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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工资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5

集团公司工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某集团发展的需要,改变现有的薪酬分配模式,建立内部公平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进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取心,加快集团经济效益水平稳步提高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集团不在价值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工资报酬必须向为集团持续创造价值的员工倾斜,向集团的关键岗位倾斜,对员工所创造的业绩予以合理的回报。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工资报酬的确定必须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适应,必须与集团的整体效益的提高相适应。通过工资报酬来吸引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活人力资源,提高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统一制度、规范分配的原则。将集团的工资分配模式统一规范为新的薪酬制度,保留合理成份,对差异较部分进行调整。

  (四)坚持科学确定工资收入分配的原则。在岗位测评基础上确定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突出岗位工资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岗位的工资水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理拉开工资差距。

  (五)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集团效益紧密挂钩的原则。员工要分享集团收益,又要适当分担市场风险和人工成本压力,在集团效益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资水平,形成工资能增能减机制。

  (六)坚持员工工资按业绩贡献分配的原则。员工工资的分配与绩效考核紧密联系,充分体现员工业绩贡献差别,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形成竞争机制。

  (七)坚持循序渐进、稳妥实施原则。在创新机制中充分考虑企业和员工的承受能力,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的平稳推进。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上述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在岗人员。上述单位聘用的短期劳务工和临时外聘人员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薪酬制度框架

  第五条集团根据所属单位、岗位、人员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多种分配形式。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高层管理人员、主要生产经营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经理实行年薪制;急需的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一些新聘的简单劳动岗位人员实行市场价位工资制。

  第六条岗位绩效工资制是集团主体工资制度,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市场价位工资制是辅助工资制度。

第三章岗位绩效工资结构

  第七条集团岗位绩效工资由三个单元(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组成。(如图)

  岗位工资50%

  绩效工资44%

  各种津贴6%

  集团将依据企业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确定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等经济报酬的内部动态比例。在员工收入中,高层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原则上保持在5:5,主要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经理比例保持在7:3,其它员工比例保持在9:1。各种津贴包括:工龄津贴、生产性津贴(夜班津贴)、其他津贴等。

  第八条岗位工资是依据集团各个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合理确定岗位劳动报酬的工资单元。绩效工资是根据集团绩效、单位绩效和个人绩效分配的工资单元。

  第九条集团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岗位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

  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的岗位工资基数为500元,管理及技术岗位的岗位工资基数为800元。

第四章岗位工资

  第十条岗位工资采用系数法按以下公式确定:

  岗位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相应的比例×岗位工资系数

  其中,岗位工资基数是最低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系数是映各个岗位之间岗位价值度的差别关系,即体现岗位工资标准差别。

  第十一条岗位类别按照人员类别分为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和管理及技术岗位,相应分别设置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的岗位工资系数表、管理及技术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系数表、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表(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7、附表8)

  第十二条根据职位层级和岗位测评结果,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设置八岗,管理及技术岗位设置七岗,映岗位之间的劳动特点和差别;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和管理及技术岗位每岗分为三档,映岗位内部之间的劳动特点和差别。

  第十三条根据员工个人的基本素质和实际业务能力,每个岗位岗档又分为不同级别。生产操作及服务人员的各岗位岗档分别设2-5个级别,其中,一级人数比例为20%-70%,二级人数比例为30%-40%,三级人数比例为20%-30%,四级人数比例为15%,五级人数比例为5%;管理及技术人员的各岗位岗档分别设4个级别,其中,一级人数比例为25%,二级人数比例为40%,三级人数比例为30%,四级人数比例为5%。主管、班组长(不含副职)定为本岗档最高级。如本单位主管、班组长总人数超过最高级的规定比例,须进行择优定级,以保证最高级别人数比例不能突破。其他员工均按照得分高低定为四级及四级以下。

  管理及技术岗位共分四个技能级别,在岗的管理及技术人员根据得分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等级。具体比例分配如下:一级占25%,二级占40%,三级占30%,四级占5%。(详见附表10、附表11)

第五章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岗位工资采用系数法按以下公式确定:

  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相应的比例

  集团绩效工资的确定和发放严格按照集团业绩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工作实效和业绩贡献。

  第十五条集团对分公司绩效工资的确定和发放实行统一政策、承认差别、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六条集团建立三级业绩考核体系。第一级由集团对分公司进行考核;第二级由分公司对分公司各单位进行考核;第三级由分公司各单位对班组及员工个人进行考核。业绩考核指标分为经济责任指标和非经济责任指标。

第六章各种津贴

  第十七条各种津贴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各种津贴=工龄津贴+生产性津贴+其他津贴。

  集团各公司员工根据各自的岗位特点享有工龄津贴、生产性津贴、其他津贴。第十八条工龄津贴根据员工的工作经历(按虚年计算的工龄)确定。工龄分为四个档次:1年以下、1-5年、6-10年、10年以上,按表5规定的四个档次标准实行,员工工龄津贴随工龄的变化自动调整,工龄达到相应的档次,所有工龄均实行本档次标准。

  第十九条生产性津贴根据员工岗位情况(所在的岗位工作位置、时间)确定。主要有中夜班津贴,按表6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性津贴实行岗变贴变的原则,员工调离本岗,在本岗享有的生产性津贴随之取消。生产性津贴的实施范围是在上述岗位情况之一下工作的员工。

第七章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动态管理

  第二十条集团严格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员工岗位调整后,应对其岗位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一)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中,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岗位工资标准按以下办法调整:员工调整岗位,造成原工种变动或工作内容发生较变化的,均应实行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实行所试岗位第一级别70%的岗位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方可执行本全额岗位工资

  (二)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管理及技术岗位系列中,员工从同系列低岗位调整到高岗位,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实行该岗位第一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如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原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则相应上套级别。

  (三)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管理及技术岗位系列中,员工从同系列高岗位调整到低岗位,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实行该岗位相同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

  (四)员工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和管理及技术岗位之间跨系列变动,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原则上实行新岗位第一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集团根据效益增减情况,结合战略发展要求和市场竞争状况,选择岗位工资基数上调、保持不变、下调三种办法。在效益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原则上每两年上调一次岗位工资基数;在效益下降较多的情况下,相应下调岗位工资基数;在效益没有增长的情况下或在集团进行规模投资的情况下,不调整岗位工资基数。集团调整岗位工资时,视情况调整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标准。

第八章工资总额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资总额的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和各所属公司工资总额的核定、检查、审计、监察。

  第二十三条工资总额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必须体现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挂钩的原则,在单位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保证员工薪酬与企业价值的共同增长。

  (二)工资总额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所属公司自主分配的原则。工资总额的'增长控制在低于经济效益增长的适当比例内。

  (三)坚持按劳分配,绩效挂钩的原则。建立绩效分配机制,使员工的个人收入与绩效紧密结合起来。

  工资总额的核定

  第二十四条集团每年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各所属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当年的工资总额计划。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工资总额由集团公司根据其员工的岗位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和各种津贴总额确定。

  第二十五条集团实行工资总额分类管理的具体办法是:生产、经营单位由集团按照目标经济责任考核办法计发工资总额。管理性质(包括筹建)的单位采取工资总额核定的办法,员工工资总额由岗位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和各种津贴总额构成。

  第二十六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办公会的决定,负责核定和调整所属公司、总部职能部室工资总额,并对所属公司、总部职能部室工资总额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第九章年薪制

  第二十七条第八条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根据领导层成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管理业绩确定和发放其年度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实施年薪制的人员范围是主要分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第二十八条年薪收入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集团公司副总裁、所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年薪的50%为基本年薪,集团公司部门经理年薪的70%为基本年薪,其余部分为绩效年薪。年薪根据行业情况、企业规模、管理难度、领导层成员能力和所承担的责任,参考市场薪酬价位确定。绩效年薪按照年薪的30%50%确定,根据管理业绩和实际贡献,在年终或季度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和年度工作目标后发放。具体标准如见表9

  第二十九条建立领导成员业绩考核制度,实行先考核经营业绩,后兑现绩效年薪收入的程序。

  基本年薪不与业绩考核指标挂钩,相对固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计算并支付。

第十章协议工资制

  第三十条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集团对急需并具有特殊作用的关键岗位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协议工资标准以国家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基础,根据所聘用的岗位需要和所聘用人员的实际能力加以确定。分公司与所聘人员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资、福利标准、业绩考核指标、支付办法和双方应享有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签订协议。第三十一条协议工资标准随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变动情况和所聘人员工作业绩予以调整。

  第三十二条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员工不实行集团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及其他形式的薪酬福利制度。

  第三十三条协议工资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一、执行协议工资制的资格要求:

  必须是属于相关紧缺专业、在集团内无可替代的;

  必须是具有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的;

  必须是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

  二、协议工资标准(税前)的确定:

  聘用人员的全部月收入标准如下:

  1、高层管理人员8000-10000元/月;

  2、部门经理50007000元/月;

  3、技术、主管25004000元/月;

  4、一般管理人员15002500元/月。

  5、协议工资标准确定:

  依据招聘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长短和业务能力,在规定的工资标准区间内加以确定,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协议。

  6、协议工资的发放方式:

  协议工资采用5:2:3的方式发放,即每月支付协议工资标准的50%;再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兑现协议工资标准的20%;根据全年考核结果兑现协议工资标准的30%。

第十一章市场价位工资制

  第三十四条后勤服务人员可以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确定其工资收入。第三十五条市场价位工资主要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相对固定,占后勤服务人员收入的80%左右,绩效工资根据工作成绩经考核后发放,占其收入的20%左右。

第十二章新进人员工资待遇

  第三十六条集团新进中专毕业生实行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如下:

  人员类别试用期月工资标准

  中专毕业生500元

  学专科毕业生600元

  学本科毕业生800元

  在试用期满经考核上岗后,根据所在岗位,实行本岗位第一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第三十七条集团对新招用的中专毕业生以外的其他员工原则上实行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所试岗位第一级别80%的岗位工资标准;在试用期满经考核上岗后,根据所在岗位,实行本岗位第一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

  第三十八条集团对关键岗位新聘用的管理和技术方面的紧缺人才不实行试用期,实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或协议工资标准。

第十三章工资支付办法

  第三十九条集团以月薪为主要支付方式,根据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需要,员工日薪、小时薪及计件工资单价可按以下方式折算:

  (双休)日薪=月薪÷20.92天

  小时薪=日薪÷8小时

  计件工资单价=月薪(日薪)÷劳动定额

  (单休)日薪=月薪÷25.25天

  小时薪=日薪÷8小时

  计件工资单价=月薪(日薪)÷劳动定额

  第四十条集团对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旷工:每天按(个人月岗位工资标准÷20.92天×2)扣发。

  (二)事假:每天按(个人月岗位工资标准÷20.92天)扣发。

  (三)病假:每天按(个人月岗位工资标准×50%÷20.92天)×国家及集团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百

  分比发放。超过医疗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工伤假:员工工伤在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及集团有关规定实行。

  (五)探亲、婚、丧、产假:员工在国家及集团规定的期限内均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的100%计发。

  (六)年休假:员工在集团规定的期限内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的100%计发。

  (七)员工自动离职绩效工资全额扣发。

  (八)员工当月矿工1天绩效工资减半发放,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绩效工资全额扣发。

  (九)员工当月出勤不满13天(含)绩效工资减半发放,出勤不满13天绩效工资全额扣发。

  第四十一条集团员工加班及加班工资支付方式如下:

  集团生产操作及服务人员在法定节日以外的时间加班,应事先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经批准后,原则上应安排倒休。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经总裁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实施后,原工资制度停止实行,其他有关工资的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实行。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篇2:KTV工资分配制度

KTV工资分配制度

一、工资分配的总原则

  工资的分配要坚持一下三个原则:

  ①、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KTV实际经营情况,经室研究批准,制定工资分配办法。

  ②、KTV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1、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KTV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KTV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2、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KTV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KTV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KTV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KTV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1、岗位工资

  2、绩效奖金

  3、津贴

  4、年终奖金

  5、岗位工资介绍

  ①、KTV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②、根据KTV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KTV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③、管理人员身兼两职,按较高级别标准计发工资。

  ④、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起薪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由总经理最后签字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会特批。

  ⑤、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为主体,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占主体工资的60%,与结果不直接挂钩;绩效工资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⑥、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的确定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评定,原则上员工级按每月600元计发,以上管理人员享受岗位工资,(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特殊人才由KTV总经理特批。

  2、绩效工资介绍

  ①、绩效工资以个人岗位工资为基数,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是工资构成中相对灵活的部分,并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②、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③、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④、绩效考核按照KTV相关规定执行。

  ⑤、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

  其中:应计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3、津贴

  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量的差别而给员工不同程度的补偿,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同时兼顾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特在工资结构中设立津贴一项。

  ①、店龄补贴:员工在KTV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店龄补贴50元/月,以四年为最高年限。(一年内员工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旷工1次,取消年限增资资格)

  ②、特殊岗位津贴:此类津贴并非普遍享受,仅仅针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人才。具体标准主要按照个人能力与对KTV贡献大小,岗位责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额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③、住房补贴:员工可享受住房补贴50元/人,(KTV如安排住宿,则住房补贴自动取消)

篇3:车间绩效工资制度

  车间绩效工资制度

  为了充分体现分配的公平,公正,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结合各岗位的作用、技术要求、劳动强度、工作环境以及责任的轻重等综合因素,充分吸收和借鉴投产以来试行方案的经验及教训,经公司企管部提出议案,并报公司董事会批准,自二xx-x年元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一、工资构成:

  1. 中层以上干部:由基础工资+[(考核工资标准+职务工资)×岗位系数]+通讯补贴组成。

  2. 一般行政、后勤人员:由基础工资+(考核工资标准×岗位系数)组成。

  3. 岗位工人:由基础工资+(考核工资标准×岗位系数)+特殊工种技术补贴组成(指特殊技术工种其范围由企管部确定)。

  4. 铲车司机:由基础工资+(考核工资标准×岗位系数)+费用承包奖罚组成。

二、基础工资:

  1.行政人员(包括中层以上干部),1500元/月。

  2.后勤人员基础工资:

  2.1卫生组:1000元/月

  2.2杂工:1000元/月

  3. 岗位工:1200元/月

三、绩效考核:

  1、考核内容:

  1.1质量(按企业标准执行,根据市场需求,厂部可局部调整)。

  1.2产量(每月月初由厂部确定当月产量计划)。

  1.3安全无事故。

  1.4环保与卫生。

  1.5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完好率与运转率。

  1.6费用与消耗,生料、熟料、水泥的制造成本及成品的综合成本。

  1.7业务学习与各项台帐、记录。

  1.8工作质量与工作态度(指行政工作人员)。

  1.9生产之间的相互衔接与配合。

  1.10经济效益。

  1、 考核方法:

  由行政人事处牵头,日常考核由行政人事处负责,对照每个考核标准,采用百分数方法进行考核。每项考核内容所占的百分比,由考评小组根据各部门、车间的工作侧重点不同,拟定不同的分值,逐项考评。满分为一百分。同时拟定各项考核内容的奖罚尺度,由综合办按各部门、车间的当月实绩对照实施奖罚。

  2、考核工资定为每分6元,满分为600元。企管部可根据吨工资标准所提取的工资总额,在减去基础工资总额后的余额情况作上、下浮动,但不得突破该余额。浮动比例按车间高于行政,一线高于后勤,技术骨干岗位高于普通和辅助岗位的原则执行。当月的浮动比例由企管部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四、岗位系数

  1、本系数表仅为行政人事处核算工资用,各部(处)、车间可作适当调整,但调整后的系数累积不得超过本制度规定;

  2、各部(处)、车间的人员配置以2010年1月底的实际状况为准,添人不加系数,减员系数不减;

  3、各车间工段长、班长岗位的设置以初始设计时的设置为准)(具体岗位系数见附表9—表12)

  五、中层以上干部职务补贴和通讯补贴标准另定。

  六、公司提取当月工资总额的5%作为对当月各项指标、各项工作任务均完成较好的部门、科室、车间、班组及有突出成绩的个人的奖励,也可用其中的一部分用于困难职工的生活救济。

  七、考评小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组员:***、***

  八、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遇有不可预见的情况,经行政人事处提议,由考评小组商定处理办法。

  九、本制度由行政人事处负责解释。

篇4:公司工资制度方案二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摿讲怀瑪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

  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 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 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 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 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 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 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 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40%~50%)。

  2. 岗位工资。

  (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 公司岗位工资分为 (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20%~30%)。

  3. 工龄工资。

  (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 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 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 奖金(效益工资)。

  (1) 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 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 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 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 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 津贴。

  (1) 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 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

  1. 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 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 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 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奖金。

  1. 奖金的核定程序。

  (1) 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 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 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 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 关于工龄工资。

  1. 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 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 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 日。

  第二十二条 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篇5:公司单位工资发放制度

公司单位工资发放制度

一、总则

  1、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本制度所指的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3、本规程规范工资发放程序,确保员工能及时、如数、安全地领取工资。

二、工资结构

  1、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津贴、学历津贴、服务津贴、每年上调6%的津贴。

  2、固定工资与绩效工资的分配具体参照《星光农机职工基本工资评定办法》。

  3、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费、工会费、扣款(罚款、补卡费、工作服领取等)、借款等。

  4、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生产、销售、技术、品管及管理层薪酬管理办法。各部门的工资按《XXXX年薪酬管理办法》及《基本工资评定办法》执行。

三、工资计算方法(不适用于计件制员工)

  1、应发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基本工资=(60+工龄津贴)x实际出勤天数

  绩效工资=考核工资x考核得分(出勤满26天则考核工资按30天算给予全额,出勤不满26天则按考核日工资x实际出勤天数)

  2、员工实际出勤天数则以打卡机为准,按一天工作8小时基数折算天数,如遇加班,则按照下班时间过半小时后方可开始算加班时间,半小时作为下班休息吃饭时间。

  3、关于加班工资:由于公司实行《综合计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平时晚上工作不算加班,但工资按照标准工资计发;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员工,经常务副总审批后,工资按三倍工资计发。

  4、带薪休假工资:法定节假日员工可享受带薪休假待遇,其工资按照60+工龄津贴计算,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5、员工请假、休假、病假(工伤除外)均不享受工资待遇。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是转正之日起计算。

四、离职员工工资的结算与发放

  1、离职人员需提前1个月上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并交由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扣发其未领工资直至其来办理手续。

  3、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离职,当月出勤不满7个工作日,公司不为其支付工资。

  4、离职人员一律不予提前结算工资,均按流程在工资表中造发。

五、工资发放流程

  1、各部门负责人在每月15日前将员工考核表、工资结算单交到办公室。

  2、办公室每月25日前编制《员工工资发放表》并交由财务部审核。

  3、财务部负责每月30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则在节假日前办公室将审核后的工资表交常务副总审批后返财务部发放工一天提前发放。

六、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工资发放后,办公室于每月1号制作工资条,公司员工可在财务部门领取本月员工工资明细(工资条)。

  2、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t条到自己部门领导处查询。若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或经查阅与工资条有出入的,可到办公室查阅。

  3、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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