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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车辆进厂装卸油品安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23-11-08

1.门卫根据车辆入厂规定,对进厂车辆的车况、带烟带火情况、防火帽情况、着装、手机等进行检查,同时查验车辆和人员的有关证件,证件不齐或过期的不得进厂装卸油品。

2.进入厂区机动车辆必须带好防火帽并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给予100元/次罚款。

3.厂区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10公里,违者罚款100元。

4.进厂空车在过磅时,驾驶室内不准有人,如在过磅时车辆私自藏人或用其他方式影响称重的,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

5.为了防止冒油、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发生,在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凡是车辆进入公司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值守配合油品车间操作员的工作;如果不在作业现场公司员工有权拒绝装卸油品作业。

6.车辆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蓄电池接触不可靠、刹车毂高热的不准进厂。

7.不准在厂内检修冲洗车辆,特殊情况必须维修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8.车辆停靠装卸车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栈台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9.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卸车时易燃液体要静止2分钟后方可取样卸料;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10.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

11.打开装油孔盖时,不允许使用铁器敲击、锯搓孔盖,以免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12.装卸油品完毕时,油管(鹤管)和地线还没有拆除不准启动车辆。

13.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12.发现跑油时,有关装油点和邻近装油位置上的一切装油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卸油或下部装油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主要人员留在装油台上。溢泄出来的油品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起动器。在装油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之前,不得恢复装油。

13.如果在装卸油期间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至安全地段。关闭油罐阀门切断油源,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14.所有装卸车辆在厂区应谨慎驾驶,如因驾驶人员驾驶不当导致破坏装卸车台静电接地设施的给予罚款200元处罚;破坏

15.在装卸原油时,发生滴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200元/次处罚;发生漏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500元/次的处罚;发生跑冒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给予当事人(司机)2000元/次或者给予当事人(司机)按500元/平方米处罚(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大罚款金额)。

16.在装卸渣油时,发生滴漏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200元/次处罚;发生漏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500元/次的处罚;发生跑冒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给予当事人(司机)3000元/次或者给予当事人(司机)按1000元/平方米处罚,(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大罚款金额)。所跑冒滴漏的渣油由当事人(司机)负责清理回收,回收渣油过磅由当事人按市场价照价赔偿并带走。

17.在装卸汽柴油时,发生滴漏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300元/次处罚;发生漏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1000元/次的处罚;发生跑冒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给予当事人(司机)5000元/次或者给予当事人(司机)按1000元/平方米处罚(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大罚款金额)。

18.在安全环保部或监察办公室对违反相关制度责任人进行现场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罚后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对其求情。相关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篇2:码头装卸安全规定

1.油轮在靠、离岸过程中,码头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并防止碰撞、挂拉、挤压而损坏码头建筑与设施。

2.油轮在装、卸船过程中,应注意检查油轮舷梯位置的变化,防止挤压发生意外。

3.如发生油轮搁浅事故,应通知海事和有关部门,并详细做好记录,不得擅自处理。

4.码头按禁区管理,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5.作业时应视具体的作业部位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搭设临时护栏,系安全带或穿救生服等。

6.遇有雷电等恶劣气候或船上烟囱冒火,应立即封舱停止装、卸船作业。台风季节及汛期应按防台防汛有关规定执行。

7.扫线过程中码头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不得离开。

8.码头操作人员、业务员应按规定着装,工作前须进行静电消除。船上采样应采用防静电器具。

9.必须按规定连接接地线(装卸油前应先接静电接地线,后接输油臂;作业完先拆输油臂,后拆静电接地线),在连接或拆卸接地线时,应注意检查有无带电现象,发生带电现象时应及时处理。

10.码头备用的工具,如扳手、锤子、绳子、手电等必须符合防静电和防爆规定。

11.码头用火按一级用火管理,装船时55米内严禁进行明火作业。码头使用所

有电器均应符合防爆规定。

12.因工作需要,上、下油轮时应从登船梯上通过,严禁在船岸间蹦跳。

13.夜间操作应有良好的照明,并注意人身防护。

14.油品装卸船时的压力、流量不允许超过管线、胶管、输油臂的允许数值。码头上发生油品泄漏时,应立即处理,堵塞泄漏部位,清除油污。

15.不得将起重工具拴挂在输油管道、管线及其支柱上。

篇3:装卸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

2、装卸作业时,应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熟悉所装卸危险货物类别、特性,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时处理一切突发性事件。

4、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装卸作业规程及隔离、码放要求。

5、按规定的技术要求和使用方法使用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器具及工具。槽车装卸前应作好静电接地,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6、掌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方法。

7、装卸时如遇雷击等灾害性天气时,应立即停止装卸。

篇4:装卸工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和冒险蛮干,并及时制止其他人的违章行为。对无视安全,强令冒险作业生产指挥、指令应拒绝执行,并向现场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汇报。

2、进入作业现场应戴好安全帽,扎好带,按规定穿好劳护用品,严禁穿拖鞋作业。

3、树立尊客爱货思想,确保货物完好无损,杜绝蛮干以免造成事故。

4、工前应检查工索具,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应及时更换。

5、登高和船仓作业时,更应谨慎操作,防止高空坠落和货物砸头,自觉遵守“八禁止、十不吊”。

6、严格服从调度人员的安排和调遣。

7、严禁班前、班中喝酒,上班严禁打瞌睡、溜岗。

8、协助好吊车司机及时、准确地抓料。

9、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汇报,认真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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