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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会主席岗位工作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1)在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主持工会委员会全面工作,带领全体委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会员代表(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向会员代表(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常委会、分工会主席会议和工会办公会议,传达贯彻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决议、指示。组织制定工会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做好工会的工作总结、表彰。

(3)参加本单位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和建议。

(4)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组织和代表职工与单位行政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等其它协议,并督促集体合同和工资等协议的履行和落实。

(5)协助党政抓好职工思想教育,组织职工开展科技、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比赛等活动,不断加强职工队伍自身建设。协助行政搞好劳模、先进评比、选树、奖励和管理等工作。

(6)代表和组织职工依法监督行政执行劳动法律及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7)深入分厂、班组了解掌握职工群众在生产、生活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倾听和反映职工群众合理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职工群众说话、解难、办事。

(8)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培训、业务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的维权能力等综合素质。

(9)编制好工会经费预算和决算方案,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资产。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职工之家建设,丰富职工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10)理顺工会同行政的关系,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工作。

(11)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篇2: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职责一:人大主席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2、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3、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4、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和对本级人民政府评议等项工作。

5、办理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6、向本级人民政府反映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做好召开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8、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

职责二:人大主席职责

1、负责乡人大全面工作。

2、主持召开乡人大主席团的工作会议。

3、代表乡人大主席团向人民政府报告乡人大工作。

4、督促、检查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议案、建议的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评议活动。

6、接待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

7、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职责三:乡镇人大主席主要职责

(一)组织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并检查了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

(二)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视察、参加执法检查、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听取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派驻乡镇单位的工作;

(三)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和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代表组成代表小组并开展活动,及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检查主席团交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组织办理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汇报;

(五)做好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申诉和意见,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主席团汇报处理情况;

(六)依法组织选区选民办理罢免或者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有关事项,掌握各选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

(七)承办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其他工作;

(八)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职责四:乡人大主席、副主席职责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1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开展代表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实践中各地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还担负以下职责:

(1)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筹备工作。

(2)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组织主席团成员做好主席团应做的各项工作。

(3)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4)组织实施本级人大和主席团决议、决定的有关事宜。

(5)列席本级党委会议和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重要会议。

(6)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并负责督办。

(7)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人大主席团交办的有关事宜。

篇3:研究生会主席工作职责

责任一:研究生会主席职责

1.在校研究生处、校团委和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全面主持研究生会各项工作;

2.团结和带领研究生会全体成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主要干部的考核、奖惩和任免工作;

4.主持各项会议,包括主席团会议、部长级会议及全体会议;

5.负责拟定学院研究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6.代表西北大学研究生会参加校内及校外的各项公开活动。

责任二:研究生会主席职责

一、经常同各班学生干部谈心,抓好研究生各班同学的思想建设,充分调动所有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负责下届研究生会干部的考察配备;

二、每学期初提出学院研究生会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开展的活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及时向学校、学院反映学生对生活、文娱、体育、学习、宣传和其他方面的建议与意见,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

四、负责学院研究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研究生会各部长会议,学生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制定研究生会工作计划,安排各项工作;

五、及时向学院团委汇报研究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学生工作会议;

六、代表学院研究生会向上级学生组织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七、检查督促并指导帮助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责任三:研究生会主席职责

1、定期召开研究生会例会,布置各项工作,制定学期计划;

2、同校团委、研究生部分团委保持联系,协调相互工作;

3、分管各部门工作,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

4、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反映广大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对今后工作统筹安排;

5、组织全体研究生参与各项活动;

6、积极参加上级学联和兄弟院校的活动,加强巩固校际联系。

责任四:研究生会主席职责

1.研究生会主席是研究生会的负责人,接受院科研与研究生办的领导,对全体同学和全体研究生会成员负责,代表院研究生行使权力。

2.负责对研究生会的常规化管理,不断完善研究生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创建高效优良的工作体系。

3.加强和完善研究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协调各部门关系,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

4.负责召集并主持全体研究生会干部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上级组织对研究生会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研究贯彻执行的方案和措施。

5.主持制定研究生会总体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的具体实施、及时作出工作总结;负责审批各部门活动计划和总结。

6.负责研究生会副主席以及各部部长的考核工作,并对每一位干部给出公正的评价。

7.完成领导临时下达的各项任务。

篇4:企业工会主席岗位工作职责

职责一:企业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一.负责公司工会管理工作,主持工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负责编定工会工作规划、重要文件、报告、文章和起草、定稿工作。

三.指导开展与工会相关的调查、问卷和课题研究,及时掌握工会会员思想动态,及时向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汇报或提出建议。

四.协助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每一时期中心任务的展开;组织发动与本职相关的劳动竞赛和小革新活动;协助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更多的“四有”职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五.审批年度工会活动方案,及每次活动的计划与预算。主持重要的、重大的或综合性工会活动。

六.主管公司工会的机构设置、会费收缴与使用、印章管理、收发文、档案保管与统计、年度总结与奖罚等事务审核、监督工作。协助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配备好公司工会领导班子,主持基层工会干部的任免,对基层工会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培训。

八.设立接待日,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基层问题,处理会员或员工的投诉,维护了工合法权益。

九.组织发动职工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做好职工及其家庭的生、老、病、死、贫、灾的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工会机关专职人员的业务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做好下属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惩罚工作。

职责二:企业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在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会的组织领导工作,认真贯彻工会工作方针,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2、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布署,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项工会工作制度、规范的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参与公司有关涉及员工利益的政策的制定,就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与企业领导进行协商、沟通、妥善解决有关问题,加强民-主监督,增强企业员工主人翁责任感。

4、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活动,调动全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发展与建设。按照有关民-主管理法规、条例、制度,抓好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

5、关心员工生活福利,在多劳多得、效益优先思想指导下,协助和督促公司领导办好员工集体福利工作。关心有困难的职工,为他们排忧解难。负责困难员工的慰问工作。

6、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组织好节假日及假期的休闲活动,增强企业凝聚力。

7、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女工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9、督促工会各委员会做好相应工作。

10、配合各级领导搞好各项公益活动。

11、完成工会及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职责三:企业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一、制订工会工作计划,指导工会小组制订、落实活动计划。

二、协助党总支书记和校长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认识水平。

三、组织会员学习教育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教育管理知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出色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学校各项中心工作。

四、发挥学校党总支、行政和群众的桥梁作用,经常把群众的建议向党总支、校行政反映和报告,并将党总支、校行政的工作部署变为群众的行为。

五、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众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教代会闭幕期间作为常设机构,做好经常性的民主管理工作。

六、教育会员模范地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弘扬师德,协助学校行政表彰先进、奖励劳动模范。

七、做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开展群众互助活动,协助校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八、协助校行政对会员加强法制教育,同时保护会员的政治利益和民主权利。

九、搞好文明家庭的建设和评比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工作。

十、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健全民主生活,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篇5: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职责一: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一、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二、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四、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五、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六、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七、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

八、受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镇)长、副乡(镇)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九、在人大主席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主席团成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在乡(镇)长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副乡(镇)长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十、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一、主持选区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

十二、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属和本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十三、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十四、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职责二: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1)做好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具体准备工作;

(2)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总结交流代表小组活动经验;

(3)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的重要会议;

(5)督促办理代表和人民代表的来信来访;

(6)组织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决定的有关事项。

职责三: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一、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召集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换届后的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决定临时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二、依法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大会有关报告、决议、决定和选举事项,认真行使职权,确保大会各项议程的顺利完成。

三、负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确定会议的召开日期,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和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草案等,分别提请预备会议和主席团会议通过。会议有选举议程的,负责拟定会议选举办法草案,提请大会通过。

四、负责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五、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邀请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或者工作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评议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国家机关驻本行政区域的部门工作。

六、负责报请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设立的选举委员会。

七、督促政府贯彻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代表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和视察。

八、认真组织代表小组和代表开展“创优争先”活动,适时召开代表活动经验交流会,评比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九、办理依法应由主席团办理的其它事项,积极完成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职责四:乡镇人大主席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和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检查和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情况。

二、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四、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

五、决定和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视察、调查、检查,对政府及其站所工作评议或领导干部述职评议。

六、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和接受上级人大委托,联系上级人大代表,并指导、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进行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七、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述和意见。

八、根据镇长的提名,决定副镇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九、受理镇人大主席团成员、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在镇长辞职被接受或者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根据党委建议,从副镇长中决定代理镇长。

十、决定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指导选区依法罢免和补选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

十一、根据本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下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届和本届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十二、决定召开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和下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十三、积极协助上级人大组织的专题调查、执法检查、工作视察。

十四、积极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常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五、加强主席团自身建设,不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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