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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4

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长期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着“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一、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

  二、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和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岗位倾斜。

  三、 逐步构造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与非技术岗位、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薪酬档次落差,建立激励机制。

  第三条 范围

  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酬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董事会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薪酬办法

  第一条 薪酬构成及定义

  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一、 基本工资按照员工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确立。基本工资参照员工档案工资建立,档案关系不在公司的,参照同等水平人员确定基本工资额度。

  二、 岗位工资按照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三、 绩效工资按照上月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第二条 管理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管理类人员定义:从事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公司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二、管理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

  管理一岗(总经理)

  管理二岗(副总经理)

  管理三岗(部门主任)

  管理四岗(部门副主任)

  管理五岗(业务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管理六岗(业务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管理七岗(业务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三、管理类一~二岗薪酬按照董事会相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类三~七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三条 技术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技术类人员定义:从事创造性的技术及业务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

  二、技术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

  技术一岗(高级专业技术主管)

  技术二岗(中级专业技术主管)

  技术三岗(技术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四岗(技术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五岗(技术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

  技术六岗(技术员)

  三、技术类一~六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四条 绩效工资

  一、绩效考核由公司统一安排按月进行,考评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组成。

  二、每月绩效基数由考评小组根据上月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三、绩效工资系数与员工岗位挂钩,同一岗位的绩效工资系数相同,各岗位系数见附表。

  四、绩效工资由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按月统一下发至各部门,各部门可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第五条 公司员工薪酬实行岗位制,动岗动薪。

  第六条 新派任岗位的员工,原则上均自所派任岗位的第一薪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高其起薪薪级。

  1、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工作经验已超过三年以上。

  2、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技术职称高一级以上。

  3、所具能力优异,为公司甚难招募到的人才。

  第七条 新派任岗位的员工,依所派任岗位的第一薪级起薪的,由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并执行;需提高其起薪薪级,所提高薪级不超过该等最高薪级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低级岗位代理高级岗位或低级岗位实际代行高级岗位职责的,提高薪级一级支给薪酬。

  第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向员工发放薪酬时应代扣缴以下项目的费用:

  1、个人所得税;

  2、住房公积金;

  3、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第九条 员工对薪酬如有疑义,可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查询要求。自发生日起一个月内未提出要求的,则视无异议。

  第十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用期间薪酬标准如下:

  专科以下(不含专科) x00元/月

  专科毕业 x00元/月

  本科毕业(或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x00元/月

  硕士学位(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xx00元/月

  博士学位(或有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 xx00元/月

  试用期满,部门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薪酬增加100元。

  第十一条 合同工的基本工资标准为x00元/月。

  第十二条 合同员工的奖金、补贴、补助等待遇依照公司(中心)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薪酬发放

  第一条 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十五日。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室应于每月八日填制《薪酬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记录于《薪酬名册》后,转计划财务部操作。

  第三条 对经批准停职、离职、解聘的员工,总经理办公室应据此填制《薪酬通知单》办理停薪,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签署,记录于《薪酬名册》后转计划财务部操作。

  第四条 办理内退的员工,按档案工资发放薪酬。

第四章 薪酬的定期调整

  第一条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实行薪酬定期调整制度,调整日期为每年一月一日。

  第二条 薪酬定期调整的审定日期为一年,即从上一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条 对员工薪酬的定期调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依岗位薪级提薪、降薪或保持原薪级,提薪、降薪均不限定薪级数。

  第四条 具有提薪资格的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提薪:

  1、长期休假者(各类请假年累计30天以上);

  2、在薪酬调整审定时期中出勤天数不满规定劳动天数的九成者;

  3、在审定时期内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含警告处分);

  4、进入公司不满半年者。

第五章 薪酬的特别调整

  第一条 对有特别表现或特殊贡献、业绩显著的员工,或因个人过失给公司业务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其薪酬可进行特殊调整,不受时间限制。

  第二条 对员工薪酬的特别调整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依岗位薪级提薪或降薪,提薪不超过三个薪级,降薪不限薪级数。

  第三条 特别调整由部门或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第四条 员工薪酬特别调整后,除本制度第四章第四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影响薪酬的定期调整。

第六章 薪酬调整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条 部门副职(含)以下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实际工作表现,对员工的任职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等做出评价,填写《员工薪酬调整申报表》,报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送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由总经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实际工作表现做出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填写《员工薪酬调整申报表》,经部门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对员工提薪如超过该员工岗位最高薪级,由董事长特批。

第七章 奖金、补助及补贴

  第一条 公司年度完成经营计划,董事会给予的奖金分配由总经理决定。

  第二条 对于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或部门,可给予特别奖金。特别奖金由员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公司给予员工的补助、补贴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八章 薪酬保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积极为公司发展作贡献,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并避免优秀人员免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酬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员工不得探询、评论他人薪酬,应树立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的精神。

  第三条 各级员工薪酬除公司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及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

  第四条 如因违反薪酬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另调他职,直至辞退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所有相关制度即刻废止。

  第三条 公司保留对此制度的修改权。

篇2:石油公司工资薪酬制度

石油公司工资薪酬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薪资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已签合约的员工。

二、薪资原则

  公司坚持按照各尽其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的原则。

三、薪资标准及结构

  1、薪资标准

  (1)薪资标准详见附件《海达石油2014年定岗定编及薪酬体系》

  (2)岗位薪资变更

  根据调岗调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薪资变更自岗位变动的下月1日起调整。

  2、工龄薪资

  从入职当日满一年者享受工龄工资,每月50元,工龄工资=服务年限*50元 注:(1)试用期计入工龄,工龄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之日起计算。

  (2)临时工、外聘人员不在工龄加薪范围之内。

  (3)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者,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薪资。

  3、补助津贴

  补助津贴包括餐费补贴、加班补贴、出差补贴、节日补贴、通讯补贴、取暖、降温补贴。

  (1) 餐费补贴

  后勤员工每人每工作日补助10元,每月按照30天进行补助,随当月薪资一同发放,工作不足一日者无餐费补贴。一线员工按照不低于15元/天的标准进行餐费补贴。

  (2) 加班补贴

  休息日加班补助=基本工资÷30天×加班时间

  节假日加班补贴=基本薪资÷30天×300%×加班时间

  同一天不能同时计算加班补贴和出差补贴。

  (3)节日补贴

  逢每年的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节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不低于200元。

  (4)通讯补贴

  副总经理按照2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助,部门经理按照1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助,部门主管按照5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助;长期出差则按照2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助;项目经理按照2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助(出外);综合录井队长按照100元/月的标准进行补助。通讯费凭票报销。

  (5)取暖、降温补贴

  每年6、7、8三个月机关每位员工给予200元/月的降温补助,12、1、2三个月机关每位员工给予200元/月的取暖补助,凭票报销。

  4、特殊贡献

  遇下列情况应实施奖金或加薪鼓励,奖金和加薪应分别在发布后次月1日起实施。

  (1)技术进步明显并足以成为同事之楷模者,经由部门主管人员推荐及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其绩效优良有奖励必要时。

  (2)任职于特殊职务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有奖励必要时。

  (3)其它有优异表现的员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认为有奖励必要时。

  到奖金发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职者,方有资格领取奖金。但对于届满退休者,应视其工作时间及表现进行发放。

  5、年终奖金

  根据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状况与项目效益,并考虑员工的日常表现、出勤率等,原则上在每年年终发放奖金。

  (1)根据各部门的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业绩贡献相联系;

  (3)由人力资源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

  (4)人力资源部依据汇总资料,确定各个员工效益薪资的计算数额;

  (5)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一同发放奖金。

四、薪资扣减

  1、迟到早退扣减:30分钟内迟到一分钟扣款1元,以此类推;超过30分钟扣薪1小时,超过三个小时扣薪半日。

  2、病假扣减:3天内的`病假按照日工资的50%进行扣减,超过3天不满7天的按照日工资的70%进行扣减,超过7天的按照日工资的100%进行扣减。日工资为月基本工资除以30天得到的数额。

  3、事假扣减

  事假按照日工资的100%进行扣减。

五、 薪资发放

  1、员工在试用期间一律采用试用期薪资,一般为正式薪资的80%左右。

  2、公司薪资计发周期自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止,实行次月10日发薪制,遇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3、每月发放的薪资均为月度固定薪资加补助津贴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代扣项目、考勤扣款等费用后的金额。

  4、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应按当月实际出勤日计算薪资。

六、薪资调整

  1、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薪资调整,但还需视实际情况而定。

  2、任何薪资调整及奖金发放的方式、金额均应由总经理最终审批确定。

  3、一般在试用期转正、岗位变动、市场外部环境变化、重大贡献及过失时进行薪资调整。

  4、基于公司业绩成长与社会经济变动的考虑,或者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薪资变动成为必要时,在相关领导及部门一致通过的前提下,可对员工的基本薪资进行加算。

七、 其它注意事项

  1、各类请假依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决定薪资的扣除,但公假、调驻休假、灾害休假和其它特殊情况(经审批后)不予扣除。

  2、员工加班费用及扣减的薪资,按月统计,计入薪资总额。

  3、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越的特殊贡献者,可提高其薪资待遇,晋升岗位薪资等级。

八、附则

  1、公司每月支薪日期为6号,遇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

  2、以上薪资均为含税薪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公司派驻或外聘人员的薪资由本公司支付,公司短期借调人员的薪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4、公司如统一办理“五险一金”,薪资再适时进行调整。

  5、本薪资制度经总经理批准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篇3:公司工资薪酬制度

公司工资薪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五、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六、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篇4: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对工资报酬的管理,完善公司的薪资管理体系,便于工资报酬趋于合理分配和财务部门编制员工的薪酬福利表册,保障员工的生活,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建立稳定的员工队伍,吸引高素质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制度。

  一、员工工资待遇

  (一)工资=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奖金。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原则上参照行业内同类职位的标准执行,由员工入职前与公司协议确定,但不低于广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

  (1)对于年度累积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差和称职的'员工,在第二年重新核薪时,基本工资均保持不变。

  (2)对于年度累积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良好的员工,在第二年重新核薪时,基本工资上浮5%。

  (3)对于年度累积绩效考核综合评定为优秀的员工,在第二年重新核薪时,基本工资上浮10%。

  2、加班/值班补贴。如因工作需要而安排的加班/值班,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付加班/值班补贴,员工周末值班,由财务部发放补助60元/天,司机的加班/值班补贴另行规定(见附件)。

  3、奖金。

  (1)全勤奖金。统一为100元/月,由行政人事部进行考勤考核后,在月工资中统一发放,凡月请假超过一小时(除工伤假、年假)或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以上(含)人员不享有该项奖金。

  (2)绩效奖金。根据员工职责履行状况,经考核确认后,依照确定的标准按月通过隐密形式支付。该奖金做为员工绩效考核的基础和标准,具有特定的浮动性,与公司的经营利润、员工的业绩和贡献直接关联。

  1)考核内容。分为日常行为和工作业绩两个部分。

  2)绩效奖金计算公式:

  绩效奖金=基本工资×30%×目标完成率÷绩效考核得分(折算成百分率)3)绩效奖金的特别说明。

  依据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的不同等级,将员工的绩效奖金增加或降低相应比例,从而达到奖优惩差、鞭策员工、激励员工更加努力工作的目的。标准如下:

  ①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93-100)为优秀,则绩效奖金上浮10%。

  ②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85-92)为良好,则绩效奖金上浮5%。

  ③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75-84)为称职,则绩效奖金保持不变。

  ④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75以下)为差,则绩效奖金下浮20%。

  4)考核办法。具体的考核办法详见《关于开展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三)不计入工资的待遇。

  1、社会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

  3、其他福利

  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公司财务部在员工的月薪中代扣代缴。

篇5:薪酬工资管理制度

工资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五、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六、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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