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制度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一、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并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行的专门知识培训。

二、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业务水平。

三、坚持安全防范教育制度,每月对从业人员组织一次安全防范教育活动,有记录。

四、对各种通讯工具的报导警方法、联络方式有明确规定,并使每一位值班人员都熟悉掌握。

五、要加强对救援队伍的培训,保证人员能熟悉事故发生后所要采取的方法和步骤,做到应知应会。

篇2:天然气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1.总则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和增强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识和重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形成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员工安全教育

2.1三级安全教育

2.1.1新入公司员工来公司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岗位调整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1.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综合办、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实施。时间为8-16学时。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险区域分布情况;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公司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2.1.2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为16-24学时。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概况、职能范围、业务流程、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经考试合格后部门方能任用,不及格者应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部门有权退回人事部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2.1.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为16-24学时。教育内容包括本岗位的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情况和安全措施,本岗位防护器材及消防设施的具体使用方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经考试合格后,在指定的指导人带领下参加操作,未经指导人许可不得独立操作。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2.1.4员工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含)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因工伤伤愈上班前必须进行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员工变换工种必须进行部门和班组安全教育。

2.2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2.2.1对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常规安全教育外,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严格考核合格,取得社会职能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能准许上岗操作。

2.2.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工;锅炉工;计量检定员;驾驶员等。

2.2.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2.2.4由公司统一安排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特种作业培训的,取得的证书公司保管,相关费用给予报销。自行参加培训的,原则上费用不予报销。

2.2.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复审培训。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复审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2.3日常性安全教育

2.3.1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包括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安全教育制度化。重点设备或装置大修,应进行停车前、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安全教育。对重大的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

2.3.2公司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3.3每年应对员工进行至少1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2.3.4每年要进行1-2次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教育,开展预案演练活动。

2.3.5基层班组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案例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

3.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3.1公司领导安全培训有控股公司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3.2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或组织进行的安全培训,由劳动行政部门发给任职资格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3.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分管安全副总(总工)组织实施。培训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3.4公司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有安全管理部门(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4.安全教育方式

4.1三级教育尽量采取集中教学的方式,教材应相对固定。

4.2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条件允许可集中到单位进行。

4.3公司安全责任人安全教育,地方政府部门有要求的应按要求进行。

4.4日常性安全教育可采取广播、板报、展览、电影、录像、讲座、知识竞赛、考试等多种形式进行。

4.5事故现场教育:不论发生任何事故,都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找出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进行事故现场教育,总结教训,提高认识,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5.附则

5.1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2009年10月1日开始试行,试行期6个月。

篇3:供热站安全教育制度

一、凡新来的职工、临时工、合同工、代培人员等,进入供热生产岗位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供热生产教育。

二、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如电工、电、焊等工人,除了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三、增添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四、站长对职工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供热生产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供热生产管理制度,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附:教育内容

一级教育内容:

1、安全供热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意义;

2、供热站概况;

3、供热站的主要安全规章制度;

4、一般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

5、本站过去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教训。

二级教育内容:

1、各部门供热生产工艺流程中电器、机械等设备和特点及注意事项;

2、各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

3、各部门有哪些危险场处及预防方法;

4、各部门曾发生的事故及教训。

三级教育内容:

1、解说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的性能及安全装置;

3、曾发生的事故原因、教育及预防办法;

4、发生紧急情况下的操作程序和急救方法;

篇4:空压站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我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包括新上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以及车间职工的日常培训。一、新上岗人员培训1、凡新分配、调入的职工、外单位实习人员以及车间的协岗工、临时工等,必须进行厂、车间、工段三级安全教育,车间负责督促其到分厂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且存档备案。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对新分配职工进行本车间安全知识教育,时间不少于两天,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3、工段安全教育,由工段长或工段安全员负责对新分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三天。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4、分厂内部调动职工须进行车间、工段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职工调动须进行工段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调换工种或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返回岗位人员,须进行车间、工段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参照《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三、车间的日常培训1、不定期打印下发《安全知识系列讲座》《安全案例分析》要求职工认真学习,写入职工培训记录本中。2、总厂、分厂下发文件及要求学习内容在每周一的班组学习活动中学习。

篇5:烟花爆竹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消防等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归口机构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与烟花爆竹经营过程有关的工作。

2、凡新进入公司的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经营管理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每年年初应制定年度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对培训人员要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规定。

3、从业人员必须了解与安全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了解与烟花爆竹相关的标准、规范;必须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特性,以及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4、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并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了解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5、从业人员必须了解掌握灭火器、消防泵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知识和基本的防护知识。

6、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员、守护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7、上岗后的从业人员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安全方面的再教育。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