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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餐饮物品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2

  酒店餐饮物品管理制度

  一、 酒店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

  二、 不准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三、 服务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电视,违者罚款5—20元。

  四、 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煤气灶具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五、 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 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七、 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八、 若有发现故意损坏酒店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九、 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十、 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

篇2:厨房物品管理制度

厨房物品管理制度

  1、厨房物品的重购,由厨师长审批签字交保管员核实仓库无存货后交负责人审批方可生效。

  2、厨房用品由厨师长指定专人领取,其他任何人无权私自到仓库领用物品。

  3、厨房物品的领用必须到指定的专人处进行登记,采取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

  4、厨房物品的登记手续要落实到部门,由部门落实到人,做到人人都有物,物物有人管。

  5、厨房物品的盘存落实到部门的,由各部门每月盘存一次,共用的物品由负责人每星期盘存一次,盘存表交由厨师长核查。

  6、厨房物品的报损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以旧换新的原则,在非规定的时间内,由厨师长查明原因,作出处理意见后方可报损。

  7、厨房员工严禁将厨房物品挪作私用。

篇3: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20**年我办在、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以**为指导、从安全管理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20**年的工作部署和各项目标计划,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意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综合治理措施,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想办法、找路子,克服种种困难,在安全管理、经营销售、协调服务、仓库改造扩容建设方面等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累计销-售-炸-药2100吨,雷管260万发,实现税利260万元。这一年来安全监管工作和-谐稳定,无任何偷盗、安全事故,现就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完善的管理制度是迈向成功的基石,是对外良好形象的标志。今年初,我办领导班子在认真总结和反思以往管理得失的基础上,根据以往工作中的利弊,修订和完善了《新化县民爆物品管理办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办公管理制度》、《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从管理上狠抓制度的落实,明确各岗位的职能、职责,职责到人、环环紧扣,使民爆物品购进、储存、销售、配送、监管一体化,从而使安全管理制度更完善、责任更细化。

二、注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

  为提高全县涉爆单位安全员、爆破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型民爆产品的性能、成份、安全系数以及正确使用方法,我办于8月份在温塘镇举办了新型民爆产品推广暨安全使用培训班,从湖南省民爆产品企业龙头老大湖南新天地集团聘请民爆产品的科研专家,现场授课,解答技术难题,传授安全使用的方法,提高全县涉爆企业的爆破员、安全员整体业务水平,强化了安全意识,使民爆行业形成了人人重视安全、个个抓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更进一步地加强了民爆办对全县涉爆单位的行业监管力度。

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办领导经常不定期去仓库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时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稳定发展,消除安全隐。就安全检查情况,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

  1、落实人防措施。今年新增保管员2人,充实民爆仓库保管看守力量,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在岗人数不得少于4人,实行每2小时巡逻打卡,实行双门双锁。

  2、落实技防措施。对仓库的监控、声控及红外线报警系统进行了升级,将所有摄像头予以更换,提升了监控强度和视屏清晰度。

  3、落实物防措施。新增仓库安全自动警戒线,更换静电释放板,配备防静电专用工作服与工作鞋,确保仓库安全万无一失。

  4、落实犬防措施。添置2条专训狼犬,日夜巡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加强领导监管,深化推进“打非制违”。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了全年节假日和中共召开期间的安全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三违”及“四超”行为,严防和杜绝各种不安全行为,认真总结“打非治违”前三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深化推进“打非治违”,严把民爆物品销售、储存、运输、爆破作业现场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工作。

五、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巩固提高救援能力。

  为做好我县民爆安全事故(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减少事故(灾害)的损失,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民爆行业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对《新化县民爆物品管理办公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健全了事故(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我办在-十-月份进行了演练,做到了通讯通畅、反应迅速、救援及时。有组织、有步骤、有分工。体现了我办全体干部、职工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应急救援能力。

六、提升服务形象,打造高效精干队伍

  在抓好安全工作的同时,单位经济效益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和单位生存。如何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经济下滑形式,如何开拓市场不容忽视:

  1、开展优质、优惠服务。对待客户热忱周到、言行举止文明规范,对用户不了解或不理解的地方耐心解释与劝说,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2、按照、政府赋予的职能要求,认真履责,简便审核开票手续,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核准价格。倾听民爆物品使用单位的意见,与其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倾听他们的心声,收集他们对民爆工作好的建议。对民爆管理中确需改进的地方在今后的工作中即时修正。

  3、千方百计扩大业务渠道,抓好民爆物品延伸服务。今年为了民爆物品配送的高效安全,投资十几万元新添置了一辆载重四吨民爆运输专用车辆。安全、及时将民爆物品配送至各民爆站和使用工地,消除了安全隐患。

七、充分发挥支部、工会组织职能,着力齐抓“双创”工作

  2011年我县已成功荣获“全省十佳卫生县城”称号后,2012年根据、政府的安排部署一定要将“全省十佳文明县城”殊荣摘取,提升新化文明形象。办领导主持召开主题会议,安排专人专项资金投入百日倡导工作,印发了《民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及《新化县市民文明手册》与社区领导一道走街串户,宣传公民道德规范、倡导“创文明县城、共建和-谐新化”的良好氛围。为新化创建文明工作纵深推进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

  一年来,我们在安全、经营、服务、建设等方面求真务实,圆满地完成了年初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我们始终信守“安全是基石、服务无止境”的工作理念,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民爆行业的发展方向,准确把握行业特点和要求,抢抓机遇、知难而进、强化管理、依法经营,把民爆事业推向一个更加稳定、安全、发展的新时代。

篇4: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三一文库(文秘知识/规章制度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废旧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废旧物资管理,加强对报废、积压、闲置物资的修旧利用,明确报废物资处理程序,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废旧物资是指报废的机器设备、工器具、库存积压物资、废旧管材管件以及经公司批准报废的其他物资。

第三条各部门职责

1、各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相应的废旧物资的识别、初步鉴定、报废物资的收集统计和交库工作。

2、使用部门、采供部、财务部负责欲报废物资的联合鉴定。

3、物资采供部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整理、分类、建档和保管,并配合财务部销售处理。

第四条报废物资的认定

1、维修抢险、改线作业中拆回的废旧材料(设备)无法利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2、消耗性材料,超过使用标准,不能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3、工具类物品,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4、有价值的包装物品可作报废物资处理。

第五条报废物品的回收、保管、处理

1、所有报废物品由公司采供部统一回收。

2、各部门材料管理人员对废旧物资进行保管统计,定期向采供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单》,采供部经理要及时对交回的报废物资进行分类、整理、入库、建档,并于每月底向分管副总和财务部呈报《废旧物资回收明细表》,采供部依据规定做出处理。

3、在回收各类物品前,采供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鉴定,以免对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4、执行交旧领新的物资(工具类)交旧时还需在综合管理部填写《交旧领新登记单》交采供部保管。保管按一对一原则登记交旧领新台账,并办理领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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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物品管理制度

物品管理制度(一)

1、目的:建立剧毒物品操作程序

2、范围:适合公司剧毒物品安全管理

3、责任者:安环生产部、储运部、剧毒物品使用单位

4、程序:

4.1剧毒物品安全管理

4.1.1剧毒物品必须由合法单位供应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运输途中供应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

4.1.2剧毒物验收后(化验要求参照氰化钠管理制度执行),进入专用仓库,发现包装有损坏应向储运仓库主管和安环生产部汇报。

4.1.3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要认真检查有无剧毒物品遗留在场地,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

4.1.4存放剧毒物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门、双锁、双人操作、双人复核、二本帐记录。

4.1.5剧毒物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物品送交车间后要立即验收,当即交接清楚并签字。

4.1.6使用剧毒物品的车间,必须放在专用毒品仓库(或室、柜、区)内,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二人分别保管。

4.1.7分装剧毒物品时应在投料时进行,并有可靠的防护用品,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分装,分装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并要有操作登记记录。

4.1.8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物品时,必须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一个人单独工作。

4.1.9剧毒物的帐册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盘存,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4.1.10生产车间(使用部门)只能即领即用一天用量,残留的必须及时回库。

4.1.11如因生产发展需要新增剧毒物品时,使用单位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总工程师、工艺员核准,并书面报安环生产部,经安环生产部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措施到位后,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报安监局,公安局登记备案后,方可申购、领用。同时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1.12安环生产部对剧毒物品的操作工人进行资历审查,不够条件由车间重新提出其他人员,再另行审查,直到符合条件为止。

4.1.13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不能经常更换,对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4.1.14剧毒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外借和出售。

4.1.15各类剧毒品要严格制订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

4.1.16剧毒物品使用部门必须配备中毒急救药品,制订应急方案。

4.1.17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处理。

4.1.18包装器材处理必须由安环生产部指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4.1.19剧毒爆炸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安环生产部批准方可处理。

4.1.20加强废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剧毒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

4.1.21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4.2毒品仓储安全管理

4.2.1毒品仓库应符合危险品仓库的要求,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门窗设施必须完好,并应配制防盗栅,防盗装置,报警、监控器,门口设置防鼠档板等设施。

4.2.2毒品仓库大门应设置二把锁,一把由毒品仓库专职管理员保管,一把由安环生产部保管,毒品仓库的钥匙不得带回家中,应设置一个木箱锁好或放入保险箱,以防遗失,未经厂部和安环生产部的同意其钥匙不得转交任何人代管。一旦发现仓库钥匙遗失,应立即更换锁,并报安环生产部备案。

4.2.3进仓:提供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安全技术说明书,对商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衬垫进行安全检验毒品到仓库后,应立即通知安环生产部,过磅存放在专用仓库。包装破损的另行堆放,并加贴封条,过磅完毕后核实数量,开入库单,登记入册,入库单和毒品帐上应注明进货日期、数量、送货人、送货单位、押运人员、入库人员及核对人等的签名。

4.2.4领料:毒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未经公安局同意,不得外售和出借,车间领料必须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方可领给,否则不得领料,车间领料与包装数不相同出现零星领料时,其拆开的包装应加贴封条,退回仓库。

4.2.5毒品搬运时必须戴橡皮手套和活性炭口罩,皮肤破损者严禁接触,搬运完毕后立即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橡皮手套和活性炭口罩交仓库保管员处理后专柜放置。

4.2.6毒品仓库除仓库专职保管员、安全保卫科及车间领料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毒品专用仓库。

4.2.7毒品的帐册要清楚,册上要注明日期、数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一星期结帐核实一次,并上报部门安全主管,若有差错要立即上报,务必查个水落石出。

4.2.8毒品严禁在毒品仓库分装,应移至车间毒品投料室分装,分装后再交仓库核实,毒品分装时,必须戴专用服装和用具,派专人监护,分装完毕后,一切用具,包括毒品空桶及地面彻底处理好,分装结束后,操作者必须经浴室冲洗干净后,方可离开现场。

4.2.9毒品进仓或取料时,出现包装破损、掉地上的毒品应捡回包装桶,再用水冲洗地面,拖把应进行处理后方可拿回。

4.2.10毒品仓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或化学品,以免产生反应,生成有毒气体,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4.3剧毒试剂安全管理

4.3.1为了加强试剂仓库剧毒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4.3.2审批和采购

4.3.2.1根据小试需要,上报公司安环生产部和采购部,由采购部到指定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领取购买证;

4.3.2.2采购部要严格把关,不购买违法经营单位的试剂,不得转卖、出借,一律不供私人使用。

4.3.3储运条件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性质相抵触的不得混放,剧毒物品要用保险箱或未用铁箱保管,实行双人双锁,仓管员和剧毒品管理员各执一把钥匙。

4.3.4领用规定

4.3.4.1出库需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安全主管签字才能领用,在仓库填写剧毒物品使用登记表;

4.3.4.2使用时必须两人以上在场,穿戴好防护用品,取用后登记使用情况并签名;

4.3.4.3残液处理,使用后物料处理所剩残液经处理后倒入废液桶,不得流入清水沟;

4.3.4.4剩余物品必须退回仓库。

4.3.5未尽事宜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4.4剧毒品内调安全管理

4.4.1本公司因研发、小试化验需要用剧毒品时,因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由负责人签字,经安环生产部核准,报总经理审批。

4.4.2使用单位填写好领料清单(一式二份),到发料单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一份清单交发料单位,一份由使用单位留存备查和记帐。

4.4.3发料单位按清单数量计量好后,由投料操作工二人送到领料单位指定的地点,由双方签字进行交接。

4.4.4途中的安全责任由发料单位负责,签字交接后的安全责任由使用单位负责。

4.4.5公安部特定危险品内部调用参照本规定执行。

物品管理制度(二)

1、物品入仓制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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