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塞泵的维护保养规程
1、每日对泵体卫生进行清洁;
2、检查油箱的机油液位是否在1/2-2/3,不足及时补充;发现机油变质及时更换;
3、柱塞泵每1000小时一保;3000小时二保;10000小时大修;
4、泵的压力是否超标(压力表应有红线),严禁憋压;
5、各种阀门、管线是否畅通,有无堵、漏现象;
6、检查柱塞与推杆连接处有无松动;
7、基础、泵座是否坚固完整,地脚螺丝及其它联接螺丝是否有松动现象;
8、泵、电机运转是否平稳、有无杂音;
10、操作工结合操作规程和检查要点,每一小时巡回检查一次作好原始记录和每班作好交接班记录。
篇2:压缩机维护保养制度
空气压缩机是整个联合站安全稳定生产的重要保证,各有关人员要严格按以下内容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1、减荷阀一季度检查一次,如有阻塞应及时清理;
2、冷却器半月吹扫一次;
3、三角转动胶带每2000小时检查一次,如有松动应及时调整或更换;
4、压缩机长时间停用,开机前应重新加油或换油;
5、排气温度过高,换油后仍不下降,则应更换温控阀;
6、如环境温度过高,应及时启动排风、通风设备,保持压缩机房有良好的通风;
7、每500小时,对空气过滤器滤芯进行一次表面灰尘杂质清除,每2000小时更换滤芯,可视含尘量工况情况延长或缩短周期;
8、每3000小时,检查或更换减压阀O型密封圈;
9、温控阀、电池阀、压力开关、压力表、温度表,每小时检查一次;
10、油过滤器每500小时更换新件;
11、精油分离器、最小压力阀、安全阀,每3000小时检查或更换一次;
12、每3000小时从放油阀排除旧油一次;
13、每3000小时对电动机加注润滑油油脂;
14、每1000小时清除空油,冷却散热表面灰尘;
15、除了以上规定的维护保养周期外,在压缩机运行过程中,各值班人员在巡检时。仍不可放松,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
篇3:质量流量计维护保养制度
一、每三个月进行组态参数检查一次,内容如下:
1、流量系数α;
2、补偿系数D1、D2、D3、D4;
3、输入的纯油密度ODNS(化验标准结果);
4、输入的纯水密度WDNS(化验标准结果);
5、油的膨胀系数:OADJ=-5E-04;
6、水的膨胀系数:WADJ=-1.2E-04;
7、流量下限截止值:TH=0.2%;
8、07窗口显示值:C1=16500±500
C2=18500±500;
9、08窗口起振频率:FREQ=75~90Hz;
10、09窗口零流量基准值,NFLO应与C1值接近,字符不超过±2,且稳定。
二、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零校准:先关死出口阀,液体充满传感器,且保证无气体滞留在振管中。稳定10―20分钟左右,执行零校准程序。如一次不成功,可重复多次,直到符合要求。
三、测试线圈电阻、电压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
四、加热计量,保证传感器测量管不会结蜡,当C2值接近16000时,需用蒸汽清洗测量管。
五、每年送检定站标定一次,保证计量精度。
篇4:水力发电厂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试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与试验管理,根据《发电企业业绩目标和评估准则及相关文件汇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与试验做出明确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凌津滩电厂的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试验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管理机构:
(一)安全生产部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试验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各相关部门及工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本单位的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与试验工作。
第五条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试验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安全生产部研究和解决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与试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及工区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考核,对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与试验工作中表现优秀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二)每季度由安全生产部对各单位的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与试验工作进行检查,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与试验台账上签名和评价。
(三)相关部门及工区具体组织并负责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与试验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与试验管理规定
第六条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与试验工作负责人的规定
相关单位及工区按设备分工或责任区的划分,确认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与试验工作负责人的安全与技术资质,一般由设备主人负责,也可由工区负责人按工作需要指定人负责,由运行工区进行的定期工作按工作周由当班运行人员进行。
第七条进行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与试验工作时,必须高度重视安全,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切实做好安全措施,防止造成人身或设备不安全事件。
第八条电气、机械、船闸工区应进行的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与试验工作内容。
(一)1#―9#机转子滑环清扫,碳刷更换:
周期:2次/年
标准要求:滑环清扫干净无灰尘,碳刷长度足够。
质量检查:电气工区主任。
(二)1#―9#机机旁小室电气柜空气滤网清扫:
周期:每个月一次。
标准要求:清洗干净无灰尘。
质量检查:电气工区主任。
(三)监控系统定期备份
系统定期备份:每三个月一次。
数据定期备份:每月一次。
标准要求:备份磁带应进行分类,妥善保存,并做好备份记录。
质量检查:电气工区主任或监控专业班长。
(四)监控UPS电源充放电试验
周期:每季度一次。
标准:充放电试验正常,设备参数及充放电时间记录详细,全面。
质量检查:电气工区主任或监控专业班长。
(五)拦污排巡视
周期:主汛期每天2次,非汛期1天1次。
质量标准:根据水位情况拦污排无卡阻。
质量检查:运行、机械工区主任或安生部专责工程师。
(六)泄洪设备检查:
周期:主汛期:1天2次,非汛期1周1次。
质量标准:检查记录详细。
质量检查:船闸、机械、电气工区主任或安生部专责工程师。
(七)全厂照明系统维护
周期:至少每半月对全厂照明系统进行1次全面的检查维护。
质量标准:保证工作照明灯具都正常工作。
质量检查:电气一次组组长。
(八)设备卫生清扫:
周期:原则每月一次,可视设备卫生实际情况考虑缩短或延长清扫周期;
质量标准:设备无灰尘,光亮见本色。
质量检查:相关部门及各工区主任。
(九)220KV线路保护室空调检查:
周期:2次/日
质量标准:空调运行声音正常,空调出风温度及风量正常,空调运行状态及温度设定正常,空调排水正常、地下无积水。
质量检查:电气维护工区主任。
(十)线路保护设备结露情况检查:
周期:1次/日
质量标准:凌漳线CSL101保护装置、凌漳线CSI101重合闸装置、凌漳线CSL102保护装置、凌漳线YBX-1收发信机、凌桃线CSL101保护装置、凌桃线CSI101重合闸装置、凌桃线CSL102保护装置、凌桃线YBX-1收发信机、凌漳线故障录波装置、凌桃线故障录波装置、大小电流切机屏、220KV微机自启动装置无结露现象。
质量检查:电气维护工区主任。
(十一)监控机房空调检查:
周期:2次/日
质量标准:空调运行声音正常,空调出风温度及风量正常,空调运行状态正常,空调排水正常、地下无积水。
质量检查:监控人员。
(十二)励磁装置通道定期切换:
周期:1次/月
质量标准:1#-9#机励磁装置主备用通道切换
质量检查:电气维护工区主任。
(十三)GIS断路器操作机构检查:
周期:2次/月
质量标准:610、620、630、640、650、600、602、604弹簧合闸操作机构、气动分闸操作机构正常。
质量检查:电气一次专业人员。
篇5:DB3703T3012002|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基本要求(试行)
前言
为了保证电梯(不包括杂物电梯、防爆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运行,规范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维护保养行为,提高维护保养服务质量,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等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各项技术指标是在现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参考了有关企业标准、服务规范制定的。
本标准对在用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作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自20**年12月5日发布,自2003年1月1日实施(试行)。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淄博市劳动保护检验检测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开煜、栾兆泉、车渝立、张兴发、王海明、董淑平、李永亮、李梦涛。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周期性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淄博市范围内在用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维保。
本标准不适用于杂物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7588―19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16899―1997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50310―2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8903―1988电梯用钢丝绳
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1992电梯试验方法
GB/T12974―1991交流电梯电动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13435―1992电梯曳引机
JG5071―1996液压电梯
JG/T5072.2―1996电梯T型导轨检验规则
3基本条件要求
3.1维保单位的基本条件
3.1.1维保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证》证书后,方可承担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维保业务。
3.1.2维保单位应依据本标准与使用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或维保责任书。
3.1.3维保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维保档案卡(式样见附录B)。
3.2维保人员的基本条件
3.2.1维保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3.2.2维保人员的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至少有二人一起相互配合作业。
3.2.3维保人员应熟练掌握所维保电梯的原理、结构、性能,特别是电气控制系统及电力拖动系统基本环节,并能正确分析、排除各种故障。
3.3安全措施
3.3.1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保时,各个层门、进出口必须放置安全警示标志,主电源必须挂警示标志。
3.3.2维保人员作业时,必须配带安全防护用品。
3.3.3维保完毕后,应做好记录,并向电梯使用单位汇报情况。电梯恢复正常后应将警示标志撤除。
4曳引式电梯的维保基本要求
4.1机房
4.1.1~4.1.13条款每月检查一次。
4.1.1机房内应通风良好,温度保持在5-40℃范围内,供电电压波动应不大于±7%。
4.1.2主电源开关应装在机房入口处,方便操作,高度适宜;熔断器容量符合要求,接触良好。
4.1.3曳引轮、飞轮、限速器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上、下行方向标志正确清晰。
4.1.4机房固定照明不低于200Lx;电源插座有效,且不受主电源控制。
4.1.5两台以上电梯同在一个机房时,每台电梯的主电源开关和对应设备应有识别标志。
4.1.6盘车手轮和开闸扳手悬挂正确,位置显著;盘车手轮漆成黄色,开闸扳手漆成红色。
4.1.7机房地面上如有孔洞均应加保护。出绳孔周边间隙应为20-40mm,周围应有高度不小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