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认购书合同办理按揭注意事项
签署认购书、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目的:规范认购书、正式预售合同及补充协议,使期具有有效的法律效力,保障公司的合法利益。
(二)具体注意事项:
1、认购书、正式预售合同的起草,由销售办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草拟草案,送财务部、法律室、甚至社会公认的法律机构进行审核,形成一套正式的签署范本。
2、对认购书、正式预售合同的正式签署范本,必须向销售人员专门认真地就合同上每一条款和细节逐一解释清楚。
3、对认购书的内容条款注意以下几方面:
A、认购面积:必须注明"该面积为暂定面积,应以政府测定面积为准,合同总价因此多除少补"等字眼。
B、价格及币种:注明原价总价,以统一规范注明折扣率(如95%折),写明实际成交价,注明币种(如"人民币")。
C、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清楚注明客户选择的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的具体付款时间可在附件上注明。
D、更改条款的注意事项:换房、更换付款方式、换名的费用及相关规定。
E、善用备注(或补充栏):对未交清定金的时间及没收定规定,对付款时间的弹性规定,及其他双方协商后补充的事项。
F、对乙方未能按时交纳首期款的违约罚则。
G、双方有效的通邮地址和通讯电话、传真号码。
H、认购书的签字和盖章,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确定,法人授权指定人(销售经理)签署认购书,指定专用章(如销售专用章),这需要在工商局取得合法证明。
4、对正式预售合同的内容条款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必须交纳首期款后才能签署该合同。
B、补充协议的双方约定,必须注明大楼或小区内那部分是不属于购房者的。
C、平面图注意要与所购单位实际摆放方位一样。
D、就银行按揭方式中由于首期款分期支付,必须由乙方签署一份向甲方无息借款但须按期不款的协议。
E、预售合同得签字和盖章,必须法人授权指定人(总经理)签署合同,指定专用章(公司章或合同专用章),这需要在工商局、公证处取得合法证明。
办理按揭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1、由专人负责按揭手续的办理,其他销售人员熟悉办理的过程,在必要时协助按揭负责人的工作。
2、注意事项:
A、在客户交付首期款并签署正式预售合同后,向其详细介绍按揭办理的手续,但介绍时注意不要把按揭事情复杂化,要简单明了与客户说清楚,为客户作投资参谋和分析。
B、注意律师审核客户按揭资料时,若客户资料不合要求,必须与客户进行沟通,解说情况,请客户补充资料。
3、附件(样式由财务部准备,并提供相关按揭银行资料):(售楼现场张贴)。
A、按揭收费一览表
B、银行贷款客户资信调查表
C、《银行贷款客户资信调查表》
D、《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审批表》
E、《楼花抵押登记表》
F、按揭明细表
G、贷款合同
篇2:签署合同认购书制度
签署合同与认购书的制度
1、销售部业务员每人手中都只能有一份空白的正式合同文本,用以给客户讲解具体合同条款,待客户提出签署正式合同时,到秘书处领取四份正式空白合同,并填写合同领用表。
2、作废的合同一律退还销售部秘书处。
3、合同正式签署前,须向客户解释清楚每一具体条款,不得有欺诈行为。
4、正式合同签署前须向落实该房产是否可以销售,无误后才能签署正式合同。
5、合同所指价格为折后价。
6、合同填写完毕后,须先自查一遍,无误后交客户审查,认可后,双方签字。
7、双方签字后,将合同送部门经理审核无误后,方能送财务处签字盖章。
8、不得在合同中体现公司未落实的优惠条款。
9、客户必须交订金后才能签定正式合同。
10、补充协议须销售总监认可。
篇3:更改合同认购书制度
更改合同及认购书的制度
1、销售人员不得擅自与客户更改合同及认购书。
2、客户确实需要更改合同及认购书,销售人员需向销售主管汇报,销售主管得到销售经理认可后,请营销总监签字认可,并送财务处签字盖章。
3、合同及认购书更改后,销售人员应当及时通知销售文员修改相应的销控情况。
篇4:世联地产认购书房号折扣管理办法
世联地产项目认购书、房号、折扣的管理
一、认购书的使用
参考范9:"春华四季园签约流转单"
二、房号管理规定
(一)、房号管理的重要性
房号是销售控制的成本,房号管理是项目经理日常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项目经理是楼盘正常销售期间唯一的房号标准人,严禁转为他人代为销控。项目经理必须每日在销售现场与全体销售代表核对已售房号。
(二).房号管理原则
1.销售现场达成共识并统一口径后方可执行,房号留、放的信息必须公开传递。
2.房号放出必须要发展商的盖章确认。
3.现场遵守成交优先原则。项目经理要严格销控,坚决不能造成房号订重的情况。
4.临时订金保留按照临时订金保留时间的相关规定,不能无条件占有房源,项目经理需要正确判断。
5.当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清查房号销控。
(三)、折扣管理原则
1)折扣管理透明化,项目经理应将自己所掌握权限告知销售代表;
2)明确折扣的使用办法,公正处理各销售代表的折扣要求;
3)严禁以折扣换取个人利益。
1、据客户联遗失,须要求客户当场填写(参考财3:"票据遗失声明")作为丢失订金收据的补充凭证。
2、客户换房须收回原收据再重新开具收据,项目经理须在新收据上备注"由××房换至××房"并签字,不得在原收据上涂改房号,核销时如有发现涂改则罚款100元。
3、客户更名、更改金额须收回原收据再重新开具收据,新收据背后须原认购人签字同意更名×××并由项目经理签字证明,不得在原收据上涂改,核销时如有发现涂改则罚款100元。
4、各售楼处领取的所有收据要及时与财务清交,新开盘或成交频密的楼盘须每周清交一次,其他楼盘可一月清交一次。
5、因未能妥善保管而丢失收款收据,应立即书面申报财务部并尽快登报做遗失声明(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每丢失壹张收据,经办人将被处以现金300元的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一切后果。
四、收定(临订)、退定(临订)程序
1、当月结算须返还发展商定金的,项目经理填写"领用支票审批单",由事业部总经理签字后提交财务部审批方可返还,返还定金后发展商须开具收据于一周内交回财务部。
2、售楼处收取的定金及临订(现金或支票、票据),必须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指定人员收取。当天收取的定金(临订)须于银行下班前存入财务指定银行,因未能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而造成款项遗失、被抢、被盗等后果由经手人全权承担。如存款时间与收款收据的日期相差超过两天(含周末及节假日),有关人员将被处以罚款[每日每笔50元]。
3、客户定金(临订)以支票或银行转帐(包括汇款、POS机刷卡)形式支付的,须核对交款人与购房人(即收据上认购人)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须付款人当场填写(参考财5:"付款声明书")(POS机刷卡可由交款人在收款凭证背后签字同意代购房人付此款项),如无证明,一律不予受理。
4、退客户定金(临订),须客户亲自填写(参考财6:"退定申请表"),由发展商负责人(发展商加盖财务章)、事业部总经理及项目经理签字提交公司财务部审核后予以办理(对客户要求退还现金的财务部一律不予受理),项目经理不得自行在售楼处退款(除现场退订外),违者自行承担该款项,公司概不负责。
5、现场退订:两日内收到的临订(现金)在20000元以下(含20000元)项目经理可直接退还客户,客户须交回收款收据并签字确认收到该退款。
五、其他事项
项目经理因调动、晋升等引起出现分单情况,需及时填写《业绩划分单》,并经上一级确定其业绩划分标准及归属。项目经理以上人员的变动,其薪酬及其他财务事项变动日以人力资源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篇5:售楼部更改认购书合同条款规定
售楼部更改认购书及合同条款的规定
目的:严肃执行
(一)认购书与合同条款,保障公司的利益。
(二)具体规定:
1、本规定包括客户提出的要求:更名、换房、更改合同成交价、更换付款方式、退房、改动装修标准、改单位间隔、没收楼盘。以上要求在签署正式预售合同前按照规定可以更改,原则上签署正式预售合同后不能更改任何一条条款。
2、更名
客户更名书面申请
是,直接更名是否直属亲属不是,书面原因证明
销售经理
签字认可
财务部业务处理管理员
注意事项:
客户须于签署正式预售合同前向销售办提交书面申请。
3、换房
客户换房书面申请
按现价格表计算
销售经理
签字认可
财务部业务处理单管理员
注意事项:客户须于签署正式预售合同前向销售办提交书面申请。
4、更改合同成交价
客户提出折扣要求公司领导特批折扣
按折扣权限上报
销售经理
财务部
业务处理单
总经理批核
管理员
注意事项:
A、更改合同成交价必须在签定正式预售合同之前。
B、折扣权限按"销售政策"规定,在推广期公开折扣无须报审批申请。
C、在现场销售中,销售经理可按现场客户的反映促成销售,折扣的批核先电话总经理批核,再后补充手续。
5、更换付款方式
客户更换付款方式
书面申请
据已付款项、付款
计划提出相应意见
销售经理复核财务部
业务处理单
总经理批核管理员
注意事项:
A、客户须提交书面申请陈述更换付款方式的理由
B、实际成交价应以所签署认购书中的总价为基准,根据重新选择的付款方式进行相应调整,但必须注意若因某种特殊情况拖欠房款的缴交,新成交价须考虑折扣的形式。
6、退房
客户退房书面申请
业务处理单
财务部计算罚金
总经理批核
注意事项:
A、客户因为特殊原因提出退房,应提交书面申请陈述原因。
B、财务部在总经理批核后10天内安排付款。
7、没收楼盘:根据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条款,客户因违约而由公司须没收楼盘,销售办须以"业务处理单"形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通知财务部扣款,由销售经理把单位(含退房)标为可售,同时,以电话或书面知会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