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客户登记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营销中心客户登记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客户管理,增强置业顾问的客户跟踪意识,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要求置业顾问在客户登记上做到仔细认真。
第二条、客户登记分来访登记和来电登记。售楼处统一准备《来访登记表》和《来电登记表》,《来访登记表》和《来电登记表》实行现场统一登记,统一存放,专人管理。
第三条、每个置业顾问另外准备个人客户登记本,分《来访统计本》及《来电统计本》。
第四条、置业顾问必须严格按规定,认真做好客户接待登记,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并以此作为客户成交重要依据。
第五条、置业顾问个人客户登记本由经理签字确认并统一发放。
1、公用客户登记本和个人客户登记本的必须一致。
2、个人登记本实行专页制。登记本每一页只可记录一位到访客户的情况。
3、个人客户登记本实行编号制,对每一位客户进行编号,以客户到访问的先后次序为顺,且要与公用客户登记本一致。
第六条、置业顾问须将客户的到访或来电日期、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客户需求、客户反馈意见等信息记录清楚,且要与公用客户登记本信息一致。
第七条、同一客户再次到访或置业顾问与之进行电话联系,置业顾问到访日期、需求、反馈意见、接待情况等详细情况记录在客户的专页。
第八条、个人登记本不得留空页、断号、漏登,如出现立即通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签字注销或确认。
第九条、在有效期内任何置业顾问都有责任、有义务在原置业顾问不在的情况下,为其做好义务接待,其接待新客户机会保留。
第十条、如个人登记本已登记完毕后,可向销售主管领取,销售经理必须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销售部经理必须不定期地对置业顾问的个人登记本进行抽查,如发现有登记空页、断号或者是客户情况登记不清、客户跟踪有作假等情况、可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公用登记本出现客户登记冲突的,以有效期为准,并以先登记者为准。。
第十二条、当置业顾问离职或销售完毕后,《客户登记本》须全部交回公司。
第十三条、置业顾问不得私自检查,翻阅或复印他人客户跟踪记录,如需核对,须有销售主管在场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2:房地产公司案场客户来访登记制度
房地产公司项目案场客户来访登记制度
1、接待客户必须登记(除表明身份的中介或市调人员);
2、客户登记内容必须完整、准确、真实;
3、保持客户登记表的工整性,认真填写,不许空项;
4、当天客户必须当天登记,不允许补登;
5、如查不到成交客户首次来访登记,则不认定为接待置业顾问的业绩;
6、客户资料当天未登记完整的需在客户二次来访时将其内容补充完整。
篇3:售楼部客户登记制度(7)
售楼部客户登记制度(七)
为加强客户管理,增强销售人员的客户跟踪意识,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要求销售人员在客户登记上做到仔细认真。
1、客户接待实行现场统一登记,统一存放,专人管理。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认真做好客户接待登记,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并以此作为客户成交重要依据。
2、销售人员使用统一发放的个人客户登记本。
3、销售人员个人客户登记本由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并统一发放。
4、公用客户登记本和个人客户登记本的必须一致。
5、个人登记本实行专页制。登记本每一页只可记录一位到访客户的情况。
6、个人客户登记本实行编号制,对每一位客户进行编号,以客户到访问的先后次序为顺,且要与公用客户登记本一致。
7、销售人员须将客户的到访日期、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客户需求、客户反馈意见等信息记录清楚,且要与公用客户登记本信息一致。
8、客户有效期为七天。即客户到访登记之日起七天之内,此期间内销售人员要进行客户跟踪,过期作废。如该客户之后到访,事先并未要求找回原销售人员,其他销售人员可以进行接待,如成交业绩属后者,原销售人员不得与之分单。
9、如同一客户再次到访或销售人员与之进行电话联系,销售人员到访日期、需求、反馈意见、接待情况等详细情况记录在客户的专页,有效期可以顺延七日。
10、个人登记本不得留空页、断号、漏登,如出现立即通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签字注销或确认。
11、在有效期内任何销售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在原销售人员不在的情况下,为其做好义务接待,其接待新客户机会保留。
12、如个人登记本已登记完毕后,可向销售经理领取,销售经理必须签字确认。
13、销售经理必须不定期地对销售人员的个人登记本进行抽查,如发现有登记空页、断号或者是客户情况登记不清、客户跟踪有作假等情况、可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14、公用登记本出现客户登记冲突的,以有效期为准,并以先登记者为准。
篇4:X置业顾问相关工作表格及客户登记本使用规定
置业顾问相关工作表格及客户登记本使用规定
一、工作表格
1.工作表格
签到表、来访客户登记表、进线电话登记表、来访客户调查登记表、项目结算报表等工作表格要求详实、及时,不准有遗漏。
2.工作表格作用
1)准确记录客户的信息,了解客户的需求;
2)为项目组及公司进行分析客户及市场提供帮助和依据;
3)为项目经理裁定业务交叉提供原始资料和依据;
4)便于项目经理及时准确的填报项目结算表;
3.记录内容
根据表格的内容要求详实记录客户的资料。
二、《客户登记本》
1、《客户登记本》的使用
1)准确跟踪客户的工具,加快成交速度的保障;
2)经验与教训的积累,置业顾问提高业务能力的教材;
3)为置业顾问分析客户购房心态提供帮助;
4)为经理裁定业务交叉提供原始资料;
5)为公司提供分析市场的理论数据。
2、《客户登记本》的记录内容
1)关于客户
A、客户来源、客户人数、客户形象及其鲜明特征;
B、客户的姓名、年龄、性别、籍贯、学历、爱好;
C、客户的工作单位、从事的行业、职务、月收入、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家居电话、手机号、传真号)
D、客户的置业经历、现住址、居住现状、公司办公地址、办公人数及性质、公司成立时间(针对写字楼项目);
E、客户的购房目的、所需的面积、户型、楼层、朝向、自用或投资;
F、客户购房预算、付款方式、首期支付能力、月供能力、投资回报(投资型);
G、客户提出的其他合理性特殊要求;
H、客户对项目的看法及疑问的地方。
2)跟踪记录
A、每次交流的时间、内容;(如联系不到,也应作好记录)
B、每次对客户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
C、每次看楼的时间、人数、效果。
3)成交记录
A、不成交记录
?客户不购买的理由(价格、位置、户型不合适等等);
?不成交客户的最后选择(已购买别的项目等等)。
B、成交记录
成交房号、楼层、户型、面积;
临时定金的编号、金额、支付方式、保留期限;
正式定金的收取时间、金额、编号、方式(现金、支票、存折);
签订认购书的时间、实际成交价、付款方式、首期款及按揭贷款的具体金额和交房时间;
办理按揭的时间、地点、所需资料;
分期付款的分期日及每一期的具体金额;
记录明确业绩、提成比例及业务交叉的分成数。
3、使用原则
1)详细、诚实记录、不得弄虚作假;
2)必须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记录,严禁空页、倒序;
3)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如需涂改,须经项目经理签字;
4)置业顾问因工作调离项目时,其在原项目的《客户登记本》应交于项目经理保管,并代项目经理另行安排客户资源的分配及跟进。
篇5:别墅房地产项目销售部客户登记制度
别墅项目销售部客户登记制度
为加强客户管理,增强销售人员的客户跟踪意识,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特制订客户登记制度。
一、客户接待实行现场统一登记,统一存放,专人管理。销售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认真做好客户接待登记,详细记录客户信息,并以此作为客户成交重要依据。
二、销售人员使用统一发放的个人工作笔记本。
三、销售人员须将客户的到访日期、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客户需求、客户意见等信息在《现场来访客户登记表》上记录清楚,并在个人工作笔记本上记录。
四、客户有效期为一个月,即客户到访登记之日起一个月。此期间内销售人员要进行客户跟踪,过期作废。如该客户之后到访,事先并未要求找回原销售人员,其他销售人员可以进行接待,如成交业绩属后者,原销售人员不得与之分单。
五、如同一客户再次到访或销售人员与之进行电话联系,销售人员将到访日期、需求、反馈意见、接待情况等详细情况记录在《现场来访客户登记表》上,有效期可以顺延。
六、在有效期内任何销售人员都有责任、有义务在原销售人员不在的情况下,为其做好义务接待,其接待新客户机会保留。
七、如个人工作笔记本已登记完毕后,可向销售主管领取,销售主管必须签字确认。
八、销售主管有权不定期抽查个人工作笔记本,以检查客户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客户追踪记录等。
九、《现场来访客户登记表》上出现客户登记冲突的,以有效期为准,并以先登记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