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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差费用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9

公司出差费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出差费用的管理,本着节约开支、注重实际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出差定义

  1、出差是指需在工作现场当地住宿的工作过程,出差费用以出差旅费形式报销。

  2、外出是指由于工作需要在办公室场所外办事并当天来回的,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以市内交通形式报销。

  三、出差申请程序

  1、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可邮件进行申请),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往返时间及需订票信息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发送部门主管审核。

  2、出差申请未经过审批的,不予暂支差旅备用金。

  3、出差结束后,做好出差总结。

  4、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并结清预领的备用金,先将出差总结发给上级主管与行政主管,并抄送财务,至财务处报销;否则有权拒绝其报销差旅费用;

  四、交通工具

  1、交通近途以汽车为主,远途以火车为主,遇机票打折后价格低于火车票,可乘坐飞机出行。遇紧急情况须乘飞机的,报主管同意后,可以乘坐。员工根据出差前确定的工作事项路线、出差天数等,经部门主管审批后出差。

  2、外出的交通以杭州大区范围为主,凭票据实报销。乘车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员工应考虑完成工作任务及为公司合理节约成本为前提,如因工作任务需要、交通不便或携带不便物品等特殊原因必须乘坐出租车的,必须先报主管同意方可乘车,并且在填写报销单时,须在车票背面注明原因及出发地和目的地。

  五、住宿标准及出差补贴

  1、住宿标准

  出差在外地住宿以全国各商务经济型连锁酒店为住宿背景(如汉庭快捷酒店、如家快捷酒店、锦江之星酒店等),省会城市单人住宿标准200元/天,非省会城市单人住宿标准160元/天,同性两人以上出差,住宿标准为1+30%,因特殊原因超过标准限额的,应电话至主管说明,按票据实报实销。

  2、出差与外出补贴

  (1)出差人员补贴标准:80元/天(除住宿、交通、因公行政购买消费以外的),每天以24小时为计算单位,以13:00为界线,在13:00之后出发或13:00之前回到杭州的为半天,补贴也以半天的.标准发放。员工在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时,须注明来回时间。

  (2)外出工作的人员,工作餐补贴15元/餐,直接在市内交通报销单中注明补贴。如遇到请客户就餐,在填写补贴时扣除15元/餐的餐补,票背后须注明消费人员(三个以下人员按实际人员填写注明,三个以上人员一起就餐的写三个名额)及事实情况。

  (3)出差报销及同期发生的餐费在同一批次时间进行报销,每次餐饮发票的报销需分时间分列单独计算张数填写报销。

  (4)任何补贴均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贴于报销单后,否则员工须承担个人所得税,作为抵用的发票需单独注明。

  六、其他

  1、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有制度修改完善的按新制度修改发布后执行。

  七、附件(见详单)

  《出差申请单》/《出差总结》

  起草:校核:批准:

外出申请登记表

姓名

 

部门

 

职务

 

外出原因

 

经理签字

 

行政签字

 

时间:年月日

外出申请登记表

姓名

 

部门

 

职务

 

外出原因

 

经理签字

 

行政签字

 

时间:年月日

外出申请登记表

姓名

 

部门

 

职务

 

外出原因

 

经理签字

 

行政签字

 

时间:年月日

  出差申请表

  申报日期:

申报部门

 

出差人

 

出差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出差省市与地区

 

出差事由

 

交通工具安排

飞机□火车□汽车□动车□其它□

申请费用

部门审核

财务

经理审核

董事长审核

 

 

 

 

审核费用

说明:1、此申请表作为出差申请、借款、核销必备凭证。

2、如出差途中变更行程计划需及时汇报。

3、出差申请表须在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批复。

篇2:出差补助办法

出差补助办法

  为了规范学校工作人员出差报销标准,结合国家现行相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及住宿费执行以下标准:

  1、去市、及外县县城所在地出差,每人每天伙食补助30元;

  2、去市以上城市所在地出差,每人每天伙食补助40元;

  3、去经济特区出差,每人每天伙食补助60元。

  4、去上述地方出差,住宿费每人每天按不超过150元标准凭住宿发票报销(超支自负)。

  5、去县内农村及外地农村出差,每人每天伙食补助30元。原则上不报销住宿费。

二、工作人员出差车船费报销执行以下标准:

  1、工作人员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含火车软、硬卧和飞机)出差,其往返车船费按合理路线,凭车船票据实报销。确因特殊需要乘坐火车软、硬卧或飞机者,需经校委会同意方可报销相关费用。

  2、工作人员出差,到达所在地后,因公需要乘坐城市公交车或出租车者,可适当报销公交或出租车费用(原则上能坐公交的则不坐出租车)。

三、工作人员去市及市以上所在地参加会议报销标准:

  如果举办单位收取会务费(含学习费、食宿费等)或不收会务费但安排住宿和伙食者,则不享受以上伙食补助和住宿费报销。出差人在会议结束回校后,可凭往返车船票和会务费单据,据实报销。

四、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耽误正常工作量的处理原则:

  如因公出差而影响上课或相应工作岗位的正常工作时,由统计考评部门,按实际出差时间,合理计算应有的工作量,考评时不予扣除。

  五、本办法自二〇一三年三月起试行。对试行中存在的问题或不妥之处,由校行政会研究处理。

篇3:出差补助办法制度

出差补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

  (2) 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 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 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 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 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 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 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 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 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 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 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

  (5) 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 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七条 出差报道

  (1) 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 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 本市出差

  (1) 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 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 市外出差:

  (1) 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 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出差纪律

  (1) 遵纪守法;

  (2) 遵守公司制度;

  (3) 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 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 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 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 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篇4:公司出差补助细则办法

公司出差补助细则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出差管理工作,本着高效、务实、节俭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因公务需要出差至国内各地区的公司各级员工。

  第三条 员工出差前必须填写《差旅费申请表》,经部门预算专管员、部门长、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出于考勤需要)、分管总、公司负责人签字,此申请表作为费控签报的附件,费控具体流程为:

  1.出差经办人员-部门预算专管员-部门负责人-财务预算管理员-财务负责人-分管总-公司负责人。

  2.根据预算动支金额,超权限的由上级公司审批。

  3.《差旅费申请表》必须在出差前审批完毕,费控签报如有特殊情况出差前未能及时进行出差审批的,出差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办出差审批,并附纸质签报说明原因,经分管总、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提交出差申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各项标准应严格按本办法第六条执行。

  (2)费用预算中如有“其他”项目发生时,必须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原因。

  (3)参加会议、培训的需附会议、培训通知。

  (4)公司多个部门员工因同一事项同时出差,应由主办部门提交签报,预算中心、成本中心归属出差人员所在部门。

  5.总公司、分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公司人员有前往参会、参训的,需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完成《差旅费申请表》审批,如确认总公司、分公司有预算支持的,且预算不能及时下发的,应向所在部门预算专管员反映,并由部门预算专管员向分公司对口部门先行预借预算,追加后及时提交费控签报审批。

  第四条 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允许借款。如特殊原因(金额在5000元以上,属于项目组性质出差)需借款的,必须提交借款申请并通过审批,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预计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的合计。

  第五条 公司员工出差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见第六条下方的出差交通工具标准),出差人员要提前通知综合管理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统一订购机票。

  综合管理部订票原则上应选择票价折扣在30%以上的航班机票,确因工作需要或航班原因购买高于7折机票的,须在差旅费申请表内的备注栏说明原因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并在差旅费申请表备注栏下方签署同意。

  第六条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标准如下(需结合下方表格中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及补充说明来核定):

  差旅费报销标准补充说明:

  1.出差交通工具标准

  (1)公司负责人可选择普列软卧、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

  (2)部门负责人可选择普列硬卧、动车二等座、高铁二等座、轮船二等舱。

  (3)其他员工可选择普列硬卧、动车二等座、轮船二等舱。

  2、除公司负责人外,其他员工乘坐飞机必须事前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以乘坐:

  (1)出差任务紧急,无合适的车次、船期能及时到达目的地(以邮件、会议通知作为依据);

  (2)机票享受折扣价后(包含燃油费和机场建设费)低于其他交通工具费用。如高于其他交通工具费用,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

  3、除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外,省外出差列车运行时间超过4个小时的才可以选择高铁二等座。

  4、机场、火车站往返交通费用凭票据在标准内据实报销(单据的日期及时间与飞机票或火车票相对应),两人以上同时出差时应合并乘车。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地铁、机场大巴、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5、两人以上省外出差,应按照各自职级标准选择交通工具,分开乘车,如需一起乘车的,超过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6、住宿标准

  (1)员工出差住宿费按办法标准执行,参加会议有指定酒店并明确费用由参会机构承担的除外。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2)住宿标准均为双人标准间,同性员工出差按合住标准核定。级别不同的员工合住按标准较高的执行。单人出差参照双人标准间执行。

  (3)公司负责人可选择单人住宿,其他人员出差不可选择单人住宿。

  (4)内、外部会议及培训如对方安排食宿的不允许报销住宿费和餐费。

  6、出差补助

  (1)出差补助为出差人在出差地发生的餐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需凭出差地发票在标准额度内据实报销。如未发生餐费和市内交通费,此项不予报销。

  (2)中心支公司人员到支公司出差不允许由支公司负责招待,出差人员自行承担餐费。

  (3)连续出差时间达1个月以上(含30天),如机构蹲点、督导、长期培训等,出差补助不按以上第六条标准执行,按人事标准规定的'生活补贴200元/月,住房补贴500元/月执行,总额控制在700元/月,不再另行报销餐费、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

  (4)因参加会议或培训出差,组织方已提供食宿的,不予报销补助。但可凭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发票在20元/天标准内据实报销。组织方未提供食宿的,出差地未发生餐费的,出差补助标准不可按全额报销,限定20元/天报销市内交通费。

  (5)出差天数的计算采取算头算尾的方法,如:2月1日出差,2月4日返回,则出差天数为4天。

  7、除车票船票中绑定的保险费可以与车船票一同报销外,员工出差自行购买的航空意外险等保险,公司不予报销。

  8、因工作需要发生的传真及上网费用需书面说明情况并经室审批后,凭合规发票单独报销。

  第七条 出差期间,若因工作需要而发生招待费,应当单独签报,按照招待费报销要求执行,并在招待费项目中列支。

  第八条 参加总公司会议培训,各项标准均按本办法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的,须事先经总经理室审批同意方可报销。

  第九条 员工报销差旅费,需提供合格的差旅费票据,不得以车辆燃油费、路桥费票据作为出差的交通费报销。

  第十条 公司员工出差期间,除上述已明确的标准内的费用项目外,其余费用一律不得报销。

  第十一条 报销需注意事项

  报销附件要求:住宿费报销时须提供住宿费结算明细表(客人账单或费用清单)、出差明细表(出差明细表必须体现姓名、职务、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时间、费用类别、金额,人员较多的,不必逐一列示,可另外提供名单,出差明细表需由经办人签名。)

  差旅费报销如出现以下事项,需由出差人填写《特殊事项审批表》,并提供详细书面说明,多个特殊事项不可合并在一行内填写,应分开说明,部门负责人、分管总、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

  1、差旅费发票因遗失、不合规等原因导致发票的开具日期在出差期间以外的;

  2、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或遇意外事件等原因,需延长出差时间或改变出差行程的;

  3、实际报销时,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分项均不得超过相应标准,如因特殊情况造成差旅费超标的;

  4、发生行李打包费、改签费、退票费等额外费用的。

  报销时效要求: 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结清借款;特殊情况如发票打印不规范等经分公司负责人同意后延长到7个工作日内报销,否则财务不予报销。如有借款逾期不报销者,财务部可向其所在部门口头或电话催款,催款后仍不报销者,由财务部通知人事行政部从应发工资中扣还。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篇5: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配合本公司业务需要,以达成公司经营目标,公司得调派员工出差。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具“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确定。

  (二)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费,但需于返差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付款,如果没有在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于当月薪水中先予扣除,等报支后再进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批准权限规定如下:

  (一)国内出差:一日以内由经(副)理批准,一日以上由总(副)经理批准。经(副)理(含高专)以上人员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需由总(副)经理批准。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出差中途除因病或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费、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交际等费),其给付标准如下,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经理 主任 主任以下

  副经理

  交通费 实支 实支 实支 实支 实支

  每日住宿费 实支 2,000 1,500 1,000 850

  每日餐费 实支 130 130 130 130

  每日 杂费 实支 100 95 80 70

  合 计 实 支 2,230 1,725 1,210 1,050

  特别费 实支 实支 实支 实支 实支

  第七条 出差返回超过午夜12时者,可以另支餐费70元。

  第八条 杂费及膳费计算标准:

  (一)出差杂费按日数支给,但于上午出发或下午出差者,当日应支2/3,下午出发或午前出差者,当日支付l/3。

  (二)上午七时前出差者,可以报销早餐,于下午一时后出差者报销午餐,于晚上七时以后出差者报销晚餐。

  (三)出差一日者不受上述标准的限制。

  第九条 低层人员随同高层人员同行出差时,其膳、宿费可和高层人员的出差旅费一样,但每日杂费仍照规定给付。

  第十条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按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一条 因时间急迫或合理成本考虑而需搭乘飞机时,应经过总经理批准,否则以火车及客运车为交通工具。

  第十二条 因时间急迫或交通不便或业务需要得以计程车代步时,需经经理批准,经理应对计程车费严加管理限制。

  第十三条 国外出差旅费分交通费、生活费及特别费,其标准如附表。

  第十四条 员工派赴国外受训、考察等,其膳、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得每日支付生活费50美元。

  第十五条 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除奉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开支外,概由个人负担。

  第十六条 出国人员在计划以外的行程,如有交通费,应由总经理批准,才能报销。

  第十七条 不论出差、训练或考察在同一城市持续留驻30天以上的,自31日起生活费按8折支付。

  第十八条 出国人员出国前应提出出国计划书,并于回国十日内提出有关任务的书面报告书,否则按情节轻重论处。

员工出国办法

  第十九条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批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的'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的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第二十一条 出国人员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第二十二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

  第二十三条 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可以预支核定日数的差旅费。

  第二十四条 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拿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第二十五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的旅行,应予规定的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的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批准者,准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 出国接受技术训练的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的费用比本办法所订的费用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给予补助。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的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的命令或指示,视实际的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才行。

  第三十条 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的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第三十二条 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的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费。

  第三十三条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对时,如发现有虚报者,除将所报销的费用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给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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