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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19

监理工作规定

  一、公司取得甲级监理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二、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理,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三、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要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四、加强施工过程监理,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要求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方案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关键工序监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理。

  五、工程材料和构配件进场后,监理人员审核其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抽样送检,不合格材料禁止在工程中使用。

  六、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七、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以监理通知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由项目总监通过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单位工程竣工后,由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人员查阅技术资料,检查工程质量,并报技术负责人参加工程验收,对验收存在的问题由总监组织人员复查整改结果。

篇2:监理单位授权管理规定

监理单位授权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管理,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现就监理单位的授权和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1、凡属投标、议标、邀请招标等进入本公司承监的监理公司,都必须遵循本规定。

  2、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由本公司工程部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成本控制授予监理单位施工组织、施工管理、工作协调和对施工单位进行违规处罚的权利。监理单位必须对所监理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和成本控制负责。

  3、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第一次工地例会后一周内必须书面向工程部呈报合格详细的监理规划,工程部三天之内提出修改和批复意见。工程部批复之日为监理服务合同有效起始之时。

  4、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配套必要的'平行检验工具,实行日常平行检验,并认真填报工程缺陷统计报表,若不申报缺陷统计报表或不具备基本检验手段,则视为未履行平行检验,本公司将保留经济索赔的权利。

  5、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积极支持施工单位争创优质无通病工程,切实保证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则视为监理单位违约,本公司将保留经济索赔的权利。

  6、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对所监理工程中所有的隐蔽工程进行见证,若发现隐蔽记录不实或不合格工程隐蔽,则由监理单位承担返工损失10%的经济责任。

  7、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对所监理工程中的关键部位进行旁站,若所承监的关键部位发生质量事故,经查实监理人员未履行旁站,则由监理单位承担返工损失10%的经济责任。

  8、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认真编写监理月报、阶段监理报告、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及监理日志,本公司工程部现场代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若发现监理单位不重视,不编报,每缺一项处罚监理责任人200元。

  9、凡属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验收资料,保证房屋工程预验收三个月内领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若所承监的工程三个月被无法竣工备案,则视为监理单位违约,本公司将保留经济索赔的权利。

  希望所有承承监本公司工程的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监理规范运作,确保监理工作循序有效。

  本规定若与国家监理规范不符之处,以国家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本规定由工程部统一解释。

篇3:监理人员工作规定

监理人员工作规定

  一、监理人员应严格遵照作息制度执行;

  二、工作时间严禁看电视、打牌,对于在施工单位打牌者,每发现一次处200元罚金,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三、工作时间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其他事项者,先对其教育批评,如果屡次发生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清退;

  四、要求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好本职工作,对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者、受到项目办通报批评者立即清退出场;对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出现一般质量问题者,提出严重警告;

  五、严肃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严禁“索、拿、卡、要”,一经发现,立即归还所取钱物并清退出场;对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借钱、借物者,责令立即归还,不得拖延,否则从当月工资扣除;

  六、严肃个人生活作风,严禁“黄、赌、毒”,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出场;

  七、晚上休息时间需外出者,必须请假并至少有2人同行,严禁个人私自外出行动,同时要求晚10:00时前返回驻地,如不能回来应电话告知有关领导。

篇4:监理项目部考勤管理规定

监理项目部考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劳动纪律和员工考勤的规范管理,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工作时间及假期规定

  第一条 工作时间

  公司总部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作息时间,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每周五(或法定节假日的前一天)下午下班时间为17时10分。

  现场监理部和项管部执行每月工作不低于25天工作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或业主的要求员工可以累休,但连续累休最多应在8天内;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内不得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聊天、睡觉、饮酒等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活动。

  第二条 假期(公假)规定

  (一)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二)公司规定的星期休息日。

第二章 请(销)假的具体规定

  第三条 凡员工因事、病、丧、婚、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交清工作方可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一)事假:连续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同意经常务副总批准,连续2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事假期间停发工资。

  (二)病假:凡需请病假的原则上须持有医院证明才能请病假。连续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连续2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确需住院治疗的,凭医院证明并报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对住院治疗的员工,公司可协助其办理医疗保险补偿金的相关手续。病假期间病假工资以成都市最低保障工资标准的80%标准支付(即:病假期间病假日工资=成都市当年最低保障工资标准÷21.5天×0.8)。

  (三)婚、丧假

  凡员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丧葬时,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1、员工本人结婚,婚假为3天。经批准的婚假期间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全部由员工自理。

  2、丧假为3天,只限于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经批准的丧假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全部由员工自理。

  (四)产假

  按照计划生育政策,在正常妊娠八个月后可以请产假,产假天数为90天。

  1、产假期间公司继续为员工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公司规定的商业保险,员工本人应缴纳的部分社保金由公司承担。

  2、产假期间工资停发,但公司应协助员工办理领取生育保险补偿金的相关手续。

  (五)其他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含副职、室主任)的请假,须经公司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同意。

  2、凡经批准请假的员工,假满后必须按时返回部门上班,不得借故超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部门工作的,应事先按规定获得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的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凡经批准请假的员工,离岗前要办理请假手续,按时返回部门上班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三章考勤的具体规定

  第四条 出勤

  (一)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在岗者;

  (二)经公司批准的出差或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从事社会活动、工会活动而未在岗者。

  第五条 迟到、早退

  (一)迟到:未经批准超过上班时间而未到岗者。

  (二)早退: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

  (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6次)扣款200元。

  第六条 旷工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未经批准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而未到岗或在规定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离岗者;

  2、未经批准而不在岗者;

  3、假期已满未续假或未经批准而超假者(交通、天气等意外事故除外);

  4、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5、出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者。

  (二)旷工的处理

  1、半日内,扣一天的日工资;

  2、一日内,扣一天半的日工资;

  3、连续两日内,每天扣两天的日工资;

  4、连续三日内,每天扣两天半的日工资;

  5、连续四日内,每天扣三天的日工资;

  6、全年累计十日(包括十日)以上者,扣除年终奖金;

  7、连续五日以上(含五日)或全年累计超过十五日(含十五日)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给予除名处理。

  第七条 加班

  加班是指由于因紧急工作的需要,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公司安排员工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工作的。

  正常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完成其所负担的正常工作量的时间。

  员工应准确理解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内涵是界定加班与否的一个关键因素。公司号召员工爱岗敬业,应努力运用自己应有的技能在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其所负担的正常工作任务。

  (一)加班计算方法

  1、因工作需要员工在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日工作4小时以内视为加班半天,超过4小时的视为加班一天。

  2、因工作需要员工周一至周五超过当日19:00(北京时间)以后的,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满1小时为计算单位,累计8小时按一天加班计算。

  3、因特殊情况需要员工配合项目业主工作(或主持参与开标活动)延长工作时间未超过当日19:00(北京时间)的不视为加班,延长工作时间超过当日19:00(北京时间)以后的,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满1小时为计算单位,累计8小时按一天加班计算。

  (二)因工作需要,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可指定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情况并经有关领导同意外不应拒绝加班。

  (三)安排员工加班的,各部门应及时履行加班申请及审批手续,做好考勤登记。

  (四)不视为加班的情形

  1、经公司批准的员工出差(特殊情况除外)或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从事社会活动、公司组织的各种文娱、体育活动等而占用了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不视为加班。

  2、员工为承担本人参加的提成项目工作而赶工占用了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不视为加班。

  3、执行年薪的高、中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领导、部门的正、副职以及室主任)因工作需要占用了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不视为加班。

  (五)由部门负责人同意经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的.加班,一律作换休处理。员工连续换休原则上不得超过5天;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条件下,员工连续换休2天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换休手续方可换休;连续换休3天及以上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公司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换休手续方可换休。

  (六)员工已报销(或报领)出差补助的,不得申报加班(特殊情况除外)。但员工出差在外地因特殊情况,工作需要连续不间断配合项目业主工作(或主持参与开标活动),延长工作时间超过当日19:00(北京时间)以后的,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满1小时为计算单位(应有相关证明材料),累计8小时按一天加班计算,事后应补办加班申请及审批手续。

  (七)《员工加班申请(审批)单》应在当月作为考勤表的附件同时报送人力资源部(非当月上报的加班无效),人力资源部应向员工出具回执,员工个人只存留回执而不得保留“申请(审批)单”原件。

  (八)批准加班换休的,各部门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换休。员工当年12月xx日前取得的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回执,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安排完换休;12月xx日后取得的回执,应在次年1月31日前安排完换休。所有员工的加班换休,超过以上规定期限一律归零。

  第八条 员工外出办事的考勤规定

  (一)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拥有评标专家资格的员工外出参加评标活动,每周不得超过一次(限一天时间)。

  (二)员工外出参加评标活动,必须获得批准。其中,一般员工外出参加评标活动,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部门负责人(包括副职)外出参加评标活动,须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均按事假处理。

  (三)公司员工上班考勤后外出办事,必须获得部门领导批准,填写《员工外出办事告知单》交前台作考勤依据,并要在“员工外出公示栏”上公示。

第四章 考勤办法

  第九条 公司员工考勤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即在以部门为单位进行考勤的同时设公司考勤员独立进行考勤。

  第十条 公司考勤员应对包括各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公司员工如实考勤并填写考勤表,全面真实反映当天的出勤情况。在每月5日前将公司考勤员负责的上个月的考勤情况公示。

  第十一条 各部门员工受本部门负责人安排早晨或上午不到公司考勤直接外出办事的,部门负责人应在公司员工考勤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并通知公司考勤员。如若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公司考勤员有权按规定进行考勤,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第十二条 各部门员工的各月考勤应由(基层)部门考勤员负责,(基层)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在每月5日前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考勤汇总并报送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保证员工工资按时计发。

第五章 违反劳动纪律处罚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酒后上班、上班期间不服从领导安排,上班时间不履行工作职责而做与本职工作不相关事情的(例如聊天、睡觉、玩游戏、干私活等),部门负责人应对当事员工进行规劝;对情节严重的,部门负责人可会同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在报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每发现一次,给予当事员工20元的经济惩戒(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二)一个月内发现累计次数达到两次的,给予当事员工40元的经济惩戒(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一个月内发现累计次数达到三次的,给予当事员工60元的经济惩戒(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一年内发现累计次数达到4次及以上,并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除给予当事员工100元的经济惩戒(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外,公司可劝当事员工离职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员工故意破坏公司生产设备、损坏生产工具、办公用品,影响正常生产(工作)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除照价赔偿外,公司视情节给予扣发当月工资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 处罚程序及要求

  (一)公司对员工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二)公司在对员工做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员工的陈述和申辩。

  (三)公司对员工做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及其所在部门。

  (四)公司对员工做出的《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

篇5: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

1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

?一、为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建设投资的综合效益,国家对大中型工业和交通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和大型民用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工程、利用外资的建设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住宅小区和危旧房改造小区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

?二、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由所在的监理单位向建设监理主管机关办理注册登记,领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未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不得从事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设“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北京市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两个档次,均通过统一考试取得。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北京市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后,在本市范围内有效。5年内未经注册的,其证书失效。

?四、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具体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2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考试科目:《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建设监理案例分析》。

(三)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人员,经审核同意后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XXXX年以前(含XXXX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

毕业;

2.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十五年以上(含十五年);

4.从事监理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

(四)考试合格人员,由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全国范围有效。

五、北京市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具体要求

(一)报考条件:申请参加北京市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者必须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设计、施工或相关专业二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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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2.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类本科学历后,从事工程设计、施工或相关专业五年以上;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类专科学历后,从事工程设计、施工或相关专业七年以上;

3.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有三年以上工程建设经历。

(二)考试科目:

1.《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菲迪克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2.《工程质量、进度、投资》;

3.《监理法规》;

4.《监理实践》。

(三)考试合格人员,由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北京市科技干部局、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用印的《北京市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在北京市范围内有效。

?六、以虚假或不正当手段获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由发证部门收回其资格证书,并在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监理,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不得在政府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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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或施工、设备制造、材料供应单位兼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

八、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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