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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学生个人考评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7

班级学生个人考评细则

班主任李小花

为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根据《学校日常行为规范个人考评细则》,结合本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个人考评细则如下:考评分基分为100分

1、出勤:请假一节课扣1分(两节课以上以半天计算扣2分,请假一天扣4分),迟到一次扣3分,旷课一节扣5分,两操见习每人次扣0.5分,有区级以上医生证明,长期见习者,经政教处审核,不扣分;星期日请假必须让家长打电话(事假原则上不准),否则以旷课处理,两周内无上述问题者,个人考评分加5分。

2、内务及卫生:内务考核,各宿舍考核两周无任何扣分情况,每人加2分(两周内有请假现象者不加分)。宿舍分工责任到人,扣分方法宿舍所有成员扣除合计分,责任人除合计分之外每人每项加扣1分。具体分工由舍长负责。教室及卫生区情况按实际情况进行扣分。如不配合舍长工作,每人每次加扣3分。

3、纪律:一件违纪扣个人考评分3分;宿舍违纪宿舍成员每人扣3分。抽烟、不请假出校门每件扣5分;发现参与赌博扣考评分10分并叫家长进行共同教育管理。打架、上网每次扣10分且第一次教师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叫家长共同管理教育。两周内无上述问题者,个人考评分加2分。

4、两操:两操期间,不穿校服、打闹、起哄、说话、手插口袋等,一次扣个人考评分1分。不穿校服包括校服裤子,上衣不拉拉链,不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1分。眼保健操被老师指出一次扣1分。口号不洪亮,每次实在人数每人扣1。如发现不喊口号者,每发现一次扣2分。学校提出加分表扬时,跑操人员再加1分做为鼓励。

5、学习:所有同学都应按时提交作业,请假同学应及时补交作业。不交一次扣5分,课代表不如实上报,扣除个人考评分5分。

上课睡觉被老师点名一次扣3分,如屡教不改则写检查并叫家长共同管理。课堂上玩手机,每发现一次扣3分,并将手机交与班主任处保存一周。如有二次发生,则班主任保存手机二周。以此类推。

起哄、打闹、顶撞老师,不服从老师管教者,扣除个人考评分10分,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学生与家长分别写出书面保证,并签字存档。如有二次类似现象发生,则直接给予劝退处份。

两周内无上述问题者,加个人考评分3分

6、活动: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每参加一次训练加0.2分,如不认真训练-0.1分(查监控)比赛前3名依次加5分、3分、2分,积极参与者加1分。

参加市技能赛中获奖分别加考评分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获省级技能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考评分60,40,20分。

7、其它:不配合班干部工作,每发现一次扣5分,如屡犯,则叫家长领回家进行反思。做好人好事受到学校表扬,每人次加个人考评分2分,受到老师表扬者,加个人考评分1分。

注:1、该考评分将作为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学校评优选模的主要依据。

2、个人考评分扣除到70分以下班主任予以警告,考评分60分以下的,给予严重警告处份,50分以下给予记过处份。40分以下可酌情给予开除、劝退、或者留校察看等处分。

本考评从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2017年9月

篇2: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修订)

第一条为了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竞争力的人才,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考评内容:以班级创优内容为核心,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实践创新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

第三条考评总分及计分方法。

考评总分为综合素质基础分以及加(减)奖(惩)分。综合素质考评基础分为80分,奖惩分累计计算。

第四条考评时间和程序

(一)考评时间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采取本学期评上学期的办法,毕业学年下学期不再考评;毕业学年下学期除对上学期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外,还应进行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总评;每学期初开始考评,考评工作应在开学后4-5周内完成。

(二)考评程序

1、系指导班级成立考评小组,由班主任(辅导员)担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担任成员,其中普通学生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由各系指派监督员负责监督整个考评过程。

2、学生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填写考评表,并附依据材料上交班级。

3、班级考评小组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规定标准进行审核、初评,考评结果(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在全班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核准签字上报所在系。

4、系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内张榜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数据正式上报学工处。

第五条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的使用

综合素质考评结果将作为在校本专科学生评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就业推荐等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考评内容及分值。

(一)政治思想素质表现及党团建设(基础分16分)

凡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者均可获得此项基础分。奖惩分如下:

1、向组织提出入党、人团申请的加2分;入党积极分子加3分;党员(含预备党员)加4分。

2、学生党团员发挥带头作用的(被评为优秀党团员、无补考、无违纪、所在宿舍被评为五星级宿舍)加5分。

3、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团员考试挂科扣5分;不遵守校纪校规扣5分;所在宿舍被评为最差寝室扣5分。

4、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每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劳动不积极者扣1分,恶意拖欠学费者扣5分。

(二)学习态度(基础分32分)

1、凡学习认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者均可获得此项基础分。

1)、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学期平均学分值90分以上者加10分、学期平均学分值80分以上者加6分、平均学分值70分以上者加3分;每补考或重修一门扣2分。

2)、上课、自习出满勤,遵守课堂和考场纪律加5分、无故缺课一节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不遵守课堂纪律者,每发生一次扣2分。

3)、英语,计算机期末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者加4分,70分以上者加2分。

2、大学英语四、六级及应用英语能力A级(英语三级)考试

1)、本学院非英语专业专科生和本科艺术类学生通过应用英语能力A级考试加4分;非英语专业本科生通过英语4级考试加4分;英语专业本专科生通过英语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加4分。

2)、非英语专业本专科学生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加6分

3、计算机等级考试奖励分

级别

分值

类别

国家级

6

8

10

省级

4

6

8

4、第二课堂奖励分

等级

分值

类别

院级

4

3

2

1

5、院级以上竞赛奖励分

部门级别

分值标准

类别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备注

特等

15

10

8

按项计分

一等

10

8

6

按项(篇)

计分

二等

8

6

4

按篇计分

三等

6

4

2

按篇计分

(三)遵守校规校纪(基础分32分)

凡能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处分者均可获得此项基础分。

1、凡因违纪而受处分者

类别

分值标准

系通报批评

-4

学院通报批评

-5

警告处分

-6

严重警告处分

-8

记过处分

-12

留校察看处分

-16

一学期中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处罚时,其处罚分-律累加计分。

2、违纪而处分未及时下达的,按学工处提供的违纪名单,参照违纪处分类别进行扣分。

3、其它各种违反校纪或班规而未受处分者,各班可视本班实际情况相应扣分。

第七条其他奖惩分的内容及分值。

(一)奖励分

1、创优活动奖励分

1)、院班级建设优秀班级成员及获得其它院级表彰称号者奖励3分;五星级寝室成员奖励3分。

2)、在创优活动中,凡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参照院级相应的奖励标准*2得分。

2、社会工作奖励分

学生干部依据学工处统一印发的《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经所在班级、学生会或学生组织考核合格者,可按以下标准加分:班长、团支书、院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下辖学生组织中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最高可加8分;班级其他学生干部、院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下辖学生组织中其他学生干部,最高可加5分;寝室长最高可加8分(寝室长所在寝室被评为优秀党员寝室和星级寝室及寝室成员无补考或重修情况给予最高分),如有违纪受处分现象,或有重修一门课程以上,或所在寝室被评为最差寝室,考核不合格,不给奖励分)。身兼多职的学生干部只计一次最高分

3、社会实践活动奖励分

1)、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励6分。

2)、院级先进个人奖5分。

4、校园文体活动奖励分

名次

分值

类别

鼓励

国家级

10

8

6

4

省级

8

6

4

2

院级

4

3

2

1

系里活动第一名得分不超过3分。

5、好人好事奖励分

表彰、表扬

分值部门级别

标准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院级

单位(表扬、感谢信)

个人(表扬、感谢信)

备注

勇于举报违法行为

10

8

4

3

勇于向违法行为作斗争

14

10

6

4

见义勇为

20

12

5

4

2

救死扶伤

14

10

6

3

1

拾金不昧

6

4

3

2

0.5

助人为乐

4

2

1

1

0.5

其它

另定

在以上奖(惩)计分中,一学期内如某学生多次获得同类奖励时,除巳注明计分办法的项目外,均按最高奖励级别记分一次。

6、其他奖励分由学工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八条考评工作组织领导

1、考评工作以系为单位进行,在系党政领导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由各系考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辅导员为各班学生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各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并抓落实。

2、考评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所在系反映(逾期可不受理),各系必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处理。系考评结果经系务委员会讨论确定后上报,原则上不得更改。

3、考评工作以学期为单位进行。学工处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终结果。

第九条本办法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篇3:某学生公寓门卫值班员考评细则

学生公寓门卫值班员考评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严肃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自觉性和积极性,以到达奖勤罚懒,优胜劣汰,齐心协力建设文明、安全的校园,特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细则内容及扣分标准。

1、值班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工部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维护学工部形象,否则扣10分。对不服从管理,我行我素者,学工部将予以辞退。

2、按时上下班和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请人代岗,有事必须先向中心请假,否则发现一次扣10分。

3、举止文明,和气待人,仪表端庄,热情服务。严禁与师生、来访者发生冲突,严禁打骂学生。按时开、关大门,对晚归学生要登记,凡遭学生投诉的值班员,经调查核实,一次扣10分。

4、做好学生寝室维修登记,避免漏记、错记,否则一次扣10分。

5、严禁异性进入公寓,管理不严者,发现一次扣10分。

6、大件物品,特别是电脑(台式),做到出入验证,人、物相符,手续齐全。如发现遗失、偷窃,经有关部门认定属当班人员失职造成的,值班员负责赔款。凡被学院保卫处门卫发现未开发行证的电脑,每次扣当月工资100元。一学期发现2次者,直接予以辞退。

7、对来访者按规定登记,未登记或登记不详者发现一次扣10分。

8、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对出入人员,发现可疑者仔细盘查,切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寓内的防盗、防爆、防毒等工作。对于防患意识不强,责任心不强,作风散漫的员工,发现一次扣15分。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院声誉造成影响,经调查属门卫责任的将由相关部门处理,追究责任并予辞退。

9、搞好责任区的卫生,要做得到责任区内无白色垃圾无蜘蛛网,无灰尘、纸屑、地面保持本色,无杂物,墙面无牛皮癣。值班室内干净整洁,否则扣10分。

10、在公寓内擅自进行经营活动以及与门卫无关的事,没收其经营物品。扣10分。

二、处罚与奖励的实施。

1、每扣一分为人民币1元。

2、中心每月根据检查扣分情况,报学工部审核,报财务统一在当月浮动工资中扣除。

3、每月扣分者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心不强,又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者,由中心报学工部,予以辞退。

4、每学期扣分达到80分者,将直接予以辞退。

5、对在工作中遭到学校领导批评者,学工部将加重处罚,直到改正。对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6、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极大程度上挽回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行为予以通报表扬。

7、所扣金额留作奖励基金,奖励在当月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年终综合考评将以每次检查的情况作为直接依据,对年终综合考评优秀的员工,中心将优先续聘,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篇4:学生宿舍保洁员工作考评细则

学生宿舍保洁员工作考评细则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搞好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整齐有序、洁净舒适、环境优美的校园环境,使公寓真正成为学生之家,特制定保洁员考评细则.

一、要求责任区地面、走廊、楼梯干净,见本色。无杂物、无痕迹。楼梯、栏杆护手无灰尘。天花板、墙角、墙面无蜘蛛网。公共厕所无臭气、无污垢。墙面无鞋印、球印。无随意张贴物。无长流水,无安全隐患。考评标准如下:

1、地面清洁。20分

2、楼梯、踏步、栏杆、扶手无灰尘、杂物。15分

3、天花板、墙壁、墙裙、门窗无灰尘、污迹。15分

4、天花板无蜘蛛网,消防设施干净、卫生。墙壁无张贴物,无乱堆杂物,无乱放的鞋袜,无安全隐患。20分

5、公共卫生间无臭气,无明显的污垢。10分

6、公寓外围滴水沟内无白色垃圾、无杂物。阴沟和明沟无臭气且通畅。10分

7、垃圾桶干净整洁,卫生工具摆放规范。5分

8、保持自身形象,与老师、学生无口角,无投诉,工作突出。5分

二、中心组织每半个月评比一次。凡9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90-95分者为合格,100分为优秀。凡是不合格者,扣发当月工资50元。连续2次不合格者,通报批评,加倍处罚。所扣金额奖励当月工作出色的员工,对拾金不昧的员工,要表扬奖励。

篇5: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测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一)基础分评定标准:政治思想道德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政治方向。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心拥护程度。

2.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和*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成才道路。主要考核参加政治学习、理论学习研究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主要考核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主要考核面临困难挫折及正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现、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

(二)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两大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三)班级测评分以全班同学对每一位同学的测评分去掉若干个最高分、若干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算。

(四)实际得分为班级测评分与年级测评分的平均分。

(五)政治思想道德表现的奖励分包含荣誉分、社会工作分及附加分,奖励分满分为20分。

1.荣誉分

(1)凡事迹突出,在本年度内获国家、省、市或校、院荣誉称号的(不含获奖学金者),分别加10分、7分、5分、2分;获得校长嘉奖者,加6分(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称号以最高分计,不同事迹获不同称号可累加)。

(2)凡在本学年内被评为校级或校级以上集体先进称号的班,该班的班长和团支部书记,每人可加3分,其他班委委员和支部委员每人各加2分,集体成员加1分。

(3)受校、院通报表扬者每次分别加3分、1分(同一事迹表扬以最高分计,不同事迹获表扬可累加)。

2.社会工作分

(1)担任校、系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加8分,校、系学生会副主席、部门负责人(含团委部门负责人)、校社团负责人、年级学生会主席、团总支书记、班长、团支书等加6分,其他干部加3分。

(2)校级学生干部、有关部门聘用的学生干部业务指导部门作出鉴定后,报校学生工作部审定,根据其工作职责和实际表现给予酌情加分。

(3)兼任数职者,只取最高一项加分,不累加。

(4)凡学生干部民主测评称职赞成率达不到60%,或在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或不能履行干部职责的,不评给社会工作分或酌情扣分。

3.附加分

(1)积极参加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被评为文明校园建设积极分子,加3分。

(2)由学校选派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竞赛者加5分。

(3)在社会上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事迹突出者(特指与坏人坏事作斗争、抢险救灾、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抢救伤残病人等),加10分。

(4)积极参加义务献血者,加2分。

(5)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可酌情加1分。

以上均由学生提出申请,并附有关材料,由院系审核认定。

(六)扣分

受到留校察看、记过、严重警告、警告等行政处分者,分别扣7分、5分、3分、2分。受党团纪处分者,可依此酌扣。同一事件同时受到党团纪、行政处分者,不重复扣分。因违反规章制度受校、院系或年级通报批评者,分别扣1分、0.5分。

(七)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同时转换成等级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根据计算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政治思想考评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同年级同专业的30%,良的比例不超过60%。

二、学业表现测评

学业表现分=平均学分成绩+奖励分

(一)学业测评分以平均学分成绩计算

平均学分成绩=(Kl+K2+K3+……Kn)÷学年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K为每门课程实考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二)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

(l)本专科生通过全国英语四级、六级者分别在当年学业表现中加平均学分成绩2分、4分。

(2)通过计算机初级程序员、程序员考试者分别在当年学业表现中加平均学分成绩2分、4分。

三、创新实践能力奖励(该项目加在本学年学业表现测评中)

(1)获得挑战杯国家一等奖,加平均学分成绩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优秀奖,加8分。省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入选者,加2分。(同项目多层次获奖,按最高档次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

(2)凡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者,每项分别加平均学分成绩20分;获得省奖励者,加8分;获得市、校奖励者,加3分。同项目多层次获奖,按最高档次加分。

(3)获得创业计划大赛国家金奖,加平均学分成绩15分;银奖,加10分;铜奖,加8分。省级金奖,加8分;银奖,加5分;铜奖,加2分。入选者,加1分。(同项目多层次获奖,按最高档次加分;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

(4)凡专业论文或专业作品在国家核心学术期刊发表,每篇加平均学分成绩10分;在国家、省(含学报)各级学术类刊物(CN刊号)上发表者,每篇分别加平均成绩6分、4分。专业论文收入各类公开出版的论文集者,每篇分别加1分。同一作品、论文在不同刊物上发表,以最高档次加分计。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加分依次减半。

(5

)由院系组织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专业竞赛的奖励,可由相关院系参照本条例在补充实施细则中制定。

以上科研成果的认定必须经过院系分管科研主任或院系领导的集体研究认定。

四、文体表现测评

文体表现测评=基础分+奖励分+扣分

(一)文体表现基础分为80分。

文体基础分着重对学生课外体育文化活动进行测评,即测评学生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体育文化活动的情况和平时体育锻炼情况。具体测评表现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种状况分别分80-74分、74-66分、65-60分、59-1分。由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评定。

(二)奖励分

1.本学年参加全国、省、校(市)、院系文化体育比赛或素质竞赛,分别加评8、5、3、1分;获奖者再按获奖名次或等级酌加5-0.5分,同项目多层次竞赛获奖或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体育项目破省、校、院系纪录者可分别加评5、4、3分。

2.学生公开发表非本专业论文(作品),根据等级和质量参照第三部分(创新实践能力奖励)每篇加5-1分。

(三)扣分

凡无故不参加集体组织的文体活动者,每次扣1分。

五、毕业综合素质测评

学生毕业综合素质测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测评平均分×20%+学业表现测评平均分×70%+文体表现测评平均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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