在职、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入库后个人信息维护(如代发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维护)

8、协助领导做好空缺岗位人员补充公开招聘工作:完成**―**学年度新调入人员的接收工作(办理工资关系、上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转移等)

9、完成**―**学年度调出人员的工作(办理工资关系、上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转移等)

10、按照教委统一部署完成**年职称改革相关工作(市高评委改选、学校初评委增补、评审(个人述职、学校评选推荐、网上申报)、评审备案、办证及工资兑现工作)。

11、完成**年度在职人员工资情况及离退休人员情况年终报表(市人事局)

12、协助完成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文件《*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绩效考核方案》的修改及完善

13、完成**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统计报表

14、完成**年在职考核合格人员增加薪级工作,退休人员增涨退休补贴工作(按年龄增加的津贴)

15、朝阳区教育局人事管理系统学校教职工基本信息输机、维护工作(162人次)

16、完成*市教职工基础信息平台建库、日常维护工作(162人次)

17、协助领导修改、完善、实施《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以及配套文件《岗位任职条件》、《岗位说明书》等文件,规范学校岗位聘任工作

18、协助领导制定、完善《绩效工资改革方案》,完成**-**年学校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的测算、制定、上报、具体实施、完善工作(含普通教职工和党政一把手)

19、完成教职工绩效工资核发及代课教师代课费、临时工工资、住宿教师加班费的核发,协助核定、申报、发放生育津贴(9人次)

20、完成**―**学年度在职及退休人员月工资统发测算、输机、上报及人均绩效工资总额的监测及调整申报工作、工资台帐填写及维护、协助领导制定《**年绩效工资年终结算奖发放方案(试行)》、完成一次性绩效工资等多项补发工作、**年教育教学管理奖励激励工资、**年区示范校专项资金测算、发放工作,完成**年年终奖励的核发工作,做好**年人员经费决算及**年人员经费预算工作

21、完成**-**学年度新进人员前期准备工作(**―**学年度教职工编制核定,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刊登招聘公告等方式搜集人才信息,制定聘任工作方案等,协助领导做好**―**学年度教职工聘任工作,保障教育教学工作

22、协助领导制定执行好《*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外聘教职工管理办法》、与相关人员签订相应聘用合同(协议)书、劳动合同,为*青年政治学院附属中学聘用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依法规范编制外用工

用好教委相关政策,积极申请聘用编外临时教学人员经费,保障学校相关经费。

23、协助领导完善校内关键岗位、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的选拔和奖励办法;协助完成校、区级骨干评选、备案、兑现工作,协助做好特级教师认定、津贴发放及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24、按教委统一部署完成新一轮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青年班主任考核工作(**.01-**.12),月均22人次

25、协助领导制定《**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完成**-**年考核评优反馈、考核验收等工作,协助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开展好绩效考核工作

26、完成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整理工作,完成人事文书档案整理、迎检工作,协助完成督学检查的档案准备工作

27、协助区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完善退休教师人才库

28、完成**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

29、协助完成好党费、工会会费收缴等工作

30、协助完成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实施工作

31、完成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养老保险年度基数核定及日常维护工作

32、完成**年朝阳区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核算、上报工作

33、完成**年值班费核发,**年值班安排

34、协助完成老教协工作:为新退休人员办理入会手续、收缴会费、发放老教协慰问品、教师节、“九九重阳节”活动、10月份离退休教师体验学习活动、体检、迎新年活动、慰问生病老教师、春节元旦慰问离退休教师、关工委具体工作、老教师人才库建设、区老年大学招生报名工作、组织老教师参加区老教育工作者歌舞节活动并获得优秀组织奖、参加区老教育工作者歌舞节工作经验交流及汇报演出、组织参加区老教协五好分会及五好会员评选,完成上级相关调查表的填报工作等

35、协助开展好离退休月小型活动,组织副分会长和活动骨干参加教委老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的珠编技法、布贴画、拉丁舞培训,继续学习朝阳区教育系统基层单位离退休工作评价体系相关评价要素,执行好**年年度计划,继续开展好特色活动、亮点工作,学习相关政策、经验,进一步提升业务素养、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年检察准备文档、照片资料,更好开展离退休工作

36、协助做好平时病事假的考勤记录

37、完成开证明等常规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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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制度大全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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