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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管理标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的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龙海市供电公司生产设备的检修工作。

2引用标准

山东省电力公司《备品备件管理办法》(试行稿)

3职责与权限

3.1职能

3.1.1做好备品备件管理工作,必须重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新建和扩建项目,从筹建开始,就应抓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3.1.2备品备件管理工作由公司生产经理负责,生技部、物资公司、财务部分管各项具体工作。

3.2权限

3.2.1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制订,应根据备件的范围,结合设备历年的健康状况及检修经验,本着既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节约资金的原则,由生技部制订,公司生产经理批准。

3.2.2新设备投产后,需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制定备品定额。

3.2.3备品备件资金管理

3.2.3.1消耗备品所需资金全部由流动资金的材料资金解决。

3.2.3.2事故备品由大修资金解决。

3.2.3.3核定的备品备件不得挪作它用。

3.2.3.4随设备的备品备件是整体设备的一部分、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管理,只列清册、不纳入备品备件资金范围。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属设备备品备件实行分级管理:生产设备事故备品由物资公司按照审批定额集中储备;消耗性备品由各车间自行储备。

4.2事故备品只能用于更换通过预防性试验检查发现即将损坏的设备及零部件,防止生产设备事故的发生和用于事故抢修。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改进工程及科研等项目。

4.3事故备品的动用要经过审批、防止使用不当,动用事故备品要经公司生产经理批准、并且做到

及时补充、保持原有储备量。

4.4安装在我公司变电站、输电线路上和存放仓库内的设备,不得随意挪用或随意拆除部件,若确实需要拆除部分设备或备件时,需填写设备申请单,报生技部批准后执行。对于紧急情况,在不影响正常运行设备的条件下,经生技部专责人及运行人员同意方可拆除,并作详细的交待记录,所拆备件,应在一周内予以恢复、补全。

4.5备品备件管理是一项技术、专业性强的工作,专责或兼责人员应由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业务基础扎实、工作作风端正的人员担任。

4.6备品备件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而必须经常储备的物资,须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定期检查测试,以便在生产设备发生事故和异常时随时可以使用。

4.7事故备品由物资公司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按储备定额标准和资金进行储备,保证合格、不受损坏、变质或散失。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资金占用。

4.8新安装的生产设备随设备的图纸、资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由生产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清理登记、交生产单位保管、安装单位使用时可以向生产单位借用。

4.9备品备件应建立帐卡,并做到帐卡物相符、备品入库时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制造厂的检验签定书和有关技术资料随备品一起妥善保管。

4.10备品按其本身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设备性备品、材料备品和备件性备品,按其重要性和加工程度不同,又分为事故备品和消耗转换备品。

4.11事故备品

4.11.1设备事故备品是指除主设备外的其他主要要设备.这些设备一旦损坏,将影响正常运行,而且损坏后不能修复或难于购买者。

4.11.2备件性事故备品是指主要设备的零部件,这些零部件具有正常运行情况下不易损坏、正常检修不需要更换、但损坏后将造成供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直接影响主要设备的安全运行,而且具有损坏后不易修复、制造周期长或加工需用特殊材料的特点。

4.12消耗轮换备品:

4.12.1检修工作量很大,如利用备品进行轮换则可以显著缩短抢修时间的设备部件。

4.12.2在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经常磨损,检修中需要更换的部件或零件。

4.1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列入备品储品的范围内:

4.13.1损坏的部件有充分时间进行配制和更换或本单位在短时间内修复或采购方便、不致影响供电时间要求。

4.13.2在检修中使用的一般材料、设备、文具和仪器。

4.13.3特殊检修项目需要的大宗材料以及零部件。

5检查与考核

由生技部负责检查全公司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工作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意见。

篇2:线路防冰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备品备件是设备检修的基本要件,为了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更好的满足设备检修的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材料保管员应熟知送电管理所所有设备的规格型号,装配结构、部件备件名称、设备性能以及各种技术参数、逐步摸索备品备件的使用寿命,随时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设备状态。

2.备品、备件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存,按照送电管理所制定的抗冰保电预案,备品备件应准备齐全;

3.工具、材料应定量、定位,分类放置,做到一目了然,使用方便,消耗后及时补充;

4.备品、备件及消耗材料等,为安全生产的专用物资,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在作线路设备更换工作时,必须做到领出材料数与更换使用数相同,余料及时退回库房妥善保管;

5.备品、备件及消耗材料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或者缺失应迅速补充,以保证需要时能方便投入使用。

6.工作人员跟材料保管员要经常沟通,了解相关备品,备件的信息。以便材料保管员能及时掌握备品,备件的使用情况。

7.更换后的备件,应视情况予以修复,重复利用。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尽量减少备品备件费用的发生。

8.各班组应加强维护,认真巡检、正确操作、避免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从而降低备品备件的消耗。

9.对需要充放电的工具,要按照规定每月充放电1次。

10.在设备检修过程中,若发现备件存在质量问题应及时和设备供应商联系,共同采取措施,协商解决。

11.备品备件出入由专门负责人记录,记录要应做到详细、准确。

12.线路防冰期间送电所车辆必须随时配备好三角木、防滑链、沙袋、撬棍等防滑工具.

二〇〇九年二月四日

篇3:工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2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4.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6.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4.6.2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6.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4.6.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6.5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4.7报废

4.7.1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7.2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篇4:生产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第十二条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科审查,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科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篇5:安全生产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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