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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考勤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3-12-27

企业考勤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 考勤方式及对象

  2.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文秘资源网

  2.3 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4.2 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4 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4.5 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4.6 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4.7 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4.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4.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5.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5.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3 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4 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5 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5.6 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5.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6.1 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6.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6.3 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 加班管理

  7.1 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7.2 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7.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7.4 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7.4.1 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7.4.2 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7.4.3 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7.4.4 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7.5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7.5.1 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7.5.3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7.5.4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7.5.5因公差旅期间。

  7.5.6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7.5.7 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7.6 加班工资计算

  7.6.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7.6.2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7.6.3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7.6.4 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 他

  8.1 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8.2 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8.3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篇2:工厂考勤管理制度示例

工厂考勤管理制度示例

  目的: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严肃公司人员上下班纪律,特制定以下制度。

  适用:本司所有在职人员。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干部都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位。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工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上班迟到15分钟内的,予以10元/次的处罚;15分钟至30分钟内的,予以20元/次的处罚;30分钟后的,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发当日薪资的处罚;

  3.旷工一天的予以扣发三日薪资的处罚;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的,均以自动离职论处。

  第四条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1.上下班同时打卡超过三人时,必须排队依次进行,如有争夺、拥挤、插队等扰乱秩序的行为,经监督人员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视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处罚;

  2.上班的员工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办理私事。立即到自己的工作位并开始工作。如有违者,按迟到论处;

  3.下班者应先打卡后外出,如有违者,即按早退论处;

  4.下班时间到后,才可以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违者,即按擅离职守或早退处理,所属主管人员应负连带的责任,并罚;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操作,严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违者,责任双方均按旷工半日论处;

  6.没有上班、加班而打虚假卡的,按旷工一日论处;

  7.遇停电或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时,应在24小时内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如违规签卡,责任双方均按旷工半日论处;

  8.漏打卡的,按第四条第6款执行。漏打补签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超过一次按上班迟到15分钟内论处;漏打未签的,每次按上班迟到30分钟内论处,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9.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须持有效请假单、放行条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签卡并做好相关登记后方可离开,否则,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如有违者,按早退或旷工论处。

  10.工厂员工等人员因公外出时,应向所属部门负责人在签卡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11.员工签卡、补卡每月不得超过3次;每次签卡、补卡必须在次日下班前找负责人签卡,否则做无效签卡,按旷工处理。

  12.不请假、未签卡并且没有打卡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13.胶边车间员工在工作任务统一安排下必须到岗,超出8小时不到岗位的个人必须递交《不加班申请》,如查酌情处罚。

  第五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七条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八条本制度经厂长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篇3:装潢公司考勤制度

装潢公司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9:00——18:00

  1)每周工作六天,工作人员可在周二至周五之间根据部门人员情况安排1天休息,并上报公司行政部报备,若临时有事需要调休的必须事先填写调休单,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如无批准不予安排调休。

  2)异地员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请由部门经理安排调休,否则不予安排调休,需凭往返车票做为返家凭证。

  3)各部门每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如有改动须提前到行政部备案。

  二.考勤打卡

  1)公司员工必须上、下班在指纹机处打卡签到、签退。

  2)新员工入职3日后即需输入指纹安排打卡。

  3)凡正常出勤但忘记打卡均视为未打卡。

  4)因手指受伤等特殊情况导致指纹机无法识别,需当时与行政部文员确认,到行政部填写《手工签到单》否则视为未打卡。

  5)因临时性工作外出无法到公司打卡,需在2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员工未打卡说明》,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递交行政部,否则月底核查考勤记录时视为未打卡。

  6)上述记录请按时申报,逾期不予补办手续。未打卡者经调查为正常出勤,按5元/次扣罚,其他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迟到、早退

  上班时间到而未到岗,并未请假者视为迟到。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而未请假者视为早退。

  1)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为10元/次。

  2)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第一次按罚款10元/次处理,第二次处理则为20元,第三次罚款为40元,第五次罚款位80元,第六次罚款为160元,依此类推。

  3)迟到或早退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每次旷工按100元/次罚款

  4)由于公事推迟上班而未提前经主管同意者,按迟到论。

  5)月累计超过5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季度累计迟到15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优秀评选资格,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

  四.擅自离岗、旷工

  工作时间内,未请假而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内视为擅自离岗,到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未到下班时间离岗未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及工作期间未请假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以上为旷工。

  1)擅自离岗按事假双倍工资予以处罚。

  2)月度旷工一次或一天扣罚当月工资10%。

  3)月度旷工二次或二天扣除扣罚当月工资20%。

  4)月度旷工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5)旷工一次公司发送书面警告一次,并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优秀评选资格,年累计旷工3次或3天以上除名。

  五.外出管理

  1)员工因公外出时,应获部门经理批准并在前台《员工外出登记簿》上注明外出时间,返回后注明返回时间。未签外出者按事假处理,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2)员工出差一日以上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送行政部。

  3)行政部将不定期进行人员外出抽查,如发生人员外出但未进行外出登记者,按制度进行处罚

  六.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或休养

  1)病假请假应在上班前60分钟前办理(可电话通知形式),否则一律按非事先申请事假处理:因突发急病不能执行此标准,请提供区以上医院证明。

  2)请病假两日(不含两日)以上者,必须提供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并提供病例,化验单,缴费凭证等。

  3)病(事)假请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请,不得委托其他同事转告,否则视同未请假。

  4)病假最长期限60天,超出此标准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5)3天以上病假(不含3天)需出示区以上医院证明。

  6)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0天,予以辞退。

  7)连续病假期间如遇休息日,则休息日、节假日算为病假天数。8)病假不包括因美容或整形手术、酗酒、打架斗殴及违法、恶劣行为等原因造成的休息,此类情况按事假处理。

  9)病假在请假或销假时不能提供诊断证明者,按事假处理;提供虚假医疗证明者,一经查实。以旷工论处。

  10)病假为有薪假,但不发放全勤奖金。

  七.事假

  因事必须本人处理且客观限制不能再休息日、节假日办理,又没有年休假可用时,可申请事假。

  1)事假需提供真实、充分理由。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业务者,直接领导可不准假或缩短假期或暂缓准假。

  2)事假不跨越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3)事假必须事前提交请假申请。

  4)员工请假2天以内事假(含2天),须提前1天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审批;请3-7天事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核准后报行政部审批;请7天以上事假需提前15天提出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并填写《请假申请单》。

  5)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请假申请及请假要求与工作相冲突时,不予批假。

  6)事假最长期限30天,重要及特殊岗位最长20天,超出此标准将自动离职处理。

  7)事假为无薪假。扣款为当月基本工资/当月理应出勤天数*请事假天数

  8)未事先申请而休事假,按双倍扣罚薪资。

  八.法定假期

  按相关规定给予休假,休假视公司业务状况进行节假日正常上班,假后安排补休。

  九.婚假

  本人结婚

  1)公司给予法定初婚员工15天带薪婚假;婚假前后不得另请事假。

  2)婚假须于员工结婚当年享受,逾期作废。如遇10月份后结婚可推至次年3月前休完假期。须附结婚证书复印件,否则按事假处理。

  十.产假

  本人分娩。

  1)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女员工可享受基本产假4个月,即120天(产前45天,产后7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三个月内流产,给假15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给假42天。

  3)产假期间可享受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带薪假期;此薪资于休假返回后,连同上班的第一个月薪资共同发放。

  4)上述日历天数包括节假日。员工休产假必须提前三周填写“请假申请表”,附社区级以上医院确定的分娩预产期证明,经主管批准后送行政部生效。

  十一.护理假

  男员工在妻子初育时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护理假,但须出示有效医院证明和子女出生证明。

  十二.丧假

  直系亲属逝世

  1)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2)可以申请5个工作日的带薪丧假

  3)申请丧假需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亲属关系证明和死亡证明复印件,经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审批生效。

  十三.哺乳期

  1)产后1年以后,每天给假2小时。

  2)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具体时间由部门经理具体核定。

  3)哺乳假需提供生育证明,主管证明

  十四.工伤假

  因执行公务受伤,以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1)员工因工负伤,最多可享受60天工伤假;需休假员工提供医疗证明后,由行政部审批具体休假天数,超出天数按病假办理。

  2)工伤假期间,公司支付基本工资。

  3)申请工伤假应在工伤发生后24小时内,并有2个以上公司人员书面证明。

  4)因违章操作造成工伤,不享受工伤休假。

  十五.休假相关程序

  1)填报:员工应休假前按相关规定填写《休假申请表》。

  2)审批: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批后报行政部;行政部审核员工假期类别及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行政部、总经理签批

  3)请假审批权限:请假1至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直接审批,交到行政处备案;请假3至7天,需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审批,交到人事部备案;请假7天以上,需经部门经理,部门总监,行政部审批,交由总经理审核,后报行政部备案。

  4)休假因工作原因造成中断或未休,在季度内可调休,逾期作废。

  5)全年累计休假超过30天取消,取消公司年度任何形式优秀评选资格,及调薪资格。

  6)假期完毕,员工须立即到公司人事行政部销假,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间以事假计。公司员工假期完毕销假以实际到岗签到为准。

  十六.其他事项

  1)当月除规定休息外,出満勤人员可享受100元満勤奖。

  2)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玩游戏、闲谈、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网络聊天、睡觉、吃零食、就餐等。

  3)违反上述考勤制度除特别标注项目外,给予10-100元处罚。

  4)此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公司考勤相关文件作废。

  5)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6)文件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

篇4:学生在校考勤制度

学生在校考勤制度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学生在校上课、自习、集体活动都要严格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虽请假但未经批准,或超过假期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一律以旷课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考勤

  1、任课教师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认真填好每节课的《班级日记》中出勤情况表

  2、各班设立考勤班长一人,协助教师做好考勤工作,负责本班学生考勤,每天早上填好考勤记录,并将本班考勤情况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应予记录备案。

  3、政教处每月进行一次学生考勤汇总。

二、请假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因故不能出勤的应由本人事先与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应说明理由,填写请假单,无论请假天数多少,班主任都要首先把好关,并在假条下签字后到政教处审批。

  2、学生请病假须有医院检查证明及家长签字证明。先由家长书面申请,三日内可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三日由政教处审批。

  3、因病不能上大课间操的`必须亲自向政教处请假,由政教处主任开具假条,值周检查如没有假条的按旷课处理。

  4、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课间迟到、中途有事、有病外出等均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原因,未经同意不准私自离开课堂。同时向班主任请假允许后开具假条到政教处审批并进行登记,门卫见到班主任和政教处主任的签字假条方可放行。

  5、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者本人填写请假条,逐级审批,口头请假无效。请假期满后必须到政教处消假,学生确因特殊原因(急病或急事)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及时来电话与政教处、班主任联系,说明情况征得同意方可请假,事后办理补假手续,不补办手续或补假未批准者均按旷课处理。

三、缺勤处理规定

  1、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三分之一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病假累计达一学期正课的二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复学时应办理复学手续,由学校视程度予以编班上课。

  3、旷课处理

  (1)学期内有旷课行为者,不能评为文明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降等,取消各类先进评选。

  (2)学期内累计旷课达到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A达8学时者,给予通报批评;

  B达16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C达24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D达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E达56学时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篇5:酒店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酒店考勤制度实施细则

  一、上、下班

  员工必须根据所在部门编排的班次工作,按时上、下班。上、下班实行打卡计时制,严禁代打卡或电话通知打卡,上班打卡到岗后及下班离岗时员工在部门设立的二次签到记录上注明到、离岗时间。

  1、迟到、早退:

  凡已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位时即视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下班即为早退。如员工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同样视为迟到。

  迟到十分钟以内,每月超过2次者,每次扣款1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无故不打上、下班计时卡视同迟到。

  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每次扣罚20元,并处以口头警告。

  每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5次者,每次扣罚30元,并处以书面警告。

  2、旷工:

  凡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又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四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达到或超过四小时按旷工一天计)。旷工除扣除员工当日工资外,另还将视下列情况予以处罚:

  旷工半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30元;

  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元;

  连续旷工二天,给予最后警告,并罚款200元;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合计旷工2次,给予即时解雇。

  口头警告者扣当月奖金10%,书面警告者扣当月奖金30%,最后警告(含)以上处分者扣当月奖金的100%。

  二、请假

  员工各种假期的申请,无论时间长短,必须填写请(休)假单,经批准后生效。3天以内的假期由部门经理批准生效,并报备人力资源部;3天 以上的假期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审批。一个月以上的假期还必须经过总经理审批。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休)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必须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假期的种类

  1、法定假期:员工在本酒店任职期间每年可享有十天法定假期,其中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2、病假:员工生病经市级以上医院医生建议,正常情况下经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病假,紧急情况下,可先休病假,后补办手续。病假期间将扣发病假当日工资,但员工病假期间月工资不低于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3、事假:员工如有正当原因需要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三天以下(含三天)者,由部门经理批准;四天以上(含四天)者,须在部门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备案生效,否则按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事后补办事假手续时,须在上班后的三日内详细说明原因,并经部门经理认可,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生效。事假期间将按规定扣发工资。

  4、产假:正常分娩为90天,难产假加15天,晚育又领独生子女证的(须将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呈交人力资源部),产假延长到120天。男员工配偶可休有薪假3天。产假期间只享受基本工资。

  5、婚假: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婚假为3天;晚婚婚假为15天(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须将结婚证复印件呈交人力资源部。

  四、加班

  酒店因经营需要安排员工超时工作或在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补休或补薪。

  如遇法定假期正常上班或部门安排值班者,按加班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发放加班工资。部门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因管理的需要日常延时工作或节假日值班的不计加班,由酒店另行安排时间休息。

  五、补休

  员工补休由部门灵活安排,原则上员工本月加班时间应在下一考勤月补休完毕,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及时休假的,经酒店批准同意后允许累积到下月,部门应适时安排补休。本年加班时间(除12月份所产生的加班时间外),不跨年度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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