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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务处机构职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学院(学校)财务处机构职能

财务处作为学校的行政部门,在党委、院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实行财务监督。其中,主管财务工作的院长代行总会计师职权。财务处岗位职责如下:

一、年末负责编制下一年度的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提供党委会议讨论。

二、执行党委会通过的预算,将预算切块到部门包干,以计算机管理的办法监督部门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按照国家和院部规定的财务制度处理各个校区的报销业务。

四、现金出纳岗位每天结账、盘库;银行出纳按月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五、按照规定的会计循环进行账务处理。各项经济业务及时入账,每日报销业务及时输入计算机,月末结出科目余额,编制会计报表,年终编制会计决算。按时上报月报、季报、年报。

六、财务处内部建立互相制约、互相牵制的运行机制,加强基础工作管理,进行规范化操作,树立文明窗口形象。

七、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政策组织学校各项收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

八、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负责管理各个部门的各项计划内外的收入,实行财务监督。

九、根据有关规定在账面上反映各个部门的收、支、余情况并进行结余分配。

十、负责全校资产的价值核算,定期与实物管理部门进行核对。

十一、负责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实物保管及其安全工作,设专人保管各项图章印鉴。

十二、推进会计委派制,按规定定期与校办产业及相关部门进行各项款项往来结算,并对校办产业及其他学校相关部门实行财务监督,最大限度地防止舞弊。

十三、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热情服务,按规定提供各项咨询及相关业务。

十四、积极组织政治学习及业务培训,宣传财经政策法规,对相关部门进行财务工作指导,处理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十五、组织调度好资金,保证各项开支资金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十六、每年编写9月末及年末的财务状况说明书并向党委、院部汇报,协助党委、院部做好管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汇报。

十七、制订各项财务管理办法,加强校内财务管理工作。

十八、按照税法规定交纳各项税金。

十九、认真执行各项责任协议书。

二十、定期做好医疗、税务、物价、资产等专项报表及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各项计划及申请。

二十一、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定期归档。

二十二、完成党委、院部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处

二○**年九月

篇2:建工学院财务处职责范围

z建筑工程学院财务处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和纪律,以《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为行动准则,在院党委、院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全校的财会工作。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认真编制并执行综合财务预算,按期编报有关财务报表和年度经费决算。

3、依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加强学校财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财会管理制度。

4、按照上级及学校规定,做好创收分成和支出监督管理工作。

5、积极开拓筹措渠道,严格遵守各项费用开支的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各项资金,保证学校事业计划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6、做好校办产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努力争取提高校办产业对学校,发展的贡献。

7、按照国家金融法规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做好校内结算工作。

8、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档案资料,并做好各类票据的管理和使用。

9、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定期考察使用效果。

10、定期分析预算执行和各项财务收支状况,揭示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11、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意识、风险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严格岗位考核办法,明确经济责任,完善内部监控制度,坚决杜绝优亲后友,徇私枉法,损公肥私。

12、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13、负责全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协助人事部门搞好对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试、考核和评聘工作。

14、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3:建工学院财务处工作人员守则

建筑工程学院财务处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颁布的经济法律和法规.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制度,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同违法行为做斗争。

三、领导成员精诚团结,互相协作,步调一致。

四、坚持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和工作能力。

五、一切从学校的整体利益出发,热情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讲求效率。

七、严格遵守纪律,坚持上班签到,有事请假,急事事后补假制度。

八、廉洁奉公,不接受服务对象的晏请、礼品礼金等。

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保护国家资财的安全与完整。

十、讲文明、讲礼貌,仪态大方,言谈得当,保持良好形象。

篇4:建筑学院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岗位职责

建筑工程学院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岗位职责:

会计核算科按照财务规章制度,主要负责经费收支、款项的收付、往来款项发生和结算、代管款项收支等工作。具体包括:

(1)现金收、付、存、取业务。

(2)办理转账业务,包括转账支票、电汇、汇票、托收。

(3)往来款项的发生、结算、催还及管理。

(4)核算经费收入及支出。

(5)核算代管款项的收支。

(6)核算专用基金的增减变动。

(7)原始凭证的审核、微机制单,凭证复核、凭证整理、装订及保管。

(8)各院(系)预算指标的执行。

(9)月末与银行对账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管理学生收费系统,统计分析学生交费情况,生成学生缴费数据库。?

(11)协助学生处、成教院及各学院催促欠费生交费;与各院核对学生已交或欠费人数、金额。

(12)负责银行划转学费的管理和全院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催还、核销等工作。

(13)办理物价和银行部门的年度验证及票证更换。

(14)做好现金的安全防范,保护国家资金的安全。

篇5:建筑学院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岗位职责

建筑工程学院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预算、决算、部门预算指标管理、收费分配、财务网络系统维护等工作。具体如下:

(1)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多方筹集资金,保证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

(2)编制学校收、支预算和各单位、各项目的预算。

(3)编制年度决算及财务报表。

(4)负责建账工作。包括:科目总账、明细账、部门账、往来款账。

(5)负责日、月、年结账工作,打印总账、明细账、部门账,保存备份财务数据资料。

(6)负责部门预算指标明细账的管理。

(7)负责各类学生学费、住宿费等事业性收费的分配及相应指标管理。

(8)维护财务处网络维护,满足查询本单位账务的需要。

(9)负责财务处所有计算机及打印机的系统维护、维修、管理及更新。

(10)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有关福利费的计算、提取、发放。本、专科生助学金发放和管理。

(11)学生转专业、休学、退学手续的办理。

(12)代扣房租、公积金、取暖费、医保费等。

(13)对全校职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和代扣代缴。

(14)办理调出、调入职工工资关系。

(15)办理去世人员的消户手续,赡养人员的补助计算。

(16)负责全院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资产变动、转让等财务手续,协助设备管理处共同管理全院的固定资产。

(17)参与国有资产清查、评估、处置等。

(18)负责财务处家具、设备的清点核对及报废。

(19)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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