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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及任职资格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20-06-15

职工工作职责基础释义

职工:名词。(1)职员和工人,如职工代表大会。(2)旧时指工人,如职工运动。?

目前通指我国企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工作人员。

法律释义

职工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1、从属性上看,职工“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包括体力和脑力劳动者。能取得“工资”?,实质就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既包括了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包括了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形式的临时工、学徒工等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亦属职工的范畴。

2、从范围上说,职工存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其中企业包括我国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等的职工。

员工与职工的区别:

1)二者的含义

职工,指机关、企事业、其他经济组织中的行政或业务工作人员,职工更有社会主义国家主人翁的意思,在计划经济时期,工人阶级是职工的主流;

员工,多指企业中的行政和业务人员,主要存在于公司制的企业中,员工也体现“雇员”这一劳动者与企业的雇佣合同关系,如“某某公司员工”,但鲜有“某某建筑(环卫)员工”。总的说来,员工包含于职工中。

2)将企业职工称为“员工”更为恰当的原因

首先,应打破过去传统的企业职工称谓,有别于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国家公务员行使职能的社会团体、事业组织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公勤人员,才能从根本上抛弃“国家干部”这一笼统概念,才有利于从职工类别上解决政企分开问题。

其次,将企业职工称为“员工”,有利于彻底打破企业中“干部”与“职工”的身份界限,从而巩固和完善企业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度。过去,在企业中,有国家干部、正式工、临时工、农民工等。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虽然所有从业人员称为合同制工人,但传统的划分观念依然存在,制约和阻碍着企业全员劳动合同制度的巩固和完善。将企业职工确切定义为“员工”,传统的临时工、农民工、打工者等概念就将逐步消失,企业员工的平等地位才能得到体现,这也有利于所有企业从业人员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

再次,将企业职工称为“员工”,有利于彻底打破传统的职工界限。如今,还有少数人认为自己是过去意义上的正式工、国家干部,企业不会也不应把他们怎样。传统的“职工”意识根深蒂固,引起了一些无端的矛盾与纠纷。通过对企业员工的确切定义,给那些死抱老观念不求进取的人敲敲警钟,增强其竞争意识和紧迫感,使之自醒、自警、自律,自觉接受全员劳动合同制度的管理。

引证解释:

邓小平《坚持按劳分配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

杜鹏程《在和平的日子里》第一章:“只有在后半夜,大气中的热力减退了,除了上班的职工以外,大伙都躺在江边、路旁或者帐篷里,呼呼地睡觉。”

职工权益相关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引用下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引用下同)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工伤保险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引用下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保险条例

(2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1年12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引用下同)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4%或者3%。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计算。

失业保险

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引用下同)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生育保险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引用下同)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费征缴?(引用下同)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死亡抚恤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标准(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不同,具体参见各地民政和财政部门的丧葬费具体标准)

一、核定在职及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的工作流程及完成时限

本单位:带工作人员《死者死亡证明》、《XX工作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申请》

人事局工资福利科:确定工作人员抚恤金标准

二、核定在职及退休人员抚恤金标准的政策规定

(1)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个月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个月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个月工资。

(2)一次性抚恤金计发基数

1、在职人员

(1)机关工作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按北京市工资增长机制发给的职务补贴。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本人职务(等级)工资、津贴和按北京市工资增长机制计发的职务补贴。

(3)工勤人员:为本人岗位工资、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和按北京市工资增长机制计发的职务补贴。

公积金

第二十四条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引用下同)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企业对职工要求以下内容来自制度大全企业对职工的职责要求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A

岗位职责:了解机械设备原理、能销售货物,并能进行售前、售后技术服务

任职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有C1驾驶证,年龄在25岁-35岁,身体健康,有责任心,工作积极向上

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B

三十岁以上,身体健康,动手能力强,工作认真,吃苦耐劳。

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C

岗位职责:职工

任职要求:年龄35-40岁左右。高中-大专学历。从事过办公室工作、财务工作者优先。居住离公司较近者优先。党员优先。

篇2:职工安全环保职责

职工安全环保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环保负直接责任。

2、针对石油石化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业特点,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动火、高处作业、进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出海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海上作业“十不准”。

3、进入施工现场,任何人都必须戴安全帽,按规定穿着劳保服装,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否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证,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新上岗、换岗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5、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汇报,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加以劝阻和制止。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交待、认真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篇3:企业职工的安全职责主要有哪些

企业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篇4:职工薪酬会计岗位职责

职工薪酬会计岗位职责

以下就是职工薪酬会计岗位职责等等的介绍,希望为你带来帮助。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工薪酬方面的政策、法规,会同企业有关部门制定本单位各项职工薪酬的计算、发放、缴纳的具体标准、程序、方法。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企业的具体规定,计算提取各项职工薪酬并组织发放或及时向有关部门交付。

3.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色值"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对职工薪酬的计提(分配)和结算进行明细核算,并及时编制有关报表。

4.在财务负责人的指导下,编制年度职工薪酬计划,并定期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附:岗位核算流程

1.统计考勤机产量工时记录。

2.编制薪酬费用分配表或职工薪酬结算单。

3.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会计凭证。

4.登记账簿。

薪资会计岗位职责

1、专业人员职位,在上级的领导和监督下定期完成量化的任职要求,并能独立处理和解决所负责的任务;

2、协助财务预算、审核、监督工作,按照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及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并报送相关部门;

3、负责员工报销费用的审核、凭证的编制和登帐;

4、对已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时填制记帐;

5、准备、分析、核对税务相关问题;

6、审计合同、制作帐目表格。

7、每月核算员工薪资。

出纳员主要工作职责

出纳员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有:

第一条做好现金的日常管理及收付工作,保证现金收付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第二条每天工作日结束前,及时盘点库存现金并与有关报表和凭证进行核对,填写《奖金日报表》,做到帐实、帐表、帐证、帐帐相符。

第三条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公司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

第四条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

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加盖封面、封底、盖章归档。

第五条根据帐务处理需要,及时将在手单据整理移交会计主管编制记账凭证。.配合会计人员做好每月的报税和工资的发放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无故延误。

第六条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银行存款日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月末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不符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会计人员主要职责

第一条负责记好行政方面的财务总帐及各种明细帐目。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书写整洁、登记及时、帐面清楚。

第二条负责编制月、季、年终决算和其他方面有关报表。

第三条协助经理编制并执行全院预算。

第四条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规定或不合格的凭证应拒绝入帐。要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负责控制财务收支不突破资金计划,费用支出不突破规定的范围。

第五条上级财务机关检查工作时,要负责提供资料和反映情况。

第六条定期对会计工作的各项数据进行分析、检查,书面向经理汇报财务情况,当好经理参谋,发挥财务监督作用。

第七条月末做好会计凭证、帐簿、表册、账物等的校对工作,分月编号,整理清楚,分类排列,以便查阅妥善保管和存档。当年会计档案由会计人员保管,往年会计档案由学校档案室保管。

第八条协助出纳作好工资、奖金的发放工作。第九条负责掌管财务印章,严格控制支票的签发。

篇5:简述职工薪酬会计岗位职责

简述职工薪酬会计岗位职责

以下就是简述职工薪酬会计岗位职责等等的介绍,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1.严格按照本单位工资、奖金核算办法支付工资和各种奖金,定期组织工资发放。

2.每月根据考勤表或记件工资统计表,依据出勤天数、岗位标准、各种补贴和奖金分配方案等有关内容,正确编制工资结算表、并办理代扣各种款项。

3.依据国家规定正确提取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有关费用,并进行账务处理。

4.按照工资支付对象和成本核算的要求,编制工资费用分配表,向有关部门提供工资分配的明细资料,并进行工资分配账务处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薪资会计岗位职责

1、专业人员职位,在上级的领导和监督下定期完成量化的任职要求,并能独立处理和解决所负责的任务;

2、协助财务预算、审核、监督工作,按照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及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并报送相关部门;

3、负责员工报销费用的审核、凭证的编制和登帐;

4、对已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时填制记帐;

5、准备、分析、核对税务相关问题;

6、审计合同、制作帐目表格。

7、每月核算员工薪资。

工资核算会计岗位职责

一、根据上级批准的年度工资总额,会同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总额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工资政策、超过工资总额现象,要予以制止,同时要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严格审核工资计算的有关凭证,对人事部门报来的当月工资变动情况表和各部门上报的各种代扣款项的通知单,都要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正确地编制出当月人员工资发放表。同时备份好工资数据、办理好工资转存手续,每月(15日前)按时发放工资;

三、工资发放后,及时上缴有关部门的养老金、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金(每月20日前);

四、负责教职工工资事宜的查询和解释;

五、负责办理人事转来的离退休人员的有关工资手续;

六、每月临时工工资发放后,负责办理临时工人员的养老金、失业保险金。

按揭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收付业务,处理报销事务。

2.负责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明细账,保证账实相符。

3.负责审查原始凭证,及时对凭证进行汇总,并交会计做账。

4.负责配合公司开户行的对账、报账、清理回单工作。

5.负责办理电汇、信汇等有关手续,按揭交付工作。

6.协助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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