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 制度大全
制度大全 导航

东方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5

东方集团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创建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通过合理的薪酬安排吸引优秀人才,保证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组织机构、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订的原则:

  1) 守法及现实的原则: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战略一致性原则: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通过弹性设计,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以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3) 公平性原则:关注内部公平性,通过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在公司内部的相对重要性,进而确定相应薪酬水平;

  4) 市场竞争力导向原则:强调薪酬竞争力,有效吸引高素质人才。达到通用人才薪酬水平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水平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5) 绩效挂钩原则: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薪酬分配机制,体现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加大变动收入的激励力度,使员工薪酬随绩效变化而相应变动,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指员工为本公司完成相应工作而获得的'货币性报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的员工,除特殊注明外,系指本公司所有员工。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高管人员系指董事会全体成员(含董事会秘书)、监事会全体成员、经营班子全体人员。

第二章 薪酬总额

  第六条 公司薪酬总额由工资性收入、福利二部分组成。

  第七条 工资性收入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交通补贴、误餐补贴等。

  第八条 福利包括:法定福利、企业福利等。

  1) 法定福利:依据国家和地方劳动法规、必须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等)和住房公积金等。

  2) 企业福利:依照集团管理制度向企业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节庆费等;

  3) 具体福利项目和标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薪酬总额的确定: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成本控制策略的基础上,在每财政年度末,依据本年度经营业绩、薪酬水平和薪酬总额、下年度经营目标,并参照人力资源市场情况、地区及同行业薪酬水平变化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拟定下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十条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福利等,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由董事会确定;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高管人员享受用车补助、职务津贴、年节福利等相应福利。

  第十一条 其他员工薪酬由标准工资、司龄工资、年终效益奖、补贴/津贴构成。具体如下:

  1) 标准工资按员工职级不同而不同。此标准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2) 员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关等级正式员工标准工资的70%;试用期结束,履行考核手续并转为正式员工后,按正式员工待遇执行。

  第十二条 为激励员工长期为集团服务和贡献,保持并提高员工忠诚度,设立司龄工资,按月发放。司龄工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年限×30 元/年,上不封顶。

  第十三条 在每年度终了时,按该年度公司效益情况,由人力资源处提出年底效益奖金方案,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后提取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年终效益奖金

  在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结算并一次性发放;在考核期间离职的员工,不补发年终效益奖金。

第四章 职级标准核定

  第十四条 员工标准工资根据每个岗位价值确定,是员工劳动价值的体现。

  每一岗位的标准工资均有多个等级。

  第十五条 员工职级的确定:由人力资源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岗位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以职位价值为基础的职级序列,并确定每个职级对应的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公司职级分三个系列:管理系列(高层、中层、普通)、专业系列

  (具体技术性工作岗位)、勤务系列(后勤及辅助性岗位)。各层级员工可在自己层级相应的调整范围内升级或降级。各系列相应的职级数及标准如下:

  1) 管理系列:

  高层员工年薪标准分为5 级(元/年):1 级:150000-200000;2 级:200000-300000;3 级:300000-450000;4 级:450000-600000;5 级:600000-800000;

  中层员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标准工资分为8 级(元/月):1 级:5000-5500;2 级:5500-6000;3 级:6000-6500;4 级:6500-7000;5 级:7000-7500;6 级:7500-8000;7 级:8000-9000;8 级:9000-10000;

  普通员工的标准工资分为12 级(元/月):1 级:1200-1500;2 级:1500-1800;

  3 级:1800-2200;4 级:2200-2600;5 级:2600-3000;6 级:3000-3500;7级:3500-4000;8 级:4000-4500;9 级:4500-5000;10 级:5000-5500;11级:5500-6000;12 级:6000-7000;

  2) 专业系列标准工资分为15 个级别(元/月):1 级:1500-2000;2 级:2000-2500;3 级:2500-3000;4 级:3000-3500;5 级:3500-4000;6 级:4000-4500;7 级:4500-5000;8 级:5000-5500;9 级:5500-6000;10 级:6500-7000;11 级:7000-7500;12 级:7500-8000;13 级:8000-9000;14级:9000-10000;15 级:10000-12000;

  3) 勤务系列标准工资分为10 个级别(元/月):1 级:800-1000;2 级:1000-1200;3 级:1200-1500;4 级:1500-1800;5 级:1800-2100;6 级:2100-2400;7 级:2400-2700;8 级:2700-3000;9 级:3000-3500;10 级:3500-4000。

  以上各职级工资标准中均包含上下限。

  第十七条 薪酬等级采用宽带处理方法:除调岗调薪的渠道外,在等级不变情况下,引导员工通过提高业绩、胜任能力(学历、职称)来提高等级,提高工资,增加员工职业发展机会。具体定级标准依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员工兼任多个岗位,则依据其核心岗位(就高不就低)进行定级。

  第十九条 公司亟需的特殊人才,可据市场薪酬状况确定其薪酬水平,其薪酬水平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处负责提出薪酬调整方案,公司高管人员的调整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其他员工的调整方案报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第二十一条 薪酬调整方案主要包括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发放、特殊奖金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

  第二十二条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企业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裁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个别调整主要指工资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

  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其岗位的级别范围内调整岗位标准工资,达到本岗位标准工资级别上限的,则不再调整。

  第二十四条 调整后的工资级别,自调整生效日所在月月初计算。

第六章 薪酬发放

  第二十五条 员工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人力资源处根据总裁办公会相关决定和绩效考核结果执行。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十日支付上月工资,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假日时,则调整至休假日前一天发放

  第二十七条 下列各款项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1) 员工个人所得税;

  2) 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

  3) 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统筹保险费用;

  4)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等。

  第二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由员工本人向公司人力资源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15 天内一次性结清工资:

  1) 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5

  2) 公司认可的其他事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起草和修订,经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篇2:薪酬管理制度二

  薪酬管理制度范例

  一、目的:

  为适应公司发展,以壮大公司为目的,特制订本制度。通过本制度,根据客观、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公司内部建立科学的薪酬体系,逐步完善员工工资分配制度,充分体现员工劳动价值,激励员工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1、 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及监督执行;

  2、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四、内容:

  1、薪酬结构:

  1.1按月员工工资结构:每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各项福利工资+其他奖惩+其他应扣代缴。

  1.2计件员工工资结构:每月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各项福利工资+其他奖惩+其他应扣代缴。

  2、基本工资是按所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温州市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月,按1350元/月执行);

  3、岗位技能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职称和技能等因素来确定的'标准;

  4、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及工作中综合表现而确定的考核部分,具体的考核办法参照《绩效考核办法》,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不计入考核范围;

  5、福利工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的各项福利补贴,包括伙食补贴、冷饮补贴、全勤奖、工龄奖等补贴;

  6、其他奖惩是员工当月所受到车间、部门或公司的奖励和处罚;

  7、其他应扣代缴是员工当月所超量消耗的水电费和公司为其代缴的其它费用;

五、福利政策:

  1、公司对所有员工提供包吃包住(免费提供中餐和晚餐);

  1.1 不在公司就餐的员工需书面申请后,公司可提供240元/月的伙食补贴;

  1.2 早餐补贴:公司为员工提供50元/月的早餐补贴;

  1.3 不在公司住宿的员工,公司不提供租房补贴;

  2、冷饮补贴:每年6月至9月,公司为员工提供60元/月的高温冷饮补贴;

  3、全勤奖:员工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记录给予80元/月的奖励;

  4、工龄奖: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到二年按一年计算,工龄奖20元/月,满二年不到三年按二年计算,以此类推,后续每增加一年,工龄奖增加10元/月,工龄奖最高100元/月为上限。工龄工资按最后入职时间计算。

  5、技术补贴:根据岗位技术含量、危险性、特殊性而设,金额由总经理制定。

六、工资核算方式: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2、岗位技能工资=月岗位技能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3、绩效考核工资=月绩效工资总额*员工当月绩效百分比分数;

  4、各项福利工资=各福利工资标准/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5、工资核算统一由财务部进行核算,各部门工资经各部门主管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给予发放;

七、工资发放方式和时间:

  1、每月中旬财务部以现金形式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公司另行通知;

  2、工龄奖在每满一年后以现金形式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编制: 审核: 批准:

篇3:薪酬保密制度

薪酬保密制度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