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仪表设备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1.工作内容与要求
1.1编制各种计划和报表。
1.1.1每月底前统计仪表的使用率、完好率、控制率、定检计划完成率,上报公司生产科。要求四率数据真实、无差错。
1.1.2填写仪表维修用的材料、配件消耗定额记录本。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每月下旬向站提出下月的材料、配件消耗计划。
1.1.3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下年度全站仪表的定检计划、标准仪器的送检计划、燃料油流量计的送校计划,经班组长批准后,报公司生产科,并组织实施。
1.2深入仪表岗位,解决运行与检修质量问题。
1.2.1每周至少用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仪表岗位,检查巡检记录或按规定路线巡检全站仪表及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运行中的关键疑难问题。对影响输油安全、问题处理不了时,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1.2.2深入班组,发现仪表维护检修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和仪表工共同探讨。不能及时解决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2.3协助仪表工共同搞好小改、小革活动。
1.3承担仪表技术培训工作。
1.3.1负责本专业月度、年度技术培训、岗位练兵计划,开展各种学习活动,做好资料记录。
1.3.2每年组织对本站的仪表工人进行一次技术素质的考核、考试。
1.4承担科研课题,参与科学试验工作。
1.4.1主动选择本专业内有推广使用价值的论题进行研究、攻关。
1.4.2主动参加或配合好相关专业的试验工作。
1.5参加仪表工程项目的交接、验收工作。
1.6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
1.6.1针对性的参加各种新技术学术活动。
1.6.2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应用于生产。
2.责任与权限
2.1责任
2.1.1保证仪表的使用率、完好率、控制率均在98%以上,定检计划完成率100%,标准仪器送检率100%,仪表引压管线无渗漏。
2.1.2在生产运行中,因仪表维护、检修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危害的要负有责任。
2.2权限
2.2.1制止无仪表使用操作证者使用仪表。
2.2.2有权停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不完好仪表。
2.2.3有权参加与仪表有关的事故调查。
3.检查与考核
按车间工作标准检查考核办法执行。
篇2:防爆电气仪表设备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防爆型防爆电气设备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
2.根据爆炸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对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3.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区域内爆炸性物质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以上爆炸性物质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来选用。
4.爆炸危险场内的电气设备,应同时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霉菌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
5.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规定执行,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6.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按《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人应经过防爆电气设备知识的培训。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2.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3.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4.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5.防爆型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篇3: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部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2.生产部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3.生产部必须建立带有工艺控制点的模拟流程图、仪表安装施工竣工图和调校记录,仪表工作电源系统图,仪表空气管道系统图等基础技术资料。
4.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3)仪器、仪表的报废和更新,由生产部提出申请,报厂分管领导部门组织经济技术论证。认为技术先进,性能良好,经济合理,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办理报废更新手续。
(5)工艺控制的仪表整定参数或继电保护整定值的变更,均应由厂生产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5.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1)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2)仪器、仪表保护器件,联锁和报警设施的解除与停用,均应向生产部门提出,报副厂长或总工以上领导或其它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生产部应组织定期或季节性仪器、仪表大检查,作好事故防范工作,以保证安全可靠运行。
6.基础资料
(1)仪表专业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2)DCS、PLC等控制系统台帐、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
(3)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台帐、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气体报警器台帐、检测点分布图、仪表说明书、回路图、校验及检定记录等资料。
(5)所有仪表的设计资料、图纸,选型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配套仪表及其它设备资料和相关图纸,安装调试记录、验收记录、检修校验记录等。
(6)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7.检查与考核
(1)公司设备管理部每季度对各使用单位的仪表设备进行检查。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本单位的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
(2)对仪表设备,按以下技术指标进行检查、考核:
a.仪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b.分析仪表完好率、使用率≥90%。
c.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d.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