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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后勤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12-22

行政助理/办公室助理/后勤人员/秘书北京太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太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太合职责描述:

负责公司的后勤行政助理工作,配合领导处理相关事务,材料撰写、办公室管理等。

任职要求:

1、性格开朗,无不良嗜好;

2、有一定文字功底;

3、做事踏实认真;

4、营销、计算机、广告、高分子材料等优先;

篇2:办公室后勤主管工作岗位规范

1工作职责

1.1在办公室领导的带领下,做好“三个服务”,即为上级领导服、为同级职能部门服务、为下级部门及职工服务。

1.2协助分管领导搞好经理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3负责职工食堂的月、季、年结算工作。

1.4负责职工食堂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1.5做好机关内部(即办公地点、生活区)的小维修。

1.6参与办公室房产管理工作,负责民工住房管理费的收缴工作。

1.7负责职工的生活服务,组织供应前方开水、夏季凉茶的工作。

1.8负责检查办公区、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状况,定期定时组织职能部门、各专业队对本区域进行卫生大扫除。

1.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2任职条件

2.1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

2.1.1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1.2遵纪守法、忠于职责、廉洁奉公、严格管理、以身作则、开拓创新。

2.2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

2.2.1具有中专文化程度、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2.2.2所学专业为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类专业。

2.3专业知识

2.3.1熟悉后勤组织管理。

2.3.2熟悉了解企业法、劳动法、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条文规定和法律。

2.3.3熟悉本项目各部门的职责与业务范围及企业现代化管理知识。

2.4实际工作能力

2.4.1能经常和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往来单位取得密切联系,建立正常的公共关系。

2.4.4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撰写一般文件与工作计划。

2.5工作经历

从事行政管理二年经上

篇3:X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做好上传下达、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催办等项工作;

二、负责工作计划、总结、宣传报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办公用品采购、发放管理及文印工作;

四、负责做好员工的考勤登记统计工作,按时上报人事处;

五、负责全处报刊、信函的征订、收发工作;

六、负责印鉴的保管、使用工作;

七、负责全处办公电话的管理使用、缴费工作;

八、协调好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做好节假日值班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4:后勤管理处周办公例会制度

学院后勤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后后勤工作的沟通,及时通报情况,掌握后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齐心协力完成各项工作,从而提高后勤工作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工作例会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工作例会:

  1、后勤管理处工作例会是指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召集,后管处全体成员共同参加,进行学习、讨论、布置工作的一项会议。

  2、召开形式:原则上定于每月月末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处办公室另行通知,若有急办事宜或重大学习活动等需立即召开的,及时通知后管处全体人员。

  3、、参会人员:后管处的全体工作人员,若有重大事项须请院领导共同参加。

  4、主要议题:

  (1)传达学院党委、行政的文件和重要的工作部署。

  (2)向全体后管处成员通报处内的重要情况。

  (3)进行思想交流、工作交流,民主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消除隔阂。

  (4)对后管处的整体工作进行布置。

二、后勤片工作例会:

  1、后勤片工作例会是指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召集,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科以上干部参加,对前一阶段的后勤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与沟通,及时解决后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布置后一阶段工作的一项会议。

  2、召开形式:原则上定于每两个月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参会人员: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科以上干部。

  4、主要议题:

  (1)传达学院党委、行政对后勤工作的有关指示和精神。

  (2)对前一阶段的后勤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与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后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布置后一阶段工作的后勤工作。

三、后勤工作联席会议:

  1、后勤工作联席会议是指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召集,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科以上干部以及学工处和系部有关干部参加,对学院后勤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全院师生对后勤工作要求的一项会议。

  2、召开形式:每学期两次,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3、参会人员: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科以上干部、学工处和系部有关干部。

  4、主要议题:

  (1)对后勤工作情况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全院师生对后勤工作要求。

  (2)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总公司介绍后勤工作新的思路和设想,供会议讨论,并形成会议决议向院务会汇报。

四、请假

  :原则上不予请假,对因特殊事件不能参加会议者,需在会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批准。

  五、指定记录人员,整理会议纪要,形成书面文字,下发到各有关部门和科室并存档备查。

篇5:后勤保障部办公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增强领导集体的团结和廉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后勤保障部实际,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后勤保障部办公会议(简称办公会)是后勤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和通报重要事项的会议。

  后勤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重大问题,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议事内容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及学校重要会议和重大工作部署。

  (二)研究决定后勤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制定后勤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讨论解决学校后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工作,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有关事项形成决议。

  (四)研究决定后勤人事、财务、管理、修缮工程等重大事项。

  (五)研究后勤人才引进、职工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问题。

  (六)研究确定各单位目标管理的措施和管理规定。

  (七)研究所属各单位提出的重大工作事项。

  (八)讨论研究班子自身建设的问题。

  (九)其他需要议定的事项。

  第三章 会议的组织

  第四条 会议由后勤保障部部长或后勤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五条 办公会议成员由后勤保障部部长、副部长、总工程师,后勤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第六条 办公会每周一次,一般在星期五下午,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如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集体成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办公会报告。

  第七条 会议的会务工作由部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主要包括议题收集、会议通知、材料准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编发、会议决议督办、归档等。

  第四章 议题的确定

  第八条 办公会的议题按以下程序提出:

  (一)需要解决或需要讨论的重要事项,由后勤党政主要领导提出议题,并提前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议题的材料准备;

  (二)在具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遇到的新问题,由后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议题;

  (三)后勤职能部门认为非常重要和十分紧急的工作,经请示部领导同意后提交的议题。

  凡各单位和部领导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可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不列入办公会议议题,可作为会议通报事项。

  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在认真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议题;提供简要的说明材料,有些重大问题需要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必要时还应提供选择方案;填写《后勤保障部办公会议题表》,连同书面材料一起,于召开会议的二个工作日前汇总到综合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将收集到的议题表提交会议召集人审定,议题确定后,及时将拟定的会议通知和议题的书面材料送与会人员。

  第五章 会议程序及落实

  第十条 会议先由提出议题的相关领导或单位负责人简明扼要地报告情况,然后由主持人主持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决议。

  第十一条 办公会议按通知拟定的议题议决,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第十二条 议事中意见分歧较大,无法做出决定的事项,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讨论,或提交后勤党委会研究。

  第十三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缺席的会议成员通报会议情况,提供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 办公会议通过的决议由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布。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会议的决议及时安排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党政主要领导或后勤党委会。

  第六章 会议纪律

  第十五条 出席办公会议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一般不宜离会处理其它非紧急事务。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者,应事先请假。相关议题的与会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提前10分钟到会。

  第十六条 与会人员在会上发表的各种意见以及议决事项的具体过程,除会议主持人授权传达者外,其他与会人员应严守纪律,不得外传会议议决情况。

  第十七条 重大问题不按程序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学校另有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后勤党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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