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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清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8

财产物资管理是企业经营过程中所需各项财产物资的采购储备,使用和保管等所进行的计划、组织和控制。是企业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是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重要条件。增强财产管理,对提高财产的使用率,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有着重要意义,现根据财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在每年年底,即会计办决算前,办公室人员必将财产明细帐与实行进行一次全面的彻底财产清查。对所有的财产物资进行盘点和核对。

2、对流动性较大的物资,要轮流盘点和重点抽查,对贵重财产每日要清查盘点一次。对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应每日清点,对银行存款应每月核对一次,对债权、债务要随时注意催收和结算。

3、对盘点盈余或短少、毁损、霉烂、变质以及贪污浪费、盗窃等损失,要及时调整帐务,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上级批准后核销。

4、对清查发现的积压,吊滞的财产物资及时提出处理建议,以加速资金周转。

篇2:物业财务财产清查盘点专项制度

物业财务管理专项制度之财产清查盘点制度

1、各管理处所有财产均必须定期清查盘点。清查盘点的具体内容包括:

1.1、现金;

1.2、各项银行存款;

1.3、各项存货;

1.4、各项固定资产。

1.5、各项低值易耗品

1.6、各项其他资产

2、财务部负责财产清查盘点的组织工作。

3、各项财产清查盘点的期限和方法:

3.1、现金:必须作到日清月结,月末编制《现金盘点表》;

3.2、银行存款:必须定期与银行对帐,月末必须按照各开户银行打印的银行对帐单分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3、各项存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存货的出、入库手续,月末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存货盘点表》;

3.4、各项固定资产: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的购买、领用手续,建立固定资产保管卡片,月末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

3.5、各项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健全各项低值易耗品的辅助帐,完善低值易耗品的购买、领用手续,月末进行清查盘点,并编制《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4、各管理处对于清查盘点后出现的各项资产的溢余或短缺情况,必须立即编制《资产溢余报表》及《资产短缺报表》,连同溢余或短缺资产的分析报告上报公司总部。经公司总部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帐务处理。

5、总部财务经理必须定期抽查各项财产的清查盘点情况,监督、检查各项财产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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