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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25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一)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二)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和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持学生宿舍安全、整洁、舒适的育人环境,培养社会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须有严格的纪律和统一的管理。为了适应后勤服务社会化的需要,学生宿舍由学校后勤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此,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和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确保宿舍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安静、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

2、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主要责任人),副组长、组员若干,寝室设室长一人。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

二、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4、携物(贵重物品)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不准无理取闹。

5、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停放自行车,。违者,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

6、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7、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8、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

9、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午休和晚上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歌唱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全体同学都必须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积极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三)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学生宿舍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为同学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长职责:

1、每间宿舍设立舍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宿舍长有义务向学校及时汇报宿舍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宿舍长进行过失处理。

二、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早锻炼、晚自习不得迟到、缺习,按时回宿舍,按时就寝;上课及晚自习时间一律不准回宿舍;平时不准擅自回家,特殊情况须经管理人员批准。

2、保持宿舍卫生,值日生必须认真负责,对舍长分配的任务要认真完成,每天一小扫,两天一大扫。日常生活用品必须放在规定的位置,讲究个人卫生。

3、晚上9点灭灯关门,严禁在校舍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不谈笑、不点蜡烛、不进行体育和其它娱乐活动。

4、宿舍钥匙每人一把,总务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动宿舍或床位,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内设备。

6、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宿舍人员均摊。

7、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8、平时不准擅自回家或在校外住宿,特殊情况须经管理人员批准,同时严禁留宿外人在本宿舍住宿。

9、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没人时要锁好门。

10、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三、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放在窗台上,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6、不准随地吐痰、倒垃圾、赃物,不准在宿舍内寄放自行车、杂物等。

**年三月

篇2:大学生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大学生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一、总则

大学生集体宿舍既是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地方,又是学生探讨工作、交流思想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宿舍环境能给人潜移默化的积极影响,促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不知不觉地接受并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从而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为营造整洁、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保障单位、职工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订大学生集体宿舍管理规定。

二、管理原则

严格管理:建立健全大学生集体宿舍管理制度,由入住大学生自我管理与外部管理相结合,并加强日常检查评比。

优质服务:单位注重提高服务质量,为入住大学生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合理分摊:大学生集体宿舍水、电费用、管理费用由单位和入住大学生双方合理分摊。

三、管理规定

入住集体宿舍的大学生要做到文明住宿、遵章守纪、服从管理,保持集体宿舍生活和安全秩序。集体宿舍卫生、安全、秩序等由入住大学生共同维护。大学生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个人卫生和身心健康。

(一)公共卫生管理规定

1、入住人员自行安排,轮流打扫室内卫生、整理床铺,并保持厨房、厕所清洁卫生;

2、垃圾清倒在单位院内垃圾车里,不向窗外和室内公共部位乱扔杂物,不在楼道、楼梯随意泼洒脏水;

3、保持宿舍排水、排污管道畅通;

4、保持宿舍墙壁干净,不乱写乱刻、乱涂乱画。

(二)安全秩序管理规定

1、按分配房间住宿,不得擅自调换。如需调换,需到大队基地办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调换,并进行登记;

2、注意爱护公物,凡室内公用设施不得私自搬走、拆毁、损坏或丢失,违者按价赔偿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3、要自觉保持宿舍内的安静,自觉维护宿舍的生活秩序。作息时间原则上自行安排,收看电视或使用音响时注意避免妨碍他人休息;

4、原则上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大队基地办批准以及其他室友同意,并进行身份登记;

5、宿舍管理费用和正常使用的水、电、燃气及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每位入住大学生平均分摊。其中,分摊的宿舍管理费用和正常使用的水、电费用由财务科到个人工资里划扣,燃气及有线电视等费用由入住大学生自行缴纳;

6、自觉增强防火、安全意识。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擅自更改电源线路,使用电器和煤气灶时严格遵守操作规范;

7、严禁携带易爆、化学物品、毒品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宿舍楼内不得随意生火,临时使用蜡烛时应注意避开易燃物品;

8、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9、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予以一定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0、最后离开宿舍人员在离开之前,应认真检查,确保关闭煤气阀和用电设施、设备;

11、入住大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个人的柜子、箱子应锁好,防止钱财被盗。外出或上班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因未关好门窗而造成其他员工的财物被盗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在未征得其他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物品,否则按偷窃论处,情节严重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公共设施维修规定

1、宿舍公共设施、设备需要维修的,由宿舍成员之一报告大队基地办并填写维修申请表,基地办接报后派员一般在48小时内维修完毕;

2、因个人原因损坏的设施、设备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入住人员分摊自理。

四、检查评比

由基地办、党办以及入住大学生所在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比小组,不定期对集体宿舍文明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团结互助好、宿舍环境美、内务整理优的集体宿舍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卫生情况差、缺乏团结互助精神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

篇3: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用电安全的管理

1、宿舍内可使用的电器主要是:照明灯具,电风扇、手机充电器及电脑等,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发热性电器。

2、认真遵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劣质电器及接线板,严格遵守各类电器的使用规范,禁止违规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设施;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和发生火灾等事故。

3、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理。宿舍智能电力控制系统能自动识别各类大功率电器(发热性电器),并自动切断宿舍的电力供应。学生因违规用电造成停电的,须由该宿舍寝室长向班主任交出违规使用的电器,凭班主任的书面通知(加盖系办公室公章或系书记签字)到食堂一楼“注卡处”办理相关手续方可恢复供电。

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两次发生违规用电事故的,按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二、电器故障的维修

1、当宿舍内的公用电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按程序报修,学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自备电器也应由专业人员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维修。

2、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公用电器设施的维修工作。()按照“先维修、后追究”的原则,及时做好故障处理与责任认定;各系及班主任有义务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电量定额的管理

1、学生用电实行“指标管理、定量供应、超量收费、节约留用”的管理办法。每人每月免费用电定量为5度,超出部分按本地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学生自行支付。

2、后勤管理部门根据智能控制系统的提示,对单位宿舍剩余电量不足5度的,提前进行书面通知一次(通知贴在学苑餐厅一楼南门的宣传栏内),核定电量用完后,系统将自动停止供电。

3、超额电量实行先预购后消费,电费由同一宿舍学生共同分担,购电地点在食堂一楼注卡处,现金购买。购电及恢复供电时间与注卡时间一致。

4、各宿舍当月结余的电量,在该学年内将自动滚存至下月;学生因故提前离校或毕业,在后勤服务中心办理离校手续后,对离校的学生停止定量供电。

四、供电时间的管理

对学生宿舍实行定时供电。供电时间执行学院作息时间的相关规定,高温天气由后勤管理部门提前公示,实行全天供电。

五、本规定由学院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篇4: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则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则

一、管理要求

1、服从安排

(1)凡住宿生须经学校批准,缴纳住宿费后,方可入校住宿。

(2)住宿生要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3)每一寝室都要选定一名室长。

(4)每一寝室的住宿生都要参加争创文明宿舍活动。

(5)每位住宿生都必须承担宿舍值日工作。

(6)每位同学都必须尊敬生活指导老师,必须听从生活指导老师的指导,认真完成指导老师布置的任务。

2、注意安全

(1)凡住宿生不得留宿非住宿人员,非本宿舍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他人宿舍,家长进入宿舍要经生活指导老师同意。

(2)不得在房间内外玩火,室内不准点蚊香和蜡烛,不得使用电炊具、取暖器等。

(3)不得玩弄电器设备,不得私接乱拉电器,要安全用电。

(4)值日生要按时开关门窗。

(5)钱物要妥善保管,现款较多时要存放银行或班主任处。

3、讲究卫生

(1)室内外的卫生,每天由住宿生轮流负责清扫,保持干净。做到无灰尘、杂物、痰迹、污水。

(2)寝室内的床铺、桌凳、柜橱、衣物、日常生活用品要保持整齐、清洁,每天早晨各人要将床铺整理好,洗脸、洗脚后要将毛巾、脚布、脸盆、脚盆按指定位置放好,洗好的衣物一律挂在阳台上。

(3)垃圾集中存放,及时清送。严禁向窗外抛弃杂物。

4、遵守纪律

(1)按时起床、就寝,保持安静,严禁打闹、大声喧哗。

(2)按时参加早读,按时到教室上课或自习,上课和晚自习时间要离开宿舍到班学习,晚自习结束后及时到宿舍就寝。

(3)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严禁在校外住宿,特殊情况不在校住宿,须经本人申请,班主任签字认可。

(4)寝室里禁止打扑克、打游戏机、吸烟喝酒、打架骂人。

5、爱护公物

(1)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财物,如门、窗、床、柜橱、桌凳、电器设备、卫生用具等,丢损要赔,故意损坏要加倍赔偿。

(2)爱护卫生间自来水管道、水箱、龙头、隔门等设施。

(3)墙壁上严禁乱贴乱挂,乱写乱画。

6、团结互助

(1)同学之间友爱互助,热情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2)不得随便乱拿乱用其他同学的东西,更不得偷窃钱财。

二、管理措施

1、严格办理住宿手续,凡住宿生都要定房间、定床位,登记、造册。

2、室长要尽职工作,按照宿舍管理目标,责任到人。

3、值夜班的生活指导老师,要加强夜间巡逻,按要求记录,发现重要问题要向学校行政值班人员和有关领导汇报。

4、生活指导老师要每月召开室长会议,定期了解住宿情况。生活指导老师每天要认真填写宿舍日志。

5、实行奖罚制度

(1)凡违反“六条管理要求”的个人,根据不同情况实施下列教育措施:个别批评、公开点名批评、经济赔偿,取消住宿资格,乃至纪律处分,以上教育措施可视情同时采用,并酌情扣减所在班级的文明班级评比分。

(2)凡六条要求达到的房间和室长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以下三种表扬奖励:大会表扬,授予“文明宿舍”或“优秀室长”的光荣称号,颁发纪念品并给予所在班级的文明班级评分中加分。

篇5:学生宿舍个人管理扣分细则

学生宿舍个人管理扣分细则

公寓管理是我校学生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学校的稳定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因此以学生宿舍为依托,开展包括生活、学习等多方面内容的服务性管理和教育,实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共同创造优美、整洁、安静和奋发向上的成才环境。根据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望学生人人遵守。

一、学生公寓公共秩序管理规定

1、禁止向窗外及楼道内倒水、扔杂物、吐痰。发现一人次扣2分

2、禁止在公寓内张贴海报、散发传单、乱涂乱画。发现一人次扣2分

3、禁止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打闹及高音量放音响设备。发现一人次扣2分

4、禁止在公寓内吸烟、喝酒。发现一人次扣2分

5、禁止将一次性饭盒包装食品及方便面带入宿舍食用。发现一人次扣1分

6、禁止顶撞、打骂及侮辱公寓工作人员及学生干部值班人员。发现一人次扣5分

7、禁止转让房间钥匙和自调房间。发现一人次扣2分

8、禁止违章用电和贮藏、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燃放鞭炮。发现一人次扣5分

9、禁止晚归和夜不归宿。发现一人次分别扣3分,并开除寄宿生资格。

10禁止在寝室内打牌,发现一人次1分,参与赌博者扣3分

11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发现一人次扣3分

12禁止破坏公物。发现一人次扣3分,恶意损坏的除赔偿外,并作纪律处分。

13禁止在宿舍携带管制刀具。发现一人次扣5分

14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及冒名住入他人寝室床位。发现一人次各扣3分

15禁止上课期间宿舍有学生无请假条而在寝室活动。发现一人次扣2分

16禁止无故晚起床,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里起床。发现一人次扣0.5分

17禁止偷盗行为或为盗窃作案提供消息者。发现一人次扣5分,并作纪律处分。

18禁止在宿舍及宿舍周围攀爬。发现一人次扣2分

19禁止在宿舍故意闹事、挑起事端。发现一人次扣5分

20禁止互串宿舍(本班级同学也不允许),发现一人次扣2分,若有留宿异性者各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21禁止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发现一人次扣1分

22杜绝浪费,必须做到人走电关、水停。若有者一次扣1分

23禁止在宿舍楼内贩卖商品及介绍他人推销商品,若有者一次扣2分

24禁止私自调换门锁或拆、搬床位。若有者一次扣2分

25禁止在宿舍内传阅、播放、观看淫秽音像制品和书刊杂志。发现每人次扣2分

26禁止在公寓内聚众打架、斗殴、姿意闹事或参与打架、作伪证、提供凶器。若有者每人次扣5分,并作纪律处分。

27禁止晚上使用手电筒。

28请假回家而不住宿的学生必须要到班主任处开请假条并且提前交到生活老师处。

29借钱、借物不归还并且造成一定影响者。

30随意拆看他人的信件,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

31不能在宿舍拍球、踢球。

二、公寓卫生管理制度规定

1、公共场所全部由学生负责清理,室内卫生由住宿学生轮流值日,共同负责。值日生利用早操、课外活动时间打扫卫生(节、假日不变)。公共卫生安排到寝室后由寝室长责任到人,每天的寝室卫生打扫及整理必须责任到人,若打扫不干净者扣1分,没搞者扣3分。(上、下午均进行检查),每周一下午为大扫除时间,要按内务标准做好。

2、垃圾由学生倒到垃圾车,每天由值日生负责,不完成者扣0.5分。

3、每天早上起床后各自负责整理好物品、折好被子等。若凌乱每次扣0.5分。

4、每天的脏衣服及时清洗,不得浸泡于桶内,违者每人次扣0.5分

5、每天内务卫生不搞者每次扣2分,卫生未按卫生标准搞好,每处扣0.5分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的良好秩序,为学生创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关于住宿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以教育为主,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为辅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违反《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

(1)未经学生处批准留宿他人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留宿异性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在宿舍内不论进行何种性质的赌博活动,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使用电炉、各种灶具、加热器者,除没收外,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若发生意外事故,则一切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4)私自从室外乱接电线者,除没收电线外,纪律上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5)在室内乱接、乱拆电源线、电器者,除照价赔偿外,纪律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6)在宿舍楼内随地大、小便,乱泼污水,乱倒剩菜剩饭,在门、墙上踩脚印者,除清理好现场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在宿舍楼内乱丢废弃物,随地吐痰,除清理好现场外,写检查并通报批评;

(8)损坏公共财产、公用设施的,除按实际价值赔偿外,视损坏性质、手段、后果,纪律上给予相应的处分;

(9)未经学生科批准,在宿舍楼内张贴广告、影讯、启事等材料者,除清理现场外,纪律上给予通报批评;

(10)违反作息制度,在宿舍楼关闭后回宿舍的,作迟到处理,每次扣1分

(11)学生在宿舍楼内、室内从事经商活动的,除没收所有商品外,纪律上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12)未经学生科批准同意,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3)对于拒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重犯者,加重处分;

(14)连续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

(15)夜不归宿者或经常在熄灯之后返校者,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6)在学生宿舍楼内违反校规校纪,因个人原因造成各类事故的,责任人按事故经济损失予以赔偿。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7)个人扣分累计达到20分以上者请家长到学生科协助学校教育,达到30分以上者开除寄宿生住校资格,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注:请班主任组织学生和卫生内务标准一起进行学习!

长沙财经学校学生科

2013年8月24日

制度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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