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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站安全教育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一、凡新来的职工、临时工、合同工、代培人员等,进入供热生产岗位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供热生产教育。

二、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如电工、电、焊等工人,除了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三、增添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的部门,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四、站长对职工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供热生产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供热生产管理制度,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附:教育内容

一级教育内容:

1、安全供热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意义;

2、供热站概况;

3、供热站的主要安全规章制度;

4、一般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

5、本站过去发生的重大事故及教训。

二级教育内容:

1、各部门供热生产工艺流程中电器、机械等设备和特点及注意事项;

2、各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

3、各部门有哪些危险场处及预防方法;

4、各部门曾发生的事故及教训。

三级教育内容:

1、解说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设备的性能及安全装置;

3、曾发生的事故原因、教育及预防办法;

4、发生紧急情况下的操作程序和急救方法;

篇2:空压站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我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包括新上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以及车间职工的日常培训。一、新上岗人员培训1、凡新分配、调入的职工、外单位实习人员以及车间的协岗工、临时工等,必须进行厂、车间、工段三级安全教育,车间负责督促其到分厂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且存档备案。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对新分配职工进行本车间安全知识教育,时间不少于两天,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岗。3、工段安全教育,由工段长或工段安全员负责对新分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三天。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4、分厂内部调动职工须进行车间、工段级安全教育,车间内部职工调动须进行工段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调换工种或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返回岗位人员,须进行车间、工段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二、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参照《特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三、车间的日常培训1、不定期打印下发《安全知识系列讲座》《安全案例分析》要求职工认真学习,写入职工培训记录本中。2、总厂、分厂下发文件及要求学习内容在每周一的班组学习活动中学习。

篇3:烟花爆竹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消防等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归口机构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充分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严格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与烟花爆竹经营过程有关的工作。

2、凡新进入公司的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经营管理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应每年年初应制定年度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目标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对培训人员要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规定。

3、从业人员必须了解与安全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了解与烟花爆竹相关的标准、规范;必须了解烟花爆竹的危险特性,以及发生事故后果的严重性。

4、从业人员必须了解并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了解工作岗位的安全责任制;做到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5、从业人员必须了解掌握灭火器、消防泵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知识和基本的防护知识。

6、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员、守护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7、上岗后的从业人员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安全方面的再教育。

篇4:油库安全教育制度

1总则1.1为了增强油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不断提高油库职工的安全消防专业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制定本制度。1.2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总公司所属各级石油库、加油站参照执行。2组织和管理2.1安全教育由劳资(人事)部门牵头,安保、业务(仓储)、公务(设备)等部门参与。其主要内容有:2.1.1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石油库职工安全教育计划,经安委会批准后,组织或监督实施;2.1.2聘请或安排教师,购置教材、教具,安排教学或安全技术讲座场所。申请教育经费等。2.1.3组织考试、考核。2.1.4安全教育卡片(如附录一)的收集存档。2.2石油库工会组织,应利用广播、板报、图片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并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技能竞赛活动。2.3油库党组织要支持工会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竞赛活动;协助行政搞好安全工作;发挥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3石油库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3.1教育对象凡新职工(包括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专院校学生等)必须经公司库、班(组)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3.2三级教育的时间内容、主要内容和要求3.2.1一级(公司级)的安全教育新职工报到后,由人事或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消防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内容是:1、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2、本单位的性质、特点;石油商品危险特性知识;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4、典型事故分析及其教训;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否则油库不得接受。3.2.2二级(库级)安全教育油库主管安全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教育内容是:1、本库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2、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安全设施,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等;4、以往的事故教训;经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3.2.3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用讲解和实际表演相结合的方式,其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教育内容为:1、本岗位的操作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2、本岗位(工种)各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保管方法,消防器材的保管及使用;3、本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安全制度;4、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3.2.4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应逐级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经安保部门审核后,方准许发放劳保用品和本工种享受的劳保待遇。3.2.5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受单位领导负责。3.2.6新入库职工经过一段时间培训、学习和实际工作后,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特殊工作,应持证上岗。4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4.1凡属临时工、外包工、办事和参观人员,进库前必须接受油库的安全教育。4.2教育内容:4.2.1对临时工(包括来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招工和任用单位负责。教育内容:本单位特点、入库须知,担任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以及安全、消防制度。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4.2.2对外包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分别由基建部门(或委托单位)和外借人员主管部门负责教育,教育内容同上。4.2.3对进入要害部位办事、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教育内容:本单位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要有专人陪同。5日常安全教育5.1各石油库必须开展以班(组)科(股)为单位的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得少于l小时。5.1.2安全活动日不得被占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防止走过场。5.1.3工人必须参加安全活动日。油库领导必须经常参加基层班(组)的安全活动日。以了解和解决安全中存在的问题。5.2日常安全教育内容5.2.1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和安全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消防设备操作使用技术等。5.2.2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5.2.3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类安全技术表演。5.2.4安全检查制度,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5.2.5开展安全技术讲座、攻关和其它安全活动。5.2.6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简报、图片、安全报告会、故事讲演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6特殊安全教育6.1对特殊工种(锅炉工、电工、气电焊工、泵工、计量、化验、消防等)必须由各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从事操作(作业)。6.2对特殊工种,主管部门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培训。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安全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等。6.3防灾教育,临震前的抗震教育及汛期前的防汛抗灾教育等。6.4新设备投产前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新建、扩建、新工艺、新设备和设备改造、更新投产前,主管部门应写出适应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6.5职工在库内工作调动或脱离半年以上重返岗位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新的岗位工作。6.6对严重违章违纪职工,应由有关部门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合格后,再回岗位。6.7对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评6.7.1油库科(股)级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由上级分公司负责。6.7.2安全委员会同技术、人事、教育部门对本库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安全知识考试。成绩登记在安全教育卡片内,作为晋级和评比的依据之一。附录一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姓名:年龄: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年月日考试内容教育时间(h)教育负责人:主考人:合格(否)二级安全教育考试年月日考试内容教育时间(h)教育负责人:主考人:合格(否)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年月日考试内容教育时间(h)教育负责人:主考人:合格(否)注:此卡填后由安全委员会签字后送人事、劳动工资部门存档。

篇5:加油加气站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

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站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内容

1、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2、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本站、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

4、加油加气站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加油加气站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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