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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总则

安全教育是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和增强安全技能,掌握安全管理常识和重要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形成公司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2.员工安全教育

2.1三级安全教育

2.1.1新入公司员工来公司参加实习培训人员、岗位调整人员必须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1.1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综合办、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实施。时间为8-16学时。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公司安全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及特殊危险区域分布情况;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公司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2.1.2部门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为16-24学时。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概况、职能范围、业务流程、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经考试合格后部门方能任用,不及格者应补考,补考不及格者,部门有权退回人事部门重新安排,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2.1.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为16-24学时。教育内容包括本岗位的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情况和安全措施,本岗位防护器材及消防设施的具体使用方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经考试合格后,在指定的指导人带领下参加操作,未经指导人许可不得独立操作。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因故未受教育者必须补课。

2.1.4员工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含)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因工伤伤愈上班前必须进行部门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员工变换工种必须进行部门和班组安全教育。

2.2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2.2.1对接触危险性较大的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常规安全教育外,还应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严格考核合格,取得社会职能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能准许上岗操作。

2.2.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工;锅炉工;计量检定员;驾驶员等。

2.2.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2.2.4由公司统一安排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特种作业培训的,取得的证书公司保管,相关费用给予报销。自行参加培训的,原则上费用不予报销。

2.2.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复审培训。对于未按规定参加复审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2.3日常性安全教育

2.3.1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包括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安全教育制度化。重点设备或装置大修,应进行停车前、检修前和开车前专门安全教育。对重大的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

2.3.2公司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采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2.3.3每年应对员工进行至少1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2.3.4每年要进行1-2次事故应急预案专项教育,开展预案演练活动。

2.3.5基层班组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案例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

3.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3.1公司领导安全培训有控股公司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3.2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或组织进行的安全培训,由劳动行政部门发给任职资格证。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3.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分管安全副总(总工)组织实施。培训内容主要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3.4公司专、兼职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有安全管理部门(技术质量安全部)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工伤保险、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方案等,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8学时。

4.安全教育方式

4.1三级教育尽量采取集中教学的方式,教材应相对固定。

4.2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条件允许可集中到单位进行。

4.3公司安全责任人安全教育,地方政府部门有要求的应按要求进行。

4.4日常性安全教育可采取广播、板报、展览、电影、录像、讲座、知识竞赛、考试等多种形式进行。

4.5事故现场教育:不论发生任何事故,都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找出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进行事故现场教育,总结教训,提高认识,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5.附则

5.1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2009年10月1日开始试行,试行期6个月。

篇2:天然气使用管理制度

一、燃气表间及管线管理

1、定期对管线及表间进行巡视检查,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2、保持燃气表间通风良好,定期除尘清理。

3、燃气管道不得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4、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屋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二、单位燃气使用管理

1.厨房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学习,掌握安全操作气灶的基本知识。

2.每次操作前应检查灶具的完好情况。检查灶具是否有漏气情况,如发现漏气不准进行操作,不准开启电器开关,应及时报修。

3.员工进入厨房前应打开防爆排风扇,以便清除积沉于室内的天然气。

4.点火时,必须执行“火等气”的原则,千万不可“气等火”,即先点燃火柴,再打开点火棒供气开关,点燃点火棒后,将点火棒靠近灶具燃烧器,最后打开燃烧器供气开关,点燃燃烧器。

5.各种灶具开关,必须用手开闭,不准用其他器具敲击开闭。

6.灶具每次用气完毕后,要立即将供气开关关闭,每餐结束后,值班人员要认真检查各供气开关是否关闭好,每天工作结束后要先关闭厨房总供气阀门,再关闭各灶具阀门。

7.经常做好灶具的清洁保养工作及时清除烟罩内的油污,以便确保安全使用灶具。

8.无关人员不得动用灶具,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并及时关闭供气总阀门。

9.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篇3: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天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

二、天燃气使用场所的所有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使用天燃气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点燃气时要按火等气的原则,先点火后开气。燃气灶具在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以防外溢物或风吹造成熄火漏气。发现燃气泄露要迅速切断气源总开关,及时采取通风措施,并向工程部报告。下班前关闭总阀门,锁好门后方可离去。

四、对天燃气的设施管理,部门需安排专人每天都要进行漏气检查并做好记录,每月报工程部备档。

五、在天燃气设施周围及使用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及可燃杂物等;严禁作为休息间、工作间、仓库使用;严禁吸烟和其他明火作业;禁止安装临时用电设备;禁止将电线缠绕在天然气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悬挂任何物品。

六、燃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由专业部门操作,严禁私自拆卸安装。

七、违反本制度按酒店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泄露、爆炸、火灾等严重事故的将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

篇4:天然气使用安全制度

一、用气前应仔细阅读天然气用户须知,掌握燃气设施的维护、报修及安全常识。

二、使用天然气应先点火,后开气。一时未点着,要迅速关闭天然气灶开关,切忌先放气,后点火。使用自动点火灶具时,将开关旋钮向里推进,按箭头指示方向旋转,点火并调节火焰大小。

三、注意调节火焰和风门大小,使燃烧火焰呈蓝色锥体,火苗稳定。

四、使用时,人不要远离,以免沸汤溢出扑灭或被风灭火焰,造成漏气。

五、使用完毕,注意关好天然气灶开关,做到人走火灭。同时将表前阀门关闭,确保安全。

六、连接灶具的软管,应在灶面下自然下垂,且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离,以免被火烤焦、酿成事故。注意经常检查软管有无松动、脱落、龟裂变质。软管老化应及时更换。

七、使用燃气具时,注意厨房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八、教育无关人员不要玩弄天然气灶具开关。

九、定期用肥皂水检查室内天然气设备接头、开关、软管等部位,看有无漏气,切忌用火柴检漏。如发现有气泡冒出,或有天然气气味,应打开窗户通风,严禁开关电器,使用明火,并立即报告当地天然气维修站。

十、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在厨房和有天然气设备的房间内睡人;

(二)禁止自购乱拉乱接软管;

(三)严禁私自拆、装、移、改天然气管道设备,禁止搬弄天然气表;

(四)不要将天然气管道作为电线接地线。

(五)天然气灶具、气表周围不要堆放易燃物品。

(六)不能将室内天然气管道、气表切封在室内装饰材料内,避免管道腐蚀、破损泄漏。

十一、如遇假期,较长时间不使用,切记关闭气表前阀门。

篇5:天然气生产运行部安全管理制度

天然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天然气生产运行部为甲级防爆单位。为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证生产安全运行,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防止各灾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运行部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每位职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限期处理和整改,并做好记录。

3.加强事故管理,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对重大未遂事故也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处理报告和复查记录。

4.认真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随意动用未经许可的设备和工具。

5.严格执行进站管理规定。

6.非本站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危险区,在站内行走时严禁在管道容器及工艺装置附近逗留,严禁在危险源区域逗留。

7.在禁火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带入各类火种,凡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专储仓库进行存放并有专人监护。

8.每个岗位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有关部门要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处于良好状态,要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及消防演习,保证人人都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9.除在固定动火区域内动火,其它区域一律需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动火。

10.各种安全装置、监测仪表、警戒标志、消防设施和器材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除、改动、挪用,安全通道要随时保持通畅,安全装置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11.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必须由培训合格的电工进行,其他人员一律禁止私自维修工作,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线、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私人电器,仪表装置的修理工作应由培训合格的仪表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12.每年雨季前,要对避雷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测试和检修,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13.禁止在站区生产区域堆放易燃易爆物,站场保持清洁,废料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14.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坚持交接班安全检查。

15.定期组织职工培训,全站职工应熟知作业场所及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

进站须知

1.站区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入站区。外来办事人员随身携带的火种(火柴、打火机、电警棍等)入站时交门卫保管。

2.本站和外来办事人员一律不准穿化纤衣服和带钉子的鞋进入站区。

3.工作人员进入气站应按规定着装。

4.凡进入站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的出口处佩戴防火帽(阻火器),车速不超过每小时5公里,拖拉机.电瓶车.蓄力车.放射性设备严禁进入站区。

5.不准在生产区内修车、擦车、放油水、扫车垃圾等。

6.外来学习、参观人员必须持单位行政介绍信,经本站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站,参观时必须有本站领导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陪同。

7.外来人员不准随意动用站内生产设备,更不准自行在贮罐区放残气。

8.对上述规定如有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对于造成事故者,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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