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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销售接待来人规范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9

接待来人规范

1.划定销售桌,由各组轮流坐。坐销售桌需随时保证销售桌物品摆放整齐,除个人用文件夹、销讲、销海、销售平面图外,不能其他杂物。坐销售桌人员宜坐资端正,不宜高声喧哗或与其他同事聊天或打闹,也不宜频繁走动。

2.客户进门,销售桌值班人员需大声告知其他同事“客户到”,同时迎上去,导来者入座。起身站立,面带微笑,用问候语(您好,欢迎光临),帮助客户收拾雨具、放置衣帽等。

3.接待客户或一人,或一主一辅,以二人为限,不要超过三人。若不是真正客户,也应照样提供一份资料,作简洁而又热情的招待。

4.客户先坐,礼貌询问客户需求,再做介绍,语言婉转。对来者(首次),需先问是否与工地哪位同事有联络或约定,对来过之客户,引导入座后找以联络之同事接待,自己重返销售桌。

5.客人落座后,同组或其他同事配合倒水,拿印刷品及烟灰缸。文件夹随身携带,不得给客户造成随意翻动之机会。双手递交本人名片,尽量留下客户名片或电话。礼貌的寒喧之后,可配合沙盘模型等做简单的项目讲解(如:朝向、楼高、配置、周边环境等),使客户对项目形成一个大致的概念。按照销售现场已经规划好的销售动线,配合灯箱、模型、样板间等销售道具,自然而又有重点地介绍产品(着重于地段、回报、环境、交通、配套设施、房屋设汁、主要建材等的说明)。此时侧重强调本楼盘的整体优点。

6.将自己的热忱与诚恳推销给客户,努力与其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通过交谈正确把握客户的真实需求,并据此迅速制定自己的应对策略。当客户超过一人时,注意区分其中的决策者,把握他们相互间的关系。

7.在模型讲解过程中,可探询客户需求(如:面积、购买意图等)。

8.做完模型讲解后,可邀清他参观样板间,在参观样板间的过程中,销售人员应对项目的优势做重点介绍,并迎合客户的喜好做一些辅助介绍。结合工地现况和周边特征,边走边介绍。

9.按照房型图,让客户切实感觉自己所选的户别。尽量多说,让客户始终为你所吸引。

10.带看工地的路线应事先规划好,注意沿线的整洁与安全。嘱咐客户带好安全帽(看期房)及其他随身所带物品

11.在通道、房门较窄处必须侧身让道,客户先行。

12.工地参观时,须戴安钱帽,并解释安全知识。

13.不贬低其它楼盘,抬高自己。

14.对每一位客户一视同仁,不以貌取人。

15.与客户发生分歧时,保持镇定,绝不与客户争吵。

16.严格维护客户资料隐私权。

17.接待客户时不得泄露公司保密资料。

18.统一口径,不对客户承诺公司未完全确定的销售政策、优惠条件及其它事项。

19.本案晚5:00由主管收集当天来人表,当晚5:00后的来人表计入第二天统计。

20.置业顾问业绩确认原则:作为一个专业的售楼人员,其拥有的信息资

源和客户资源就决定顾自已的业绩。“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无客户资源怎能创造出销售的业绩呢售楼部只有建立了一个公平、公正的客户轮接制度,使众多业务员在一个合理、有序的氛围下参与业务竞争,才能加快项目的销售,创造销售的佳绩。一般来说,售楼部决定客户资源的归属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第一接触点的原则:(包括上一次客户和电话客户),原则上哪一个业务员首先接触该客户,该客户应被其所有。若该客户第二、第三次上门时,第一接触业务员不在,其它业务员有义务协作、帮助成交,但不计入业绩。

(2)群带性原则:

a.若第一接触是业务员A的客户介绍的(包括电话介绍和亲自带领上门)新客户甲,则新客户资源甲仍应归属业务员A。同样,甲带来的客户资源乙应归属业务员A,以后依此类推。但此原则仅适应于新上门客户指明找业务员A或老客户介绍在先,不包括不期而遇的。

b.若上门客户是某业务员的亲属或朋友,则其资源权应优先归属该业务员(若该业务未能第一接触而事先又无记录,则不能拥有此客户资源)。

(3)时效性原则:通常,业务员对老客户资源的拥有不可能无限期。为了使业务员产生忧患意识,积极主动地与客户保持联系、及时追踪,促成业务成交,其拥有客户资源的时效为三个月。但客户资源中不泛犹豫型客户,成交过程较慢,这类客户在三个月后重新登记,登记表须经售楼部主管签字确认后,该业务员才能重新获得对此客户的拥有权。

篇2:某房地产销售代表接听电话规范

1.接听电话语调必须亲切,吐字清晰易懂,说话的速度简洁不冗长;

2.接听电话人员应熟悉楼盘的详细情况及促销口径,事先准备好介绍的顺序,做到心中有数;

3.销售部人员每人都有义务和责任接听电话,外来的电话响声不能超过三下;

4.接听电话时,必须要亲切地说:"您好,**家园"

5.当客户提出问题后,可以先简单的回答一些问题,时间不宜太长,也不宜太短,通常不超过三分钟(在广告日电话应更加缩短);掌握重点说明,吸引对方前来现场洽淡;

6.在回答问题时应做到耐心但又不能太详细,以免阻碍其他客户的电话打进来,回答问题最好不要超过三个;

7.在回答问题时,尽量强调现场买楼的人很多,可以邀请客户到现场售楼部参观,将会有专业的销售代表为他介绍;

8.与客户交谈中,尽量问到几个基本问题,即客户姓名.电话.购房意向和信息来源;

9.在客户所找人员在时,应很客气地询问对方有何事,可否代为传话,或者记录下来转告被找的人。叫人接听电话时,不许远离大场喊叫,而应走到被叫人身边去说。放话筒时动作要轻缓;

10.不许对着话筒咳嗽.打哈欠.叹气;

11.不许在接听顾客电话时与其他人搭话;

篇3:房地产企业接待管理制度

房地产企业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接待程序,提高接待质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接待范围

公司的接待范围主要包括:外事接待、业务接待等。外事接待:由公司业务部门会同办公室共同接待;业务接待:主要由业务部门负责,办公室配合。

2、接待原则

(1)、诚恳热情。对来访者应平等相待,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对来信来访中的正确意见、合理建议和正当批评,要热情欢迎、虚心采纳。

(2)、讲究礼仪。在仪表方面,要面容清洁、衣着得体、和蔼可亲;在举止方面,要稳重端庄、态度自然、从容大方;在言语方面,要声音适度、语气温和、礼貌文雅。

(3)、细致周到。在接待工作中要开动脑筋,综合考虑,把工作做得面面俱到、细致入微、有条不紊、善始善终。

(4)、按章办事。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对职责范围以外的事项不可随意表态,重要问题随时请示汇报。不准向客人索要礼品,对方主动赠送,若无法谢绝,要及时汇报。

(5)、俭省节约。接待工作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勤俭务实,不摆阔气、讲排场。确有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礼品、纪念品的准备工作。

(6)、因工作需宴请的,要事先请示,经部门及主管领导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获准后方可进行。凡在公司指定签单酒店宴请的,需由部门经理和授权人签字,公司办公室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在指定酒店进行签单。

(7)、保守秘密。在重要的接待工作中要注意保密工作。

(8)、安全保卫。外事接待工作,特别是重要外宾,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篇4:房地产接待文员岗位职责描述

房地产公司接待文员岗位描述

1、职务名称:接待文员

2、直接上级:行政秘书

3、工作责任:

*协助经理制订和实施公司培训计划、培训费用、培训总结工作。

*传真、信件收发准确无误。

*接听来电口齿清晰,运用礼貌用语,记录转达及时准确。

*熟悉各部门人员引导正确无误。

*每日报刊广告剪贴,无遗漏。

*信息电话问询详细全面。

*汇总登记准确无误。

*能迅速提供有关区域的广告剪报。

*分类整理系统、规范、利于查询。

篇5:售楼部客户接待制度范例

售楼部客户接待制度范本

1、接待基本流程:

2.客户接待条例

1、置业顾问按每天签到顺序接待来访客户,要保证每一位来访客户都能得到主动、热情的接待。置业顾问不得怠慢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服务而转接其他客户,也不允许争抢客户现象发生(有意违反此条,所成交单位的业绩不计入其名下,佣金作为公佣,并处罚停盘一周)。

2、从第一个签到的置业顾问到最后一个置业顾问接待完毕为第一个接待轮回,依次类推。

3、若当值置业顾问未打招呼而不在现场或正在接待未成交客户,则被跳过,由下一个置业顾问接待。除置业顾问被委派办理公事外,跳过后不给予补接。短时间内有事应与其他同事交代,以便暂时代接。

4、接待已成交客户回访不计接待名次,被跳过可优先补接。

5、已被接待的客户未离开现场前,当事置业顾问未经现场经理或主管许可,不得再接待新客户(有意违反此条,停盘一天)。

6、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期间,如有其未成交老客户到访,置业顾问可选择同时接待(客户愿意的情况下)或指定他人代接老客户,无指定则由排位最后的置业顾问帮忙接待;如当事置业顾问选择接待新客户,则不论老客户是在当事置业顾问还是在帮手置业顾问手上当日成交的都五五分单。老客户当日未成交,则计当事置业顾问接待名次,帮手置业顾问可补接一次;如当事置业顾问选择接待老客户,则新客户完全归属下一个业务员。

7、A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过程中,如发现该客户为B置业顾问的本项目老客户,须第一时间通知B置业顾问,并交由B置业顾问接待,并计B置业顾的接待名次,A置业顾问则可优先补接。如B置业顾问休息,应电话通知,由其指定同事接待;联系不到,则继续接待。当天成交分半。不成交则为义务接待,可优先补接新客(如A置业顾问有意不通知B置业顾问或销售经理、主管,所成交单位的业绩及佣金都归B置业顾,A置业顾问还将处罚停盘三天)。

8、来访客户必须留下真实姓名和电话(包括英文名),并经置业顾问签名,才视为有效客户登记。所有客户归属问题,均以此为原则:

a)以有效客户登记的前后秩序确定其归属权。客户登记有效期为一个月,如超出一个月而置业顾问又无近期客户跟踪记录的,视为归属权遗失。

b)不完整的客户登记视为无效登记,发生争议时,不拥有客户归属权。

c)同姓名不同电话,得不到证实则属无效登记。

d)同电话不同姓名,则视乎是否直系亲属关系(父母、夫妻、父子、父女)。

e)客户成交后的归属权追溯期为7天(含第七天)。

f)成交姓名与登记姓名不同以直系亲属关系为判断依据。

9、置业顾问带领客户参观示范单位前(上楼梯前)确定客户为同行、建筑、装修、广告、记

者、推销等非购房身份的,可不计接待名次;其他情况一律计接待名次。

10、客户拒绝置业顾问接待亦计该业务员的接待名次,客户转由销售经理或主管指定的人接待。

11、置业顾问不得以第9、10以外的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工作而要求接待新客户(有意违反此条,停盘一天)。

12、非当班置业顾问可以当班接待新客户,但至少当班四小时以上。

13、未成交的老客户带新客户到访,只计置业顾问一个接待名次;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未做新客户登记的,则不计名次,反之则计。客户当天重复多次到现场,只计第一个接待名次。

14、老客户带新客户的归属权原则上属原置业顾问,但新老客户必须同时到场或新客户表明身份并点置业顾问的名接待;如新客户单独到现场,与老客户分批进来,只是偶然碰见或已被接待后才知道,则不在此列。

15、未成交老客户同时又带新客户到访,如原业务员不在场,应电话通知原置业顾问接待。

如联系不到或老客户成交则见第7条。新客户则归属当值置业顾问,成交不分单。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发生上述情况,成效分半,归属权属当值业务员,由其负责跟踪。

16、如新客户同时又带新客户到访,则由该两名置业顾问当天签到顺序前者接待,成交分半,归属权属接待置业顾问所有。

17、有效老客户到访,如当天未能确认其身份,则当天成交分半,不成交则属义务接待,可优先补接。如原置业顾问在客户提出交定前未认出其有效客户,则在有效追溯期内查出分半,逾期查出无效。

18、老客户带新客户到场,置业顾问必须通知原置业顾问,原置业顾问不接或无法接待(指休息)成交后不分单。如置业顾问在现场被认出,则还回业务员。

19、展场客户界定

⑴展场客户当日上门成交的客户,按展场置业顾问和现场置业顾问各50%分配。

⑵展场客户当日未去销售现场,之后到访按照新客户程序接待,成交归接待人。

⑶展场客户当日未去销售现场,隔日到访直接找某置业顾问,该置业顾问有优先接待权,不计记接待名额。

20、凡业务员间发生客户归属权争议裁决,则由现场经理临时组成三人仲裁委员会。会员由非当事业务员中抽签选出,根据本条例进行无记名投票,由现场经理根据结果做最后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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