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基础土方开挖施工技术交底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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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基础土方开挖施工技术交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31

1.概述本工程土方开挖为独立基础土方开挖;采用小断面开挖,采用挖掘机进行开挖;开挖深度的确定:a.原始地面低于±0.000,从原始地面下挖咨询确定的开挖深度;b.原始地面高于±0.000,需从原始地面开挖至±0.000,然后从±0.000下挖1m(以确保基础柱最低高度为350mm),但总开挖深度应满足咨询要求。2.主要施工机具施工机械有:挖掘机。一般机具有:铁锹、小白线或20#铅丝、水准仪等。3.作业条件3.1土方开挖前,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3.2建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合理安排开挖的土料的堆放场地。3.3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装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3.4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底面的0.5m,然后再开挖。4.工艺流程场地清理→放线→机械开挖→人工修边、基底找平²放线根据现场轴线控制桩,拉通线,按照图纸设计确定房屋各轴线位置。由轴线位置和基础设计尺寸确定开挖范围,基础四周要预留工作面。撒白灰,标定开挖线。²机械开挖利用挖掘机进行基础开挖。严格控制基底标高,并预留5-10cm土层。²人工基底找平机械开挖在接近槽底时,用水准仪控制标高,预留5-10cm土层人工开挖,以防止超挖。在基础施工前,人工将预留土层挖出,整平至设计标高。5.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5.1参考规范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标准GB50202-20**。5.2质量标准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5.3允许偏差项目序号检查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检验方法柱基、基坑、基槽挖方场地平整管沟地(路)面基层人工机械1标高-50±30±30-50-50水准仪2长度、宽度+200+300+500+100-经纬仪、用长度量-50-100-1503表面平整度2020502020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6.安全环保要求²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²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²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²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基础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²电缆、给排水管道两侧一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²配合反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内工作;²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²基坑施工期间设警示牌,夜间加设红色灯标志。²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的要求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²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必须按照施工现场管理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停放整齐,定期进行保养。²现场的施工道路保持畅通,禁止路面堆放材料、设备。²土方运载,禁止沿途遗撒,必要时车上土应严密遮盖。²根据现场情况对现场及生活区进行洒水、清扫,防止扬尘。7.质量通病及预防措施²基底超挖开挖基坑不得超过基底标高,现场技术员增加验收次数;控制反铲开挖深度。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和咨询的同意。²基底未保护基坑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果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5-1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人工挖至设计标高。²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基坑(槽)或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8.成品保护²注意保护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²定期复测轴线桩、水准点,检查其可靠性。

篇2:土方开挖及渣土运输安全交底

本工程即将开始进行土方的开挖和外运工作,针对本项工程的特点,对一些重点施工点的安全方面做一个交底,具体如下:

一、土方开挖方面:

1.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各种障碍物,如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防空洞、旧基础、坟墓、树木等,凡影响施工的均应拆除、清理或迁移,并在施工前妥善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2.各施工主要负责人员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状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严禁盲目施工。

3.开挖路段在开挖前进行必要的围挡,尤其是在现行路段处,必须用彩钢瓦按照要求进行围挡,出入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开启警示灯,对于交通流量大的地段安排值班人员。彩钢瓦的安装应确保其稳定牢固,并经常进行检查,尤其是在大风,雨雪天气,发现问题,及时安排进行处理。

4.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应事先做好检查和必要的加宽、加固工作。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安全施工。

5.土方开挖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对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进行检查和鉴定,对可能受开挖和降水影响的邻近建(构)筑物、管线,并在整个施工期间,加强监测其沉降和位移、开裂等情况,发现问题应与设计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及时处理。

6.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7.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自上而下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操作方法。

8.用挖土机施工时,挖土机的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进行其他工作,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9.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10.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缓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

11.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超挖。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灯。

12.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古迹遗址或化石等、应立即保护现场和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3.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进行,并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14.对于反开挖路段,应设置导流沟槽,集水坑等排水设施,以利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及时顺畅排出,保证边坡稳定和开挖面不受水的侵蚀,对于地下水位高,水量大的地段,必要时可采取轻型井点降水的方式进行排水。

15.对山体开挖,应事先了解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对危岩、孤石、大石块等不安定物体,事先应进行清除,在坡脚设置一定距离的安全区,对可能危及民房及厂区等地段,必要时设置安全围挡。

16.在山体易滑坡地段挖方时,应注意:

1)不宜雨季施工,同时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并事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

2)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顺序,在开挖时,须遵循由上到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3)开挖过程中如发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要撤至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二、渣土运输方面:

由于本工程属于市政工程,渣土运输道路大部分属于现行城市道路,交通流量大,安全隐患多,因此,针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在渣土运输方面,有以下一些安全事项: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则》及《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条例》。

2、严格按照审批的运输路线和弃土场,进行运输弃土,不得随意改变运输路线和弃土场。

3、所有车辆在出车前必须冲洗车轮及车身,顶部必须关紧舱门,做到不抛洒,不扬尘。

4、车辆出入路口,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开启安全警示灯。

5、车辆出入时,应有专人指挥交通,

6、车辆在施工期间,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不带病带伤作业,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

7、驾驶人员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严禁疲劳,酒后及带病驾驶。

三、弃土方面:

1、对于选定的弃土场,四周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必要时夜间设置警示灯,尤其是车辆进出口处。

2、弃土场的便道要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施工,两侧设置排水沟,确保小雨天气也能够正常弃土。弃土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及时将地表水引入河道或管网,防止地表水侵蚀淹没弃土场,影响正常的施工。

3、设专人负责弃土场的指挥管理,指挥人员,必须着反光背心,手持红旗,对道路尤其是进出口进行疏导,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4、弃土时,车辆应有专人进行指挥,防止车辆随意弃土并确保车辆不至于淤陷。

5、弃土堆应连续设置,并及时用推土机进行修整,便于地表水的顺畅排出以及施工的顺利进行。

收货部制度

篇3:土方开挖安全措施交底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秦皇岛市抚宁县大新寨新民居建设工程,位于秦皇岛市抚宁县大新寨镇,层数为5+1层砖混结构经济适用房,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50000平方米,本工程采用机械挖土,挖土深度-2.5m,土层从上至下依次为杂填土、耕植土、中砂、卵石、混合花岗岩,放坡系数为1:0.5,多工种交叉作业。针对此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和现场情况特编制以下安全措施,如有未尽事宜,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及相关操作规程、规范执行。

二、危险源辨识:

⑴高空坠落

⑵物体打击

⑶机械伤害

⑷触电

⑸边坡失稳

三、针对危险源所采取的措施:

高空坠落

a、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要设置上下施工坡道,避免人员直接跳到基坑。

物体打击

a、堆土要在1m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b、在基坑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物体下落砸伤头部。

c、坑上人员不得向坑内扔抛物品,避免物体打击事故。

机械伤害

a、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b、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触电

a、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

b、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c、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边坡失稳

a、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b、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c、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础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支撑破坏。

四、一般要求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

2、土方工程开挖前编制开挖方案,并按认可后的方案进行开挖。

3、夜间挖土时,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4、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5、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6、,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

7、电缆两侧1m范围应采用人工挖掘。

8、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9、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10、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1、基础开控前,必须摸清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

12、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质量。

13、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14、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15、如有未尽事宜,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及相关操作规程、规范执行;

16、非接受交底人员禁止入场。

篇4:顶进工作坑土方开挖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一、工程数量及技术参数:铁路北侧顶进工作坑面积1016.2m2,原地面平均标高:6.17m,开挖底标高:-2.626m,开挖深度8.8m,开挖方量:8938.5m3。顶进工作坑共分两次开挖,2015年3月16日进行首次开挖,开挖面控制标高为1.444m(腰梁底标高),开挖深度4.726m,开挖方量4803m3。2015年4月进行第二次开挖,控制标高-2.626m,开挖深度4.074m,开挖方量:4140m3二、施工顺序及时间安排:1、2015年3月16日—2015年3月18日:首层土方开挖至1.444m;2、3月19日—4月7日:工作坑地基加固搅拌桩/高压旋喷桩施工;3、3月19日—4月7日:依次完成加固的区域的腰梁施工;4、4月8日—4月9日:腰梁位置第二道钢管支撑安装(中孔);5、4月10日—4月12日:冠梁位置钢管支撑安装;6、4月13日—4月18日:第二层土方开挖至-2.626m(中孔);7、4月19日—4月20日:边孔位置钢支撑安装、中孔位置滑床板浇筑;8、4月21日—4月22日:边孔位置土方开挖;9、4月23日—4月24日:边孔位置滑床板浇筑;三、顶进坑开挖详细步骤顶进工作坑开挖深度8.8m,分两个区域、两层开挖。以7#墩为界将工作坑平面划分为东西两个区域;以腰梁底标高为界将纵断面划分为上下两层1、首层土方开挖:东西两个区域同时施工。开挖顺序为从前口向后口、从西侧向东侧依次开挖。即由2#框架向1#框架开挖,同时由4#框架向3#框架开挖。(基坑开挖顺序详见附图)2、地基加固及钢支撑施工:开挖完成后进行地基加固搅拌桩及第二道钢支撑腰梁施工,施工完成后,进行第一道钢支撑钢支撑施工,待钢支撑施工完结束开始开挖第二层。3、第二层先开挖:在第二层钢支撑(中孔位置)及第一层钢支撑(全部)均安装到位后,首先开挖中孔位置的第二层土方。开挖采用边挖边退的形式,从工作坑前口向后口、从7#墩中间向两边对称依次开挖。待中孔位置土方开挖完毕,滑床板浇筑完成且边孔处第二层钢支撑安装到位后再开挖边孔处土方。当挖到距设计标高10cm-20cm时,采用人工挖土清底。三、施工要求:1、开挖前应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已做好。基坑开挖许可证已通过监理签认,慢行作业计划、施工日计划等已批段、队等部门批复。2、工作坑首次开挖出的宕渣应按照项目部要求堆放于指定位置,开挖出的土方由作业队伍自行安排外运。同时,作业队伍应合理安排挖土机械及运输车辆,保证土方及时外运(倒运)。3、作业队伍应合理组织技术、施工人员,加强现场管理,防止错挖或超挖。安排专人专岗对开挖标高实行全过程控制,每层开挖到位后及时报项目部技术组复核。如发现超挖现象,应立即用优质土回填,并将回填土夯实,在报以项目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4、工作坑开挖过程中遇到降雨天气,及时在工作坑坑两侧设置临时集水坑,并及时用水泵抽走。5、基坑开挖前,项目部技术组应分别在沿线路侧布置沉降观测点,在冠梁顶部布置位移观测点。对点位编号并测得原始数值。基坑开挖时,项目部技术人员应对工作坑位移及路基沉降进行观测,当基坑围护桩的位移量超出警戒值(详见附表)时,立即上报项目部,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发现位移或沉降出现较大变化应及时应采取土方回填等措施进行处理。在开挖完成后应持续观测至基坑稳定。6、基坑开挖过程中,应安排专人指挥挖机作业。挖机不得碰撞桥桩及承台,第二层土方开挖时,挖机不得碰撞支撑钢管。7、桥桩及承台周围土方及其他机械无法作业的部位应由人工清土。开挖面以上10cm-20cm范围内土方应由人工清理,避免挖掘机作业扰动原状土。8、第二层土方开挖时,不得用挖机撞断抗浮桩,抗浮桩凿除安排在土方开挖结束后统一凿除,凿出桩头应随土方一同外运,及时清理。9、在开挖过程中应将钻孔桩间土方及时清理干净,防止桩间夹土掉落伤人。10、7#承台观测与保护:土方开挖过程中技术人员应对7#墩柱及承台进行观测,如发现位移或沉降超警戒值,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施工。在土方开挖过程中不得扰动7#承台下部土体,并且应立模浇筑混凝土保护墙对暴露的土体及桥桩进行保护。附表:基坑及承台位移/沉降警戒值汇总表基坑及承台位移/沉降警戒值部位单日位移累计位移单日沉降累计沉降邻近线路侧≥3mm≥10mm≥3mm≥10mm其他三侧≥4~5mm≥30mm≥3mm≥30mm承台≥3mm≥45mm≥2mm≥25mm五、对检查人员要求1、主控项目:(1)基坑开挖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2)基坑开挖平面尺寸不小于设计尺寸;2、一般项目:基坑第二层基底开挖不得超挖,允许高差为±5cm。五、安全要求: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2、挖机司机必须经考试合格有效证件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3、挖机司机必须按技术交底的要求作业,控制开挖面积及深度,严禁超挖、乱挖;开挖时禁止碰撞桥桩、抗浮桩、围护桩及钢支撑等。4、在开挖前必须接受技术、安全交底,交底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5、挖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6、挖机转向时必须注意上方电缆、及周围的施工人员,禁止挖机碰撞光电缆;7、挖机作业必须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集中思想、坚守岗位,禁止脱岗离岗;8、临近铁路边开挖时来车必须停止作业,听从防护人员和现场监控人员指挥;9、挖机通过施工现场,应注意路上临时电缆,以免被碾压后造成破损,漏电伤人;10、机械施工时必须通知工班,工班现场监控指挥人员到位后,方可动机作业;11、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制定细化预防控制措施,认真落实《基坑开挖许可证制度》,开挖前对照基坑开挖逐一落实实施。12、基坑开挖除派专人防护外,还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加强对线路检查及观察,铁路路基设置沉降观测点,并做好观测记录。13、开挖土方不得超过四小时对线路检查一次,高压旋喷桩施工时不得超过两小时检查一次。14、邻近营业线挖机施工必须执行“一人一机”防护制度,并带好相应的防护备品,运行列车接近时应停止作业。15、派专人清理桩与桩间缝隙土方,防止残余土方坠落伤人。16、装运车辆严禁超载。17、冠梁临边必须做好安全护栏,作业人员禁止依靠。12、运土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在施工范围内应减速慢行,禁止酒后无证驾驶。运输车辆和挖机合格证必须送项目部审核。13、基坑开挖后,线路应派专职线路工对线路的几何状态进行观察,如发现问题必14、挖机作业禁止侵入铁路界限以内,挖机作业半径内禁止站人或行走。15、夜间作业必须要有足够照明设备;交底人/日期:技术组:安全组:接受人/日期:技术组:施工组:作业队:

篇5:土方开挖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应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应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0.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空越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的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16.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切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1.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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