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所检修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主要适用煤矿地面变(配)电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检修工,也适用于采区变电所的检修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检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第3条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电工基础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规程和标准。
第4条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药味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必须有2名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第6条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章的规定。
第7条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第8条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离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第9条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第10条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第11条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项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四、操作准备
第12条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单,经有关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送到电力调度、变电所签证。
第13条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第14条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第15条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设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现场工作。
五、正常操作
第16条按工作需要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他原因需要变更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第17条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入检修以外的其他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第18条在高压开关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安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第19条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除采取正常安全措施外,必须拔下二次熔断器,严禁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上工作。
第20条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第21条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相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他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第22条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第23条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扳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方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傧相得不宜过紧。
第24条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工具清扫,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第25条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第26条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误动作。
第27条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第28条在信号、事故音响回中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第29条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六、收尾工作
第30条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调度汇报并请示送电。调度同意送电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检修记录。
第31条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篇2:变(配)电所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1、检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应具有一定的电气理论知识和电工基础知识,掌握检修技术、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规程和标准。
3、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人工呼吸法及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二、安全规定
1、必须有2人以上的人员从事检修工作。
2、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3、需进行倒闸操作时,由变(配)电所的值班人员按倒闸操作规定的顺序和安全要求进行。
4、严禁带电作业,检修工在距带电体较近或在危险地点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工作命令。
5、在进行高压故障修理或高压试验时,工作场所必须用遮栏挡住,并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
6、严禁在他人检修的线路上擅自进行作业,在同一线路上进行两个以上检修项目作业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
7、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切断一切可以反送电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三、操作准备
1、根据工作任务填写工作票,送有关人员审批。
2、工作负责人向参加本项工作的全体人员宣读工作票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工作人员布置任务,明确专门负责停送电的操作人员、具体检修工作地点及质量标准、检修工艺要求等事项。
3、检修工作前,参加检修人员要对所使用的工具、仪表、、仪器和材料配件进行清点登记,同时要对所使用的各种安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可靠。
4、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一起对现场的安全措施、停电部位、带电部位、运行方式及工作区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然后工作,负责人才能将工作人员带入工作现场。
四、正常工作
1、按工作票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要求进行检修工作,并保证检修质量。当由于现场情况变化和其它原因需要变更任务内容时,应先行报告任务下达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变更。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在处理后立即报告。
2、检修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后,不得进行入检修以外的其它地段和触动与检修无关的设备及零部件。
3、在高压柜内工作时,开关柜的上隔离开关处必须加装临时隔板或套绝缘筒。若检修的开关柜为电源开关和有可能送电的开关时,还必须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出线电源,经验电、放电、封地线,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加装接地线后方准工作。
4、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二次线应做可靠的短路,同时不准在短路端子之间和导线上工作。
5、断路器解体检修时,必须按拆卸顺序进行。对位置要求对号配合的零部件做好标记记录,同时放到指定位置,以防组装时弄错。在检修断路器底部时,应避免撞击其它部位,以免损坏设备。
6、拆卸有瓷件设备螺钉时,如有卡紧现象不准用工具敲打。在搬运有瓷件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瓷件。
7、搬运电容器时,不准搬电容器的瓷瓶,要搬电容器的把手。在电容器上检修作业时,有放电装置的待停3~5分钟后方可作业,如放电装置已坏,要对单个电容器进行3~5次的重复放电后,方准许工作。在连接电容器母线引流线时,螺钉拧得不易过紧。
8、检修电抗器时,严禁攀登电抗器的线圈,严禁用力摇晃。清扫电抗器时,严禁用坚硬的清扫工具,应用毛刷和吸尘器等工具除尘。
9、检修蓄电池时,要防止电气短路,严禁电气明火如确实需要用火时(如焊接等),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再进行工作。
10、在二次控制回路上工作时,一定要拆除控制熔断器,以防接地、短路造成机构动作。
11、在二次保护回路上工作时,要防止二次线接地短路,以避免保护装置误动作。
12、在信号、事故音响回路上作业时要防止接地、短路,保障作业顺利进行。
13、检修或更换低压回路、二次回路的熔断器时,要使用专用工具或带绝缘手套。
?五、收尾工作
1、检修工作结束后,要进行自检、互检,确认无误后经工作负责人及变(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检查验收、签字后再向站长或主管科长汇报请示送电,站长或主管科长同意后,方可恢复送电并填写记录。
2、检修人员工作完后,要清理现场,清点工具、仪表、仪器、材料、配件,待送电正常后方可撤离工作地点。
篇3:采煤机地面检修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1条采煤机地面检修工(以下简称检修工)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2条检修工必须熟知所检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规程及完好标准。经检修的采煤机,必须全部恢复其安全使用性能,达到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第3条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第4条检修中排放的油、水要妥善处理,不得污染地面。使用后的污棉丝、破布等要放在指定的容器内。
第5条在设备上进行焊接、切割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措施;焊接密闭容器时,应有安全措施。
第6条站在设备上工作时,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第7条装好的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可靠;有性能要求的安全装置应先做性能试验。
第8条检修地点应清洁,无影响检修的杂物,尤其是检修液压系统的地点必须无污染、无粉尘。
二、检修前的准备
第9条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向参加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10条根据检修内容认真检查普通工具、专用工具,
材料、备件的规格、质量、数量应符合要求。
第11条对采煤机进行外部清洗,除去煤泥,煤尘等污物。
第12条检查外部零件有无损坏、丢失。
三、检修
第13条使用起重机拆装大件时,对悬空或不稳的机件,拆卸时应先捆绑挂牢再松联接螺栓,安装时应先拧好联接螺栓再松绳摘钩。
第14条传递工件、工具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向高处传递时,必须将工件或工具拴在吊绳上,禁止抛掷。
第15条解体:
1.拆卸前必须熟悉机件的构造,观察每个零部件,确认它们的用途、相互关系和位置关系,必要时做出标记;
2.拆卸中,根据零件的安装关系,选用适当的工具,采用合适的拆卸方法;
3.拆卸特殊零部件,如泵的柱塞、叶片等要做出标记,防止安装时装错;
4.拆卸时注意不要损坏各结合面、液压件。
第16条用煤油对内部零件进行清洗,严禁用棉丝擦抹液压件。
第17条零部件的检测:根据检修质量标准,对每个零部件进行检查、测试,分出可用零件、报废零件及可修复零件。
第18条采用各种方法对零件进行修复。对修复零件根据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不合格不得使用。液压件的检修、测试应在无尘车间进行。
第19条装配前根据原部件使用的油脂对零件进行清洗。
第20条部件组装时应每完成一个步骤检查一遍,直至整体组装完毕。对按规定需要检测的部件,如液压泵、液压马达等要按要求逐项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详细记录。
第2l条整体组装后应检查有无漏装、错装。
第22条按标准对整机性能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收尾工作
第23条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并妥善放好。
第24条将检修记录、测试数据存档保存。
第25条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检修场地。
篇4:采煤机井下检修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l条检修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过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
第2条检修工作必须按设计要求及部颁检修质量标准进行,保证正常的检修时间。
第3条牵引部的液压系统不得在井下进行检修,如特殊情况需在井下检修时,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经矿机电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4条检修地点必须安全宽敞,进风侧应避免污染性作业。
第5条液压件需带入井下时,应有防污染措施。
第6条检修工作(含周检、月检)必须有检修计划,并有检修记录。
第7条当检修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切断电源。
二、检修前的准备
第8条检修人员应配齐需用的工具、仪器、仪表、绸布、海棉、棕刷、清洗油等用品,当日检修所需的材料、备件的数量要充足。
第9条检修负责人应向全体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10条检修前要将采煤机及相关设备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及相关环节的人员进行联系。
第11条清理采煤机壳上的煤尘,工作地点周围应洒水灭尘。
第12条检修部位上方及进风侧的工作帐篷、检修人员工作服、工具及零件要清洁。
第13条检修前除原有装置外,还要另设可靠的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三、操作
第14条在煤壁侧、机身上或机身两端检修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不准单人检修。
第15条需进行起吊工作时,非综采面应另设起重架,不准利用支护梁、柱进行起吊。起重工具及连接环、销必须合格,安全性能可靠,连接必须牢固。
第16条拆装时,重要部位、加工表面应使用铜棒。
第17条拆卸生锈或使用了防松胶的部位时,事先应用松动剂或震动处理后再进行。
第18条对常用工具无法或难以拆除的部位和零部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破坏性拆除。
第19条拆下的零部件及使用的工具应放在专用箱内,不准随地乱放,以防污染、丢失或落入机体内部。
第20条更换的零部件必须是合格产品,不准代用。
第2l条安装骨架密封时应使用导向装置,防止翻唇。
第22条主要紧固件应使用力矩扳手。重要结合面及紧固螺栓应按要求使用防松胶。
第23条检修后必须清洗油池,注入油池的油必须经过过滤。
第24条试车前需要盘车时,检修人员不得将手伸入机体内部触摸可转动的部位。
第25条采煤机电气部分的检修按电气设备检修操作规程进行。
第26条恢复送电前,检修人员必须撤离运转部位,井向相关人员发出送电开机的通知及开车信号后,方可送电,并由采煤机司机按规定开机。
四、收尾工作
第27条检修完毕,必须经全面检查后方可撤去临时防滑安全固定装置。
第28条进行全面试车,观察是否有异常。
第29条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升井,并做好详细记录。
篇5:液压支架地面检修工操作规程范本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液压支架地面检修工(以下简称检修工)应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经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检修工必须熟知液压支架的结构、性能及操作规程、完好标准。
第3条经检修的支架,必须全部恢复其安全使用性能。
第4条拆下的零部件应有序、稳妥地放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
第5条检修时排放的油、液要妥善处理。
第6条检修中所使用的起重吊具应安全可靠。
第7条检修工应配戴安全帽,禁止穿易滑或带钉的鞋。
第8条在设备上进行切割、焊接时,要避开易燃、易爆物,或提前作好防护措施。
第9条阀类的检修工作必须在无尘车间进行,拆检后的零部件应加遮盖,对其测试数据要详细记录。
第10条试验介质应符合MT6—83《液压支架用乳化油》的规定,乳化液按5:95重量比配制而成。
二、检修前的准备
第11条检修负责人应向检修人员讲清检修内容、人员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12条应准备好检修需用的工具、仪器,以及数量充
足,规格质量符合要求的材料、备件。
第13条冲洗支架外面的煤尘、矸石粉等污物。
第14条检修场地应清洁,无其它杂物。
三、检修
第15条解体:禁止用大锤直接敲击各连接销轴及各液压部件,以防变形损坏。
第16条对解体后的各部件进行二次冲洗,表面不允许有污物。
第17条结构件的修复:
1.对变形的结构件进行整形;
2.对开裂的部位进行焊接,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2.对所有的结构件进行除锈;
4.涂饰结构件表面,应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第18条液压件的修复:
1.解体后各零部件要在煤油中进行彻底清洗,分类码放,严禁用棉丝擦抹液压件;
2.根据检修标准对零部件进行修复、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
3.组装时,必须把各部件内部及所有的配合表面进行认真清洗,特别是铁屑、杂物等一定要清除千净;
4.原则上所有的密封件一律更换,需重复使用时,必须经过严格鉴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5.各液压件装配时,在密封及配合面上应涂少量油脂,以防擦伤相应表面并保证运动灵活。
第19条整架组装时应按顺序组装,并检查各部件应无缺件、无错装,紧固件应齐全牢固。
第20条组装完毕对支架进行最后一次面漆的涂饰,要
求涂漆均匀,色调一致。
第21条整架验收和性能试验:
1.对支架外观进行详细全面的检查;
2.对支架进行动作试验;
3.对支架进行性能试验。
四、收尾工作
第22条清点工具及剩余的材料、备件,和更换下来的零部件,并妥善保管好。
第23条根据标准对试验结果作出结论,写出试验报告,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24条切断电气设备电源,清扫检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