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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计量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20-03-25

1、按生产需要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计量器具的有关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等应存档。

2、使用计量器具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小心轻放,严禁乱掷,并按要求妥善保管。

3、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失准不得私自拆卸,应及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使用计量器具应有检定合格证,计量器具应按周期送检,不得超期使用。

5、不能用或多余闲置的计量器具,要及时封存、报停。

篇2:计量管理实施准则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实施细则》,加强公司计量工作的管理,提高食品工程质量、节约能源、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通信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准则。

第二条实施企业计量定级、升级,是客观地评价企业计量工作水平的科学方法,是执行国家计量法的具体行动,是搞好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必要措施。公司品控部和各部兼职计量员组成计量管理网,负责公司计量工作。

第二部分计量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计量管理网络由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品控部、各部兼职计量员组成,接受生产总监的领导。

第四条计量管理要求

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三部分附则

第五条

(一)所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生产中心、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动力技术中心。

篇3:计量管理制度范本

一、全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中所涉及的计量活动,均应遵守《计量法》和相关计量管理规定。

二、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设备科负责实施全院的计量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设专职计量员一名,各科室设兼职计量员一名,进行三级计量管理。专职计量员必须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人员考核合格证;兼职计量员由医院进行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由医院统一任用,建立计量管理网络。

三、全院计量器具必须建立健全计量器具技术档案,保管好有关检定证书,做到账、卡、物相符。建立各科室计量器具分科帐,便于加强管理。

四、统一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废除非法定计量单位。

五、做好计量器具的购置、使用、周期检定、维修、报废工作;加强与计量检定部门的业务联系,做好年度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在上级计量检定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部分计量器具的检定、维修业务。

六、计量管理纳入医院目标管理考核。设备科每年对全院的计量工作检查一次,专职计量员应当掌握医院重要计量器具及仪器设备的分布和随时监控它们的使用状态,并将检查结果作详细记录,及时提供异常情况分析报告。科长应当重点监控计量工作的运行情况,并制定计量管理工作的奖惩制度,纳入医院目标管理考核。

七、定期组织学习、宣传《计量法》,积极完成上级部门的各项指令性任务。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按《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

篇4:理工学院水电计量管理制度

  zz理工学院水电计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管理,规范计量程序,减少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水电分为:公共部分,基建施工,后勤服务,家属区及其它。所用水电一律装表计量,按zz市和学校公布的价格收费。

  二、学校水电费用统一由财务处每月向相关部门上缴。

  三、公共部分—教学、科研、行政、路灯、家属区走道灯、闭路、网络放大器灯水电费,统一由能源管理科抄表核算,由后勤管理处监督、核定后,转交校财务处。

  四、公共部分按用电0.05元/度,用水0.10元/吨计算管理费,用水用电按总量的10%计算水电损耗补贴,随同当月水电费一并结算,水电管理费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的工资、津贴等。

  五、基建项目施工,开工前由施工队到水电管理部门办理用水用电申请,并交纳押金。水电管理部门按其使用负荷装表计量,水电价格按zz市基建水电价格执行,并由学校给予水电损耗(各10%)、水电管理费(电0.05元/度,水0.10元/吨)补贴,随同当月水电费一并结算。施工水电费每月由学校垫付,工程竣工后,学校从施工费中扣除水电费,水电管理部门退换押金。

  六、家属区水电费每季度结算一次,水电损耗、管理费参照执行公共部分标准并由学校补贴。

  七、浴池、茶炉单独核算,所用水电费、水电损耗、管理费参照公共部分标准执行。

  八、采暖水电费、水电损耗、管理费参照公共部分标准执行

  九、学生公寓、食堂、绿化等用水用电实行计量管理,其收费标准参照学校公共部分执行。

  十、食堂、超市水电费从部门收入中支付;食堂、超市临时住宿人员按在校学生水电标准收取水电费;绿化用水用电在管理养护期内按学校公共部分计量,交付物业中心后按水电表计量,从绿化费中扣除。

  十一、水电管理部门在水电回收方面若出现盈亏(校内水电费收入总额+校拨水电管线损补贴—向市政水电部门购水电总额=盈亏额),学校按盈亏额10%的比例标准予以奖罚。

  十二、全校水电用户水电表由动力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安装、拆迁均需能源管理科备案报动力服务中心批准后实施。任何水电用户不得私装、私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教学、科研、行政等部门,利用单位用房从事出租和经营活动,必须到能源管理科申请装表计量,其水电费按出租和经营类标准收费。

  十四、水电用户在接到水电管理部门交费通知单后三天内到动力服务中心交纳水电费,逾期不交者每日按应交水电费增收2‰的滞纳金。

  十五、窃用水、电量按下列方法计量确定:

  (一)在学校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的,所窃水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量确定。

  (二)以其它行为窃水、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所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所窃水量按相应口径水表单位时间最大流量乘以实际窃用时间计算确定。

  (三)窃用水、电时间无法查明时,其窃用时间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对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十六、窃用学校水、电者,除按上述规定补交水、电费外,还应补交三倍的违章使用水电费用。对拒绝承担违章责任的,学校将依相应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十七、因违章用水用电或窃用水、电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必须承担水电设施的修复费用。因违章用水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违章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监督水电用户遵守学校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

篇5:学院校计划用水电计量管理制度

学院(校)计划用水、电计量管理制度

为安全、经济、合理使用水电,结合我校水、电用量、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1、合理用水用电、计划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2、全校用水用电装表计量,按消耗量计价收费。

3、保证教学、行政工作、师生员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坚持节约用水、用电教育,对不遵守用水、用电管理办法,浪费水、电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

二、管理职责

学校水电管理由后勤与基建处水电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其职责是:

1、管理全校各部门用水用电工作,负责和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相关工作的协调;

2、组织全校各楼宇水电表具的安装,按时抄表,并报财务和有关部门;

3、组织用水用电制度的实行,检查全校水、电设备的完好情况,减少线路损耗,组织实施节水、节电的奖惩工作;

4、组织节约用水用电的宣传工作。

三、管理责任制

1、教学楼、实训楼等楼宇用电由教室管理员负责管理,及时关电源总闸。

2、食堂用水由食堂管理员负责管理。

3、宿舍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

四、校内各楼宇用水用电都安装水、电表、按月计量抄录,监测水电使用情况,水、电表具属学校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电表具属学校的财产,不得擅自移动改装,不得损坏。

五、校内基建和大修工程需用学校水电时,需经后勤与基建处批准并安装水、电表后才能使用。安装费由用户承担,并按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的标准交纳水费、电费。

六、学生宿舍不得擅自使用电炉取暖器等电热设备。否则,按违章用电处理。

七、违章用水用电处理办法。违章用水用电处理办法。

1、公共场所、办公室、集体宿舍等场所不得私拉电线、使用电水壶、电炉等电热设备,一经发现,没收电热器设备,并罚款200元,私拉电线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私拉电线者承担全部责任。

2、故意损坏水电设备除按价赔偿工料费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工料费I一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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