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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05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局决定从*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副局长伊宏春任组长,公安消防大队、督察室、治安大队、森林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具体工作的筹划部署、宣传发动、督导考核等。

三、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省、市、县政府对*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3.重点行业。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计委、规划等行业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二)监督执法

1.执法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消防执法工作例会、法律审核、集体议案、自由裁量、执法流程等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核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确定和分级监管落实情况。

2.规范执法运行情况。主要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等情况;重点查找和解决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公开、网上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执法监督制约情况。主要检查实行警务公开、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追究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等情况;整治消防执法不公不廉,纠正执法不严、不作为和选择性执法、乱执法等问题。

(三)执勤训练

1.实战化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基础体能、应用技能、士兵职业技能训练、个人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训练;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和文物古建筑,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掌握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疏散救生、举高车停靠、泡沫输转、远程供水等专项训练、实战演练和灭火研讨授课等情况。

2.灭火救援指挥情况。部队全勤指挥部和指挥长机制建设;充实建筑结构、石油化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专业人员,健全灭火救援专家队伍;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执行火场纪律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3.单位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情况。专职消防队执勤人员编配、车辆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情况;针对本单位灾害事故特点,开展专项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和联训情况。

(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会同规划部门,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摸清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分别制定城市专职消防队和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

(五)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七进”情况。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民航、铁路、轨道等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等情况。

2.媒体消防宣传情况。公安消防大队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各地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情况。

3.消防科普基地作用发挥情况。消防队站、防灾教育馆、消防博物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开放,接受群众参观体验等情况。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消防大队组织开展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明确检查要点。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提请政府制定检查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计委、规划等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等开展检查;组织对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执勤训练和监督执法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县公安局对当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将组织考核组对各地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依靠政府,联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公安消防大队、各公安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篇2:市教育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省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密消安发[*]6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决定自*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学校消防设施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活动,本次活动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相结合、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相结合、夯实学校消防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夯实基层消防基础,增强全市学校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全市学校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重点

1.火灾隐患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人员安全疏散、装饰装修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在8月30日前整治完成。

2.消防安全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消防安全常识以及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全面落实“八个一、八个100%”计划(见春防文件),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各校必须上好安全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要有安全教育课的教学计划和教案。此外,各学校还要以“预防火灾、珍惜生命”、“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等为主题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各学校至少要设立一处固定消防宣传阵地,经常性地刊播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带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消防整治活动。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教育局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印发教育局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在会议上进行专题部署;5月3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统一工作方法,明确工作标准,利用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

1.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督促相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做出消防安全承诺;督促整改和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患,并补好历史“欠账”。

2.教育局联合检查。安全办、督导室、基建办及包校领导将对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

3.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和有关警种对所有学校幼儿园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

教育局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考核组,对所有学校幼儿园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综合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市教育局成立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单*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王*任副组长,安全办、基建办、纪检监察、计财股、督导室、视导室、各学校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安全办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手抄报、专题讲座、会议等形式,公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广大师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师生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参与体验工作、生活、学习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引导师生对发现的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火灾隐患,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三)狠抓责任落实,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各单位在排查整治期间要保持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态势,对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按整治措施要求,立即落实整改责任,注重实效。不及时整治的单位,将受到教育局检查组的严厉查处。对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非法违法引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厉问责,绝不姑息。

(四)定期进行工作反馈。各学校要做好各阶段的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方案和自查整改、集中治理等工作情况分别于5月29日、每月25日前上报教育局安全办,夏季消防检查总结于9月15日前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随时反馈。

篇3:民政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公安部“5?14”全国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5?25”特大火灾等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民政局决定从6至10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县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发动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针对夏季特点,重点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前)。6月中旬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20日前)。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一线,广泛开展排摸。要做到五个必查,一是福利机构必查;二是农村敬老院必查;三是人员密集场所必查;四是福利企业必查;五是其他有火灾隐患的部门和单位必查。具体责任如下:

敬老院,由江水清负责牵头,主要是针对农村敬老院火灾隐患,做好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立即深入开展属地敬老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福利院、婚姻登记处,由江水清负责牵头;烈士陵园管理处由祝立宏负责牵头;局机关、中福在线销售厅、福利企业由袁水平负责牵头;执法大队、殡仪馆由周立云负责牵头。8月20日前,完成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摸排检查工作。

(三)全面整治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对排摸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梳理,逐一进行隐患程度判定,分类实施整改;对一些不能确定的隐患点,要及时上报。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申报手续不齐备的,抓紧补办。对违法行为轻微的,整改难度小,督促业主主动限期改正。对存在一定隐患,整改期限较长的,整改投入资金较多,要依法督促业主限期改正。对符合重大火灾判定条件的,要纳入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范围。在整改过程中,要积极争取消防机构支持,从审批办证的源头抓起,从资金保障的源头抓起,从政策法规的源头抓起,从责任落实的源头抓起,切实把安全隐患的整改扎扎实实落实在行动中。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专项行动结束后,要组织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邹国宁为组长,周立云、江水清、祝立宏、袁水平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水清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夏季高温火灾特点和本地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开展消防检查工作,协同县消防大队专业人员一起开展排查整治,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一线,一经发现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限期予以清除,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积极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进程宣传。要在醒目位置悬挂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警示牌,注明责任主体,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抓好检查考评。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抄送:市民政局,县府办、县消安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民政局办公室*年6月11日印发

篇4:2022全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公安部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区消安委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区火灾事故防控综治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区安监局要牵头开展以石油化工、民爆仓库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针对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

2.重点场所。安监、市场监管、文广、民宗等部门要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市场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等文物古建筑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重点场所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用火用电管理、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

3.重点行业。安监、商务、住建、民宗、民政、文广、教育、旅游、卫生、电力等行业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二)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要进一步推动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民宗、民政、住建、文广、卫生、旅游、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指导职责,有效推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运行;国土、住建、城管等部门科学规划、严控违章建筑;全面排查重点区域内各类企业、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并逐一登记造册;制定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改造。

(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规划部门要会同消防部门,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及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水务集团要联合消防等部门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以“五水共治”为依托,加强天然水源的消防取水口建设,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的落实。

(四)消防安全宣传

各部门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铁路、轨道、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景区、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典型场所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开展消防宣讲,确保所有员工掌握“一懂三会”;辖区影院、网吧、ktv等场所在放映或开机前播放消防安全提示情况。文化部门要督促区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情况;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组织一次由媒体参与的隐患曝光活动情况。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分行业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20日前)。安监、商务、民政、文化、旅游、卫生、住建等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推动相关行业部门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及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5日前)。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统一组织考核。各部门要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检查活动成果。

四、措施与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要将夏季消防检查与火灾事故防控治理体系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有机结合、统筹推进,通过检查推动各地建立健全领导体制、主体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全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工作计划内,多部门联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针对夏季火灾多发、易发的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5月29日前报区消安委办公室,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0日前上报自查自评情况及总体工作总结。区消安委将结合每季度召开的工作例会,通报检查工作情况,推动各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篇5:市政府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于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通过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全市夏季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储存企业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镇(村)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点行业。安监、商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管理、教育、旅游、城乡建设、民政、城乡规划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检查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建立、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主要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5.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以前期未整改到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为重点,主要检查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责任、措施、资金落实情况。

(二)监督执法

1.执法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落实执法例会、法律审核、集体议案、自由裁量等制度落实情况;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工作情况;重点单位确定及实施分级管理情况;便民服务落实情况等。

2.规范执法运行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火灾调查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法律适用、执行等情况;开展网上执法,消防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情况等。

3.执法监督制约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依托受理窗口和互联网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实施警务公开情况;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定期述职述廉以及对执法过错案件的责任倒查追究等情况。

(三)执勤训练

1.实战化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实战化练兵、业务理论学习、基础体能、应用技能、士兵职业技能训练、个人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训练情况;以责任区重点作战对象为目标,部队专项“练兵月”活动部署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石油化工单位和文物古建筑,制定或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活动,掌握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疏散救生、举高车停靠、泡沫输转、远程供水等专项训练、实战演练和灭火研讨授课等情况。

2.灭火救援指挥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队全勤指挥部和指挥长建设,全勤指挥部运行机制、岗位职责分工、作战指挥规程等情况;调整优化灭火救援专家队伍,充实建筑结构、石油化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专业人员,健全定期会商、要情通报和信息共享等制度,明确各自任务职责、响应程序和保障要求;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执行火场纪律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3.单位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情况。主要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人员编配、车辆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情况;针对本单位灾害事故特点,开展专项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和联训情况。

(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主要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重点排查各地上报的城市规划调整、到期的修订情况以及尚未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任务建制镇的编制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摸清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鹤、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落实《黑龙江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按照市政府与各地签定的《*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主要检查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五)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七进”情况。全市分阶段分层次试点部署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组织消防知识宣讲团“七进”巡讲活动;社会单位全部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100%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当地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互联网+消防安全”主题网页或专栏;民航、铁路、航运、客运等行业系统,在所有候机(车、船)场馆内显著位置固定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海报和提醒标识,交通工具内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并增设消防安全提示图册;组织中小学校“消防日”活动,推进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加强全市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公众关注微博微信。

2.媒体开展宣传情况。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室内外led、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在市级主流媒体每周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当地电视、报刊推出专题和专版;每月在当地主流媒体集中开展重大隐患曝光;在当地电视台每天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提示滚动字幕;各地宣传主管部门要出台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将消防宣传纳入宣传、广电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和重点内容;要广泛发动公众关注官方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每天发布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和重要节日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3.科普基地建设和宣传队伍建设情况。各地结合队站开放做好消防安全教室创建工作,各地消防队站要开工建设“消防安全教室”,制定月度开放计划,配备专兼职讲解人员,坚持全天对外有序组织开放;严格执行宣传岗位人员配备标准,确保宣传装备器材完整好用,切实做好应急宣传各项准备。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市政府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5月25日前,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5月31日前,各地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明确工作标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日―9月15日)。

1.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摸清消防规划编制、消防队站和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通信和消防装备配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欠账”,并逐项制定补建计划;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整治范围内的小单位、小场所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2.政府部门联合检查。各地政府要组织商务、工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卫生、民政、安监、旅游、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文物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由牵头单位组织制定详细的联合检查方案,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不同场所要分类进行联合整治,推进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七进”等工作顺利开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由行业主管部门“挂账”督导整改,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影响到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问题,要尽快报请政府研究,及时处置。市政府成立六个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各地政府也要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第一联合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成员: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1人

检查重点:对全市的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联合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成员: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1人

检查重点:对全市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三联合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成员: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1人

检查重点: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医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四联合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成员:市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各1人

检查重点:对全市停缓建工程、在建工程、地下建筑物、局部使用的建(构)筑物和乱搭乱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五联合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1人

检查重点:对全市养老院(含敬老院、老年公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六联合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文管办

成员:市文管办、市民宗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1人

检查重点:对文物古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检查。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研究细化检查方案,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和有关警种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计划和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6―20日)。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有关单位成立督导考核组,对各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综合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各联合检查组要于6月10日前将联合检查方案、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行动结束后将工作总结,各地于5月31日前将当地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每月26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唐*,电话:827**,邮箱:**。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商务、工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卫生、民政、安监、旅游、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文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黑河市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夏季消防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运转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靠政府,联合部门。各地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各级政府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指导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联合整治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提高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政执法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导,严肃追责。各地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市政府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每月督导考评机制,并通报全市。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对各地进行暗访督察,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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