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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大厦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施工的保障,也是我们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我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将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度如下:

(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2)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一成员要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指示、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系统学习,以便在管理中指导生产工人的施工。

(4)项目经理与施工工程处和业主拟定分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目标和奖惩措施。

(5)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在生产实践中切实搞好"三基"、"三个时间"、"三件事"、"三个结合"、"六防止"的教育,各工程处进场时,由项目经理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6)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工程处负责人、作业工长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使工人了解工种的安全注意事故事项,掌握安全操作要点。

(7)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每周由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对现场安全作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未按操作规程施工,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处罚,整改后要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安全监察部各专业安监工程师需每日在工地巡回检查并有记录。

(8)对特殊工种,如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需持证上岗定期培训面试。定期对工种人员作体格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上岗。

(9)安全措施经费实行专款和,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0)调节好作业时间,不打疲劳战,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滑冻措施。

(11)禁止违章作业,违章作业。

(12)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识牌和标证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放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工地,经过允许的参观人员要戴安全帽并有专人引导。

检查评价

项目经理部至少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项目经理部还要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

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结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篇2:某某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某厂房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沈阳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管理站的要求,为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项目经理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

1.1、施工现场自开工即日起,相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1.2、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3、每个施工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日常安全教育、检查工作。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1、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负其责,尽心尽力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2、项目部管理人员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对考核结果为优良的实施奖励,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实施处罚。

3、各类安全管理制度

3.1、安全教育制度

3.1.1、凡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的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先教育后上岗。

3.1.2、新入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1.3、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教育。

3.1.4、必须经常对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各工种工人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1.5、教育内容既要具体,又要有针对性。

3.1.6、以上安全教育必须做好记录,并要求教育人和被教育人必须签字,严禁代签,并有考核成绩。

3.2、安全检查制度

3.2.1、项目经理部每周组织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次检查要认真按《安全检查评分表》评分,并认真填写记录。

3.2.2、对查出的隐患及问题,要本着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必要时要停产整改后方可施工,并认真填写检查整改记录。

3.2.3、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采取防范措施,对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必须如期完成。

3.3、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3.3.1、上岗前交底:每天上班前由施工班组长主持召开班组会议,认真做好上岗前安全教育,传达项目部或安全员的书面安全检查交底书。

3.3.2、上岗前检查:每天上班前,对作业区域及工作现场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个人所佩戴的防护用品齐全有效,对工作所使用的设备、机具、工具(包括脚手架)必须进行作业前的安全试运转和使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未处理前不得使用。

3.3.3、班组每周举行一次安全讲评活动,上岗前交底和讲评活动必须填写记录。

3.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4.1、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对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和起重升降设备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4.2、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要组织进行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包括项目工程师对施工员的技术交底,施工员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交底记录。

3.4.3、各级交底必须严格手续,安全技术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必须签字,并注明交底时间、地点。

3.5、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3.5.1、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用电、脚手架、安全网及"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在使用前都必须经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5.2、接地必须有隐蔽验收记录,以上验收必须有验收记录,并有施工安装人员,施工员、安全员等人的签字及验收日期。

4、各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1.1、起吊物品应绑扎牢靠,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严禁偏拉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吊物未固定时严禁松钩;

4.1.2、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两册栓上溜绳;

4.1.3、起重悬臂及吊物的下方严禁站人或人员通行,起重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逗留;

4.1.4、起吊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1.5、起吊重物超过额定负荷的70%时,起吊物吊离地面10厘米时,停止起吊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同时办理安全操作票;

4.1.6、起重机在工作中如遇机械故障,应放下重物后再排除故障。如因起重机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

4.1.7、当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较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4.1.8、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4.1.9、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

4.1.10、起重用绳索必须经过严格计算,防止断绳事故的发生;

4.1.11、起重作业时必须使用指挥信号(信号旗、信号笛、对讲机),不得单独用手代替指挥信号;

4.1.12、指挥人员起重作业时思想必须集中,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4.2、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现场用电作业必须由电工完成,严禁他人私拉乱接电线。

4.2.2、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4.2.3、现场施工用电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和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2.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2.5、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绝缘灭火器或干砂来灭火。

4.2.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4.2.7、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电阻值应不大于10欧姆,且不得少于三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4.2.8、电气设备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

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4.2.9、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架设。

4.2.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电线要采用五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

4.2.11、要按规定做好钢管脚手架、物料提升机等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体可用角钢,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应符合规范要求。

4.2.12、支线架设应设置横担,并用绝缘子固定,架空线路,不准成束架设。

4.2.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线,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电气设备有的接地有的接零保护。

4.2.14、施工现场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门锁齐全,有统一编号。开关箱配电箱内严禁动力照明混用;要有检修记录及记录本。

4.3、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1、电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上岗;明火作业必须发行审批手续。

4.3.2、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4.3.3、电焊机开关箱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4.3.4、电焊机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

4.3.5、焊钳与焊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穿绝缘胶鞋或在木板上操作。

4.3.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4.3.7、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的盖打开。

4.3.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4.3.9、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割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4.3.10、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4.3.1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4.3.12、禁止利用金属结构、管道、轨道或其他金属搭接起来作为导线使用。

4.3.13、工作结束,必须切断电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4.4、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4.1、气焊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明火作业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4.2、施焊场地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4.4.3、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合格证后方能使用。如果超出有效期,不得使用,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属飞溅物。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4.4.4、氧气瓶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振动,并防止爆晒,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确定单独摆放,使用时确保两者间的安全距离。

4.4.5、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作件或地面上。

4.4.6、不得手持连接胶管得焊枪爬梯,登高。

4.4.7、严禁在带压得容器、管道上焊割,焊割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4.4.8、在储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把容器或管道清理干净,并将所有的孔盖打开。

4.4.9、铅焊时,场地通风应良好,皮肤外露部位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后应洗漱。

4.4.10、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的气阀关好。氧气瓶应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4.5、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5.1、架子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经特种作业和高处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体检合格证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4.5.2、搭设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进行,即: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步结实,层层拉结,设施齐全、牢固。

4.5.3、架子工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及操作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5.4、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设,主要受力杆件,拉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物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4.5.5、搭设用钢管和扣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使用弯曲、变形或有裂纹的钢管,脆裂、变形、滑丝的扣件也禁止使用。

4.5.6、脚手架内立杆与外墙面间按规定进行防护,脚手架应有独立的支撑系统,底脚应垫垫块或砼硬化,并设纵横扫地杆。

4.8、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8.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

4.8.2、存放油漆、调配油料的库房通风应良好,不准住人,并应配置消防器材和挂设"严禁烟火"明显标志,且与其他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8.3、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要佩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4.8.4、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4.8.5、采用静电喷漆时,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4.8.6、刷外开窗漆时,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落水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

4.8.7、切割玻璃应在指定的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应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将玻璃与手及身体裸露部分离开。

4.8.8、在高处安装玻璃时,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人员通行,安装玻璃时,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的工具等安全措施。

4.8.9、使用的工具应及时放入袋内,不准口含铁钉。

4.8.10、独立悬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一手腋下夹玻璃,一手扶梯攀登上下。

4.9、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4.9.1、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9.2、进入现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9.3、现场施工用的高低压电器设备线路均应按照施工设计和有关电气安全规程安装、架设;

4.9.4、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操作;

4.9.5、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

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片);

4.9.6、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用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4.9.7、一切用电设备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控制保护的原则安装施工机具,严禁一闸或一漏电开关控制或保护多台用电设备(包括连接用电器具的插座);

4.9.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施救,电气(器)着火应立即讲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4.9.9、严禁酒后作业;

4.9.10、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好交接班制度,做好各项值班记录。

篇3:住宅组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住宅建筑组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根据国务院市及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1、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需要,对全体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方法主要采用上课,观看录相,现场会等形式。重大假日必须进行教育。

2、对新录用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填写教育手册。

3、对于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操作训练,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

4、建立安全活动日和在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认真填写各种安全管理台账,对职工进行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结合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和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在采用新技术、新生产方法、新设备,或工人调岗时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手段,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本着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房地产公司现状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程局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安全大检查

1、四月份对施工现场、变电室等重点部位及防火情况进行检查。

2、十一月份重点检查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并结合全年任务指标进行验收评比。

二、项目应根据施工现场、驻地及不同季节的工作任务进行检查,及早发现隐患,采取措施。

三、各生产班组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每日,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难于治理的应及时上报。

四、在设备换季时应加强检查力度,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五、根据季节和上级要求将采取不定期检查制度,检查小组由工程部、劳动人事部、总务部组成。

六、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安全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市及工程局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帐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级主管领导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6、一年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工程局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账不建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火源安全管理制度

1、火源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的姓名贴在火源处。

2、灶具、燃气开水炉、电热器要严格遵守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安装和改动。

3、用火时,使用者不得离开外出,用完要及时关闭气源。

4、每天下班前检查所管设备,做到断火、断电、断气。

5、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灶具管路,电源线路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必要时请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检修。

6、库房、食堂操作间,煤气表室,煤气燃气开水房严禁烟火,贵重物品要有交接班制度。

7、各种机械、电闸箱禁止用水直接冲洗。

8、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将按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相应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法人代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4、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在事故调查级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三)项目经理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

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施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施队的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四)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跟踪、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五)工长、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施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任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辈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六)班组长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式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篇4:地铁车站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地铁车站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项目经理负总责、安全长负专责、各级管理人员负相应责任的原则,全面建立并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逐级负责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横向到职能部门,纵向到各级领导和每个职工,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形成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体系。

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针对本工程城市暗挖施工、交通运输和人身安全风险大、技术含量高等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每道工序开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交底至班组,并要求传达到每个作业人员。

3、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作业人员的的安全教育,使广大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克服麻痹思想,组织职工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知识,做到思想上重视,生产上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对特殊工种和对施工安全有特殊影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3)要经常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4)对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要进行转岗安全教育。

(5)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年度安全培训,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继续从事安全员的工作。

4、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安全漏洞。

○2项目部组织月检查,工区进行周检查,工班经常进行检查,职工相互监督检查。

○3坚持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边查边改的原则,主要查措施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安全隐患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

○4检查出事故隐患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5、安全员跟班作业制度

安全人员要佩带“安全员”标志,只要现场有施工就必须有安全员在场,认真贯彻岗位责任制,查出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6、安全警示制度

禁止进入危险场所的措施,要用适当的警示等表示,使有关人员遵守。凡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光脚,且服从值班员指挥,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7、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得不到落实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不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同时要及时总结教训,针对事故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8、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项目部及工区安全负责人不定期对各个工班班前安全活动和记录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9、持证上岗制度

所有参加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未持操作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10、安全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存在问题,并研究制定改进和整改措施。提出下阶段工作安排及工作重点。

篇5:金桂苑标段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金桂苑四标段工程安全管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处理好"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辩证关系,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防护,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有关规定及本项目工程周围环境和工程特点要求,制订以下措施:

1、建立以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为一体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要求。

2、根据《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并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和市安监站关于标准实施要求的通知精神,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并进行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目标责任分解,与公司订立安全目标责任合同和奖罚条例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

3、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一人,参加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每周二)和不定期的(节假日、暴风、雨、雪等季节性)以及专项的(塔吊、人货电梯、脚手架、施工用电、基坑施工等)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人员对安全工作做到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使安全工作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4、制订各项规章制度。项目部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生产验收制度》、《安全生产交底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制度》、《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场容场貌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除四害制度》、《工地消防制度》、《动用明火审批手续制度》、《仓库管理制度》、《浴室制度》、《厕所制度》、《治安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工伤事故报告制度》、《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安全生产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等,从而大在地简化了在施工过程中带来的各种麻烦,达到有章可依,遵章守纪的管理。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项目部所制订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一上墙,参照执行。

6、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一些违章现象严厉进行处罚,不得手软,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列入议事日程。当发现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尊重安全为原则的态度。

7、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责任制,防火制度完善,项目部按总施工人数的10%成立义务消防队,并建立相应的活动制度,按照明火审批制度的要求,划分动火级别审批手续,完善监护设施和监护人的要求,重点防火部位,划分重点防火区域,消防器材严格管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并成档入册。

8、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焊工十不烧规定,现场做到材堆规范,标识清楚,道路畅通。

9、认真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有针对性,当天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日后工作完后的检查。取长补短,学习各种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经验。

10、严格把好各类验收检查关,各类验收项目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施工,否则拒绝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对进入现场的各类机械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挂牌后才能使用,凡未经验收的各种机械禁止使用。

11、在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立工程概况牌、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防火须知牌、安全十项措施牌、环境卫生制度牌、安全生产计数牌、综治管理网络牌、施工组织管理体系牌和*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三点重要指示牌、施工平面图、卫生包干区域图等六牌一图以及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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