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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20-04-03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施工现场设备和工业金属管道焊接工程的质量,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碳素钢、合金钢、铝及铝合金、铜及铜合金、工业纯钛、镍及镍合金的手工电弧焊、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埋弧焊和氧已炔焊的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施工现场组焊的锅炉、压力容器的焊接工程。

焊接工程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

焊接工程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设计文件应标明母材、焊接材料、焊缝系数及焊缝坡口的形式,并对焊接方法、焊前预热、焊后热处理及焊接检验提出要求。

焊接人员及其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接技术人员应由中专及以上专业学历,有1年以上焊接生产实践的人员担任。

焊接技术员应负责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作业批导书和焊接技术措施,批导焊接作业,参与焊接质量管理,处理焊接技术问题,整理焊接技术资料。

焊接质检人员应由相当于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有一定焊接经验和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

焊接质检人员应对现场焊接作业进行全面检查和控制,负责确定焊缝检测部,评定焊接质量,签发检查文件,参与焊接技术措施的审定。

无损探伤人员应由国家授权的专业考核机构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并应按考核合格项目及权限,从事焊接检测和审核工作。无损探伤人员应根据焊接质检人员确定的受检部位进行检验,评定焊缝质量,签发检验报告,对外观不符合要求的焊缝应拒绝检验。

焊工必须按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施焊。

焊工应按规定的焊接作业指导书及焊接技术措施进行施焊,当遇到工况条件与焊接作业指导书及焊接技术措施的要求不符合时,应拒绝施焊。

焊接热处理人员应经专业培训。

焊接热处理人员应按规范、焊接作业指导书及设计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焊缝热处理工作。

施工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施工单位应建立焊接质量管理体系,并应有符合第2.20条规定的焊接技术人员、焊接质检人员、无探伤人员、焊工和焊接热处理人员。

施工单位的焊工装设备、检验试验手段,应满足相应焊接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

在焊工考试和工程施焊前,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项目的焊接工艺评定。

施焊环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焊接的环境温度应能保证焊件焊接所需的足够温度和焊工技能不受影响。

焊接时的风速不应超过下列规定,当超过规定时,应有防风设施。

手工电弧焊、埋弧焊、氧已炔焊:8m/s

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2m/s

焊接电弧1m范围内的相对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铝及铝合金焊接:不得大于80%

其他材料焊接:不得大于90%

当焊件表面潮湿、覆盖有冰雪,或在下雪、下雪刮风期间,焊工及焊件无保护措施时,不应进行焊接。

对不合格焊缝的返修,返修前应进行质量分析,当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超过两次时,应制订返修措施并经焊接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返修。补焊工艺应与原焊缝施焊工艺相同,且应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

当焊件表面潮湿、覆盖有冰雪,或在下雨、下雪刮风期间,焊工及焊件无保护措施时,不应进行焊接。

评定试件的检验、试验项目应为外观检验,试验项目应为外观检查、射线照相检验和力学性能试验。

外观检查及射线照相检验,焊缝质量不应低于本规范表11.3.2中的二级标准。

有热处理要求的评定试件,其力学性能试验应在热处理之后进行。

力学性能试验应为拉伸和弯曲试验,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种类的数量应符合表4.3.4的规定。对铸造管等无弯曲性能要求的母材,其试件可不做弯曲试验。

当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冲击试验时,焊缝和热影响区应各取3个冲击试样。

对两侧母材不同的焊缝,每侧热影响区均应取3个冲击试样。

评定试件的取样,宜采用机械发割,切割前可进行冷校直,当菜用火焰切割取样时,应留出加工裕量,评定试件的取样顺序和位置应符合图。

拉伸试样应采用机械加工去除焊缝余高,试样应符合下列规定。厚度小于或等于30mm的试件,应采用全厚度试样。

弯曲试样应采用机械加工去除焊缝余高,面弯。

篇2:发改委废止11项焊接标准编号及名称

根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对已实施5年以上的行业标准进行了复审,决定废止JB10145-1999《压铸机安全要求》等436项行业标准(具体标准编号、名称及废止理由见附件),其中机械行业标准253项、轻工行业标准37项、焊接行业11项、纺织行业标准18项、黑色冶金行业标准20项、有色金属行业标准1项、化工行业标准3项、建材行业标准30项、石化行业标准2项、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58项、电力行业标准1项、汽车行业标准13项。

现公布11项焊接行业废止标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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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GB9448-88焊接与切割安全3

4焊接切割劳动保护

4.1焊接、切割操作中的安全

4.1.1焊接与切割工人应经过安全教育,并接受专业安全理论和实际训练,经考试合格持有证书并体格健康的人。

4.1.2从事电焊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所操作焊机的结构和性能,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并掌握触电急救的方法。

4.1.3焊接一切割盛装过易燃易焊物料(油、漆料、有机溶剂、脂等)强氧化物或有毒物料的各种容器(桶、罐、箱等)、管段、设备,必须遵守本标准专业部分《化工企业焊接与切割中的安全》相应章节的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并获得本企业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动火证明后,才能进行焊接切割工作。

4.1.4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的天然采光和局部照明,并应符合TJ34《企业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保证工作面照度达到50~100lx。

4.1.5焊接工作地点的防暑降温及冬季采暖应符合TJ36《工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4.1.6在狭窄和通风不良的地沟、坑道、检查井、管段、容器、半封闭地段等处进行气焊、气割工作应在地面上进行调试焊割炬混合气,并点好火,禁止在工作地点调试和点火,焊、割炬都应随人进出。

4.1.7在封闭容器、罐、桶、舱室中焊接、切割,应先打开施焊工作物的孔、洞,使内部空气流通,以防焊工中毒、烫伤,必要时应有专人监护,工作完毕和暂停时,焊、割炬和胶管等都应随人进出,禁止放在工作点。

4.1.8禁止在带压力或带电压以及同时带有压力、电压和容器、罐、柜、管道、设备上进行焊接或切割工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不可能泄压、切断气源工作时,应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动火。

4.1.9应防止由于焊接、切割中的热能传到结构或设备中,使工程中的易燃保温材料,或滞留的易燃爆气体发生着火、爆炸。

4.1.10登高焊接、切割,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环境条件,定出危险区的范围,禁止在作业下方及危险区内存放可燃、易爆物品和停留人员。

4.1.11焊工在高处作业,应备有梯子、带有栏杆的工作平台、标准安全带、安全绳、工具袋及完好的工具和防护用品。

4.1.12焊接、切割现场禁止把焊接电缆、气体胶管、钢绳绞在一起。

4.1.13焊工在多层结构或高空构架上进行交叉作业时,应戴有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安全帽。

4.1.14焊接、切割用的气体胶管和电缆应妥善固定。禁止缠在焊工身上使用。

4.1.15在已停车的机器内进行焊接与切割,必须彻底切断机器(包括主机、辅机、运转机构)的电源和气源,锁住启动开关,并应设置“修理施工禁止转动”的安全标志或由专人负责看守。

4.1.16直接在水泥地面上切割金属材料,可能发生爆炸,应有防火花喷射造成烫伤的措施。

4.1.17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禁止电焊或切割。如必须这样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企业安全技术部门批准,才能进行。

4.1.18焊接、切割使用的气瓶或换下来用完的气瓶,应避免被现场杂物遮盖掩埋。

4.1.19露天作业遇到六级大风或下雨时,应停止焊接、切割工作。

4.2焊工防护用品

焊工所需各类保护用品应选用符合有关防护用品国家标准技术性能规定的产品。

4.2.1眼睛、头部的防护用品

防止焊接弧光和火花烫伤的危害,应根据GB3609.1《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的要求,按表1选用合乎作业条件的遮光镜片。

4.2.1.1焊工用面罩有手持式和头载式两种,面罩和壮举盔的壳体应选用难燃或不燃的且无刺激皮肤的绝缘材料制成。罩体应遮住脸面和耳部,结构牢靠,无漏光。

4.2.1.2头载式面罩,用于各类电弧焊或登高焊接作业,重量不应超过560g。

4.2.1.3辅助焊工应根据工作条件,选戴遮光性能相适应的面罩和防护眼镜。

4.2.1.4气焊、气割作业,应根据焊接、切割工件板的厚度,选用相应型号的防护眼镜片。

4.2.1.5焊接、切割的准备、清理工作,如打磨焊口、清除焊接渣等,应使用镜片不易破碎成片的防渣眼镜。

4.2.2工作服

4.2.2.1焊工工作服应根据焊接与切割工作的特点选用。

4.2.2.2棉帆布工作服广泛用于一般焊接、切割工作,工作服的颜色为白色。

4.2.2.3气体保护焊的紫外线作用下,有产生臭氧等气体时应选用粗毛呢工皮革等面料制成的工作服,以防焊工在操作中被烫伤或体温增高。

4.2.2.4全位置焊接工作的焊工应配用皮制工作服。

4.2.2.5在仰焊、切割时,为了防止火星、熔渣从高处溅落到头部和肩上,焊工应在颈部围毛巾,穿着用防燃材料制成的护肩、长袖套、围裙和鞋盖等。

4.2.2.6焊工穿用的工作服不应潮湿。工作服的口袋应有袋盖,上身应遮诠腰部,裤长应罩住鞋面。工作服上不应有破损、孔洞和缝隙,不允许沾有油、脂。

4.2.2.7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工作服,不能用一般合成纤维织物制做。

4.2.3手套

4.2.3.1焊工手套应选用耐磨、耐辐射热的皮革或棉帆布和皮革合制材料制成,其长度不应小于300mm,要缝制结实。焊工不应戴有破损和潮湿的手套。

4.2.3.2焊工在可能导电的焊接场所工作时,应经耐电压5000V的试验合格。如在易燃易爆场合焊接时,鞋底不应有鞋钉,以免产生磨擦火星。

4.2.4.3在有积水的地在焊接切割时,焊工应穿用经过耐电压6000V,试验合格的防水橡胶鞋。

4.2.5其它防护用具

4.2.5.1电焊、切割工作场所,由于弧光辐射、溶渣飞溅,影响周围视线,应设置弧光防护室或护屏。

护屏应选用不燃材料制成,其表面应涂上黑色或深灰色油漆,高度不应低于1.8m,下部应留有25cm流通空气的空隙。

4.2.5.2焊工登高或可能发生堕落的场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所用的安全带,应符合GB720和GB721《安全带》的要求。安全带上安全绳的挂钩应挂牢。

4.2.5.3焊工用的安全帽应符合GB2811《安全帽》的要求。

4.2.5.4焊工使用的工具袋、桶应完好无孔洞。焊工常用的手锤、渣铲、钢丝刷等工具应连接牢固。

4.2.5.5焊工所用的移动式照明灯具的电源线,应采用YQ或TQW型橡胶套绝缘电缆,导线完好无破损,灯具开关无漏电,电压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或用12V的安全电压,灯具的灯泡应有金属网罩防护。

5焊接作业场所通风

5.1应根据焊接作业环境、焊接工作量、焊条(剂)种类、作业分散程度等情况,采取不同通风排烟尘措施(如全面通风换气、局部通风、小型电焊排烟机组等)或采用各种送气面罩,以保证焊工作业点的空气质量符合TJ36中的有关规定。要避免焊接烟尘气流经过焊工的呼吸带。

5.2当焊工作业室内高度(净)低于3.5~4m或每个焊工工作空间小于200m3时,当工作间(室、舱、柜等)内部结构影响空气流动,而使焊接工作点的烟尘及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表2规定时,应采取全面通风换气。

5.3全面通风换气量保持每个焊工57m3/min通风量。

5.4焊接切割时产生的有害烟尘的浓度应符合TJ36中车间最高容许浓度规定,见表2。

5.5采用局部通风或小型通风机组等换气方式,其罩口风量、风速应根据罩口至焊接作业点的控制距离及控制风速计算。罩口的控制风速应大于0.5m/s,并使罩口尽可能接近作业点,使用固定罩口时的控制风速不少于1~2m/s。罩口的形式应结合焊接作业点的特点。

5.5.1采用下抽风式工作台,使工作台上网格筛板上的抽风量均匀分布,并保持工作台面积抽风量每平方米大于3600m3/h。

5.5.2焊炬上装的烟气吸收器,应能连续抽出焊接烟气。

5.6在狭窄、局部空间内焊接、切割时,应采取局部通风换气。应防止焊接空间积聚有害或窒息气体,同时还应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5.7焊接、切割等工作,如遇到粉尘和有害烟气又无法采用局部通风措施时,应采用送风呼吸器。

5.8选用低噪声通风除尘设施,保证工作点环境机构噪声值不超过声压85dB。

6焊接、切割中防火

焊工在焊接、切割中应严格遵守企业规定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根据焊接现场环境条件,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6.1在企业规定的禁火区内,不准焊接。需要焊接时,必须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动火区内或在安全区进行。

6.2焊接作业的可燃、易燃物料,与焊接作业点火源距离不应小于10m。

6.3焊接、切割作业时,如附近墙体和地面上留有孔、洞、缝隙以及运输皮带连通孔口等部件留有孔洞,都应采取封闭或屏蔽措施。

6.4焊接、切割工作地点有以下情况时禁止焊接与切割作业。

6.4.1堆存大量易燃物料(如漆料、棉花、硫酸、干草等),而又不可能采取防护措施时;

6.4.2可能形成易燃易爆蒸气或积聚爆炸性粉尘时。

6.5在易燃易爆环境中焊接、切割时,应按化工企业焊接、切割安全专业标准有关的规定执行。

6.6焊接、切割车间或工作地区必须配有:

6.6.1足够的水源、干砂、灭火工具和灭火器材。存放的灭火器材应经过检验合格的、有效的。

6.6.2应根据扑救物料的燃烧性能,选用灭火器材,见表3。

6.7焊接、切割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现场,彻底消除火种,经专人检查确认安全消除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篇4:焊接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焊接技术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焊接技术工作3年以上,持有焊接证书,具有爱岗敬业和团队精神,其岗位职责如下:

1.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新产品开发中焊接技术攻关,并组织实施。

2.按照《设计开发控制程序》,负责对新产品设计和开发的焊接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

3.负责产品的焊接工艺评定。

4.负责编制产品的“焊接工艺规程”、“焊接检验规程”、“焊接操作规程”。

5.负责对焊工进行技术培训,指导焊工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的考核,监督焊工持证上岗。

6.负责产品焊接质量的技术攻关和焊接质量事故的处理。

7.负责产品有关焊接标准的收集、管理,搞好产品焊接标准的新旧更替工作。

8.负责铸件热处理检验规程的编制和对铸件热处理(委外)的监督检验。

篇5:焊接车间安全技术规范

一、电弧焊

1、焊接前,先检查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外壳接地是否牢固。

2、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

3、焊接操作时必须先戴防护面罩、手套、脚套等。无面罩时不准看弧光。

4、推闸刀开关时,人体应偏斜站立,并要一次推足,在焊接时,绝对禁止调节电流大小,以免烧毁电焊机。

5、电焊钳不准放于工作台上,以免短路烧毁。

6、不准用手拿焊过钢板及焊条夹。在敲打熔渣时,注意保护眼睛。

二、气焊

1、氧气瓶严禁与油污接触,不能强烈振动,以免爆炸。

2、安装减压表时,人应斜立,瓶上阀门缓缓开启,以免被气流击伤。

3、乙炔发生器附近及气焊车间严禁烟火,以免引起爆炸。

4、气焊操作时,先开乙炔,然后稍开些氧气,点火后调整,如发现火焰突然回缩到“嗤”声,这是危险的回火象征,应立即关闭焊炬的氧气和乙炔阀。

5、注意已焊工件,尚有较高温度,防止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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