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某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3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区以及街道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请假的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按作息时间表上规定的时间上班,不得因无课而不按时上班。

  第三条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需实行特殊工作时间的,由学校另行规定。

第二章请假

  第四条教职工请假均应办理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填写请假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生效。

  第五条婚假

  教职工需在学期中途请婚假的,原则上按法律规定的假期,超过规定假期的,一般上不予批准。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

  教职工请婚假的,自领取结婚证起一年内有效,超过该期限的,视为放弃。

  第六条丧假

  教职工因处理本人的直系亲属(本人的的父母、配偶等)的丧事需请假的,按丧假处理。教职工因处理其他亲属的丧事需请假的,按事假处理。

  丧假一般为5天,对于需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酌情给予1—3天的往返路程假。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计入假期。

  第七条病假

  (一)因身体不适需请假休息或看病的,半天以内且不影响正常工作的,由年级组长批准;

  (二)因身体不适需请假休息半天或看病,需要安排代课或调整课务的,须到教导处办理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人批准,由年级组安排代课;其他人员需有人顶替其岗位或代为完成工作的,由请假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负责安排工作。

  (三)因病需要休息三天以上,应凭区级以上医院或其下属的门诊部出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教师到教导处,非教学人员到本人所在部门)。

  (四)因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凭医院的疾病诊断书或出院后凭住院证明,按本人的隶属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事假

  (一)因事需请假的,半天以内不影响工作的',教师由级组长批准,其他人员由请假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需要调整课务的,按第七条第2款办理。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须办理请假手续,教师由教导处负责人批准,其他人员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处(室)副主任、主任由分管副校长批准,副校长由校长批准。

  (二)因事需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须办理请假手续,教师由教导处负责人提出意见并做好人员安排,报分管副校长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分管副校长审核,校长审批;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教职工因情况紧急,无法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可事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条教职工请假后,因特殊原因需续假的,应电话申请,事后补办手续。未申请续假而超过请假期限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教工请假期满或提前返回的,应办理销假手续,实际假期以销假时间为准。未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又无法证明回校上班时间的,均以办理销假手续的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教职工请假弄虚作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考勤津贴

  第十三条 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除工作性津贴;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扣除半天工作性津贴;超过1小时的,扣除1天工作性津贴。

  第十四条教职工请婚假的,规定的期限内,不扣发任何津贴。超过规定期限的部分,按事假处理。

  第十五条教职工请丧假的,规定的期限内,不扣发任何津贴。超过规定期限的部分,按事假处理。

  第十六条教职工请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术后假等,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女工作人员产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请哺乳假的,在规定的哺乳假期间工作性津贴按75%计发。

  第十七条教职工请短期病假的,1个月内病假天数累计在10天(含)以内的,工作性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0天的,按其超过的病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工作性津贴;1个月内病假天数累计达20天及以上的,当月工作性津贴全部扣除。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工作性津贴全额发给。因病休假一个月以上的,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教职工请短期事假的,当月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内的,工作性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扣除相应的工作性津贴;1个月内事假天数累计达10天及以上的,当月工作性津贴全部扣除。

  第十九条 鉴于学校每月工资及津贴补贴均为月初发放,每月的实际考勤时间应从上个月26日计起,至当月25日为每月的考勤。当月的考勤结果在下个月的津贴补贴发放中执行。

第四章旷工及处罚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一)未请假而不上班的;

  (二)未经批准私自停课的;

  (三)上班时间因无课而不来校上班的;

  (四)因赌气、闹情绪而不上课或不上班的;

  (五)请假未获批准但未上课或上班的;

  (六)办理了请假手续,但经查实请假原因与实际不相符的。

  第二十一条对旷工旷课的处罚

  按《新梓学校临时岗位津贴方案》的规定处理。

第五章集体活动迟到、缺席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未请假而未参加下列集体活动的,按缺席处理:

  (一)升旗仪式;

  (二)教职工大会;

  (三)班主任会议;

  (四)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

  (五)科组教研活动;

  (六)规定应参加的学习或培训;

  (七)其他应当参加的集体活动或会议。

  第二十三条 属于缺席的,按《新梓学校临时岗位津贴方案》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所指“以上”,均含本数在内。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年12月1日起执行。

篇2:总行机关考勤打卡制度

  总行机关考勤打卡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严肃劳动纪律,完善考勤管理,总行决定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为保证打卡考勤机制度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行机关在册正式职工、临时用工(以下简称“总行职工”)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总行职工上班与下班均要打卡。实行打卡考勤机制度后,总行机关仍然坚持正常的工作作息时间,即每周1至周5为正常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00上班,下午5∶00下班,但考虑到打卡占时等因素,因此,上午8∶10分以前和下午4∶50以后打卡,均视为正常出勤,其他情况则为非正常出勤。打卡机24小时不关机。上午8∶10分至8∶30分打卡按迟到记录;下午4∶30分至4∶50分打卡按早退记录;上午8∶30分以后到达和下午4∶30分以前离开,按缺时记录;每个工作日只打一次卡按少卡记录,两次均未打卡按缺勤记录。

  第四条总行职工如有非正常出勤记录,本人必须如实填写《月度出勤及工作完成情况报告表》(以下简称《打卡考勤机报告表》),说明非正常出勤的.原因,交本部、室考勤员审核,部、室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第五条总行职工因公出国、出差、市内公务等不能正常出勤时,须在《报告表》中注明,按正常出勤对待;否则,以打卡考勤机记录为准。

  第六条总行职工请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探亲假、工龄假,须按打卡考勤机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未履行请假手续又未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的,按旷工对待。

  第七条新入行人员和遗失考勤卡的人员,在领取(补办)考勤卡以前,由本部、室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有非正常出勤情况的,应填报《打卡考勤机报告表》。

  第八条总行职工忘记打卡或忘记带卡时,本人应在正常考勤所规定的时间内,向人事教育部劳资处报告,并在当月《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没有报告或未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中注明,按旷工对待。

  第九条经鉴定确因打卡考勤机失灵而没有打卡记录的,按正常出勤对待。班车因特殊情况晚到,按正常出勤对待。

  第十条总行职工无正当理由考勤少卡,每少卡一次按缺时4小时对待,每月累积缺时4小时视同旷工半天。

  第十一条打卡必须由总行职工本人履行,任何人不得请他人代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发现代打卡行为,扣除当事人双方当月增收节支奖,并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总行职工上班打卡后即应到岗工作,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不准擅自离岗。

  第十三条考勤机卡同时作为职工午餐的就餐卡,今后视情况还将开发其他功能,因此,总行职工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考勤机卡,爱护打卡设施。丢失考勤机卡应及时向人事教育部劳动工资处申请补办,并由本人负担工本费100元。

  第十四条各部、室要加强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总行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以及各种假期待遇,按农发行人字(1994)14号《总行机关考勤办法》、《总行职工享受各种休假的规定》及《总行机关增收节支奖金发放暂行办法》办理。

  第十五条人事教育部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打卡考勤机记录明细表》印发各部、室核对,各部、室应于5日前将《打卡考勤机记录明细表》、《打卡考勤机报告表》、《总行机关职工奖金及伙食补贴发放表》一并送人事教育部劳动工资处。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事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十二月一日起试行。

篇3:幼儿园考勤制度一

  幼儿园教职工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学校医务室的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3、因事需临时调班,必须保教主任批准,无大事不能随便调班。

  4、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

  5、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6、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篇4:疾控中心考勤制度

疾控中心考勤制度

  为提高疾控中心的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规定

  1.中心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事先请假,上下班由各科室负责出勤登记,内容包括出勤、迟到、出差、病事假、旷工等,全中心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2.各室在每月5日前向中心办公室报送上月出勤表,核对后并公示。

  3.职工有事须向本科室或办公室请假,室主任有事向中心领导请假,不得事后用打电话、留条子、托他人代言或先休息后告假等方式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无故不参加中心会议及其它活动,按旷工论处。

  4.中心职工,上班无故迟到十五分钟或下班早退十五分钟者,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计旷工。

  5.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中心领导批准。

  6.中心领导和办公室不定期查岗,检查结果由办公室备案。

  7.查岗期间不穿工作服的,扣一天津贴。

二、处罚规定

  1.缺勤一天,扣发1天岗位津贴;每月缺勤三天以上者,岗位津贴按缺勤天数比例计算扣发。查岗不在位的扣一天岗位津贴,累计三次以上扣一个月岗位津贴,5次以上扣一个季度岗位津贴,年底考核不评优,不评先进,考核定为基本称职。

  2.领导安排工作一次拒不执行的,扣除一个月的岗位津贴。拒绝二次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

  3.办公室计算出职工缺勤扣款后,经中心领导签字,从津贴中扣除。

三、说明

  1.病、事假按实际天数计算缺勤。三个迟到早退计为一天缺勤。

  2.法定假期,如: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按出勤计算,超假按缺勤计算。

  3.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5: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四

  企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事假:×

  病假:○旷工:◎

  婚假:+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四)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累计6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并施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是对员工日常出勤状况进行考察,作为对员工劳动纪律进行考核依据的规章。考勤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通过对员工实行考勤管理制度,促使员工遵守工作出勤纪律,从而促使员工树立良好的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勤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考勤人员、考勤方式、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的处理等。

  考核员工出勤是衡量其工作是否积极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参考依据。在制定管理办法时,要注意如下要点:

  1.总述考勤考核的重要地位及考勤管理;

  2.分述考勤的具体操作事项及规定;

  3.标明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的惩制办法。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