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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液氯钢瓶处理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1、在液氯钢瓶所有检验项目中,其中检验出任意一项瓶体的不合格项目都应终止以后的检验项目。

2、钢瓶检验员在检验到不合格项目时,应将检验数据如实填写在检验记录上,并交检验责任工程师判废。

3、检验责任工程师对钢瓶判废后,应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出具“气瓶判废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钢瓶的产权单位,一份存档。同时通知检验人员在钢瓶上两份,一份送钢瓶的产权单位,一份存档。同时通知检验人员在钢瓶上打上判废钢印。

4、对经检验已判废钢瓶,严禁再回流作充装液氯用。

5、站长对判废钢瓶应立即进行破坏性处理,可通知焊工对钢瓶进行解体或其他破坏性切割,使之无法再进行充装。

篇2:岗位责任制-液氯钢瓶复称人员

1、监督计量器具的周检工作,对有疑虑的器具可要求提前周检。

2、对充装好的液氯钢瓶逐瓶复称检查。

3、逐只检查每只充装好的液氯钢瓶是否泄漏。

4、逐只检查每只充装好的液氯钢瓶外观是否正常。

5、对于超装瓶应通知充装人员抽出多余液氯。

6、对液氯超装出厂和发生泄漏负责。

7、对充装瓶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8、检查警示标签是否损坏,如已损坏,应重贴警示标签(损坏的警示标签应去除,标签位置为护罩上或瓶底,但不可覆盖钢印)。

9、复检完毕后应认真填写复检记录,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10、对衡器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

11、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防范措施。

篇3:岗位责任制-液氯钢瓶吊装人员

1、严格按照“液氯钢瓶装卸、运输规定”进行吊装。

2、使用吊装设备时必须对吊装设备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3、保证充装站通道畅通。

4、保证空瓶和实瓶按规定分开存放,并堆码整齐,摆好空瓶和实瓶的标示牌。

5、吊装实瓶堆码时,堆码层数不得超过二层,瓶口应向同一个方向,并加枕木防止滚动和垮塌。

6、吊装空瓶堆码时,堆码层数不得超过三层,瓶口应向同一个方向,并加枕木防止滚动和垮塌。

7、安全起吊,按规定装车,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8、对安全装卸负责任。

9、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篇4:液氯钢瓶储存管理规定

1液氯钢瓶应存放在专用的仓库内,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液氯钢瓶仓库必须有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并对液氯钢瓶的入库和出库进行登记和巡查仓库内的液氯钢瓶是否有泄露和有异样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3液氯钢瓶库房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的热源,库房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4液氯钢瓶库房内的实瓶的存放时间不的超过三个月;

5液氯钢瓶专用库房内不得存放任何气瓶,只能储存液氯钢瓶;

6液氯钢瓶库房附近应避开放射源、腐蚀气体、瓶内气体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体;

7空瓶和实瓶应分开存放并作好明显的标志牌,在库房的附近应配备防毒面具(隔离式的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

8液氯钢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卧放时应妥善固定防止滚动和塌陷,液氯钢瓶的瓶口应朝同一方向。

9液氯钢瓶实瓶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二层,空瓶存放高度不得超过三层。

10液氯钢瓶入库前必须对气瓶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并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符合规定的气瓶才能入库,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

11液氯仓库内应留有保证吊装的空间和过道。

篇5:压力管道设施事故处理制度

1.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2.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捡检疫总局。

4.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设备名称;

(4)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5.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6.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7.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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