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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消防冬季施工方案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22-08-04

冬季施工即将来临,依据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并结合我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措施。

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及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在组织现场的实际施工时,主要考虑消防管道安装、自动报警管线配制、消防管道试压等工程进行冬季的施工准备。根据规范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低于5℃,即进入冬季施工。本工程的冬季施工准备应从12月下旬进行考虑,在天气变化、气温降低时,重点观测室外的气温变化,根据天气情况确定进入冬季施工的具体时间。

一、冬季施工准备工作措施

1、做好天气预报工作

本工程由专人负责每日收听天气预报情况,及时与土建装饰工程联系并向工地有关领导汇报,掌握、了解近期内的天气变化,以便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寒流等灾害性天气突然袭击造成损失。

2、落实各级施工责任制。现场各专业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班组长及所有施工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并认真贯彻落实冬季施工措施。

3、做好技术交底。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各安装分项技术负责人向施工班组作出详细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冬季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各种自检制度及各种安装工程中所使用打压泵、切割机、弯管机、套丝机和电气焊等专业设备的安全使用知识,并在施工中监督实施。

4、加强施工质量检查。各安装分项现场负责人及专业质检人员要认真检查安装工程冬季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项目技术负责人、班组长要根据施工验收规范及操作规程作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并认真作好各项检查的原始记录。

5、施工现场宿舍、仓库、加工棚等临设工程在冬季施工前进行全面检查及维修,保证不塌陷、不漏水、不积水,并加强相应的保温措施。所需冬季施工的材料及设备应在冬季施工开始前备齐,妥善储存在仓库内。

二、安装工程冬季施工技术措施

1、消防管道、报警管线及设备安装等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必须按照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气温低于5℃时采取相应防冻措施。

2、消防管道必须进行试水试压的,在试水试压完毕后必须把水排放干净,防止管道冻坏。各种设备内的水必须用压缩空气吹净;在特殊条件下,采取气压试验,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3、做好冬季施工成品保护工作。

4、在-5℃以下管道焊接时均采取预热措施,保证管道焊接质量。

5、电气暗配管道内穿铁丝扫管,清除管内积水后,封堵好管口。

6、防腐施工,严禁在雨、雾、雪和大风中露天作业,气温低于5℃时,应在采暖条件下施工。

三、冬季施工安全管理

(一)、冬季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加强冬季安全生产与现场防火的宣传教育。重点是防冻、防火、防毒、防爆、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预防工作。现场张挂有关警示性标牌、标语,结合安装工程的实际特点做好宣传。

2、在冬季施工开始前,组织对现场各安装分项所有安装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冬季安全文明施工培训,做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充分发挥现场安全员、班组长的作用。安全员应对现场所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机具等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在施工之前必须排除。施工班组长要根据冬季施工措施及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切实落实好安全教育、管理职责,严格按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规定执行,严禁野蛮指挥,指导工人在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的同时,注意施工作业面上的防滑、防坠落等问题。

3、抓好现场施工生活设施管理。改善职工生活条件,注意环境卫生,防止煤气中毒及食物中毒,保持文明施工。

4、施工用电

(1)、严格按《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严禁乱拉乱扯。

(2)、生活区内严禁采用电炉子取暖,室内人走后,应切断用电设施的电源。

(3)、在冬季施工前对现场所有施工用输电线路、用电器具及电气闸箱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冬季施工的顺利进行。

5、现场安装工程加工区及生活区的临时给水管道均做好防冻保温措施,对不用的水管阀门及时拆除,防止乱用水、漏水造成冻害。

6、对施工现场的道路随时进行清理和整修,防止冬季积雪结冰,确保道路畅通。

7、消防措施

(1)、严格执行现场防火责任制,做好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施工人员的防火培训,做好各项防火准备工作。

(2)、消防器材合理安排,统筹管理,均设置明显标志,不准随意动用。仓库内各种易燃易爆物品集中妥善管理,并安排专人进行定期检查。

(3)、坚持用火申请制度。现场用火应先提出申请,经安全人员批准按指定地点设专人负责用火,严禁施工人员在建筑物内随意用火。

(4)、电焊作业地点应设置防火屏障,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在高处电焊作业时,应设专人看管现场。

(5)、下班前必须将办公室内的取暖设施断电、熄火,夜间值班人员加强巡逻检查。

(6)宿舍内严禁点火及私自接电取暖。

8、搞好现场安全生产。

(二)、冬季施工安全检查措施

1、建立完善的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并将各种责任制落实到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定期、不定期进行各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检查员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日巡检制度,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的发生。

2、在大风、雪、雾天气施工前,应重点检查各种施工用机械设备及现场施工作业环境。

3、随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其处理结果,应同时向所有冬季领导小组成员通报,确保在安全隐患未消除之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冬季施工顺利进行。

篇2:县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消除电气火灾隐患,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平安奥运”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积极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松阳”的总体要求,严格贯彻实施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电气安全技术规定,坚持源头控制、技术防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全力整治电气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和电气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现有建筑电气重大火灾隐患基本消除,防止产生新的隐患,安全用电常识进一步普及,全社会电气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电气火灾事故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范围

整治的重点范围是小旅馆、小企业、小作坊、小商铺、小休闲场所、小饭店等“六小”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农村家庭作坊集中区域和老旧房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内电气产品质量、安装和使用。

四、主要措施

(一)源头控制。把好产品质量关,切实加强电气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工程项目电气审核关,确保电气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严格电气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关,强化对从事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管理;把好电气工程登记备案关,在相关法定许可机构建立电气工程及电工登记备案制度。

(二)技术防范。核定供电单元额定负荷电量,各单位自行建立专项档案;每个供电单元必须安装相匹配的漏电安全保护装置;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敷设电气线路,公共场所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营业性场所在停止营业后严格落实断电措施。

(三)综合整治。按照“单位(家庭、个人)自查为主、电工专业把关、技术部门抽查、政府督促整改”的检查方法,开展建筑电气防火安全大排查,聘请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对发现的电气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开展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建筑用电气产品的整治;建立电气防火安全分级管理制度,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建立电气防火安全巡查制度,指导村(居)委会制定市民(村民)电气防火安全公约,开展电气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群众安全用电意识。

(四)长效管理。将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和巡查纳入村“安全员”的工作内容;明确电气检修、更换年限等有关要求,制定统一标准;逐步建立生产流通、设计安装、操作使用等环节的电气防火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年6月开始,到*年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6月20日至30日)。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参与整治的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利用各种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用电常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7月至8月)。结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发动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村(居)委会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由各单位负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三)督查整改阶段(*年9月至12月)。由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自查自纠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提请县政府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抓好落实。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督查指导。

(四)验收阶段(*年1月1日至8日)。由县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彻底、问题突出的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联合进行督办,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完善电气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分工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防火委员会牵头,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制订工作方案,组织联合执法,开展监督检查,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整治措施,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定期分析和发布整治工作信息;组织指导电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公安及消防部门负责提供消防专业指导,积极抽调人员督促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发现电气设备安装或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依法进行查处。

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在组织实施“千村整治、万村示范”工程中,积极推进农村电气线路改造,配合做好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工作。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加大对电气施工安装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其在电气线路安装过程中的防火意识,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开展整治。

质量技监部门负责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建筑工程用电气产品的执法检查,重点依法查处未经强制性认证擅自出厂、销售以及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电气施工、安装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管理,提高作业人员技术、技能,从严**证件的发放、审查。

工商部门负责打击和查处流通领域建筑电气产品假冒和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产地,以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电气商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照生产、经营电气产品活动;对流通领域建筑电气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对电气火灾隐患严重、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被责令关闭的场所,责令其限期办理注销登记,到期未注销的,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程电气设计审核、验收工作;开展建筑工程电气施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不按图施工行为;加强工程质量把关,严格审查从事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并结合城市“旧城改造”规范电气设备安装。

电力部门负责核定电气容量,提供电气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支持,配合开展电气防火安全检查;参加电气工程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将电气工程中的电气产品质量问题通报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培训;围绕“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战略,加快推进农村电气化村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对电气安全不达标的场所进行相关处罚。

工会组织负责配合开展电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合“安康杯”竞赛活动,组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和电气消防安全技能比武,在职工群众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整治。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既是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客观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提高对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各生产经营单位是保障电气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抓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单位消防分管领导尤其要切实履行职责,从“创平安奥运、和谐社会”的高度,针对本单位实际开展工作,切实消除电气火灾隐患。

(三)广泛宣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方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电气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性以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电气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将电气安全知识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各地要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向社会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篇3:学校夏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镇(街)中心学校、完(高)中,局直各单位及幼儿园:

5月25日,*省*市*县*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8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暴露出生产经营单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耐火等级低;项目建设、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安全疏散通道狭窄拥挤;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用火用电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总理等中央和国家领导人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排查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5月28日省、市召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研判当前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全省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夏季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校园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李*总理等党中央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精神及省、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消安委的统一领导下,动员教育系统全体力量,全面排查整治校园火灾隐患,严格落实学校(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校园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时间

从5月28日开始至9月20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年教育系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谭*(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市教育局副局长)

殷*(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市教育局副局长)

甄*(市教育局主任督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教股(电话:227**),办公室主任由黄*同志兼任。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工作联络员由温*同志担任。办公室联系电话:227**。办公室负责专项检查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相应成立由校(园)长为组长的校园夏季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排查重点

(一)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学校、内宿学生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的排查。

(二)加强校舍、校园内在建建筑的安全隐患排查。

(三)检查学校(园)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校园用电用火设施检查、是否组织学生、教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四)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落实在楼舍安装有应急出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等。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6月5日前各学校(园)要落实制定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6日前将方案及自查表(纸质)交政教股。

(二)检查整改。6月6日开始,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全覆盖检查。各学校(园)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未能及时解决的,要建档制表,制定应对预案,跟进落实。专项行动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情况及整改意见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并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消安委办。

附件:《*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检查自查表》

*年6月1日

篇4:市教育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省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密消安发[*]6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决定自*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学校消防设施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活动,本次活动将消防检查与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相结合、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相结合、夯实学校消防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夯实基层消防基础,增强全市学校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全市学校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重点

1.火灾隐患整治。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人员安全疏散、装饰装修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在8月30日前整治完成。

2.消防安全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消防安全常识以及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全面落实“八个一、八个100%”计划(见春防文件),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各校必须上好安全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8课时,要有安全教育课的教学计划和教案。此外,各学校还要以“预防火灾、珍惜生命”、“学习消防知识、共创平安校园”等为主题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各学校至少要设立一处固定消防宣传阵地,经常性地刊播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营造消防安全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带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消防整治活动。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教育局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印发教育局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在会议上进行专题部署;5月30日前,各学校、幼儿园要统一工作方法,明确工作标准,利用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

1.全面开展自检自查。督促相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做出消防安全承诺;督促整改和消除发现的火灾隐患,并补好历史“欠账”。

2.教育局联合检查。安全办、督导室、基建办及包校领导将对全市所有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

3.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和有关警种对所有学校幼儿园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

教育局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导考核组,对所有学校幼儿园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综合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全力以赴,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市教育局成立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单*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王*任副组长,安全办、基建办、纪检监察、计财股、督导室、视导室、各学校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安全办具体负责夏季消防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手抄报、专题讲座、会议等形式,公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内容和要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广大师生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师生开展“生命通道体验活动”,参与体验工作、生活、学习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引导师生对发现的占用、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火灾隐患,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

(三)狠抓责任落实,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各单位在排查整治期间要保持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态势,对行动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按整治措施要求,立即落实整改责任,注重实效。不及时整治的单位,将受到教育局检查组的严厉查处。对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非法违法引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严厉问责,绝不姑息。

(四)定期进行工作反馈。各学校要做好各阶段的总结和信息反馈工作。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部署方案和自查整改、集中治理等工作情况分别于5月29日、每月25日前上报教育局安全办,夏季消防检查总结于9月15日前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做法要随时反馈。

篇5:民政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公安部“5?14”全国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5?25”特大火灾等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民政局决定从6至10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全县火灾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工作,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检查内容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发动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针对夏季特点,重点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对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前)。6月中旬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8月20日前)。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一线,广泛开展排摸。要做到五个必查,一是福利机构必查;二是农村敬老院必查;三是人员密集场所必查;四是福利企业必查;五是其他有火灾隐患的部门和单位必查。具体责任如下:

敬老院,由江水清负责牵头,主要是针对农村敬老院火灾隐患,做好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工作,各有关乡镇(街道)要立即深入开展属地敬老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福利院、婚姻登记处,由江水清负责牵头;烈士陵园管理处由祝立宏负责牵头;局机关、中福在线销售厅、福利企业由袁水平负责牵头;执法大队、殡仪馆由周立云负责牵头。8月20日前,完成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摸排检查工作。

(三)全面整治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对排摸出来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梳理,逐一进行隐患程度判定,分类实施整改;对一些不能确定的隐患点,要及时上报。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申报手续不齐备的,抓紧补办。对违法行为轻微的,整改难度小,督促业主主动限期改正。对存在一定隐患,整改期限较长的,整改投入资金较多,要依法督促业主限期改正。对符合重大火灾判定条件的,要纳入重大火灾隐患整治范围。在整改过程中,要积极争取消防机构支持,从审批办证的源头抓起,从资金保障的源头抓起,从政策法规的源头抓起,从责任落实的源头抓起,切实把安全隐患的整改扎扎实实落实在行动中。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专项行动结束后,要组织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邹国宁为组长,周立云、江水清、祝立宏、袁水平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江水清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结合夏季高温火灾特点和本地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开展消防检查工作,协同县消防大队专业人员一起开展排查整治,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一线,一经发现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限期予以清除,切实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积极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进程宣传。要在醒目位置悬挂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警示牌,注明责任主体,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抓好检查考评。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抄送:市民政局,县府办、县消安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民政局办公室*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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