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岗位交接班制度
一、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现场,交接班须按《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巡回检查图表所规定的检查路线,双方进行检查、交接。
二、交班人必须将本班设备的运行和检修情况与接班人详细交接清楚,并填写记录。接班人员经过检查,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方可进行交接,离岗。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1、设备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交不明。
2、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丢失,记录损坏者。
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未处理者。
4、设备和场所不卫生清洁。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得交班。
1、对于马虎从事,不按《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内容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认真检查者,没作完整记录,不得交班。
2、发现按班人喝酒或有病容和精神失常者。
3、不是本岗位专职人员,又未接到上级领导通知者。
五、双方交接班后,岗位发生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
六、本制度适用于各种机电设备的运行岗位。
篇2:Z机电设备组交接班管理规定
机电设备组交接班管理规定
一、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按规定着装、签到,充分作好上岗前准备。
二、遇到接班人员有病态、酒意或精神不振者,交班人员应及时报告主管或主任,不得视而不见,如因此下班发生责任事故,上班人员负连带责任。
三、过了交班时间,未见交班人员接班,应监守岗位,并上报。待接班人员到岗后,办完交接手续才能离开。
四、交接时发生事故,或执行重大操作时,应由交班人员共同处理完毕后方可交接。
五、接班人员在接班时需检查:
1、资料、凭证、记录是否完整。
2、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3、仪器、工具、消防设备钥匙是否齐全。
4、设备、室内环境是否清洁。
六、交班人员应认真记录本班遗留跟进事宜,经接班人员确认,双方签字后,表示交接班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