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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管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5

  绩效考核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二条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考核原则

  第三条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条各类考核目的:

  1.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考核时间

  第八条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六章考核内容

  第十条公司考核员工的内容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各类考核形式有:

  1.上级评议;

  2.同级同事评议;

  3.自我鉴定;

  4.下级评议;

  5.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各类考核办法有:

  1.查询记录法: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书面报告法:部门,员工提供总结报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八条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九条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第二十条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二十二条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条试用考核。

  1.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条后进员工考核。

  1.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2.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条个案考核。

  1.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第二十六条调配考核。

  1.人事部门考虑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第二十七条离职考核。

  1.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情况作出书面考核;

  2.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十章考核结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条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九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

篇2:酒店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酒店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一、总则

  (一)为了保证酒店的总体目标的实现,建立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能力,提高酒店经营管理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二)本绩效考核方案适合酒店各部门。

  二、考核目的绩效考核成绩作为部门每月奖金领取、优秀部门评选、年终奖发放的依据。

  三、考核原则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对公司各阶段工作的经营管理状况的诊断作用,以及对各部门工作的指引作用,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公开公平原则。考评内容、考核标准、评分细则、考评程序和考评结果透明公开,对酒店各部门形成正确指导,在酒店内部形成良性竞争的机制。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考核期:以月份为期限,具体时间段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二)根据财务部对酒店经营情况核算,对经营部门制定经营指标绩效奖金,后勤部门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奖金。

  (三)考核内容:

  1、部门考核方式:综合评估的方式。

  2、考核内容详见附表(一)(二)。

  五、考核程序与方法

  (一)各绩效考评人的组成: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执行总经理、总经理组成。

  (二)各考评人的职责:负责对考评对象进行评分。

  (三)评分规则:

  1、各部门总分为100分。

  2、各考评人根据附表

  (一)进行综合评分,最后取平均分。

  3、部门奖金计算方式:部门奖金=综合得分/100*奖金。

  4、总经办于每月21日将综合评估表下发到各部门及评分人,各部门于每月24日之前完成综合评估并上交于总经办,总经办于每月25日之前完成综合评估汇总,于26日交于财务部。

  四)综合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视为100分。

  六、资料的整理与存档每月考评结束后,总经办对所有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篇3:村干部绩效考核细则

  绩效考核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队伍的管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提高村级工作效率,确保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村干部是指镇经党委研究任命的在职数范围内的在职人员(不包括上级选派人员、选聘生以及村其他人员)。

  第三条村干部绩效考评工作由镇绩效考评领导组具体操作。

  第四条根据村干部的工作岗位,确定不同岗位人员的岗位系数:即村书记主任1.1;村副书记副主任1.05;其他人员1.0。如在考评年度职务变动的,依据文件分段执行。

  第五条考评主要通过民-主测评方式进行,测评分为基本称职(60-70分)、称职(71-80分)、良好(81-90分)、优秀(91-100分)四个格次。测评按实际参加测评人数算出平均得分,如一张表格内对某人没打分值的视为对此人没测评。

  第六条参加测评人员具体为:镇领导班子成员测评,按30%折算分值;全体镇干测评,按30%折算分值;村党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测评(含村两委成员,参加测评人员不少于30人,合并村不少于40人),按40%折算分值。

  第七条根据不同类别的测评算出每名村干部的综合得分。再根据每名村干部的综合得分乘以岗位系数,得出的结果即为每名村干部的绩效考评得分。

  第八条加分事项:考勤另加10分。村干部上班实行签到制,每周上班不少于5个工作日,作息时间按镇干上班时间执行。每天安排一名村干部值班,负责接听电话、接待群众办事,填写值班日志和考勤等。节假日、双休日根据工作需要由村两委商定。每月考勤统计表应在次月5日前上报镇组织委员处,未报视作未出勤。实行请销假制度,所有请假要有书面请假条。全年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不得分,请事假6天扣1分、7天扣2分……15天扣10分;请病假且有医院证明的6天以上的按事假对半折分;旷工1天扣1分,扣完为止。

  工作日志另加10分(村干部日志和村级工作日志各占5分)。以镇统一印制村干部工作日志和村级工作日志,每名村干部应将每天工作情况详细记录在日志本上,联系村班子成员每月对村干部日志进行一次点评,年终进行打分。村当天值班人员应将村级当天总体工作详细记录在村级工作日志上,村级工作日志由镇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每月点评一次,年终进行打分。

  第九条减分事项:受到镇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受到县通报批评的,一次扣4分。

  第十条根据效绩考评得分和加减分算出每名干部的最终考评得分。进出村干部队伍人员,按最终考评得分,根据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第十一条考评领导组在考评过程中,应规范操作,严格保密,考评结果可分村进行公开。干部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查阅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的使用:

  1、以镇设立村干部绩效管理奖金,所需资金由镇统筹,其中从村级资金中根据村干部数按500元/人标准提取,镇政府按500元/人标准进行配套。村干部的年终奖励按最终考评得分进行分配。(原规定村干部年终考核合格以上从村集体资金中奖励500元/人不再执行)。

  2、村干部的绩效考评综合得分作为评选优秀村干部和不合格村干部的重要依据。

  3、村干部的绩效考评综合得分作为推荐镇及以上各种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

  4、对村干部绩效考评综合得分处于后三名的,由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实行效能告诫。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存在争议的和有关事项,由考核领导组审核确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镇党政与社会事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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