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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03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于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公共消防设施、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夯实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通过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全市夏季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储存企业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镇(村)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3.重点行业。安监、商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管理、教育、旅游、城乡建设、民政、城乡规划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检查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建立、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主要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5.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以前期未整改到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为重点,主要检查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责任、措施、资金落实情况。

(二)监督执法

1.执法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落实执法例会、法律审核、集体议案、自由裁量等制度落实情况;公安派出所落实消防工作情况;重点单位确定及实施分级管理情况;便民服务落实情况等。

2.规范执法运行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火灾调查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程序、法律适用、执行等情况;开展网上执法,消防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情况等。

3.执法监督制约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依托受理窗口和互联网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实施警务公开情况;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定期述职述廉以及对执法过错案件的责任倒查追究等情况。

(三)执勤训练

1.实战化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实战化练兵、业务理论学习、基础体能、应用技能、士兵职业技能训练、个人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训练情况;以责任区重点作战对象为目标,部队专项“练兵月”活动部署开展情况和主要成效;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石油化工单位和文物古建筑,制定或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活动,掌握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开展疏散救生、举高车停靠、泡沫输转、远程供水等专项训练、实战演练和灭火研讨授课等情况。

2.灭火救援指挥情况。主要检查公安消防部队全勤指挥部和指挥长建设,全勤指挥部运行机制、岗位职责分工、作战指挥规程等情况;调整优化灭火救援专家队伍,充实建筑结构、石油化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专业人员,健全定期会商、要情通报和信息共享等制度,明确各自任务职责、响应程序和保障要求;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执行火场纪律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3.单位专职消防队执勤训练情况。主要检查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人员编配、车辆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情况;针对本单位灾害事故特点,开展专项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和联训情况。

(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主要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其他乡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情况,重点排查各地上报的城市规划调整、到期的修订情况以及尚未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编制任务建制镇的编制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摸清消防队站、市政消防水鹤、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落实《黑龙江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按照市政府与各地签定的《*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主要检查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五)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七进”情况。全市分阶段分层次试点部署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组织消防知识宣讲团“七进”巡讲活动;社会单位全部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100%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当地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互联网+消防安全”主题网页或专栏;民航、铁路、航运、客运等行业系统,在所有候机(车、船)场馆内显著位置固定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海报和提醒标识,交通工具内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并增设消防安全提示图册;组织中小学校“消防日”活动,推进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加强全市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公众关注微博微信。

2.媒体开展宣传情况。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室内外led、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在市级主流媒体每周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当地电视、报刊推出专题和专版;每月在当地主流媒体集中开展重大隐患曝光;在当地电视台每天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和提示滚动字幕;各地宣传主管部门要出台加强消防宣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将消防宣传纳入宣传、广电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和重点内容;要广泛发动公众关注官方微博微信和手机客户端,每天发布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和重要节日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3.科普基地建设和宣传队伍建设情况。各地结合队站开放做好消防安全教室创建工作,各地消防队站要开工建设“消防安全教室”,制定月度开放计划,配备专兼职讲解人员,坚持全天对外有序组织开放;严格执行宣传岗位人员配备标准,确保宣传装备器材完整好用,切实做好应急宣传各项准备。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市政府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5月25日前,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5月31日前,各地要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明确工作标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日―9月15日)。

1.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摸清消防规划编制、消防队站和市政消火栓建设、消防通信和消防装备配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欠账”,并逐项制定补建计划;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整治范围内的小单位、小场所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2.政府部门联合检查。各地政府要组织商务、工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卫生、民政、安监、旅游、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文物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由牵头单位组织制定详细的联合检查方案,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不同场所要分类进行联合整治,推进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教育“七进”等工作顺利开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由行业主管部门“挂账”督导整改,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影响到消防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问题,要尽快报请政府研究,及时处置。市政府成立六个联合检查组,开展联合检查,各地政府也要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检查。

第一联合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成员: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1人

检查重点:对全市的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联合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成员:市旅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1人

检查重点:对全市宾馆酒店、旅游景点、公共娱乐场所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三联合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成员: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1人

检查重点: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医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四联合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成员:市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人防办各1人

检查重点:对全市停缓建工程、在建工程、地下建筑物、局部使用的建(构)筑物和乱搭乱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违章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五联合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市民政局、市民宗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1人

检查重点:对全市养老院(含敬老院、老年公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六联合检查组:

牵头单位:市文管办

成员:市文管办、市民宗局、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1人

检查重点:对文物古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检查。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研究细化检查方案,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和有关警种对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计划和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6―20日)。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有关单位成立督导考核组,对各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综合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各联合检查组要于6月10日前将联合检查方案、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行动结束后将工作总结,各地于5月31日前将当地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每月26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人:唐*,电话:827**,邮箱:**。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为副组长,商务、工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教育、卫生、民政、安监、旅游、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文物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黑河市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夏季消防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运转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靠政府,联合部门。各地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各级政府领导要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指导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联合整治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提高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行政执法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督导,严肃追责。各地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市政府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每月督导考评机制,并通报全市。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对各地进行暗访督察,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严肃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篇2:广电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批示精神和国家文物局*年9月20日下发的《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文物督发〔*〕17号)的有关要求,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将于*年6月10日至9月15日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重点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全市文广新系统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消防宣传教育。重点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消防安全工作的“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督促全市各级文物部门、文保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文物安全。

二、检查时间

*年6月―9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主要针对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的火灾隐患整治。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组织机构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车通道,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火灾隐患整改,周边防火环境,防雷措施,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6月30日)。市局下发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所根据市局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明确职责任务和责任,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媒体宣传。

2、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所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于7月底前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市局将根据情况对各县(市)区、市属文博馆夏季消防工作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3、总结通报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应于9月1日前将夏季消防工作总结报送市文广新局,市局于9月10日前向市消防办报送总结。

篇3:年度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及公安部“5.14”视频会议精神,加强我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省政府5.19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区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做好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围绕提升预防火灾能力、提升科学施救水平、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2、重点场所。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寺庙、古村落、文物古建筑为重点,主要检查单位部门主体责任的落实,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水源,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对文物古建筑单位还应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室外消火栓维护保养情况,火源、电源管理情况,义务消防队伍应知应会及灭火应急演练等情况。

3、重点部位。集中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项目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定是否健全、消防设施是否定期维护,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集中治理高层建筑及其它建筑外墙户外广告、霓虹灯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风化老化、违规占用建筑防火间距和消防通道、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等消防违法行为。

4、重点行业。以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为重点,主要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

5、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安监、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检查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及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6、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隐患达到《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判定标准的,必须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查看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是否签订整改责任状,是否落实整改资金以及整改期间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对上一次排查整治发现的特别是国务院对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指出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检查城市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情况;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情况。对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脱节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制定修订计划并按期落实。

2、公共消防设施。规划、自来水公司、消防等部门要摸清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按照省政府规章《山西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摸清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迅速补齐旧账。

(三)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八进”情况。各行业部门积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进文物古建筑场所”,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大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交通运输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等情况。

2、媒体消防宣传情况。在政府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定期在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消防安全专题报道,通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情况。

3、消防科普基地作用发挥情况。消防队站、防灾教育馆、消防博物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开放,接受群众参观体验等情况。

(四)消防执勤训练

1、检查消防部队实战化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生产储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部门实地了解建筑结构、功能布局、工艺流程、消防设施,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疏散救生、远程供水等专项训练、实战演练情况。

2、灭火救援组织指挥情况。重点检查灭火救援专家队伍建设情况;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执行火场纪律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等情况。

3、专职消防队组织指挥和灭火救援准备情况。专职消防队执勤人员编配、车辆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情况;针对本单位灾害事故特点,开展专项训练和熟悉演练情况;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和联训情况。

三、步骤和任务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组织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区政府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按照《方案》中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公安分局要每月邀请主流媒体参加夏季消防安全检查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推动群众监督隐患排查的整改情况,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公安等行业部门要依法全面开展检查。

一是组织开展自查。区政府会后迅速组织辖区社会单位开展夏季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排查隐患问题和不足,制定针对性整改对策和措施。

二是全面联合检查。各行业部门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逐一建立夏季防火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安监部门重点开展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商务部门重点开展大型农贸、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文化部门重点开展对娱乐场所的检查;文物部门开展对文物古建筑等的检查;教育部门重点开展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的检查;旅游部门重点开展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的检查;住建部门督促落实道路建设规划、供水管网布局,核准应建消火栓的数量,做好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的建设工作及水源保障工作;民政部门重点开展对福利企业、福利院、养老院的检查;卫生部门重点开展对医院,特别是住院楼、门诊楼等场所的检查。公安机关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多警联动,形成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全面规范监督执法,对各类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及消防行政处罚等案卷开展自查,着眼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实战演练;公安派出所要加大对“九小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城中村、社区的监督检查;公安督察部门要依法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有关警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三是推进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区政府组织住建、发改、水务等部门,推进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检查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制定发展计划,明确完成时限,保障建设经费,落实工作责任。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区政府及行业部门要对本辖区、本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社会消防安全常态化治理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行动成果。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考核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各行业部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要全面进行自查自检,并上报专题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火灾防控工作、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依法监管,认真履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行业消防安全职责,扎实做好检查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要公开曝光重大火灾隐患,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强大声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夏季消防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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