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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活动分析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8

经济活动分析,是运用各种经济指标和核算资料,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分析研究,它是企业经济核算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为了了解企业的过去,预测未来控制现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分析的时间:

每半年分析二次,时间为6月和12月份。

2、分析的内容:

(1)经营成果分析。主要是商品进与销的预测分析。商品销售收入计划完成情况分析。

(2)经营消耗分析。主要是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成本分析。

(3)主要指标执行情况分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责率;资产净利润率;销售毛利率;存货周转率;资本金利润率;营业利润率。

(4)经营资金占用效果分析。主要是指经营资金占用与经营成果的对比分析。

(5)综合经济效益分析。是企业经营过程中整个经营成果的综合分析,通过分析,促进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挖掘企业内部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费用。

3、分析的要求:

(1)按时间要求每半年分析一次。随报表报送省、地经理。

(2)按分析的时间客观进行分析。实事求是地反映企业两个效益状况。

(3)通过分析针对现状,预测企业的未来的前景,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措施。

4、分析的方法:

采取对比法。

就是把主要经济指标在实绩同计划之间,在不同时期之间以及在不同单位之间进行对比的方法。

通过对比,可找出差距,发现问题,然后再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关键。

篇2:会计内部稽核制度

建立会计内部稽核制度的是整个财务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会计监督工作的组织措施,保证会计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会计控制,根据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每一项经济业务的自理秩序,不能由一人包办,以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办理或兼管。如:业务人员进货,出纳员会款,会计人员记帐,起到互相牵制的作用。

2、帐、钱(物)实行分管。以货币资金而言,出纳人员除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外,不得兼管稽核、全部印章、会计档案和其他帐目的登记工作,现金银行存款总分类帐由会计人员记帐。

3、严格执行凭证制度和帐务自理传递程序制度。每发生一项经济事项都要有合法的凭证。

4、本店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职权的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把好每项经济业务关。

5、办公室人员严格把握财产物资领用手续,购买用品用具及其他财产物资时,必经分管领导同意后购买,发票必由二人以上签字手续。纠正收支必由二人以上手续。

6、严禁仓库部门收现金,其他销货部门的现金必当天经二人以上汇总清帐送交银行。

7、严禁现金进货音像门市,确因需要必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由二人以上经办方可进货。

篇3:财务清查制度

财产物资管理是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需各项财产物资的采购储备,使用和保管等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和控制。是企业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是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重要条件。增强财产管理,对提高财产的使用率,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现根据财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底,即会计办决算前,办公室人员必将财产明细帐与实行进行一次全面的彻底财产清查。对所有的财产物资进行盘点和核对。

2、对流动性较大的物资,要轮流盘点和重点抽查,对贵重财产每日要清查盘点一次。对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应每日清点,对银行存款应每月核对一次,对债权、债务要随时注意催收和结算。

3、对盘点盈余或短少、毁损、霉烂、变质以及贪污浪费、盗窃等损失,要及时调整帐务,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上级批准后核销。

4、对清查发现的积压,吊滞的财产物资及时提出处理建议,以加速资金周转。

篇4:医院管理医学专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学专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医学专用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按照国务院文件,国发[1987]103号《医学专用药品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医院药剂科医学专用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国务院颁发《医学专用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三)医学专用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医学专用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我国规定的医学专用药品范围共八类,33个品种。

(四)医院药剂科医学专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发103号《医学专用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五)医学专用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含有医学专用药品的制剂,需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方可自行配制,未经批准的任务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配制。

(六)具有医学专用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医学专用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医学专用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七)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医学专用药品的,在进行手术期间有医学专用药品处方权。

(八)医学专用药品和用量: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九)医学专用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医学专用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医学专用药品。

(十)经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医学专用药品的危重病人可由县以上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凭医疗诊断书和户口簿核发<医学专用药品专用卡>患者凭“专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规定开方取药,具体按<医学专用药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医学专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医学专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医学专用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医学专用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十二)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医学专用药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补办手续。

(十三)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医学专用药品按<医学专用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医学专用药品管理办法>中的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痹,严格实行医学专用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十四)医学专用药品处方应完整保存三年备查

(十五)药剂科各班组医学专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医学专用药品交班笨及处方登记本。

(十六)药剂人员在调配医学专用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医学专用药品处方,拒绝调配。

(十七)药剂科主任应定期检查本院的医学专用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发现总是及时解决处理。

(十八)医学专用药品的报销制度对霉变破损的医学专用药品,使用单位每年报销一次,由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就地监督销毁,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备,医疗科室和药剂科各班组剩余的医学专用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篇5:医院管理灭菌制剂室工作制度

灭菌制剂室工作制度

(一)灭菌制剂室负责本院灭菌制剂的配制工作,制剂范围仅限药厂不能生产或不能满足供应的药品以及配合本院医疗科研需要而配制的新制剂。自制制剂只限本院使用,不得流入市场。

(二)制剂室必须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取得制剂许可证,并按《山东省医院制剂品种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品种进行注册,取得制剂编号方可配制制剂。

(三)配制制剂必须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批准的处方及工艺规程,所配制制剂必须按注册的质量标准,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制剂所用原料药和辅料必须符合药典或注射标准。包装材料应无毒,不与所装药品发生反应,不污染药品,并能达到该药品性质所要求的其它包装条件,能保证药品质量。

(五)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配制灭菌制剂应认真填写制剂单或生产记录,称量必须准确,经他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投料。

配制含有医学专用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制剂应按特殊药品管理规定执行,称量、核对人员均应在制剂单上签字。

(六)应认真执行制剂半成品检验制度,半成品检验合格后方可灌装。

(七)灭菌制剂应分一般生产区、控制区和洁净区。不同区域的工作人员上岗后,不得随意进出。

(八)洁净区工作人员应配备灭菌洁净工作服、帽子、口罩、鞋等。注意室内卫生,所用物品存放有序。

(九)做好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书的填写和保管工作,一般保存二年。

(十)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体检一次,如发现有传染病或共它对制剂有可能感染者,不得从事直接的制剂工作,应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十一)维护好生产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十二)工作结束后,离岗前,认真检查水、电汽的闸门以及门、窗,清除不安全的隐患。

(十三)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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