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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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4-02

1上班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短裤、背心和拖鞋上班。

2严禁酒后上班或在班中喝酒。

3进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操作前应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5检查电源、闸刀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6机器遇到故障,首先切断电源,再向有关人员汇报,严禁私自蛮干。

7进行各种试验时,试验人员不准离开试验场所,试验结束必须关停各种试验设备,关掉电源。

8试验操作要严格按照试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中要认真、仔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经常关心自己周转的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生产因素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认真做到“三不伤害”。

10遵守质控处安全工作标准。

救助站制度

篇2:翻车机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第2条必须熟悉本岗位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供电系统、信号联络方式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会维护和保养翻车机,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二、安全规定第3条检查各部机件和注油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转,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第4条翻车机转动时或矿车在运行中,禁止任何人进入翻车机与车辆之间。第5条在翻车机前摘链时必须待车停稳后方可操作。第6条严禁用电机车直接顶车进入翻车机。第7条矿车在翻车机内掉道或其它故障确需处理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开关,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关闭挡车器,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处理;进入仓内处理故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处理。第8条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第9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三、操作准备第10条翻车机开动前应检查电动机、减速器、制动装置、内外阻车器、滚圈、滚轮、轴承、开关及信号装置等是否完好。第11条每班开机前应检查各部轴承、回转等部位润滑情况,定期注油,并检查减速器油位是否符合标准。第12条检查各回转部位的保护罩及危险部位的护栏是否齐全完好。第13条检查并试验洒水除尘装置。四、正常操作第14条翻车前应先开空车运转,认真观察各部机构运转情况,确认无误再行翻车。第15条翻车前必须与仓下口岗位人员联系,准许翻车时方可开机。第16条向翻车机内推车时,须等翻车机停稳,翻车机内外轨道对正,打开阻车器后再推进重车;推进速度不得大于1米/秒。第17条当翻车机转动接近一周时,按动停止按钮,利用惯性使翻车机回到正常位置,最后由闸块定位停车。第18条每翻完一列重车后,如需电机车将后面的重车向前推时,必须先关闭阻车器,再给电机车发信号,并通知电机车司机慢慢顶车。第19条设备运转时不得离开操作台,要监视运行状态,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机。第20条矿车翻完后挂链时,须待车停稳后方可操作。五、收尾工作第21条每班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整理工具,打扫环境卫生,填写工作日志,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篇3:爬车机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必须熟悉爬车机性能、供电系统、信号联络方式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会维护和保养爬车机,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车辆在爬车机上卡车脱轨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进行处理。

第4条爬车机运转期间,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第5条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6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7条开动前应检查电动机、减速机、链条、阻爪、跑道、开关等是否完好并试运转一次后,方可正式运转。

四、正常操作

第8条爬车机在运转中要注意车辆运行情况,发现车辆脱轨、卡车或发生断链时,必须立即停机处理,未处理好前不得运转。

第9条爬车机运行中,禁止在爬车机上撬车及顶车。

第10条不准在爬车机上存放车,收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11条材料车一般不准通过爬车机,确需通过时必须将材料捆绑牢固。

第12条经常检查减速箱及电动机是否发热,如果发现有异常响声,应立即停车,通知机电维修工处理。

五、收尾工作

第13条每班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打扫环境卫生,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篇4:给煤机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必须熟悉给煤机的结构、性能、原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懂维护、会保养,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严格执行信号联系制度,信号不清或无联系信号时,不准开动给煤机。

第4条溜煤口堵塞时,要停机处理,处理时要有人监护,严禁单人操作。

第5条发现有大块物料、矸石、铁件等,必须立即停车处理。

第6条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7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8条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试验信号、通讯是否正常。

第9条检查箱板、闸门、托轮轴、摇臂轴承及连接螺丝等应无变形损伤,紧固可靠,转动部位润滑良好。

第10条检查电机减速箱是否紧固,减速箱内油位是否正常。

第11条开机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12条按照收到的开机信号,待皮带机达到正常运煤速度后再开动给煤机,调节闸门到适当位置。

第13条运转中应随时注意各部声音是否正常,润滑是否良好。

第14条如有水煤时,给煤机应适当加以控制。

第15条运行中,接到停机信号,应停机,问清情况;发现皮带停运应立即停机;无煤停车后,应与其他司机联系。

五、收尾工作

第16条每班工作结束后,清理设备及场所环境卫生,如实填写各种记录,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篇5:小绞车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种内齿轮绞车及滚筒直径小于1.2米的调度绞车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所使用绞车的结构、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第4条必须掌握使用该绞车巷道的基本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中间水平车场(甩车场)、支护方式、轨道状况、安全设施配置、信号联系方法、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三、安全规定

第5条小绞车硐室(或安装地点〉应挂有司机岗位责任制和小绞车管理牌板(标明:绞车型号、功率、配用绳径、牵引长度、牵引车数及最大载荷、斜巷长度及坡度等)。

第6条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7条严禁超载、超挂、蹬勾、扒车。

第8条矿车掉道时禁止用小绞车硬拉复位。

第9条在斜巷中施工或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时,应按专项措施执行。

第10条正常停车后(指较长时间停止运行),应闸死滚筒;需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11条必须穿工作服,扎紧袖口,精力集中,严格按信号指

令操作,不得擅自离岗。

第12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13条检查小绞车安装地点(硐室),顶、帮支护必须安全可靠,无杂乱异物,便于操作和了望。

第14条检查小绞车的安装固定情况:应平稳牢固,四压两戗

接顶要实,无松动和腐朽现象;用地锚或混凝土基础的要检查地锚的基础螺栓是否松动、变位,目视查看滚筒中线是否与斜巷轨道中线(提

升中线)一致,安装在巷道一边的绞车,其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

得小于400毫米。

第15条检查小绞车制动闸和工作闸(离合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4毫米,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毫米,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各部螺栓、销、轴、拉杆螺栓及背帽、限位螺栓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30~40度时即应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小绞车闸的工作行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2/3~4/5,此位即应闸死)。

第16条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在滚筒上绳端固定要牢固,不准剁股穿绳,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缠绕绳长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3圈。保险绳应与主绳直径相同,并连接牢固。绳端连结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可靠的护绳板。

第17条检查小绞车控制开关、操纵按钮、电机、电铃等应无

失爆现象。信号必须声光兼备,声音清晰,准确可靠。

第18条试空车:松开离合闸,压紧制动闸,启动绞车空转,应无异常响声和震动,无甩油现象。

第19条通过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向上级汇报,处理好后

方可开车。

五、正常操作

第20条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首先应打开红灯示警,然

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按信号指令方向起动绞车空转。缓缓压紧离合闸把,同时缓缓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慢转,平稳起动加速,最后压紧离合闸,松开制动闸,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第21条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第22条下放矿车时,应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禁止留有余绳,以免车过变坡点时突然加速绷断钢丝绳。

第23条禁止两个闸把同时压紧,以防烧坏电机。

第24条起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准强行起动。

第25条绞车运行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手不离闸把,收到不明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第26条注意绞车各部运行情况,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方可运行:

1.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2.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3.稳固支柱有松动现象。

4.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

5.电机有异常。

6.突然断电或有其它险情时。

第27条应根据提放煤、矸、设备、材料等载荷不同和斜巷的变化起伏,酌情掌握速度。严禁不带电放飞车。

第28条接近停车位置时,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逐渐松

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停电。

第29条上提矿车时,车过变坡点后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

停车不到位。

六、收尾工作

第30条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闸死滚筒,切断电源,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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