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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生产设备容器清洁控制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5

工厂生产设备和容器清洁控制程序

1.目的

保持食品接触面的清洁度,防止污染食品。

2.适用范围

与食品接触的员工、设备合器具。

3.职责

生产科(车间)负责按规定进行操作和检查。

4.程序

4.1工厂设备及器具

生产设备及器具须采用无毒无味、抗辐射、不吸潮、不变形的材料。设备安装在中间,让机器里面与四周有足够的空间来做清洁和卫生工作。器具须平滑、无坑洞、易清洗。在更换设备或采购新的设备时,须考虑易清洗的因素。

4.2一切直接接触产品的器具和设备的表面都要进行有效的清洁

每天开工前,各班组负责人和必须对加工所需的一切设备、器具对照卫生检查标准进行评价,若卫生条件不符合,则记录在日卫生检查记录中,并重新清洁,否则不能进行生产。加工过程中,手、工器具必须按照规定的清洗指导和频率进行操作,由各班组负责人进行监督指导。若器具、手被污染(如落地)必须清洁。

4.3产品接触物要定时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

与产品或产品接触面相接触的帽子、鞋子,必须由防水、无毒的材料制成,并保持清洁卫生。由公司统一发给工人帽子、工作鞋,生产线上的主管人员要确保其工人佩戴这些用品。员工不得以个人的用品取而代之,要求工人将其用品保持清洁卫生。

篇2:某学校配电室清洁卫生制度

学校配电室清洁卫生制度

一、搞好配电室内外卫生,保持文明整洁的环境是值班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应同心协力认真对待,共同承担;

二、对室内各种公物应做到物放有序,搞好定置管理,一切物件用后都应及时擦试并归位;

三、变配电室内外划分各个卫生责任区,责任分工到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扫擦洗,整理摆放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

四、对高低压室,主控制室、走廊和主要通道要求每天每班擦拖一遍,将卫生工作纳入交接班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当班卫生不好可拒绝接班,并报告上级领导处理。对高低压室内设备及铝排的清扫应每月进行一次(停电清扫);

五、对值班室内公用和私用工具箱应放置有序,保持清洁,不能存放食物,变配电室内不准吃饭,不准使用电炉做饭、烧水;

六、搞好设备环境整洁是安全供电的有力保证,本制度应严格执行,否则,徐州供电公司用电监察员有权扣吊电工证。

篇3:某酒店工程部压力容器操作规范

酒店工程部压力容器操作规范

规范内容与要求

开机前的检查:

(1)一切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得开机。

(2)各处润滑油符合标准。

(3)每月一次的安全阀门自动启动试验,每半年一次的压力表强检,以及每年一次的压力表、储气缸、导管接头外部检查和三年一次的内部检查与水压强度试验等例行检查均符合要求,检查记录齐全。

运转中应注意事项:

(1)加强巡视、检查,注意压力表指针变化,禁止超过规定压力。

(2)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的气味、响声和振动,应立即停机检查。

(3)机器在运转中或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4)在检查修理时,应注意防止木屑、铁屑、楷布等杂物掉入储气缸及导管里;用机油清洗过机件,必须无负荷运转10分钟,才能投入正常工作。

(5)工作完毕应将储气缸内余气放出。

使用前的检查:

(1)先验查压力表,安全阀及各种阀门是否安全灵敏。

(2)打开底部冷凝水阀门,排出冷凝水,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操作中应注意事项:

(1)要缓慢开启蒸汽阀,并随时调节压力,以免激烈膨胀而发生事故。

(2)操作中要随时注意安全阀,压力表及冷凝水排放情况。

(3)使用夹套锅、蒸汽压力不得高于额定的工作压力。

(4)使用结束后,必须清洗干净,关闭蒸汽阀门。

(5)蒸气夹套锅要保温,除节能需要外,更重要的是防止操作人员烫伤,保证安全。

(1)操作中要加强巡视、检查,并将供应时间、温度做好记录。

(2)要严格控制交换器容量、温度。

热水温度一般控制在55℃-65℃;

暖气水温不高于60℃;

回水温度不低于50℃。

(3)热水交换器、暖气交换器要定期清洗保养,并按压力容器要求按期进行检验。

篇4:工业企业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公司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压力容器的一般管理要求、管理职责、主要控制环节、考核与奖惩。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对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登记、使用、修理、校验等环节的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术语

3.1压力容器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容器为压力容器:

a.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b.内直径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

c.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4、一般管理要求

4.1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4.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为:

4.2.1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2.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安全生产、本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2.4经过本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

4.3压力容器的焊接工,必须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焊接操作证。操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4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做好水质管理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准投入运行。

4.5压力容器的检修必须由劳动部门认可单位进行。一般性的检查必须在无压力、各种介质放清并清洗干净后进行。

4.6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

4.7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保管和使用应按规定执行,应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装置,并定期检验,防止沾染油脂,避免曝晒、碰撞、腐蚀等。放置地点必须距明火10m以外、无放射性源。

4.8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或防爆膜)、压力表、减压阀等。乙炔发生器应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4.9压力容器必须登记、申报、建立档案。做好检查、修理记录。

4.10压力容器必须按技术条件规定的压力使用,不得超压。改变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报经营部审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管理职责

5.1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规定,开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2经营部职责

经营部在主管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以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

5.2.2组织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2.3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工作。

5.2.4编制、审核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5.2.5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主要问题等。

5.2.6组织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并组织编写事故分析报告。

5.2.7组织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5.2.8组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归档。

5.2.9监督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建档、定期检验、使用和维护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5.3使用单位职责

5.3.1保证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具有办证所必须的归档资料。

5.3.2建立和健全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等制度。

5.3.3在确定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安装单位时,承担单位的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5.3.4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5.3.5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操作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应包括:

5.3.5.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

5.3.5.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方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5.3.5.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处理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

5.4操作人员职责

5.4.1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经营部报告:

5.4.1.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变形、泄漏等缺陷。

5.4.1.3安全附件失效。

5.4.1.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4.1.5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5.4.1.6过量充装。

5.4.1.7压力容器的压力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5.4.2参加压力容器维修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5.4.3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规定。

6.主要控制环节

6.1购置

6.1.1负责压力容器的购置验收单位应执行有关规定并向经营部提供完整有效的压力容器办证资料。

压力容器办证资料包括:

6.1.1.1产品合格证。

6.1.1.2产品质量证明书。

6.1.1.3产品总图和主要的部件图。

6.1.1.4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6.1.1.5进口产品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6.1.2压

力容器使用单位不得委托无设计、制造资格证书的单位设计、制造压力容器。不得购买其产品。

6.1.3经营部负责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查。对资料不符合的,不予办理取证手续,不予归档。

6.2登记、申报、建档

6.2.2每台压力容器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6.2.3不具备以下建档登记条件的不准使用:

6.2.3.1新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或安全状况登记不能达到l级或2级的,不得投入使用。

6.2.3.2未注册的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

6.2.3.3不符合其它条款要求的。

6.2.4各单位所有购置的和在用的压力容器都应在经营部登记、建档。压力容器有关资料需要下发到使用单位的,应在经营部登记,注明保管单位和保管人。

6.3修理与改造

6.3.1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6.3.2承担压力容器修理或改造任务的单位,应持有压力容器相应类别的有效生产许可证。修理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

6.3.3修理单位应按压力容器现行技术规范制定具体的修理方案,并执行有关规定。

6.3.4修理单位必须建立修理、改造记录、明确保管人、规定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并列入本单位检查考核办法。修理、改造的内容由维修单位技术人员按设备管理的要求提出,维修人员负责记录,维修单位主管安全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6.4定期检验

6.4.1经营部负责归口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并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

6.4.2经营部负责提出检验费用预算,计划部门负责落实费用。

6.4.3经营部按规定确定定期检验期限。

6.4.4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每年应提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单位的检验安排意见(检验月份、台数、有关要求等)。并负责配合检验部门完成本单位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6.4.5使用单位负责将检验报告书等资料,交经营部统一保存。

7、考核与奖惩

依据有关规定,对压力容器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和处罚。

7.1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和表扬,并记入操作证。

7.2对违反下列规定者,除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处分外,对机关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考核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7.2.1由于违反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监察规定受到上级监察处罚的。

7.2.2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取证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

7.2.3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7.4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使用后,应立即通知使用单位领导处理,必要时报主管副总经理。

附录:压力容器安全性检查表

内容

说明及结果

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则为不合格:

(1)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2)无严重腐蚀和严重损伤

(3)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压计等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定期校验

(4)无渗漏现象

(5)容器门的关闭装置应安全可靠

检查人:检查日期:

篇5:某学校设施清洁卫生制度

学校设施清洁卫生制度

1、每班应对锅炉房进行打扫,保持地面、墙壁、门窗干净、整洁。

2、对锅炉本体、管理应将灰尘清扫干净,特别是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扫干净,清晰可见。

3、对烟箱、炉门外的烟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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