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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发放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8

  加班费发放规定

  根据新的预算管理办法及经费划拨方案,以学院自主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的为目的,现对加班费的管理办法和发放程序做以下调整:

  一、各院系在预算经费内发放本单位人员的加班费可免去人事处的审批程序,直接报财务处审核发放;各行政职能部门、教辅部门的加班费发放仍须报人事处审批。

  二、各院系申报发放加班费,除了正常的财务手续齐备外,还须填报《加班费发放情况说明表》(详见附表),详细填写加班的时间、加班任务及内容、加班成效等情况,并由安排加班任务的主管领导和学院负责领导审批认可。

  三、各单位须在每月十五日之前将本月申报发放加班费的有关资料送交财务处,由财务处负责连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划入个人工资账户、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加班费的发放标准仍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工资与津贴管理暂行办法》【师(珠)校发『2013』9号】的相关规定;各院系的加班费在本单位的可支配经费内开支,并纳入本单位的人员经费预算;加班费的总额应控制在当年人员工资总额的5%以内。

  五、各单位安排人员工作岗位,在注重效率的同时,要充分保证教职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在加班费的核定上,要将工作时间与工作效率相结合考察,以鼓励工作积极性为目的,兼顾公平原则和经济原则。

  六、严禁假借加班费的名义发放其他奖金、津贴、节日补助及福利。一经查处,要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本规定从20**年1月起实行,由人事处和财务处负责解释。

篇2:餐厅考勤规定

餐厅考勤规定

  一.员工上岗后由部门领班统一作考勤表。

  本餐厅采用员工签到的方式进行考勤,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代他人签到签退。

  二.本公司实行多班轮值制,所有班次必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按要求出勤。具体方法按营业情况将会再调整。

  三.员工请假,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息者可请病假,但需出示医院就诊病历或休假证明。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可以使用特别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5天。

  4.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据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5.公休假为每月三天。

  四.请假逾期均作旷工处理。若因患病未愈,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工作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可延长假期。事假逾期系因特别原因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明者,可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

  五.所有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申报请部长批准后交考勤员登记。

  六.从员工报到之日起届满一年均未请病假、事假者,年末给予全勤奖。

  七.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可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工作满一年未满三年者,每年三日。

  2.工作满三年未满五年者,每年五日。

  3.工作满五年未满十年者,每年十日。

  4.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增加一日,但总数不超过14日。

  5.国家法定节假日(如五一、国庆、春节)补休三天。

  6.元旦节补休一天。

  八.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前提下,由部门部长安排每人轮休。如因工作需要,必须随时令其销假工作,待工作比较闲时予以补足其应休假期(若因工作需要至当年年终都无法安排休息者,可按未休天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员工无故旷工一天扣除三天的工资,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篇3:出差补助规定

出差补助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奖励,超支不补的办法。总额包干办法适用于司(局)长及其以下人员,副部长以上干部及随行一人在各自的规定标准内实报实销。

  实行总额包干办法后,各单位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定包干费用控制数。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三)工资制度改革前原行政十四级,高教、科研、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四〉之一至五)六级,文艺、卫生七级以上人员;按照国务院国发〔2013〕82号文件规定调整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的起点工资标准前,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为160元(六类工资区,下同),现工资标准尚未达到180元的高级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出差已享受乘坐火车软席等待遇,仍维持原有待遇不变。

  第四条 住宿费开支办法

  (一)实行住宿费定额包干人员的出差住宿费,按规定的包干标准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包干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低于规定的包干标准的部分,按50%发给个人。

  住宿费实行包干办法后,住宿费收据作为原始凭证交单位财务部门备查。对接待单位有意少收宿费而留有节余的,不发给个人。

  (二)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省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可凭车船票据按规定的一般地区住宿费包干标准的50%计发。

  (三)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五条 交通费开支办法

  (一)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二)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飞机一等舱位。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四)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分职务(不含副部长级干部及随行一人),一般每人每天可发市内交通费2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发市内交通费。

篇4: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一)请销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办公纪律,规范请销假管理权限和程序,保持公司高效有序运作,特制定本规定。

  1、运销分公司所有人员无论因工因私、因事因病不能上班,都须办理请销假手续。

  2、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正规请销假手续,期满后,办理销假手续。请销假的基本程序为:个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调度室备案--期满到调度室办理销假手续。

  3、按照逐级负责制的运行规则,各级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实行逐级审批制。具体为:公司副经理请假,须经公司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须经吕梁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副科级以上人员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公司经理批准;公司一般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分管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

  4、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回的,须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执行。

  5、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期满未办理续(销)假手续人员,一律按旷工论处。对不及时销假和虚拟原因请假、超假不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通报直至行政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6、建立考勤制度,专人负责,认真执行考勤登记,严格月度、年度考核。

  7、因公外出(回集团公司开会、出差等)须办理离岗手续。

  8、公司所有人员请销假手续在公司综合办备案。

  (二)运销分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为转变机关工作人员的作风,强化劳动纪律观念,体现团结协助的团队精神,保证销售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特作以下规定:

  1、工作时间早8-12,下午14:30-1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电脑室娱乐,否则发现一次处罚20元。

  2、每日早7:15分各科负责人按时参加班前会,按职责划分书面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接受领导工作安排,对相关事宜提出建议,统一思想,达到共识。

  3、科长不在时,相关科室人员全部参加,就各自分管业务进行汇报,做到有事请假,凡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4、机关所有人员每日早6:45分按时起床,7:00做好班前会准备,否则一次罚款5元。

  5、各种会议期间一律关闭手机,否则一次罚款5元。

  6、机关人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公益性活动,特殊情况向经理请假,否则一次罚款10元。

  7、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3天以内,由科长签字,副经理批准。3天以上必须经理批准,否则视同旷职,旷职一次处罚20元,按销假时间算起,综合科存档。

  8、凡享受手机费补贴工作人员,不准停机、关机,特殊原因需提前向公司综合科告知联系方式,凡出现一次联系不上取消手机补贴并处罚20元。

  9、司机夜间轮流出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否则处罚司机20元。

  10、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嬉戏、打闹、高声喧哗,不得串岗聊天,不得将小孩带入办公场所,上班时间不许打扑克、玩电脑游戏或做其它娱乐活动。

  11、主动热情接待来客,实行首问负责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积极办理,不得拖拉推诿。对属于他人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应负责带到并介绍给有关人员;不清楚归属范围的事项,应带到办公室或单位领导处询问,不得推诿。

  12、对来客应用语礼貌,举止文明,办事认真负责,为来人提供优质服务,不得冷落、训斥、辱骂来人。13、办公时间不得安排私人来访,对未经预约的私人来访,应尽量缩短时间,同时不得影响他人工作;不得用办公室的电话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需使用的,应尽量缩短谈话时间,严禁因私事打长途电话及信息电话。

  14、机关工作人员,人人负责监督执行,凡触犯规定,由综合科负责记录,建立台帐。月末工资中扣减,并做通报。

  (三)考勤制度和轮休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各部门、各环节运转正常,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按秩序开展,更好的服务于用户,树立良好的形象,现将加强考勤管理和实行轮休制的规定通知如下:

  1、各单位必须严格加强考勤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午下午双考勤,并保存好原始考勤记录,每月底统一交回综合办备案,作为计发工资、奖金依据。

  2、严格请销假制度,按照“兼顾公务、工作允许”的原则,逐级审批,假条保存在综合办,返回及时销假,不准逾期。特殊情况延期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3、所有工作人员,月工作日不得少于制度工作日22天,否则不得享受当月奖金,并按缺勤天数核减工资。超制度工作日按超勤天数计发加班工资和超额奖金。出勤日计算方法:月天数减去请假日,12点以前离岗按整日计算,12点以后按半日计算。每人每月允许请假2次,每次4日(包括路途)。

  4、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公务出差、下矿等原因离岗时,须告知其他工作人员和综合办,不得因离岗而影响工作。

  5、所有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一律实行轮休制。兼顾工作需要,综合办排出轮休表严格执行。其它时间不得请假离岗,特殊情况下调整必须经公司经理同意。

  (四)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黃色游戏和看黃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黃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内容必须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80%。

  三、费用管理制度

  (一)用水用电管理

  1、不得使用电炉、热的快等自备电器取暖、烧水、煮饭。

  2、上班时将宿舍灯具、电视机关掉,下班时将办公室灯具、电脑关掉,严禁长时间无效开机。

  3、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大门口照明灯以及院内室外公共场所灯具的晚上开启和天亮时关掉事项。

  4、及时关闭自来水阀门,不出现长流水。

  5、发现线路、管道出现断裂、渗漏现象或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6、不得私拉乱接,随意改动原供电线路。

  7、装有空调、电视、电脑的房间做到人走机关,严禁长时间开机,严禁无人状态下开机,不得将空调温度设置过低。

  8、综合办公室对公司院用水用电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次处罚10-1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项费用的管理办法,以逐步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和吕梁煤电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运销分公司实际。特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望遵照执行。

  1、因公出差必须填制差旅费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出。

  2、差旅费报销要注明出差时间、地点、事由、路线、出差人数等事项,由单位负责人及经理审批后,到公司财务科报销。

  3、严格按出差时间及路线报销,超出审批范围的.费用自行处理。带车外出,只报销住宿费及补助。按集团公司规定,去太原、北京出差,住宿须在集团公司办事处,否则不予报销。

  4、对于因公出差报销车、路卡等票据,当事人要详细注明事由、时间、起止路线等,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处报销。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审查,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5、各科室人员外出办事、到上级部门报送资料不准坐出租车,凡出租车票,费用不律不予报销。

  (三)通讯费用管理

  1、通讯费用按核定标准使用,固定电话超支由工资支付。

  2、所有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回集团公司本部换号需事先通知综合办,不在服务区时,必须向综合办告知就近固定电话,不得因联系中断影响工作,否则停发手机通讯费用补贴。

  3、各单位必须控制固定电话费用支出,禁止外单位人员拨打无关电话。

  4、手机通讯费用公司综合办统一按标准和在岗人数做表,经理审核发放。

  (四)业务招待费管理

  1、凡公司内部一般办公人员一律按午餐4元/人,早、晚餐3元/人的标准在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到食堂就餐,不准上烟、上酒、上饮料,超标准招待的必须经经理或书记审批。

  2、综合科要严格完善审批手续和制度,建立支出台帐,详细说明每次招待的时间、事由、人数、金额等。

  3、因工作关系需要安排客饭时,分管经理要提前与综合科联系,有关单位到办公室具体办理客饭手续。

  4、各单位发生客饭时,首先到综合科开具客饭通知单,按开具的客饭金额经分管经理签字后,交由经理审批方可进行就餐,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就餐,事后补办就餐手续。

  5、上级部门业务检查、大型会议需要就餐的一律由公司统一安排。

  (五)磁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电话费的超标,杜绝非办公性滥用电话,运销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从2006年元月份起用磁卡电话,有关规定如下,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1、话费分配:科级干部每月50元,一般管理人员每月30元。

  2、用户卡实行一人一卡的办法,每人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卡,防止丢失、损坏。丢失、损坏者自费申请补办磁卡。

  3、因特殊情况费用不够时,经运销公司经理批准可向综合办申请补费;

  4、工作人员不准随意变更磁卡电话设置,因此造成话机不能使用,责任自负;

  5、每月25日交回用户卡由综合办统一充费,剩余话费可用于次月使用;

  6、不得在电话线上串接其它普电话机,否则没收普通电话机,取消使用公司电话资格。

篇5: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事档案及原始资料的合理掌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行政人事部

3.管理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公司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管理;

4.人事档案内容:

  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表》,《录用员工薪资确认单》;《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书》;照片,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体检表等。

5.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5.1《应聘人员登记表》须填写的内容: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到岗日期;基本情况:姓名、性别、籍贯、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家庭 住址;家庭情况、教育培训经历、工作经历、职业资格、职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家庭电话、紧急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应聘渠道;应聘者签名;应聘人员如有亲属在本公司工作,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时须如实提报。

  5.2《应聘人员面试表》须填写的内容: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面试人员面试结果,部门经理签批意见、分管副总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核。

  5.3《录用员工薪资确认单》须填写的内容:录用情况:应聘部门、应聘岗位、面试时间、到岗时间;录用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行政人事部确认,总经理核准,录用人员签字确认。

  5.4行政人事部须指导《劳动合同》签订人员按照公司要求进行填写; 5.5档案管理人员对所有资料进行审核,检查提供的资料和填写的是否齐全

  5.5所有人员转正考核、薪资调整、岗位异动资料都须归入人事档案。

  5.6人事档案按照人事编号进行排列,以方便查找,所有人员档案资料存放在档案柜 中,查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

  5.7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需不定期对资料进行维护,若因工作失误造成资料遗失须立即补登,以使保证档案之完整;

  5.8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限:高级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等人员档案保存5年,普通技 术、管理人员保存为3年,普通员工为1年。

6.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6.1管理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制作所有人员人事月报和人事资料的录入;

  6.2人事月报的内容:包括分析报告、新进人员名单、离职人员名单、离职人数统计。

  6.3人事电子资料录入内容:

  6.3.1新进员工资料的录入,包括:序号、档案号、部门、姓名、岗位、出生日期、 年龄、性别、文化程度、毕业院校、专业、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籍贯、婚姻状况、电话、入职日期、转正日期、合同开始时间、合同结束时间、社保号码等;

  6.3.2离职资料的录入,包括: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离职方式(辞工、辞退、开 除、自离等)三个方面;

7.其它:

  7.1个人资料发生变动时(如学历变更、家庭住址变更等),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7.2任何人不得使用虚假资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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