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作业标准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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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作业标准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8

一、作业条件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必须符合原厂规定要求,轨道接地电阻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使用电缆的龙门式起重机,必须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附近。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各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须设置防护栏杆。

4.电动葫芦在露天工作时,电动机应有防雨雪设施。

二、作业前的检查和启动

1.轨道应平直、连接螺栓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龙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2.作业前重点检查:

(1)机械结构的外观应正常。

(2)紧固件应紧固。

(3)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符合规定。

(4)各安全限位装置应齐全可靠。

3.接通电源前应先把控制器拨到零位,接通电源后检查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作室必须使用专用扶梯。

三、作业中安全注意事项

1.开动前,先要鸣声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要平稳,提升大件不得用快速,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需经主管安全部门批准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吊运的重物应在车间安全通道上空通行,严禁行人从设备上通过。

3.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和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米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4.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上去。

5.操作人员由操作室或房架走台通过仓门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否则必须事先切断电源。

6.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如遇暴雨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7.龙门、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应修理加固,使主梁挠度恢复正常后方可使用。

四、作业后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后,桥式起重机应将吊钩提升到轨道与地面的中间,将跑车停在两条轨道中间,龙门式起重机应将夹轨器锁紧。

2.将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并闭并锁好操作室门窗。

篇2:桥式起重机检修维护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峡阳电站桥式起重机的基本参数、结构、维护内容、故障处理。

1.2本标准适用于峡阳电站电动100/32/5t×16.7m吊钩桥式起重机的维护工作。

1.3下列人员应通晓本规程

1.2.1领导人员:生产部门副总、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专职技术人员。

1.2.2生产人员:值长、运行值班员、维护人员。

2结构概述

本桥式起重机是桥架、小车、起重机运行机构和电气设备四个部分组成。

3起重机的维护保养

3.1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3.1.1润滑:起重机各机构的使用质量和寿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常而正确的润滑。本起重机各机构都采用分散润滑和油池润滑方式,因此必须随时检查油嘴和油管的畅通无阻。

3.1.2钢丝绳:主防止钢丝绳松解和降低其强度,起升机构工作时,应避免吊具组打转,钢丝绳必须按时正确润滑,润滑前用浸有煤油的抹布清洗旧油,绝对禁止用金属刷子或其它尖锐器具清洗钢丝绳上污物,也绝对禁止使用酸性或其它具有强烈腐蚀性的润滑剂。凡在任何一处的拧节距内,当钢丝的断裂数超过12根时钢丝绳即应报废。如钢丝绳表面有磨损或腐蚀时,其磨损或腐蚀断面面积相当于上述钢丝断裂数规定时,钢丝绳也应报报废。

3.1.3吊具组:吊具组是起重机中的重要部件之一,必须定期检查,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况出现时,吊钩或其附属零件即应报废,更换新钩或另件

(1)表面出现任何裂纹,破口或必裂(严禁焊补使用)。

(2)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达到了原断面高度的10%。

(3)吊钩危险断面或尾部产生残余变形。

(4)钩尾部分退刀槽或过渡圆角附近出现裂纹。

(5)螺母、吊钩横梁出现任何裂纹各变形。

(6)吊钩开口度比原来尺寸增加15%。

3.1.4滑轮:滑轮主要检查其绳槽磨损情况,轮缘有否崩裂以及有否卡住现象。

3.1.5齿轮联轴器:主要检查其润滑,密封以及有否轴向位移等的松动现象,每年不少于一次对联轴器齿轮磨损程度的检查,如出现下列情况应予更换。

(1)齿根上有一处疲劳裂纹。

(2)轮齿崩裂。

(3)运行机构的联轴器,当轮齿齿厚的磨损达厚齿厚的15%时(吊运危险品时为10%)。

3.1.6车轮:定期对车轮部件作全面检查,并采取如下措施:

(1)当车轮轮缘磨损超过原厚度的30%或轮缘部分崩裂时,应更换车轮。

(2)两个主动车轮的工作直径在不均匀磨损后所造成的相互偏差,不得超过其公称直径1/600。如果超过此值,应重新车光,但如果重车后车轮直径较原公称直径小1mm时,车轮应更换。

3.1.7制动器

3.1.7.1起升机构的液压制动器和电磁制动器应每班检查一次,运行机构的制动器不少于2―3天检查一次。

3.1.7.2推动器是否有漏油和渗油现象,油液是否足量,不足时应加入适当的油,油应定期更换,换油时对机件应清洗。

3.1.7.3电机引入线等绝缘是否良好。

3.1.7.4制动系统各部分应有准确的动作,应固定的螺母、保险垫片等不应松动,轴栓不可有卡住现象。对所有焊缝要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有裂纹。

3.1.7.5制动弹簧、制动臂、制动器底座、制动器杠杆、螺杆等如出现裂纹应及时更换。

3.1.7.6制动弹簧出现塑性变形应更换。

3.1.7.7制动轮表面上,不得有油污等脏物,应定期用煤油抹布清洗。

3.1.7.8闸瓦应正确地贴合在制动轮上,其实际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70%,闸瓦的材料应良好,闸瓦强开时在制动轮两侧的间隙应处处相等,接通电流以检查闸瓦张开的情况,如发现不正常,应检查电磁线圈和电气线路,电磁线圈的工作温度不可超过85℃。

3.1.7.9经常检查和调整制动弹簧的长度,以保证正确的制动力矩,对起升机构的双制动器每个制动器必须可靠地支持额定起重量的1.25倍,单制动器必须可靠地支持额定起重量的1.75倍,运行机构的制动器,应能及时刹住大车和小车,但不宜调整过紧以免车轮严重打滑和引起振动和冲击。

3.1.7.10闸瓦衬料磨损超过50%时,应立即更换。

3.1.7.11制动轮工作时如出烟或发生焦味,即说明闸瓦和制动轮的温度过高(制动轮温度不应超过200℃),此时必须调整闸瓦和制动轮之间的间隙使之相等。

3.2金属结构的维护和保养

3.2.1桥架:桥架是起重机金属结构中最主要的受力构件,保养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起重机的安全和性能,因此,使用时应特别注意。

3.2.1.1必须避免急剧的启动、制动,因为这种急剧动作,会使桥架产生很大的附加动载荷。

3.2.1.2定期对主梁进行挠度测量,以验证主梁是否超出规定的变形。

3.2.1.3检查主梁、端梁和主端连接焊缝,这些都是主要焊缝,如发现焊缝有裂纹

篇3:双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工作前

a.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的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b.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2工作中

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c.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d.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e.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f.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g.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h.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切断电源。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做好交接班工作。

4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4.1工作前

a.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b.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c.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4.2工作中

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c.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4.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做好交接班工作。

5龙门/半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5.1工作前

a.操作者按点检卡片的要求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b.松开夹轨器。

5.2工作中

a.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①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②视线不清楚时,起重机行使、通过,要连续鸣铃报警;

③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④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e.起重机龙门架、起重小车在正常起吊过程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f.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钩换用时和两钩高度相近时,主、副钩必须单独作业,以免两钩相撞。

g.两个吊钩的起重机不准两钩同时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升到接近极限位置高度,吊钩上不准挂钢丝绳。

h.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i.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⑥歪拉斜挂不吊;

⑦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⑧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⑨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⑩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j.操作者应密切注视运行方向及其附近有无人或障碍物。

k.露天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当工作结束后应将其中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级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其中机用夹轨钳锁定。

5.3工作后

a.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刀开关手柄,切断电源,夹紧夹轨或其中机防风锚锁定。

b.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做好交接班工作。

篇4:桥式龙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二、必须听从信号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三、司机必须在确认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开车前应先鸣铃。

四、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器代替停车开关,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五、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起重机跨到另一台起重机。

六、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七、两台桥吊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八、运行时,桥吊与桥吊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

九、检修桥吊应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和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十、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十一、桥吊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

十二、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锁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十三、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十四、露天桥吊遇有风暴、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赛垫块卡牢。

十五、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十六、龙门吊机除执行上述条款外,行驶时还应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十七、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规则不吊;

4、桥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着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液态或流体盛装过满不吊。

十八、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篇5:单梁桥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起重机工作前

1、带驾驶室的单梁桥式起重机、司机接班开车前,应对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2、地面操纵的单梁桥式起重机,每班应有专人负责按点检卡片的要求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予以排除。

3、操作者必须在确认走台或轨道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当电源断路器上加锁或有告示牌时,应由原有关人除掉后方可闭合主电源。

二、起重机工作中

1、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4)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5)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7)歪拉斜挂不吊;

(8)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9)埋在地下物件不拔吊;

(10)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3、发现异常,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三、起重机工作后

1、将起重机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刀闸,切断电源。

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3、做好交接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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